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和评分办法由采购人: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内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项目 预算:100万元
二、 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参数:
技术要求
根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实施方案》,在安徽省宣城市(不含广德)开展普查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项目组织与技术咨询、风险普查外业采集及汇总上报、数据质量检查及审核 、成果制作,具体工作详细内容详见附表1。
(一)项目组织与技术咨询
1.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支持,成立项目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交通部门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二)风险普查外业采集工作
1.基础数据收集入库,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要求,包括养护年报数据、历史灾害、高边坡台账等资料收集,纸质资料整理,数据清洗、标准化录入。
2.公路外业数据采集,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要求,采集宣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及自然灾害风险点(段),全部国省干线约1700公里(含桥梁、隧道)。
3.水路外业数据采集,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要求,采集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其中码头泊位调查范围为内河千吨级及以上泊位约14个)、三级及以上航道约54公里、通航建筑物的空间分布、设防等级等属性信息。
(三)数据质量检查及审核工作
1.遥感基础数据制备,遥感基础数据主要用于核准、朴充路网数据,按照宣城市总面积10196平方千米(不含广德)进行补充制备。空间基础数据制备包括0.8米光学遥感影像数据采购、数据预处理。
2.数据质量检查及审核,采集数据质量检查。引入外部数据对风险点数据完备性、一致性、准确性开展检查,包括数据核对、历史信息校核、地理信息检查。
3.检查结果报告及反馈,统计、记录和反馈数据检查情况,编写数据检查报告并反馈上级部门。
4.农村公路数据采集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成果由中标人负责审核。
(四)项目成果形式
1.数据成果,根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数据成果包括公路设施属性信息和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在线数据库。
2.汇总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水路数据成果,形成《宣城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报告》。
二、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2、成果要求:《宣城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报告》及普查成果达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的要求,并通过审核。
三、附表1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项目组织与技术咨询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支持,成立项目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交通部门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
1项 |
/ |
2 |
风险普查外业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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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基础数据收集入库 |
基础数据收集入库工作涉及全部公路、水路。 基础数据收集入库包括养护年报数据、历史灾害/高边坡台账等资料收集,纸质资料整理,数据清洗、标准化录入。水路承灾体的自然灾害信息调查与属性信息调查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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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公路外业数据采集 |
公路包括全部普通国省道约1700公里(含桥梁、隧道)。 |
1项 |
/ |
2.3 |
水路外业数据采集 |
水路包括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其中码头泊位调查范围为内河千吨级及以上泊位约14个)、三级及以上航道约54公里、通航建筑物的空间分布、设防等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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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数据质量检查及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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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遥感基础数据制备 |
遥感基础数据主要用于核准、补充路网数据,按照宣城市总面积10196平方千米(不含广德)进行补充制备。空间基础数据制备包括0.8米光学遥感影像数据采购、数据预处理。 |
10196 |
平方公里 |
3.2 |
公路数据质量检查 |
采集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涉及全部采集公路里程。包括全部普通国省道约1700公里(含桥梁、隧道) 数据质量检查包括全市农村公路。 引入外部数据对风险点数据完备性、一致性、准确性开展检查,包括数据核对、历史信息校核、地理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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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公路检查结果报告及反馈 |
统计、记录和反馈数据检查情况,编写数据检查报告并反馈上级部门。 |
1 |
套 |
3.4 |
数据质量审核 |
内容包括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水路。 |
1项 |
/ |
3.5 |
水路数据质量检查 |
采集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涉及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其中码头泊位调查范围为内河千吨级及以上泊位约14个)、三级及以上航道约54公里、通航建筑物的空间分布、设防等级等。 引入外部数据对风险点数据完备性、一致性、准确性开展检查,包括数据核对、历史信息校核、地理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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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水路检查结果报告及反馈 |
统计、记录和反馈数据检查情况,编写数据检查报告并反馈上级部门。 |
1 |
/套 |
4 |
项目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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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数据成果 |
数据成果包括公路设施属性信息和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在线数据库。 |
1项 |
/ |
4.2 |
普查报告 |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数据成果报告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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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 |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3、供应商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4、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按要求提供)
六、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完成招标人要求的采集任务并上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出具正式的报告审查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费、保险、利润、税金、人员工资、住宿费、外业补助、伙食费、租车费、燃油费等。
4、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服务期:四个月
八、其他要求:无。
九、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