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农业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事关黄河流域面源污染防治落实落地,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精神,开展五原县农业面源污 染调查,测算化肥农药和畜禽粪污对五原县面源污染的影响。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水体通量监测,在典型小流域汇水区入出口和重点区域进行水质和水量同步监测,完成五原县试点监测工作方案编制。
合同包1(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前期工作))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验收合格后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提供: 1.《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 2.《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监测方案》 3.《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污染源调查与监测报告》 报告须经专家评审通过。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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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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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
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前期工作) |
项 |
1.00 |
900,000.00 |
900,000.00 |
面向中小企业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前期工作) 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项目概况: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农业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事关黄河流域面源污染防治落实落地,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精神,开展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测算化肥农药和畜禽粪污对五原 县面源污染的影响。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水体通量监测,在典型小流域汇水区入出口和重点区域进行水质和水量同步监测,完成五原县试点监测工作方案编制。
二、工作内容:
1.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总体方案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507号)要求,结合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基础和实际需求,提出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与监督指导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为五原县提出科学精准的治理方案,建成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技术库,最终形成一套易操作可复制的面源治理技术,向整个河套灌区进行推广。最终形成《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
2. 农业面源污染调查。
为摸清五原县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污染源现状水平,掌握化肥农药使用量及变化、畜禽粪污产生量及水产养殖量等数据,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调查统计工作基础上,利用台账检查、市场端比对、补充调查等方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负荷评估、绩效考核等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3. 农业面源污染监测。
针对五原县种植业氮磷流失系数、养殖业尾水排放情况以及土壤情况,总结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途径及影响规律,综合考虑五原县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独特的灌排方式以及农业生产活动等,初步筛选农业面源污染为主、基本不含点源污染的区域,为下一步选取重点监测区域及监测布点奠定基础。最终形成《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监测方案》》。
以封闭小区域为基本监测单元,结合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对应汇水范围,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方式以及农业生产活动等,筛选农业面源污染为主、基本不含点源污染的流域/汇水范围作 为嵌套监测区范围,分别在所选范围出口和重点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水文、水质同步监测,核算水环境中污染物通量及变化情况,为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提供数据支撑。最终形成《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调查与监测报告》。
三、成果要求:
1. 《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
2. 《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监测方案》
3. 《五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污染源调查与监测报告》 四、工作要求: 报告须经专家评审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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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