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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阳县海域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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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1180000194860 发布时间:2021-11-18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1年平阳县海域综合管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项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

标段一:2021年平阳县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一)2021年平阳县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

1、目的任务

海岸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关系国家海洋生态安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沿海地区民生福祉。依照《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精神,要求沿海各省(区、市)实施海岸线年度调查统计和建立常态化动态监视监测机制,切实掌握海岸线动态变化。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海洋管理)部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318号)及《2021年温州市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实施方案》(2021年5月)要求,以及根据县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能力建设要求,由县级海域使用监管部门具体承担辖区内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工作,准确掌握海岸线的位置、长度、类型及开发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开展包括区域用海规划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工作在内的海域动态监测,为海岸线及海域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海岛监视监测是《海岛保护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依法获取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海洋局下发的“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海岛监视监测工作实行年度任务制度,沿海县级以上海洋主管部门应根据行政区内海岛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年度工作方案。

2、实施目标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平阳县海洋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和年度预算绩效考核目标,决定开展平阳县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工作。通过开展监视监测工作,动态掌握平阳县2021年度海岸线、海域及海岛动态变化,为精细化开展海洋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3、工作内容

(1)岸线监视监测

①监测海岸线类型、位置、长度等属性的变化情况;

②监测海岸线使用的变化情况(新增、变更、注销),包括海岸线使用的项目名称、用海类型、用海方式、范围等,已使用的海岸线类型、位置、长度等;

③监测沿岸新增填海、围海和构筑物用海情况,包括用海项目名称、位置、范围、状态、类型、方式等。

(2)海域监视监测

根据上级下达的疑点疑区核查任务,对辖区内的疑点疑区开展初步筛查和现场核查工作。

②根据上报备案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对辖区内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上的图斑进行监管,及时掌握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动态进展情况。

(3)海岛监视监测

采用遥感监测、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室内分析等监视监测手段,基于2020年度海岛监视监测成果,对平阳县海域范围内海岛的基本要素变化情况进行监视监测。

对13个海岛进行常态化监视监测,海岛类型包括浙江重要海岛、海洋生态岛、受海洋工程影响海岛,监视监测内容包括保护对象、海岛岸线、岛陆污染、海岛整治修复、人为活动、植被覆盖、用岛情况和地质灾害等。

对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海岛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4、监测频率

海岸线及海域每季度一次;海岛一年一次。

5、提交成果

《2021年平阳县海岸线监视监测报告》、《2021年平阳县海域监视监测报告》、《2021年海岛监视监测报告》文本、图件、矢量及附件集。

2021年平阳县海域使用现状数据整理和补充调查

1、目的任务

《海域法》实施以来,海域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海域管理体系逐渐成型,业务系统形成数据管理“一张图”,业务运行和管理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但随着海域开发利用活动的增加、海域使用权流转的频繁,对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海域使用权属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新和完善海域审批现状数据,掌握准确的海域使用现状信息,对调解处置日益增加的海域权属纠纷、化解用海矛盾、创造和谐用海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2、实施目标

通过开展海域精细化管理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对平阳县2021年新批用海项目、历史用海项目、公共用海登记项目逐一核实,重点对填海造地、构筑物、围海等权属进行现场调查,补充开展历史审批用海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对比分析海域审批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梳理审批用海不动产登记遗漏清单,推进不动产登记对接和数据共享,准确掌握平阳县已批准用海实际情况,完善海域使用权属信息,提高海域管理数据质量,形成一套完整、准确的海域使用基础数据。

3、工作内容

对已录入系统数据(更新至2021年12月)、未录入系统数据、公共用海备案登记、历史用海登记等数据开展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

(1)核查海域动态管理系统中的用海项目权属信息。

(2)调查用海项目用海现状,勘测用海项目实际用海范围及实际用海方式范围。

(3)分析用海项目与权属符合性,用海项目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符合性。

(4)修改用海项目权属信息,编辑权属数据库。

4、提交成果

经内业核查、外业核查、符合性分析及数据库编制等工作,形成《2021年平阳县海域使用现状数据整理和补充调查》调查表格、图件、矢量数据库及照片附件文件集等。

平阳县法前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现状调查

1、目的任务

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全面掌握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特别是《海岛法》颁布实施前开发利用现状,为严管严控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分类处置历史遗留用岛全面加强监管提供决策依据。结合平阳县2018年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填报、2020年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补充填报,以及历年海岛动态监视监测等基础工作,决定开展平阳县2021年法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2、实施目标

