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烟台开发区“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项目,共 1 个包,投标人须对项目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采购人让利,均应免费提供。
开展减污降碳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系列讲话要求的重要工作。2020 年 09 月 22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宣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作用,推进烟台开发区减污降碳工作深入开展、推动“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拟申请开展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试点,探索“三线一单”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技术路径、管理模式,为全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主动适应“双碳”战略目标,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以烟台经济开发区为试点案例,探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技术路径、管理模式,提出东部沿海城市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政策建议。
1、资料收集与工作底图制作。收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计划、区划、规划和方案数据,能源利用数据、污染排放数据、环境质量数据、人口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等。基于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数据库的数据,及高精度环境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图、能源管控分区图等底图,进一步校核边界范围,并将其作为本次减污降碳试点工作的底图和重要基础性资料。
2、总体形势研判。衔接开发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基础,重点结合区域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方案、重大研究等相关工作基础,综合把握区域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识别区域需要解决的突出开发与保护的问题。重点分析区域在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差异性,科学分析开发区污染物与碳排放现状特征、中长期趋势、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压力,聚焦高耗能、高排放等行业,明确试点地区协同推动减污降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
3、基础评价。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以钢铁、火电(含热电)、建材、水泥、化工(含石化)等行业为重点,调查企业规模、能源消费、净调入电力和热力量、涉及碳排放的工业生产环节原辅料使用量等内容,选取适当的碳排放因子,从工业过程排放、工业能源排放和间接排放三个方面计算行业碳排放量和排放强度。结合烟台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自下而上建立污染物和碳排放一体化清单,从排放源头理清两者间同根同源的关联机理。开展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热点排放网格分析,识别排放“双高”区域。
4、空气质量改善情景与碳排放情景预测。依托《烟台市空气质量达标与温室气体达峰规划》研究成果,建立本地化的“经济-能源-排放-空气质量”综合分析预测模型。比较国内外主流分析模型和预测技术方法,基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排放规律,构建适用开发区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和空气质量改善的分析预测模型。结合开发区城市发展定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需求等,分析 2020-2035 年影响开发区碳排放控制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主要因素,设定差异化减排情景,评估不同情景下的减排效果。
5、“三线”减污降碳协同性分析。构建协同预测模型,评估质量改善和碳排放“双目标” 约束下的碳排放和污染物减排路径。在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布局敏感区、受体敏感区、弱扩散区等重点区域,提出空间优化和分区管控的建议。结合“双碳”目标,分析不同情景下能源利用上线目标对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的协同影响。
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化分析。基于环境管控单元与要素管控分区的对应关系,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和碳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分析优化总体和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 协同管理建议。提炼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线一单”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技术路径,进一步形成规范的技术流程和成果建议。提出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要求建议。
《烟台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试点研究报告》(提供电子版 1 份,纸质版 10 份)
《烟台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试点准入清单》(提供电子版 1 份,纸质版 10 份)
《烟台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试点措施技术库》(提供电子版 1 份,纸质版 10 份)
1、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完成“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试点工作成果编制及成果集成,按照时间要求,保证成果质量并完成申报。
2、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备高能力、高资质的相应人员组成项目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人员列表、简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且更换人员的技术资质与工作经验须与原工作人员水平相当。
3、中标人须委派固定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汇报工作等事宜;
4、在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间须配合采购人工作需求,配合提供各阶段性成果汇报及咨询服务;
5、在服务期间使用的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成果时,中标人对此负有保密义务,工作成果归属采购人所有;
6、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保密的内容,仅在完成“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试点工作中使用,不得扩展、延伸至其他项目及场合。中标人须了解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对违反上述保密条例等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