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遵照省政府关于安徽省“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总体规划部署,项目由省安委办牵头,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进行批复,省水利厅负责防汛抗旱领域应急系统建设,主要提升防汛抗旱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等三大应急能力。按照“资源整合, 数据共享,问题导向,支撑四预,安全可靠、实用先进”的原则,遵照安徽省“6+N” 重点领域“三大系统”总体规划部署,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5G、北斗通信、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构建全省统一的水旱灾害监测、预警、调度和救援信息化管理系统,创建“统一高效、指挥可靠、快速协同”防汛抗旱应急协同处置新模式,以适应新的机构职能、新的调度流程、新的应急管理体系,实现水旱灾害防御与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有效衔接、指挥调度相互协调、抢险救援相互支撑,最大限度提升应对防汛抗旱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本项目建设,力争到 2022 年底,防汛抗旱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基本建成,整体上处于国内一流水平。
四、详细技术要求
4.1空基巡查监测
为满足应急工作和日常巡查工作的需求,部署无人巡查机,构建巡查视频实时回传与展示系统,实现对危险区域灾害情况的空基巡查与监控。
4.1.1技术参数及要求
4.1.2其他要求
为满足空基巡查数据实时接入省水利数据中心,需升级完善省现有水利视频监控平台,开发部署无人机视频接入模块,使无人机现场航拍视频资料通过 4G/5G 等无线传输方式实时接入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对水旱灾情以及工程运行情况的全面监控、实时上传、实时分析。
无人机视频数据目前主流采用 RTSP/RTMP 流的方式进行视频流推送,本次建设的无人机应满足推送标准的 RTSP/RTMP 流输出,并支持向指定平台地址进行流的主动推送。
为满足无人机视频接入需求,需对安徽水利视频服务平台的接入模块进行完善,实现对无人机视频信号传入的 RTSP/RTMP 视频流进行接收,并实现 RTSP/RTMP 视频流向GB28181-2016 协议进行转化,对输出的 GB28181-2016 协议标准流想省级视频平台进行推送,省视频平台通过配置无人机终端冗余通道的方式,对传入的国标视频流进行自动适配空闲通道进行无人机视频直播。
(1)无人机视频流获取
对无人机控制台进行适配,基于无人机 APP 的视频流通过定制适配的方式,将无人机拍摄的实时视频画面传送至省级视频平台,传输的视频流需要满足 RTMP/RTSP 的标准流。
(2)无人机平台接入
在省级平台定制开发无人机空间信息和视频流接入功能,实现对无人机的空间数据和视频流数据接入的开放性接口,接入的数据内容包括:无人机编码、空间数据、上传时间、实时视频数据等内容。
(3)无人机管理
为实现对本项目配备了 5 台空基巡查设备(无人机)及厅直单位、市、县水利部门等购置无人机的综合调配与管理,开发无人机管理模块,实现无人机基础信息及监控信息的管理。
①构建无人机基础信息数据库
梳理无人机系统管理所需数据指标,建立无人机基础信息库及多媒体库。其中基础信息库主要包括:无人机编码、无人机管理单位、管理人、管理人联系方式、无人机长期存放地点;无人机所属项目、采购时间、型号、品牌、运维单位、运维人、运维人员联系方式;无人机配置设备及性能指标,无人机通信卡卡号等配置信息。多媒体数据库主要为无人机实时上传平台时需获取的视频数据等,主要包括视频流数据、采集时间、视频地点空间信息等。
②无人机设备注册
无人机设备注册主要是开发信息填报模块,为无人机基础信息填报提供窗口界面, 主要登记信息主要为无人机基础数据所包含内容。本项目购置无人机及水利部门现有无人机设备均需在系统注册登记,无人机注册登记由无人机管理单位完成。
③无人机注册信息审核
无人机注册信息审核主要是对无人机信息注册登记信息进行审核,主要查看信息的完整度、数据质量情况等。信息审核由系统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完成。
④无人机信息查询
对通过审核的无人机,开发信息查询界面,支持所填无人机信息的分行政区划、分权限在线浏览。
(4)性能要求
视频采集丢包率不高于 2%,视频输入、输出响应时间为 2,5,10 秒(遵循 2/5/10 原则),2 秒内优秀,5 秒内良好,10 秒内可接受。视频点播输出 25 帧/秒。
4.2高精度 DEM 数据购置
4.2.1数据范围和内容
安徽省辖境面积 14.01 万 km2,平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 45%,丘陵及山区占全省总面积的 55%。本次高精度 DEM 数据购置,要求山丘区的精度优于 2m,平原地区精度优于5m,考虑重点建设区域,将山丘区扩大至覆盖四个流域(巢湖流域、滁河流域、淠河流域、史河流域)的安徽省内部分,并扣除了巢湖等大面积水域。据此统计,平原面积为55478km2,山丘区面积为 84011km2。
