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背景:
1.1、自2020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后,科技部火炬中心在高新区。
1.2、随后召开的国家高新区主任、局长培训班以及火炬统计工作会议上,都明确了今后在国家高新区统计、评价及精细化管理方面将采取的一些新举措。为加强国家高新区数据统计、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科技部火炬中心近期专门印发了《规范国家高新区统计区域范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67号)(以下称“通知”)。2020年12月9日,火炬中心根据科技部领导批示精神在北京召开了“企业创新积分制首批试点推广工作会”,部署了第一批国家高新区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试点工作。
1.3、2021年4月22日,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06号)。这是科技部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出台的高新区评价体系,是引导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细则性文件。
1.4、以上文件及举措,对国家高新区治理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项目采购内容
以国家高新区电子围栏为基础,依托企业大数据信息服务,以企业创新积分管理为过程管理手段,对莆田国家高新区内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全面、随时掌握区内企业动态,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国科发火〔2021〕106号)具体指标内容,通过指标排查优化入统企业名单,通过过程管理指导和培育企业提升相关指标,确保高新区考核评价水平逐年稳步提升。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精准划定电子围栏,科学筛选入统企业。
根据(国科火字〔2021〕67 号)通知的原则和要求,结合莆田高新区现状,逐项排查影响莆田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利用企业大数据信息化手段采集分析全区域企业数据,通过电子围栏的精准划定,科学筛选入统企业,优化火炬统计地域范围。
1.入统企业分析
分析莆田高新区现有入统企业在电子围栏的情况
2.全区企业筛选
对高新区电子围栏范围内企业做入统企业后备队筛选
3.电子围栏分析
依据莆田市优质科创资源分布情况,提供高新区电子围栏调整建议
(二)精准对标查找差距,精确指导企业提升。
依据国科发火〔2021〕106 号新的评价体系的要求,通过横向对比,查找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差距短板,根据考核评价体系精确分解任务到具体企业,协助高新区对相关企业进行培训服务,指导企业落实提升高质量发展指标(如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商 标、专 利等申报,R&D归集、技术合同登记等指标相关事项),服务期内至少1名有相关统计工作经验人员驻点开展工作;
1.近三年火炬数据分析
在新版评价指标体系下,对莆田高新区近三年情况以及对标国家高新区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找出短板
2.后备企业筛选
针对短板指标,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后备企业库
3.企业培训
针对相关企业,协助高新区进行相关企业业务培训
(三)开展创新积分管理,精准监测指标进度。
响应科技部号召,构建莆田国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管理体系,企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将通过企业大数据信息服务进入创新积分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标动态跟踪监测;
1.协助高新区制定企业创新积分实施方案
协助高新区在首批创新积分试点工作安排以及第二批试点工作推广安排的要求下,制定具有莆田高新区特色的企业创新积分实施方案
2.协助高新区构建企业创新积分指标体系
协助高新区制定企业创新积分指标,赋分原则、优化策略
3.协助高新区遴选和维护创新积分入库企业
协助高新区在全区遴选企业创新积分首批入库企业
(四)智能分析评估数据,优化各项指标。
利用第三方智能化统计评估平台,对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指标进行智能化分析评判,对照新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各项指标。协助高新区完成全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基础工作(含月报、快报、综合年报等数据分析、填报、审核优化,企业年度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优化调整),形成《莆田国家高新区评价分析报告》,为持续提升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水平提供参 考。
1.协助高新区完成火炬统计、日常统计工作
驻场人员根据莆田高新区实际情况协助莆田高新区保质保量按时按时完成火炬统计期间年报、快报、季报、月报的上报工作,其中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7 类 14 张表)共 536 个指标;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报表制度(4类8张表)共301 个指标;创业创新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6 类12 张表)共583个指标;技术市场统计报表制度(2 类2 张表)共107个指标。
2.数据处理,设定指标数据优化目标
在年报期间,协助高新区协调多个部门数据,完成综合年报填报工作。协助高新区做好企业年报数据及时上报和数据审核工作,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制定的国家高新区评价体系做好对重点指标的监测预警,保证上报数据的质量。
根据莆田高新区及对标高新区情况,设定指标数据的优化目标。
3.形成《莆田国家高新区评价分析报告》
年报填报结束之后,根据企业年报和综合年报数据完成完成评价体系指标数据的计算工作,形成《莆田国家高新区评价分析报告》。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3、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合同总价的5%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执行至服务期满后,未出现服务问题时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投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方要求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内容方案,服务内容方案经采购方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 |
2 |
30 |
服务内容完成后提供服务内容报告,采购方审核认可服务内容后支付剩余30%。 |
8、保密条款
(1).在双方合 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其他信息等)承担保密责任,除了各方聘用律师和指 定工作人员之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
(2).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一直有效。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