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需求
标项1: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1套
一、技术需求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1 |
设备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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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用于不能采用湿热法灭菌的腔镜、管路及软式内镜等器械的灭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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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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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灭菌方法:舱内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技术灭菌,符合国标GB27955—2020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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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在过氧化氢进入灭菌舱体前对过氧化氢进行提纯,从而增强灭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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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灭菌剂浓度:≤60%,设备灭菌过程中舱体过氧化氢浓度应≥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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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硬式内镜灭菌:可以对直径≥0.7mm、长度≤500mm的硬性管腔灭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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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软式内镜灭菌:可以对直径≥1mm,长度≤900mm的软式内窥镜进行灭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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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灭菌程序:灭菌程序种类至少包管腔灭菌程序,软式内镜灭菌程序及表面灭菌程序和精密器械灭菌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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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为便于手术器械快速周转,灭菌程序最短灭菌时间≤2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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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灭菌温度:≤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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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预检测技术:具备预等离子技术,可以辅助去除水分,具备加热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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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配置专用生物阅读器结果阅读时间≤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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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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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灭菌剂:采用胶囊卡匣式包装,人体无接触、无挥发;卡匣包装须有化学泄露颜色指示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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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卡匣有射频识别技术,标签需包含但不限于卡匣效期、制造商、插入时间、胶囊状态、完成循环数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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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灭菌舱:方形,舱体容积≥150L,材质采用铝合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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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灭菌舱门:灭菌舱采用自动门,可通过屏幕按键或脚踏开关控制开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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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显示屏:采用全触摸式液晶屏,屏幕尺寸≥10英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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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装载指导:每灭菌循环前屏幕显示器械灭菌种类和转载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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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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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网络化技术 :生态互联系统可实现与HIS系统连接提供灭菌循环参数、生物监测结果等数据,可连接设备数≥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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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扫描仪器:配备生物监测扫描设备,生物监测数据在屏幕可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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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控制方法:电脑控制,发生故障或运行终止时提供故障原因并打印记录故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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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物理打印记录:电脑打印提供每个灭菌阶段的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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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秒监控系统:具备秒监控功能,灭菌过程中必须可实时连续监测舱体内过氧化氢浓度等参数,并可以电脑输出该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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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化学监测指示卡:连续条状色带,变色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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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生物监测菌种:使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且芽孢含量须≥1.0*106,监测结果读取时间≤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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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监测提醒机制:设备具备生物监测中文、声音、图像提醒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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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设备自身可存储≥200锅的灭菌循环信息,并具备自动更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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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免费提供设备操作培训,设备维护保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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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提供投标设备用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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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及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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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保修期后只收取配件费并提供价格的折扣率,免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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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维修即时响应,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包括节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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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设备停产后,零配件保持供应8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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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免费提供操作培训,维护保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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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装与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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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安装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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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安装完成时间:接买方通知后7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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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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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验收标准:提供的产品原始样品检测数据,技术资料和招标文件的技术一致,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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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验收完成后对设备科工程师进行基础维护与保养培训,包括课件及现场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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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厂家标配功能、配置、软件不得拆分报价,上述尚未包括的所有功能、配置、软件请报成交价,否则视为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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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如实响应采购要求,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原厂主要技术规格表、CFDA认可的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彩页上需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或制造商在国内办事处盖红章)等材料,在技术响应中详细描述所投设备的投标技术、性能。
三、商务要求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1 |
到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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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修期:保修期≥1年,须出具保修承诺函。所有在保修期内损坏的配件一概包换,不接受对此配件进行维修。设备终生维修,软件升级终生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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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标方需在中标后七天内考察场地,结合最终用户需求给出用户认可的设计安装方案与图纸,提供详细的设备安装要求:如给排水、用电、场地等;占地面积、高度等需满足用户场地的安装要求,不能破坏现有建筑承重结构。(如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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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安装、调试:中标方承担运费、吊装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仓储费等一切费用;中标方需提供所有中标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并承担所有费用。提供安装、调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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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标准及方案:按投标文件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原厂标准,提供全新未拆封设备。提供验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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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价方式:DDP装机地点。 该价格包含货物价格、运费(乐清市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保险费、税收、随机工具、随机附件、安装验收服务费、机房准备及装修、招标代理服务费、技术培训费、保修等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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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付款方式、期限: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 7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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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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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履约保证金缴纳:卖方在中标后10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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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缴纳方式:向买方指定账户电汇、支票、汇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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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履约保证金退回: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货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中标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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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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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保修合同价格:提供出保修后的原厂年整机保修价格,提供原厂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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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主要配件价格:提供原厂主要配件价格清单,原厂盖章。未提供的配件均视为100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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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保修期后收取配件或易损件优惠费用,终身免维修费。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和出保后保修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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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培训:提供培训方案,并满足如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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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操作培训:投标人需提供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应涵盖开关机,日常操作,消耗品更换,定期使用保养等,并承担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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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维修培训:投标人需根据院方要求提供维修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系统原理,各部件功能及原理,定期维护保养,消耗品更换,常见故障排除等,并承担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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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附件配置清单或仪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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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回扣、提成、科研费、宣传费等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促销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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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提供消耗品、易耗品价格,合同内耗材的价格和实际采购价不一致时,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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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保密:招投标及合同中凡涉及买方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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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技术支持: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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