4.2.2数据参数和指标要求
数据内容如下:
数据精度和参数要求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CH/T 9009.2-2010)。数据成果的高程中误差要求如下:
4.2.3数据生产要求
通过高分辨率卫星立体像对来提取 DEM,数据生产采用“商用软件+自主开发软件+ 人机交互处理”来实现。首选数据源为国产影像:高景卫星、资源三号卫星、高分七号卫星影像;国外卫星影像作为备用数据源:IKONOS、ALOS1、WORLDVIEW1-4、GEOEYE、PLEIADES、SPOT6 和 7。
4.2.4数据成果要求
提交的成果满需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的要求(CH/T 9009.2-2010), 数据格式采用 tif 文件格式,数据成果内容摘要如下:
4.3卫星遥感数据接入与分析
开发多源卫星遥感数据汇集平台,获取和汇集国内外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建立安徽省卫星遥感数据库,开发安徽省为水旱灾害监测服务,提升安徽省水旱灾害监测天基监测与信息服务能力。
4.3.1功能要求
(1)多源卫星遥感数据汇集
开发多源卫星遥感数据汇集平台,实现多源卫星遥感数据的快速汇集,以支撑全省的水旱灾害监测应用。
中标单位需开展国内外多源卫星资源数据的调研,开发安徽省水旱灾害多源卫星遥感数据汇集平台,建立国内外不同类型卫星数据源的稳定获取通道。针对水旱灾害监测业务领域,补充购置满足业务技术需求的遥感影像数据,实现国内外多源遥感卫星数据在安徽省水利一张图上叠加,主要包括中国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高分系统)系列、哨兵系列、MODIS 等卫星源数据。
为实现全省水旱监测应用,进一步掌握水旱灾害致灾损失,提升水旱预报预警科学性,获取我国高分 1 号、高分 6 号卫星 16m 级中分辨率安徽省全省遥感影像,根据卫星运行轨迹实时获取全省影像资料,打通省水利厅与省高分办遥感数据通道,同时开发相应的数据接收及入库软件。
在调研国外卫星资源及数据获取情况的基础上,开发国外多源卫星数据云端汇集系统,重点对哨兵系列、Landsat 系列和 MODIS 及其后续星进行汇集,实现国外多源遥感数据的快速汇集。
在国内外多源卫星数据汇集的基础上,对各类型卫星遥感数据及其覆盖状况进行汇集统计,建立不同类型卫星遥感数据的元数据及卫星遥感数据的快视图。
(2)多源卫星遥感数据预处理
对汇集的多源卫星遥感数据进行预处理,以满足水利遥感信息监测与分析应用。根据光学和雷达卫星数据处理方式的不同,分别针对光学和雷达遥感数据研制数据预处理模块,以满足水利业务应用需求。
①光学影像数据处理
对收集的遥感影像数据进行包括几何校正、正射校正、坐标投影转换、数据格式转换、图像增强、影像融合、影像镶嵌等处理,消除各种辐射畸变和几何畸变,使经过处理后的图像能更真实地表现原景物真实面貌,为制作监测专题图、动态监测提供数据支撑。
②雷达影像数据处理
主要包括辐射定标、多视处理、滤波和正射校正,同一个地区的不同时相的数据还需要进行配准。
(3)水利遥感信息监测与分析平台
在多源卫星遥感数据的快速汇集的基础上,研发针对水旱灾害监测响应的水利遥感信息模型,进一步开发水利遥感信息监测与分析平台。洪涝监测应对方面实现地表水域的提取、水域特征参数的提取及湖水域变化的监测分析,旱情监测应对方面在中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的基础上,实现全省的植被指数、温度指数、降水-温度-植被指数等旱情遥感监测指标的计算与变化分析。
①洪涝监测模块研制
为了全面掌握安徽全省湖泊和水库等地表水体动态状况,综合考虑监测的需求和频次要求,中标单位采用光学卫星和雷达卫星协同的方式来实现安徽省地表水域的水体监测,快速获取淹没范围、淹没历时、淹没水深等数据,结合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经济社会数据库,获取受淹村庄、城镇、道路、房屋、耕地等受灾体以及洪水围困人口分布信息,形成洪涝灾害监测专题图、统计表和监测报告。
②全省旱情信息遥感监测模块
全省旱情信息遥感监测模块是以500-1000m 中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作为主要数据源,经过卫星影像拼接处理后,提取植被指数、地表温度和光合有效辐射吸收比等遥感参量信息,基于长时间序列植被指数和地表温度遥感参量信息,实现温度状态指数(TCI)、植被状态指数(VCI)和植被健康指数(VHI)等遥感旱情监测指标的生产。中标单位需生产全省情监测产品,提供逐日、500-1000m 分辨率的旱情监测图;制作旱情遥感监测报告,在遥感指数产品、气象干旱产品基础上生产区域旱情等级分布图,在区域旱情等级分布图和区域作物分布图的基础上,生产区域农作物受旱范围和受旱程度监测产品,提供区域作物受旱面积产品。
(4)卫星遥感综合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和行业已颁布最新相关标准、规范,按照信息化标准体系要求,建设卫星遥感综合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卫星遥感数据库、遥感监测信息产品库、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入库、数据共享接入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等内容。
