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研究背景
从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与国民社会和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作出“坚持陆海统筹”的战略部署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并在国家机构改革深化的推动作用下,“陆海统筹”已成为优化统一国土空间规划格局、全面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战略指引。苍南县霞关港经济区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支点,亦是浙南、闽北交界,拥有建设深水大港的条件,其海洋资源丰富、港口优势凸显、海域面积广阔,海陆兼备是其一大特色也是重大优势。当前我县正处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探索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的关键时期,开展霞关港经济区陆海统筹发展规划研究,既是苍南作为沿海重要城市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积极回应,也是苍南扩大港口优势、指引浙南高质量发展建设、优化陆海功能布局的重要基础。
本项目目的是优化海洋功能区划,做好陆海统筹研究,明确海岸带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陆海统筹总体格局,提出海岸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重点和空间管制要求,为苍南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也为苍南县海洋、海岸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提供指引。
二、 项目研究目的
本课题基于对陆海统筹发展战略方向的把控、国内外相关案例的研究借鉴等,深入分析当前形势下霞关港经济区面临的外部和内部条件与问题,提出霞关港经济区海洋空间未来发展目标和总体策略,重点研究陆海战略与城市布局的关系,明晰霞关港经济区陆海国土空间发展框架,探索海洋管控要点等,为构建陆海资源、产业、空间互动协调发展新格局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 项目研究范围
宏观研究范围包括陆域大广海湾区范围面积约150平方千米及领海线以内海域约200平方千米,总面积约为350平方千米。
重点研究范围包括霞关片区、沿浦片区、马站片区镇区。在研究具体问题时根据实际情况应适当扩大范围。
本研究年限为2021-2035年,分为近、远期、远景两个阶段,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四、 项目工作深度
项目包括全域空间和重点空间两个层次。
全域空间层次包括霞关港经济区陆海统筹发展、陆海规划分区、规划管控与引导、空间用途管制、服务设施保障、历史文化与风貌特色、国土空间格局等内容。
重点空间层次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马站镇、沿浦镇、霞关镇镇区、以及港口区)的城镇空间格局、道路网络、用地布局等内容。
五、 项目内容要求
1、陆海统筹的理论解析
以国家、省市陆海统筹相关政策为导向,结合国内外相关成功案例和文献资料,明晰霞关港经济区陆海统筹发展的理论内涵、研究范畴和主要内容。
2、现状及发展评价
分析当前霞关港经济区陆海统筹的现状基础与发展条件,剖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包括苍南海洋经济、科技、文化、环境,资源开发和利用水平,涉海规划实施评估等方面内容。
3、霞关港经济区陆海统筹的目标与任务
通过现状和形势分析,明晰我县陆海统筹的发展目标、任务及重点领域。
4、霞关港经济区陆海空间格局优化研究
落实市县规划确定的三区三线,明确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蓝色空间的范围、规模和管控要求,结合不同功能区海陆资源、产业及环境特点,提出霞关港经济区海陆空间一体、功能延伸、保护与发展双赢的总体空间格局。
5、霞关港经济区陆海空间统筹策略研究
以海岸带、海岛等海陆交界空间为基点,提出实现陆海统筹规划的策略方案,包括确定海岸带研究范围、明确保护与利用目标、构建空间控制线体系和涉海指标体系、统一划定海陆规划分区,完善分级分类管控规则等。
6、霞关港经济区陆海空间开发利用研究
落实衔接市县空间规划提出的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的规模和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统筹安排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管控要求,确定其建设目标、规模和布局;提出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数量;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蓝绿系统建设等提出目标要求。
7、霞关港经济区陆海实施保障体系
根据陆海经济、空间、环境、防灾减灾等统筹部署要求,提出霞关港经济区陆海统筹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海陆生态管控体系、陆海联动工作机制、权属清晰的管理架构等。
8、海岸带防灾减灾研究
六、 项目进度要求
1、2021年10月,开题报告;
2、2021年11月,提交初稿;
3、2022年3月,提交审查稿;
4、2022年6月,提交最终成果。
七、质量要求
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形式进行验收,因报告书质量问题或报告编制、修改时间延期而造成项目不通过或时间延误,将由规划编制单位负全部责任。
八、 项目成果要求
1、成果的构成:成果包括纸质文本、电子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符合审批要求。成果应完整、准确地阐述意图和内容。
2、成果形式:
(1)成果(纸质文本、电子文件),不少于5套(按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
(2)供汇报展示用演示文本1份(为ppt格式);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1套(全本为pdf格式,文字为 doc格式,图纸为jpg\dwg格式)。
(3)中间交流成果及评审材料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3、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其他材料。
九、人员要求
供应商具有城市规划、人文地理、建筑、景观规划、测绘工程等能力的人员配置,项目组成员人数不少于1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级职称;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5人以上;注册规划师5人以上,项目组成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兼职聘用人员不包含在内。
十、其他特别要求及说明
1、▲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所属人员、设备如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2、▲除因招标人原因及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成果,中标人每逾期1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0.5%作为违约金,若中标人超过合同约定期限10日未提交报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人未在规定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或因中标人原因未经主管部门认可,由中标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损失。
4、▲投标前,各投标单位应自行勘察现场,以获取制定各种方案所需的现场勘查资料。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未经招标人允许也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6、▲中标人需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7个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采购人原因延误合同签订,可顺延签订时间),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开始调查工作,如中标人位未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日历天内或未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开始调查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7、采购人配合投标人提供已有的部分现状区域资料,包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如地形、水文、地质、材料、环境等,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调查,或参考周边同类项目进行调查收集。
8、本次编制成果须经采购人审核合格通过。成果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向第三方提供受委托完成的修编成果及收集的基础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此追究法律责任。
9、本次编制成果资料需通过专家评审组会审,会审所需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将此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供应商自己注意报价风险。
十一、商务条款
1、▲工期: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2021年底支付合同总额的25%;剩余的合同款在最终成果通过审批后支付。
3、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保函或保单),履约保证金在最终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15日内退还。
4、成果维护期:评审通过后3年,中标人须免费提供成果维护任务(包括后期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应无条件完成剩余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