通过本次法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平阳县法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情况,并建立一套完善准确的法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数据库,为平阳县今后合法有序开展无居民海岛审批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工作内容

根据《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HY/T 250-2018)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补充填报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2020年)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对海岛法前存在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开展调查测量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测量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界址坐标、计算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内建筑物和设施的占岛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等数据。

2)计算用岛区块面积和用岛面积;计算土石采挖量、岸滩和植被减少面积、海岛海岸线改变长度。

3)以2020年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补充填报成果为基准,更新2021年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状况,包括海岛存续情况、开发利用情况、海岛审批状况、违法违规用岛查处情况、特殊保护海岛情况。

4、提交成果

根据现状调查工作,提交《平阳县法前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现状调查报告》、调查成果表、调查成果图、矢量文件及附件集。

平阳县养殖用海调查

1、目的任务

为全面查清平阳县养殖用海现状,确保全县养殖用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养殖用海调查方案》、《全国养殖用海调查技术规程》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浙江省养殖用海调查技术规程》要求,特开展本次平阳县养殖用海调查工作。

2、实施目标

通过开平阳县养殖用海调查工作,对平阳县养殖用海面积、分布、权属信息及规划、生态红线符合性进行调查,形成数据库及成果资料,为养殖用海综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工作内容

①养殖用海空间分布。查清平阳县县养殖用海的面积、分布等;

②养殖用海审批状态。查清平阳县养殖用海的海域权属、土地权属、养殖许可等的审批情况,包括批准面积、批准期限、使用权人等;

③养殖用海主体。查清平阳县养殖用海的用海主体及相应的用海范围、用海方式、养殖方式、生态保护措施等;

④养殖用海规划依据。查清平阳县养殖用海现行空间规划、行业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况,以及地方性法规、审批办法等政策依据情况。

4、提交成果

《平阳县养殖用海调查报告》;平阳县养殖用海调查现场调查表;平阳县养殖用海调查数据库;规范及行政部门要求的相关成果材料。

(五)、技术要求

数学基础:大地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123°,3°分带;深度基准采用理论最低潮面;图件分幅主要采用标准分幅;

实地勘查:定位中误差一般不大于±定位1m,高程测量误差一般不大于±0.1m;

遥感监测:使用的最新遥感影像的空间分辨率优于2m;

标段二:2021年度平阳县稻挑山领海基点监视监测项目

1、项目由来

为深入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的要求,落实《国家海洋局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体系的指导意见》(国海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7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领海基点海岛常态化监视监测工作方案》,根据文件精神要求领海基点海岛常态化监视监测工作。同时,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海洋管理)部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318号)及《2021年温州市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实施方案》(2021年5月)要求,以及根据县级动态监管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稻挑山领海基点监视监测。

2、实施目标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主旨精神,开展领海基点标志等设施的监视工作,掌握领海基点标志的安全情况;开展其所在海岛的人为活动监视,掌握影响领海基点岛(礁)及海域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人为活动情况;开展其岛陆地形和水下地形监测,掌握岛陆地形和水下地形及变化情况;开展领海基点所在海岛植被监测,掌握领海基点植被的分布和变化情况;开展领海基点所在海岛地理实体地质灾害监测,掌握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

3、工作内容

①领海基点标志监视:对稻挑山领海基点标志、领海基点方位标志及保护范围内领海基点保护范围标志等设施的安全性进行巡查监视。

②地形监测:收集现有的大比例尺陆地地形和周边海域水深数据,结合现场地物点测量以及无人机DOM数据,分析稻挑山海岛及周边海域地形特征。

③植被监测:对稻挑山领海基点海岛植被类型、分布和覆盖度进行监测。

④地质灾害监测:对稻挑山领海基点海岛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海岸侵蚀等)类型、规模与分布情况进行监测。

⑤人类活动监视:对影响稻挑山领海基点岛及海域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人为活动情况进行巡查监视。

⑥开发利用状况监测:对稻挑山岛上用岛活动、用岛类型、用岛面积以及建筑物和设施情况进行监测。

⑦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监测:收集现有海洋环境监测数据,分析稻挑山领海基点海岛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状况。