卫星遥感数据库主要包括接入和汇集的国内外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及其元数据。遥感监测信息产品数据主要包括反射率数据、后向散射系数数据、地表水域数据、植被指数数据产品数据、温度数据产品数据、以及用于水旱灾害监测产品的相关处理成果数据等。
在数据库中,遥感数据、地理信息数据、洪涝监测数据、干旱监测统计数据,按照基本信息类、实时信息类、统计信息类、指标计算结果类、交换信息类和系统平台管理类等 6 大类信息进行存储,各类数据进行筛选、清洗等质量控制后,编辑入库。
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在基础数据更新机制方面,针对安徽省水旱灾害监测状况, 建立基础数据更新的机制,包括数据更新方式、更新内容、更新频率等,中标单位服务期内需对基础数据进行更新维护。通过平台记录数据更新变化过程,包括更新时间、更新人、数据处理内容、数据来源等。
建设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遥感数据入库情况、遥感数据类型、遥感数据量、遥感信息产品入库情况、遥感信息产品类型等数据统计与分析功能,为水旱灾害遥感监测提供坚实的基础数据支撑和保障。由有权限的用户进行数据的增加、修改、删除,实现数据的更新维护。
4.3.2性能要求
(1)地图页面首次加载时间 5s 以下,地图数据查询时间 3 秒以下,地图数据编辑2 秒以下,地图数据保存 5s 以下。
(2)数据查询速度 5s 以下。
4.4视频监控数据深度挖掘和应用
为提升视频应用能力,基于省水利视频监控统一平台,采用视频动态识别等技术, 开展水库水域边界识别、河道流量监测等视频监控数据深度挖掘和应用。
4.4.1水库水域边界识别与视频融合试点建设
研发一套集成人工智能算法的图像智能识别模块,基于 h.265 视频流实时解析出 30 座水库(由采购人指定)水域边界,基于水库信息如:水位、坝顶高程、水位-库容关系曲线,在平台进行视频融合和可视化展示,构建虚拟水尺,根据水域边界线显示当前
水位以及特征水位。
基于深度学习算法,开发出一套水域边界智能提取模块,并接入实时视频,将监测到的水域边界线上传到视频流,在视频画面中显示水域边界线。
在视频画面坝体位置构建虚拟水尺,显示当前水位、汛限水位、正常蓄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等特征水位,并随摄像头角度转动而变化位置。此外,根据水域边界线,构建水域边界线及水面区域,并在前端页面中显示。
4.4.2河道流量监测试点建设
研发一套集成人工智能算法的图像智能识别模块,开展基于视频站的河道流量自动监测,试点开展 3 条河道(由采购人指定)流速监测,并根据当前站点的断面和水位计算流量,并进行可视化展示。
4.4.3性能需求
(1)水库水域边界识别与融合:水域边界识别精度优于 95%,计算及特征水位视频融合显示延迟不高于 5s;
(2)河道流量监测:河道流量监测精度优于 85%,计算及特征水位视频融合显示延迟不高于 5s;
五、项目实施要求
数据成果需要与省水利厅已建省水利一张图系统对接,承建单位需按甲方要求完成数据成果部署,保障数据成果稳定应用。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交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组织项目实施。
5.1服务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并上线运行,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完工验收后运行维护服务期限 5 年。
5.2团队组织要求
(1)中标人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并保障在项目实施阶段提供不少于 5 人驻场开展相关工作。
(2)在项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工作的业务性质,应分别配备有业务经验丰富的团队和人员承担本项目工作。
(3)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熟练掌握信息化的相关基础知识,具备相关产品集成、应用和开发的专业技术证书。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应常驻项目现场,在本项目运维期间根据项目需要安排。
(5)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要成员不得随意更换,遇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须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建设期间更换人员超过 3 人次,采购人将一次性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人员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注:除评分项要求人员证明材料外,上述人员要求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提供上述人员材料供采购人核实。)
