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根据省、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城厢区开展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全区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700人,总预算金额754800元,其中:省 级培训项目380人(1140人次),预算金额281200元;中央补助项目320人,预算金额473600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
采购标的 |
具体内容及要求 |
数量 (项) |
总金额 (元) |
1-1 |
C1806 |
城厢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 |
1 |
754800 |
备注 |
1、培训时间共9天:分二期进行。其中: 第一期(省 级资金培训班)3天(区内理论学习1天,区外市内实训2天)。 第二期(中央资金培训班)6天(区内理论学习2天,区外市内实训4天)。 2、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之内完成培训(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培训时间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目标任务
城厢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培训总人数700人,其中,省 级资金培训任务380人(1140人次);中央资金培训任务320人。
项目 |
期次 |
培训类别 |
培训人数 |
培训天数 |
1 |
1 |
省级资金培训班 |
380 (1140人次) |
3 |
2 |
中央资金培训班 |
320 |
6 |
|
备注 |
最终结算人数按实际验收通过的人数为准。 |
文件依据:
1、《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 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1〕30号);
2、《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城厢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 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农综〔2021〕54号);
3、《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莆田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1〕97号);
4、《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城厢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农综〔2021〕120号)。
(二)培训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对象由镇(街)负责组织招生,以镇(街)为单位对辖区内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训的农民需求和数量,建立培训对象库。从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特别是要加强脱贫地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入乡人员的培训)。
1、省 级资金培训班:每位学员本年度可参加培训不超过3次(含3次)。
2、中央资金培训班: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类型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3、中标人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项目培训,并做好学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报名参加省 级资金培训班和中央资金培训班的学员名单需要分别录入系统)。
(三)培训课程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紧贴农民需求,积极开展送教下乡,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培训课程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加入农业防灾减灾、移风易俗、安全生产、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技术培训。
(四)培训方向
1、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手把手”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训师资,打造一支由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以及农村田秀才、土专家组成的名师队伍。
2、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和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的作用,继续遴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培训(实训)基地,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
3、优先选用部省培训教材,同时结合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不断完善充实教材库。
(五)培训服务要求
1、培训时间:共9天,分二期进行。
(1)第一期:省 级资金培训班,时长满3天(每天每个学员不少于8学时)。
(2)第二期:中央资金培训班,时长满6天。(每天每个学员不少于8学时,举办的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2/3;线上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10。)
2、班次人数: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多出的培训人数不算)。 其中,省 级资金培训班按照每人每年可以参加省 级培训班3次规定,每人参加1个课程班算1人次,2021年计划开设3个课程班,参训人员连续参加3个课程班。
3、培训模式: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形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围绕产业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培育,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以提高教学效果。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 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
(3)线上学习:通过“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4、开班要求
(1)投标人应制定本项目的总体实施计划,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规定,设 计培训班课程,并经过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实施。培训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
(2)投标人做好培训前的衔接、筹备事宜,编制学员手册,讲师ppt等材料,落实培训场所,协助当地主管部门做好培训组织工作。
★(3)培训师资:培训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投标人必须拥有至少6名中级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授课教师和实训教学教师,其中会本地语言的至少4名,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聘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4)实训基地:投标人必须拥有或租用区外实训基地8家作为学员实训基地,投标时需提供与实训点的合 作协议书,同时提供该示范点相关文件、牌子照片。
(5)每期的培训专业和培训课程设 计及师资,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方案提交采购人审核,由采购人根据本地产业需求进行调整确定。在开班前5天内须将该培训班的准备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培训禁止PPT中出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内容。
(6)媒体宣传:每期培训期间要求在报刊,网络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要保证按时报告培训进度,并及时在报刊、网络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送培训信息报道,报道不少于3篇,其中:省 级级以上信息报道不少于1篇。
★(7)培训期间中标人每天安排车辆免费接送学员到校或离校,保证现场实训学员用车(接送地点为所在镇街规定的集中点)。若培训场所在本村(本镇),不需要安排车辆接送。(中标人应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工作,承担所有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人身安全职责,培训实训或外出考察学习,必须对所有参训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培训期间中标人做好培训签到(学员签到每半天一张表格),培训现场学员编号入座,中标人每次开课前必须做好考勤管理及学员核对工作,座位和学员必须相符合,禁止出现学员替人等严重违规行为,采购人如检查发现替人行为,将取消培训学员资格及学员食宿补贴,并给予中标人书面警告。每次开课前中标人对于考勤的检查核对情况纸质报采购人。
(9)培训期间中标人将每天的培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中标人应购买大容量硬盘将每日培训录像并及时储存,录像是验收过程验收人员判定培训学时及质量主要依据,录像资料中学时不够的培训将判定不合格;培训结束后,培训课堂录像刻录光盘报送采购人。
★(10)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应主动配合当地要求,制定培训期间工作安全与疫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培训现场及人员防护工作,确保培训过程安全,不发生疫情传染事故。中标人应承担所有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职责。
(11)培训结束后,中标人要按要求给参训农民颁发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
5、信息档案
