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项目背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000000202202000346
项目概况说明:为保障威海高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维护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集约节约土地利用,降低土地开发成本,促进合理的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开展大规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山东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威海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高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采购目标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保障威海高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维护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集约节约土地利用,降低土地开发成本,促进合理的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开展大规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需满足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关于中小企业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否则投标无效。
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包段的采购预算金额为400,000.00元。
四、采购方式
本项目包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
分类 |
清单 分组 |
清单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与技术参数 |
1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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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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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 工作背景:为保障威海高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维护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集约节约土地利用,降低土地开发成本,促进合理的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开展大规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山东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威海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高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1、工作范围 威海市高区。 2、工作目的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服务内容 收集整理成片开发基础资料,制作成片开发调查底图,划定成片开发区片,开展成片开发必要性分析,制作成片开发片区位置示意图、拟征收地块位置示意图、公益性用地位置示意图等,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成果汇总上报。 4、提交成果的内容、方式(以县级成果报送) 4.1文字资料 ①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呈请批准威海市环翠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 ②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威海市环翠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报告; ③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呈请批准威海市环翠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 ④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威海市环翠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说明; ⑤威海市环翠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4.2表格资料 ①成片开发土地权属地类一览表; ②成片开发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表; ③成片开发用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4.3图件资料 ①威海市环翠区城市总体规划图(局部及全局图); ②威海市环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局部及全局图); 4.4其他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证明材料; 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证明材料; 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材料; ④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证明材料; ⑤关于威海市环翠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改情况说明; ⑥关于成片开发方案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的情况说明。 5、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等 5.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5.2《山东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办法》; 5.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5.4相关国家法规; 5.5市级、县级相关规划文本。 6、提交成果的时间要求 提交初始成果完毕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项目最终完成时间:以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时间要求为准。 |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需执行的标准
1)国家相关标准:应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标准规定。
2)行业标准:应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3)地方标准:应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4)其他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或地方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实施及交付
1)质量要求
所出具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
2)安全要求
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3)交付期/服务开始时间
1.提交初始成果完毕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项目最终完成时间:以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时间要求为准。
4)交付(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项目经省政府批复后验收合格并无质量问题,将剩余合同总价款的90%一次性付清。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的税务发票。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或地方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2)服务效率:
按采购人和相关规定执行。
3)服务期/运维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
四、验收标准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及行业标准。
五、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无。
六、采购人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采购人拟采用采购方式的理由(非公开招标方式需要填写)
八、采购意向是否公开:是
九、是否收取各类涉企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否
十、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十二、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无
十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99号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0631-517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