5.3服务场所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建设期间须自行提供项目服务承载场地,场地须具备不少于 5 人的集中办公环境,场地需由采购人确认。
5.4文档管理要求
(1)制定项目文档管理工作规划、文档管理规章制度、标准、流程并组织实施;
(2)做好各类文档的收集、整理、分类、登记、编目、电子化等工作;
(3)监督和检查项目组内部及时提交项目文档资料;
(4)负责文档查阅服务管理工作,为项目相关人员提供所需要的文档资料。
5.5质量管控要求
5.5.1质量管控总体目标
(1)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建设质量控制方案和实施措施,并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保证总体规划设计、实施、系统运行与验收等各个阶段工作满足采购人对质量的要求。
(2)须根据整个工作计划,对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和测试,并向采购人提交里程碑式工作成果。通过保证各阶段性成果的质量,最终保证整个项目实施的质量。
(3)须提交详细质量管理方案。
5.5.2质量管控具体要求
(1)制定质量管控大纲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须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以指导本阶段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制定质量管控工作计划
根据质量管控大纲,在项目实施运维各阶段制定详细的质量管控工作计划。确保项目的质量标准能够得以实现,确保在项目的计划期内按期完成,。
(3)贯彻质量保证要求
质量保证是所有计划和系统工作实施达到质量管控计划要求的基础,为总体项目的正常运转提供可靠的保障,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之中,是项目质量保证的重要基础。
5.6测试要求
建设后,中标人需进行测试并给出详细的整个系统测试方案,明确测试方法和测试准则。测试的基本内容至少要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
5.7培训要求
投标人于服务实施前制定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课时、培训课程、培训师资、培训组织方式等。培训内容为本次项目采购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
5.8保密要求
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服务实施前,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文档、资料等具有保密责任。项目结束后,中标人必须彻底删除在服务期间获取的一切信息资料,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副本。
(1)中标人及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和建设成果;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技术文档、设计方案”;各包中标人提供的“设计文档、培训材料和建设成果”等。
(2)中标人及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 保密信息接收方仍然承担保密义务。
(3)中标人为保密范围内资料的安全管理者。不得将资料用于“安徽省防汛抗旱 领域应急系统项目”以外的工作;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 中标人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 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中标人不得将该保密资料及其衍生成果在计 算机互联网上传输、登载。
5.9评审验收要求
关于项目的初验、试运行、终验的基本条件如下:
(1)“初验”指项目任务范围内的全部软硬件设备(开发的应用软件)到货验收(包括验收测试)合格后,开始全部系统的安装、配置和调试工作,完成全系统的调试, 在最终用户认定满足其业务基本运行条件和使用要求后,由中标单位提交完整的预验收报告及相关文档,经采购人审核后,组织的初次验收。
(2)“试运行”指初验收合格之日起,系统连续无重大故障运行 1 个月。在试运行期间,相关系统和设备运行可靠,能够满足相关用户的使用需求。在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计算,直到系统连续运行 1 个月无重大故障为止。
(3)“终验”指系统试运行期满合格,具备正式验收条件,提交验收申请和全部文档,经采购人确认后,组织系统终验。终验合格后即为该项目完工,进入运维期。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须为本项目建立完善的售后运维服务组织,为本项目提供驻点运维服务团队, 并按照安徽省水利厅运维体系的建设要求,服从用户方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1)售后服务期及人员要求
