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相关准备工作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2〕78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暨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995号)关于2022年度全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部署要求,需开展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苏发〔2014〕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号),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327号),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导则(2020年修订版)》要求,根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实际情况,需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等工作,并形成产业园用地整治试点工作方案。
二、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
针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用地状况调查。其中,开发区(一类产业园)调查范围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按照《全省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开展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信息、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土地利用状况、批而未供、用而不足以及存量用地空间盘活利用等方面的调查,会同发改、科技、工信、商务、海关等部门做好基础数据校核,最终形成表格数据、空间数据、图件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电子成果。
2、开展开发区2022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在上述要求开展用地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部、省要求继续开展2022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评价范围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评价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按照《全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及参评名单》开展评价指标现状值计算、土地集约度分值测算和评价成果编制等工作,最终形成表格数据、空间数据、图件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电子成果。
3、开展2022年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工作
(1)确定更新调查范围、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2)更新调查内容包括土地批准和使用情况、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和开发区内工业企业用地情况。(3)成果编制。包括报告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及其他电子成果和纸质成果。(4)配合分局对调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并上报成果至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
4、编制2022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计划
依托已编制完成的“十四五”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成果、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结合开发区2022年拟实施再开发项目,编制2022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计划方案,并及时完成成果备案。
5、编制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江苏省13个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试点之一,率先探索开展产业园布局优化、用地更新、功能提升、产业升级、提质增效等相关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路径,充分衔接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关键节点,将产业园区产业功能、用地布局和优化提升需求作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根据产业园用地状况,编制《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试点方案》,报省厅备案批复。
三、商务条款
1.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验收:由项目需求单位验收签字。
3.服务条款
3.1服务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3.2服务要求:
调查时点要求:2021年12月31日;
数据要求:充分利用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及已有调查成果,尽量避免重复性调查,提高工作效率。
★3.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4服务标准:根据国家、省主管部门关于产业园用地调查、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5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测绘或城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交付条款:
4.1交付日期:项目需求单位指定
4.2 交付方式:本工作项目成果一式六份(盖单位公章)纸质报告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提供给甲方)。
4.3 交付地点: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本次项目成果通过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通过并经采购人确认完成交付工作后30日内付清。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
四、其他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