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掌握盐城市盐都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 号)及《2021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盐都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项目主要任务和内容
通过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掌握年度耕地、建设用地等重要地类的面积和权属变化情况,适应“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的资源管理新形势,实现监管方式从“以数管地”到“以图管地”的重大转变,扩大调查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土地基础数据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2021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 2021 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各地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 2021 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 2021 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 2021 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 度和 15 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向国务院报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
1、变更外业调查和内业数据库更新上报工作
在 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完成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对国家下发的5290个遥感监测图斑及自提图斑进行外业调查核实,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基本农田情况调查,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建立相应的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调查成果统计分析,城镇地籍数据更新汇总,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城镇地籍数据更新汇总分析报告。
2、变更调查成果内外业自查工作
主要完成国家下发图斑及补充提取图斑变更情况及自查,所有变更地类合理性检查,三类图斑外业自查,省厅部署的其他检查工作,以及遥感监测图斑数据分析统计工作,完成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内外业检查。
3、数据汇总和数据库更新工作
主要完成变更调查数据库检查,完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完成城镇地籍更新数据汇总,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城镇地籍数据更新汇总分析报告,做好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相关工作。
(三)、已有资料情况
盐都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盐都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登记发证成果、土地征转用报批资料、土地整治资料、增减挂钩资料等。
(四)、作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 《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8号
3、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55-2019
4、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17
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TD/T 1055-2019
6、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TD/T1016
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GB/T 13989-2012
8、 《利用 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9、 《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01-2012
10、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2007
11、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2006
12、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 17160-2008
13、 《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GB/T 14912-2005
14、 《地籍测绘规范》 CH5002-94
15、 《地籍图式》CH5003-94
16、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
17、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五)、项目范围
调查监测范围为盐城区行政区划范围,约1016平方公里。
(六)、服务要求
1、本项目由招标人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中标人必须随时配合质量监督管理;
2、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人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同时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否则,招标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需提交主要成果
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
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 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 DB 格式,2021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1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1)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 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 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 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
具体要求详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及上级相关要求。
附件:《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八)、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前请与招标人联系,充分了解招标人实际招标需求及有关事宜。
2、特别说明(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定(行业服务规范等)与安全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为工作人员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