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 1 名人员的 5 年驻场运维服务,参与平台系统日常管理和值班轮巡。
(2)质量保证要求
在售后服务期内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设备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中标人自己生产、开发的设备,应提供局部功能修改、调整及升级服务。免费服务结束后,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相应的服务。
(3)服务及时性要求
服务期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的技术支持响应服务, 服务类型包括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服务、定期巡检等。
服务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用户电话或传真通知后,30 分钟内作出响应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 24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件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处理,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经费中扣除)。质保期内中标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并确保质量。
在项目投入运行后服务期内,领导检查和防汛等其他重要保障期间须提供现场保障、辅助演示、技术支持。在发现故障或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驻场人员不能解决的,需 中标人另派技术人员 2 小时内到场,24 小时内解决故障。
(3)服务内容要求
售后服务期内,安徽省水利厅各部门在开发业务应用系统时,中标人负责免费配合, 提供相关指导,配合集成调试。
(4)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
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在安徽省内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说明服务承诺(包括保修期外维修办法、维修收费的细项和标准,如差旅费、人工费等)。
(5)中标人可提供优于本售后服务的其他服务。
中标人应响应上述售后服务要求,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自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条款及保证。
采购人拥有项目过程中除第三方产品外所有工作件、交付文档、定制软件及其他附属产品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出售等商业用途。
中标人应保障所有第三方技术或产品必须得到合法的使用授权,中标人应保证交付给采购人使用的货物及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如有任何上述指控,中标人应独自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报价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和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期成本、人工费、交通费、调研费、专家费、会务费、印刷费、第三方机构专家评审费、税费等。
九、风险提示
1、本项目工期短,现场复杂,投标人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做好相应风险评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所有技术问题、相关平台数据获取与共享问题、进场协调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仅提供必要协助。
2、中标人所投设备须通过开箱验收后方可安装实施,在合同验收前如发现设备不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永久扣留原设备,中标人须重新采购满足采购需求的设备。
3、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约定任务,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索赔。
4、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国产化适配改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