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宁波市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具体详见本章内容 |
2 |
单位及数量 |
1项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章内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章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服务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详见本章内容。 |
10 |
验收标准 |
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11 |
现场踏勘 |
/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 |
13 |
样品要求 |
/ |
14 |
本项目的核心服务 |
宁波市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服务。 |
一、商务需求
付款条件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项目整体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
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
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奉化区、余姚市、象山县、慈溪市和宁海市。 2、项目服务期限: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有机污染物全分析工作,2021年10月底前提交“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初稿,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并提交修正稿。 如生态环境部门对时间节点作出调整的,进度要求做相应调整,具体时间节点按采购人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无。 |
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二、具体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下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浙环便函〔2020〕405号),提出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护区巡查和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治水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水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1〕186号),要求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手段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并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制定“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另外,在省治水办《2021年度各设区市“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责任书》和省厅《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目标责任书》中,也有相关任务要求。
二、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
《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订;
《浙江省水资源条例》,2020年;
《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0年修订;
《宁波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2001年;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2018年修订;
《宁波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
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三、项目内容
开展4个市级饮用水源地(海曙区皎口(周公宅)水库,奉化区亭下水库、横山水库,宁海县白溪水库)和9个县级饮用水源地(余姚市四名湖水库、双溪口水库、梁辉水库、陆埠水库,慈溪市上林湖水库,宁海县西溪(黄坛)水库,象山县仓岙水库、溪口水库、上张-隔溪张水库)水环境状况排查及全指标分析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4个市级水源地
一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结合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矢量数据库,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巡查(含工业、农业、生活、分散养殖点等污染)。重点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建设、农业种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穿越道路应急设施建设、标识标牌设立情况。
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和底泥监测及评价分析。
三是根据上述两项工作的巡查结果和分析结果,编制有机物全指标分析报告和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方案。
(二)9个县级水源地
汇总区县(市)提交的饮用水源保护地巡查结果和监测分析结果(水源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及底泥监测分析结果),并根据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编制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方案的编制。
四、工作要求
1、饮用水水源地巡查
利用无人机等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巡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污染源分布
从周边居民、农家乐分布、土地利用情况、畜禽养殖情况等分析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分布情况。
2)水生态现状
调查周边土地利用情况、生态缓冲带、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等。
3)水环境管理现状
按照《浙江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调查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规范化建设、风险源分布、应急管理、应急物资等现状情况。
2、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
按照《浙江省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要求》(详见附件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要求对项目中饮用水水源地至少开展1次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出具监测报告。
3、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水环境现状及问题,至少包括:现状水质情况、污染源分布、水库沉积物分析等;2)水生态现状及问题;3)水环境管理现状及问题;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策。
五、成果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交以下成果:
1、《饮用水水源地有机物全指标分析报告》(涉及4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
2、《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涉及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
六、项目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295万元。
七、验收方式
相关报告成果由市局组织专家审查会,对相关成果进行审查验收。要求报告内容详实、严谨,格式规范。超过时间达不到要求的或验收不能通过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还已付货款(服务费),赔偿业主损失,并报采购管理部门处理。
八、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实行总价包干。
九、保密承诺
中标单位应承诺保守资料机密,同时签订保密协议;项目组成员不得将调查数据和视频图像用与合同无关的用途;若调查数据和视频图像等外泄引起不良影响,造成采购人被动,将要求中标单位解聘其泄密当事人,中标单位承担其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