投标人应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培训台账明晰,并强化对培训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每个班次的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每个培训班次的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如发现有造假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培训,甚至取消培训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1 培训信息入库:投标人认真做好学员信息核对工作,并及时将学员信息100%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中标人负责维护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对象、基地和师资数据库,将培训机构、基地和师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对各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5.2 培训学员档案:投标人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签到记录、培训课件、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等。投标人负责学员培训期间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做好教师、学员考勤和培训过程材料的收集,按《高素质农民培训归档材料》要求,及时、完整地收集培训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并刻录成光盘,确保培训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并按要求将其装订成册,在培训结束后提交采购方验收。
5.3 统计监测:投标人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录入和统计,实行培训过程和培训满意度评价率等效果的第三方监测评价,评价效果符合采购人标准要求。投标人要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培训计划,优化培训课程,选好培训师资,认真记录培训真实情况,建立健全学员培训档案,培训期间投标人要分别将参学员信息及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系统,负责培训系统全部信息的录入工作。在各培训任务结束前分别安排学员登入系统进行评价,评价时须学员手机验证码,学员评价满意度要95%以上。
5.4《高素质农民培训归档材料》:
5.4.1每期培训通知;
5.4.2中标项目的总体实施计划;
5.4.3中标项目完成情况的工作总结(包括: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及人数、培训内容概要、存在问题及建议等项目实施要求的所有材料);
5.4.4各培训班次应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课程表;②教材、讲义(内容与培训课程相符合);③培训台账;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⑤培训现场照片、授课版课件ppt和授课录像视频(命名要求:讲师项目+授课主题);⑥学员签到表;⑦《培训验收报告单》;⑧培训报销单据等。
5.4.5媒体宣传报道材料
5.4.6所有建档材料需刻入光盘
(六)培训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
1、补助标准:在本区内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20元,到本市内的其他县区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60元,到本市之外培训(实训)每人每天300元。
★2、补贴发放:培训期间如果没有免费为学员提供食宿,需安排午餐,餐费标准为每人每餐20元;并支付给学员补贴每人每天100元。补贴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每一班培训结束后学员补贴需发放到位,参加省 级资金培训班的学员培训时长不足3天不能领取补贴,参加中央资金培训班的学员培训时长不足6天不能领取补贴)。
3、培训期间,投标人不得向参加培训的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4、资金用途: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
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愿意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招标内容及要求如有与项目资金管理和实施方案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该项目资金管理和实施方案规定为准。
(七)验收要求
1、培训机构应制定中标项目的总体实施计划和每个专业班级的具体方案。
2、本项目任务全部完成后应及时提交项目工作总结。每个专业班级必须建立完整的培训内业资料和台账,接受检查验收。
3、参加学员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
4、培训机构应建档的基本资料如下:
(1)中标项目的总体实施计划;
(2)中标项目完成情况的工作总结;
(3)各培训班次应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课程表;②教材、讲义;③培训台账;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⑤培训现场照片、授课版课件ppt和授课录像视频;⑥学员签到表;⑦《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
4、培训结束后15日内,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档案,交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整个培训工作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台账、教学计划、学员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培训教材、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填写《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1)培训学员补贴发放是否到位。
(2)省 级培训项目时间累计每个学员不少于3天(含实训)。不足3天的学员不计入省 级培训项目的培训人数。
(3)中央培训项目时间累计每个学员不少于6天(含实训)。不足6天的学员不计入中央培训项目的培训人数。
(4)每个班次培训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班级验收结算时按50人结算。
(5)培训教材是否与教学课程安排相符(包括实训教学教案、大纲或授课主要内容)。
(6)培训期间要求在报刊,网络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
(八)其他要求
1、为了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投标人在实际服务后到合同签订后40天之内完成培训,(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培训时间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未能完成合同签订的培训任务,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培训人数进行调整,投标人最后以经采购人调整后确认批准的培训人数及开班数量执行。
2、培训过程投标人要接受采购人的全程监督管理和检查,投标人在培训过程中应做好学员管理,培训过程中出现迟到、旷课、替课等行为的学员,采购人将对学员进行除名,不计入培训名单,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培训中如出现不符合规定的学员,采购人将对学员进行除名,由此发生的各种问题投标人有义务进行处理解决。
4、投标人需按照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严格、诚信地组织好培训服务(包含师资、期数、人数等),所有内容变动,应与采购人协商确认后执行。
5、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下的任何义务,且在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中标人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6、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培训对象、内容、方式、资金使用等政策要求有新的变化,则按最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九)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中标人逾期完成培训超过30个日历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后,若本项目需要重新招标的,招标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采购人变更合同要求造成培训延误的,按照实际情况而相应延长服务期,不作为违约。
2、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赔偿金等。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之内完成培训,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培训时间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
1 |
1、培训机构应制定中标项目的总体实施计划和每个专业班级的具体方案。 2、中标项目任务全部完成后应及时提交项目工作总结。每个专业班级必须建立完整的培训内业资料和台账,接受检查验收。3、参加学员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4、培训机构应建档的基本资料如下: (1)中标项目的总体实施计划;(2)中标项目完成情况的工作总结; (3)各培训班次应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课程表;②教材、讲义;③培训台账;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⑤培训现场照片、授课版课件ppt和授课录像视频;⑥学员签到表;⑦《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4、培训结束后15日内,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档案,交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整个培训工作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台账、教学计划、学员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培训教材、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填写《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1)培训学员补贴发放是否到位。(2)省级培训项目时间累计每个学员不少于3天(含实训)。不足3天的学员不计入省级培训项目的培训人数。(3)中央培训项目时间累计每个学员不少于6天(含实训)。不足6天的学员不计入中央培训项目的培训人数。(4)每个班次培训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班级验收结算时按50人结算。(5)培训教材是否与教学课程安排相符(包括实训教学教案、大纲或授课主要内容)。(6)培训期间要求在报刊,网络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按每期实际培训人数进行结算。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