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霍邱县人民法院提供)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霍邱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 12 个月(1+1+1 模式;本次招标服务期为 1 年,服务期结束后,成交单位经采购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续签采购
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 3 年。若政策调整,依据新的政策调整。)。霍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位于霍邱县蓼城路和卧阳路交口北,是集立案、信访、执行、审判、办公等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区域,占地面积 12000 ㎡,在卧阳路上有两个出入口。院内建有审判法庭综合楼一座。
综合楼楼体由主楼和南北辅楼组合构成,建筑面积 16677 ㎡,楼体四方各有一个入口。
主楼 13 层(地上 12 层、地下 1 层),地下一层设有羁押场所、设备用房、消防水池、变电所、停车场等,地上 1~12F 为办公、会议用房。
南、北辅楼地上均 3 层,其中南辅楼 1-3 层为法庭区域,北辅楼 1 层为诉讼服务大厅,2 层为法庭区,3 层为食堂区域。院落外有辅道一条及车位,长度 120 米,保洁工作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承接该物业时,中标人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公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管理人员、水电工等专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专业岗位技能证书,持证上岗率 100%。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计划,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报修后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有效维修措施,维修不过夜;其他报修(大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半年至少 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基本满意率 95%以上。
2.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实施的期限和地点:
服务地点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服务期限 |
12 个月(1+1+1 模式;本次招标服务期为 1 年,服务期结 |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质保期等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应符合根据六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4.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付款方式:
验收标准:
(一)考核方式
1.季度考核。由霍邱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并做好考核记录,按照满分 100 分进行打分,每季度一次。
2.季度考核后,由成交供应商对检查结果认可签字。
3.若成交供应商拒不签字,按照考核办法检查照片和现场考核人员签字为准,作为考核依据。
(二)分值评定
考核分值为 100 分。考核成绩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得分在 85 分以上(含 85分)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得分在 70 分-85 分(含70 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费用支付及处罚
1.根据考核结果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根据考核评分结果为“良好”按 100%拨付物业费;“合格”按按 80%拨付物业费;“不合格”按 60%拨付物业费。
付款方式:本季度考核后,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支付上一季度的费用 ,服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5、服务地点:霍邱县人民法院及 6 个基层法庭。
6、服务期限:12 个月(1+1+1 模式;本次招标服务期为 1 年,服务期结束后,成交单位经采购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 3 年。若政策调整,依据新的政策调整。)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中标供应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保持房屋建筑的完好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中标供应商应从本项目实际出发, 根据《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充分考虑制 定合适、有效的节约能源方案,并付诸实施。
(3)中标供应商应为办公区域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维护办公所需要的正常的办公秩序。
(4)中标供应商应按时完成规定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为机关工作人员和来访者提供整 洁、卫生、安全、舒适、美观的工作环境。
(5)中标供应商应对办公楼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室内绿化进行养护服务保持办公区域的 景观效果和优美环境。
(6)中标供应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保持房屋建筑本体的完好和各项功能的正常。
(7)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对各类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从实际出发, 考虑制定合适、有效的节约能源方案,并付诸实施。
(8)中标供应商应对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建 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9)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实施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10)物业档案管理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管理、维修保养档案;
◆物业日常管理工作档案。
法院概况及服务标准:
(一)体部分设备清单
1.给排水系统
1.1给水系统:
(1)供水方式:地下层由市政压力直接供给;1—6 层、7-12 层由变频给水泵组供给.
(2)水泵设备:潜污水泵 17 台:其中,功率 3KW 的 3 台,功率 1.5KW 的 14 台;消防水泵 2 台:功率 37KW;
喷淋泵 2 台;功率 45KW;
-1 层喷淋稳压泵泵 2 台;功率 5.5KW;屋面喷淋稳压泵泵 2 台;功率 1.5KW 消防稳压泵泵 2 台;功率 4KW;
生活水泵 3 台:功率 4KW;
1.2污水系统 污水检查井 18 座,化粪池 4 座,隔油池 1 座.