⑧编制稻挑山领海基点海岛监视监测分析报告,制作DOM图集:根据本次监视监测结果,结合领海基点保护要求,编制稻挑山领海基点海岛监视监测分析报告和图集。

4、提交成果

相关原始记录表格、海岛要素分布图及相应照片影像资料相关表格和图件如下:

(1)领海基点海岛现场监视监测影像集;

(2)领海基点海岛监视监测数据集,包括现场巡查登记表、现场调查记录表、监视监测统计表等;

(3)领海基点海岛监视监测专题图件,包括无人机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海岛植被类型分布图、海岛开发利用状况分布图等;

(4)领海基点海岛监视监测报告。

5、技术要求

数学基础:大地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123°,3°分带;深度基准采用理论最低潮面;图件分幅主要采用标准分幅;

实地勘查:定位中误差一般不大于±定位1m,高程测量误差一般不大于±0.1m;

遥感监测:使用的最新遥感影像的空间分辨率优于2m;

标段三:2021年平阳县海洋预报项目

一)项目来源

平阳县位于浙江省南部,濒临东海,海域面积约1300 km2,面积在500 m2以上的海岛66个,其中,南麂列岛位于平阳县东南海域,总面积201.06 km2,岛屿陆域面积11.13 km2,海域面积189.93 km2,最西的点距离大陆最近约45 km,主岛的南麂岛面积为7.69 km2,拥有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中国“十大美丽海岛”、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四张“金名片”。

平阳近岸地处热带气旋和冷空气频繁活动区域,易受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的侵袭。南麂岛远离大陆,往返大陆只能依靠客轮,客轮航行受控于海上风浪的大小。长期以来,鳌江—南麂客运航线主要依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风力等级进行管控,缺乏海洋预报数据的有效支撑,导致游客滞留南麂岛的情况时常发生,岛上居民出行也无法准确安排,给南麂岛旅游造成了负面影响,也给县政府、海事和港航等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和压力。

2021年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5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对县级海洋观测预报工作开展的要求和部署,并在2016年~2020年前期海洋精细化预警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平阳大面海域日常预报,鳌江-南麂航线、南麂大沙岙浴场、鳌江港、南麂港等重点保障目标预报以及海洋灾害预警报,继续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2021年度还将对平阳专项预报发布媒介微信公众号、网页等相关页面进行优化调整

项目依据

(1)《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5号,2012年)

(2)《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 2019年10月

(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办公厅关于公布我省沿海警戒潮位值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46号)

(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46号)

(5)《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 第1部分:风暴潮警报发布》(GB∕T 19721.1-2017)

(6)《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 第2部分:海浪预报和警报发布》(GB∕T 19721.2-2017)

(7)《海水浴场海洋环境预报技术导则》(国家海洋局,2017)

(8)《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洋环境预报技术导则》(国家海洋局,2017年)。

项目目标

(1)开展平阳近岸大面海域日常预报,为辖区内的海上作业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开展南麂岛旅游预报,保障海岛旅游安全,减少游客滞留现象;

(3)开展港口码头预报,有效指导船只进出港,为船只管理提供保障;

(4)开展南麂岛马祖岙、国姓岙海表水温预报,保障大黄鱼养殖安全;

(5)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报,为政府部门进行防灾减灾工作部署、准确防御海洋灾害提供技术支撑。

工作内容

2021年平阳县海洋预报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平阳近岸大面海域日常预报、重点保障目标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制作与发布,发布媒介的运维,以及用户满意度调查。

图4.1 平阳预报示意图

 

4.1平阳近岸大面海域日常预报

为保障平阳县辖区内各类海上作业活动安全,开展平阳近岸大面海域环境动力场预报,预报要素主要包括波高、波向、流速、流向,每日08时制作发布,预报时效为0-96小时(未来4天);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发布。

4.2 重点保障目标预报

在大面海域日常预报基础上,针对航线、港口、海水浴场、养殖海域、海岛旅游等重大基础设施、关键经济目标和涉海活动开展重点保障目标预报。平阳海域重点保障目标预报分为南麂岛旅游预报和渔业预报两大类。其中,南麂岛旅游预报包括 鳌江港、南麂新码头预报, 鳌江~南麂航线预报, 南麂大沙岙浴场预报, 南麂海域海钓指数等级和日出时间预报。渔业预报主要为南麂马祖岙、国姓岙大黄鱼养殖海表水温预报。