1.3雨水系统 雨水检查井 31 座,雨水口 43 座
2.空调、通风管道系统
2.1空调、通风管道系统
(1)防排烟管道系统
(2)正压送风管道系统
(3)空调新风管道系统
(4)空调送风管道系统
(5)卫生间排风管道系统(每个卫生间均设有排风扇)
(6)大法庭与餐厅及办公楼中央空调风管道系统(VRV 系统),全热交换器 5 台。
(7)空调冷冻供水、回水、冷凝水管网系统
2.2空调、通风管道设备
(1)各类风管机及吸顶式机组 320 台;
(2)新风机组 17 台
3.变配电系统
(1)高压配电柜 4 台
(2)低压开关柜 11 台
(3)干式变压器 1 台
(4)各类照明动力配电箱 26 台
(5)柴油发电机组一台
(6)密集型插接母线一批
(7)电线电缆一批4. 消防系统
4.1消防控制中心安装位置:1 楼;
4.2消防系统:监控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
4.3监控报警系统设备:
(1)各类报警点:烟感:568 只;温感:88 只;手动报警按钮:52 只;消火栓按钮:115 只;声光报警器:52 只;固话:4 只;广播:72 只;输入模块:79 只;输入输出模块:91 只;广播模块:13 只。(注:具体点位根据现场可能有适当变动)
(2)立式机柜 1 套;(即报警主机)
(3)消防广播系统 1 套;
(4)消防电话系统 1 套;
(5)CRT 系统 1 套;
(6)气体灭火控制器 4 套;
(7)联网卡 5 套;
4.4消防联动系统设备;
(1)联动控制台;
4.5消防基本设备:消火栓 115 只、消防水池 2 个、消防水箱 1 个;
5.电梯
5.1 乘客电梯:2 台,停靠-1—12 层。
6.灯饰照明设备
6.1 室内照明:5233 只
6.2节日/室外照明:30 只
6.3疏散指示照明:284 只
6.4其他。
7.弱电系统。整个系统包括常规子系统 12 个,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科技法庭系统、会议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紧急扩声系统、排队叫号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综合管路系统。
(二)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安全保卫工作
对院落在卧阳路上两个入口实行全年无休 24 小时值班。除法定节假日以外早晨
7:30 至下午下班后半小时期间南辅楼和北辅楼两入口有专人值班,院落有专人巡逻,
维护区内公共秩序,指挥车辆的有序停放。遇有紧急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应有防止不良势态扩展的措施和方案,并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维持大楼外部及辅楼区域日常秩序,主楼内安保由招标人单位人员自行负责。
2、保洁工作
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及相关工作(如扫雪),其中公共区域指楼内职工办公室以外的全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前后院落及院外辅道、卧阳路值班室、地下室、南北辅楼区域(北辅楼三楼食堂及餐厅区域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清洁)、主楼 12 层及楼顶、6 楼部分办公室(7 间)、各类会议室、荣誉室、执行指挥中心等(详见房间格局图)。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害虫滋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定期杀灭蚊、蝇、鼠等各类病虫害,并做到无滋生源,适时投放消杀药物;雨污水检查井、化粪池定期清掏,井池不得有淤积、堵塞、漫溢等现象;卫生间要求摆放香球等净化品。
3、 会务工作
负责招标人通知的有关会议、接待的各项服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等会务工作(不包括日常各庭室自己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服务工作)。
4、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水、强电、消防、水泵、电梯、空调、弱电等所有系统的设备及公共设施的巡视、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相关设备设施检修及日常维保计划的编报以及代表单位联系年检、专业维修等工作。
5、人员数量及素质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单位形象,所有管理人员均要求持证上岗,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礼仪的培训。除投标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还需接受招标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所有相关人员要尽职尽责,岗位职责公开公布。
★服务人员定点定位定责定编准确合理。我院物管项目服务人员定编原则上不得少于 38 人。关于我院物管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指导如下,物管公司具体人员配置可多于、优于指导配置。
物业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
人员配置 |
管理 人员数 |
工程人员 数 |
保安人员 数 |
保洁人员 数 |
会议接待 保障人员 |
食堂工 作人员 |
汇总 人员数 |
指导配置 |
1 |
1 |
11 |
15 |
2 |
8 |
38 |
类别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说明 |
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1 |
主管,负责本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合同签订前,提交物业全部人员相关资料; |
工 程人员 |
工程人员 |
1 |
负责日常维修,包括水电维修、高压值守、消防值守、空调及电梯运行管理等维修维护工作。 |
保安人员 |
保安 |
11 |
负责维护我院秩序安全、日常巡逻等工作,负责区域有门岗、巡逻岗、监控岗、立案信访大厅、中心通道及法官通道、停车场等。 |
保洁人员 |
保洁 |
15 |
负责清洁工作,包括审判楼诉讼楼楼道、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不包括食堂);其中安排 6 名保洁人员负责六个基层法 庭(周集法庭、城郊法庭、孟集法庭、河口法 |
|
|
|
庭、马店法庭、长集法庭)的内外清洁工作, 固定每天上班并且每半个月不少于3 人大扫除一次,包括基层法庭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车辆物业自行安排。确保各个法 庭卫生干净,整洁。 |
会议接待保障人员 |
2 |
负责院内会议会务等相关工作 |
|
食堂工作人员 |
8 |
保障院干警餐饮服务 |
|
合计 |
38 人 |
★因法院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人安排的工作人员数量和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中标人为此而增加的人员数量和工作量,不得增加费用。
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服务基本标准
一、管理机构设置
序号 |
机构设置 |
基本设置标准 |
1 |
管理机构设置 |
(1) 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符合物管合同要求。 (2) 管理机构配置必备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
2 |
人员配备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有五年以上的类似项目同等领导岗位经历,且须在业主单位每月在岗 22 天。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辖区内的管理、服务工作。 (2) 各岗位人员有相关上岗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端庄、大方。 (3) 保安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并能有效组织实施。 (4) 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
3 |
人员配 备情况 |
项目负责人、保安、保洁员、会务、维修、食堂等人员不得少于 38 人。 |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