(1)南麂岛旅游预报

鳌江港、南麂新码头预报

为保障各类航行船只进出港安全,开展鳌江港、南麂新码头附近海域环境预报,预报要素主要包括波高、波向、天文潮潮时和潮位,其中潮位值分别为基于85基面和理论深度基准面(海图基面);每日16时发布,预报时效为0-24小时和24-48小时(未来2天);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面向船只驾驶员、乘船旅客发布。

鳌江~南麂航线预报

为保障海上客运航线船只运行安全,开展鳌江~南麂航线预报,预报要素主要包括波高、天文潮潮时和潮位、航行舒适度,其中潮位值分别为基于85基面和理论深度基准面(海图基面);每日06时、10时、16时发布,预报时效为0-24、24-48和48-72小时(未来3天);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面向鳌江海事处、鳌江港客运站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南麂大沙岙浴场预报

为保障游客在南麂大沙岙浴场游泳活动的安全,开展南麂大沙岙浴场预报,预报要素主要包括波高、海表水温、水质指数等级、健康指数、游泳适宜度;每日16时候发布,预报时效为0-24小时(未来1天);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面向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游客发布。

南麂海域海钓指数等级和日出时间预报

为保障海钓爱好者及游客在南麂岛附近海域的海钓活动和岛上日出观赏活动,开展南麂海域海钓指数等级和日出时间预报,预报要素主要为海钓指数等级和日出时间;每日16时发布,预报时效为0-24小时(未来1天);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面向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游客及相关活动爱好者发布。

(2)渔业预报

南麂岛马祖岙、国姓岙

为保障南麂岛马祖岙、国姓岙海水养殖安全,开展马祖岙、国姓岙渔业预报,预报要素主要是海表水温,每日16时发布,预报时效为0-24、24-48小时(未来2天);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向养殖户发布。

 

4.3 海洋灾害预警报

海洋灾害预警报包括灾害性海浪警报、风暴潮警报、天文大潮消息、台风变化趋势分析。

热带气旋(台风)、温带气旋和冷空气影响期间,依据《风暴潮、海浪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制作并发布风暴潮警报和海浪警报,目的是为保障海上作业船只及近岸各类承载体的安全。

其中,灾害性海浪警报的预报要素主要为波高,每日10时、16时;若台风路径有较大调整或海洋灾害趋势加重,每日21时加报。预报时效为0-24小时(未来1天),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向平阳县政府、平阳县相关部门级社会公众发布。

风暴潮警报的预报要素主要有风暴过程增水、高潮时、高潮位,每日10时、16时;若台风路径有较大调整或海洋灾害趋势加重,每日21时加报。预报时效为0-24小时(未来1天),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向平阳县政府、平阳县相关部门级社会公众发布。

天文大潮消息是在在天文大潮期间,当天文高潮位超过当地四色警戒潮位时,发布天文大潮消息,提醒低洼地带做好防潮避潮措施,保障近岸各类承灾体安全。预报要素主要为天文高潮时和高潮位,在天文高潮位超警前1-2天发布,预报时效视天文高潮位超警持续时间而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向平阳县政府、平阳县相关部门级社会公众发布。

 

4.4 发布媒介的更新与运维

2020年5月,由于联合发布单位平阳县气象局的发布内容发生改变,停止了近岸气象预报和航线中的天气预报并且原先一天3次的航线预报,目前没有固定发布频次,这些变化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网页和微信公众号显示异常航线预报甚至无法更新

2021年平阳县海洋预报继续选择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主要发布媒介。同时结合平阳县气象局改版后的预报内容,网页和公众号相关发布界面均进行更新;结合预报室其它项目,对网页发布中的大面海域预报内容进行优化显示,提升界面美观。

4.5 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

继续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进一步了解公众对现有预报产品种类的需求和准确性评价,逐步拓展贴合需求的新的预报产品,提升精准预报服务水平。

五)成果提交

(1)合同期限内,每日鳌江—南麂航线预报、南麂海域海钓指数等级和日出时间预报、鳌江港和南麂新码头预报、南麂岛马祖岙和国姓岙水温预报南麂大少奥海水浴场预报预报单电子档;

(2)合同期限内,海洋灾害影响期间的灾害性海浪警报和风暴潮警报、天文大潮消息等警报单电子档;

(3)《2021年平阳县海洋精细化预报项目技术报告》与《2021年海洋预报服务需求及满意度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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