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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2022年度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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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140000316670 发布时间:2022-11-14 文档页数:84页 所需下载券:10
渭源县2022年度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根据省市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意见》、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 年度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实施方案》(甘民发〔2022〕125 号)、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甘民电〔2022〕221 号)安排、定西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定西市 2022 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设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民电〔2022〕36 号)、定西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定民电〔2022〕143 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年底前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要达到 50%以上,为推动工作落实落地,确保我县社工站设立年度目标任务达到省上考核要求,现就全县乡镇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照全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关于社会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城市和农村、进度和质量、当前和未来的关系,我县社工站建设第一批乡镇为清源镇、会川镇、莲峰镇、新寨镇,已建成并正常运行,第二批为北寨镇,到 2022 年底需增加锹峪镇、上湾镇、大安乡。采取“政府购买、项目化运作、委托运行”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服务的专业优势,以专业化、多元化、精细化服务提升基层服务和治理效能,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为下一步持续深化“五社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人才培养和专业服务机制及社工站建设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持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两个覆盖”水平,大力发展培养“红色社工”, 发挥党员社工的先锋模范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社工站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把社工站建设成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有力阵地。

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三聚三基”民政职能,回应群众关切,重点关注民政服务对象精神文化生活的提高,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专业服务。秉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充分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丰富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坚持资源整合。以社工站为平台,前期重点整合民政系统社会事务和儿童、救助、养老、村(社区)治理、疫情防控等领域资源开展服务。后期逐步协同精神文明建设、公安、司法、检察、群团组织等,开展社区矫正、未成年人保护、就业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注重发挥社会工作者在资源链接与整合资源方面的优势,开展各类为民服务。

(五坚持社会化运作。继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政府主导、专业引领、社会运作、多元参与”服务供给机制,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督导评估和绩效评价等监测体系,吸引更多专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民政服务。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成立全县社工站推进工作服务指导组。

成立由县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乡镇分管领导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县民政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 股和相关股室为组员的全县社会工作站推进工作服务指导组,推进工 作服务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股,由县 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股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组 负责全县社工站建设实施计划的制定,选点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总 结,督促协调乡镇为社工站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加强对承接机构的 资金监管、服务监管以及驻站社工备案管理。县民政局负责资金保障, 依法依规与承接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二实施乡镇。负责提供社工站办公场所和设备,负责社工站日常运行管理和服务对象筛选上报,协助县民政局加强对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评估和考核等工作。

(三承接机构及选派社工。负责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和一线社工的专业督导。做好与县民政局、乡镇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县民政局、相关乡镇汇报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建设方式及标准

北寨镇、锹峪镇、上湾镇、大安乡社工站要完善以村(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实化细化社工站服务内容。重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专业服务, 逐步扩大至全体居民。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形成“多元有序规范参与、居民能力逐步提升”为重点的城市社区治理新格局。县民政局及各相关乡镇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联合招聘、鼓励和引导当地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等形式,大力培育本土化社工。社工站重点针对民政服务对象、“三留守”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专业服务,围绕乡村振兴和“三农” 工作参与乡村治理。

(一)期限标识。渭源县社工站实施期为 1 年,2022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建成社工站办公室门外显著位置必须挂设“渭源县**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标牌。

(二方式标准。县民政局采取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的方式开展乡镇社工站建设工作。承接机构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资质和良好诚信记录,重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三留守”人群等特困困难群体开展专业社会服务和创新社会管理。

(三)人员配备。社工站设站长 1 名,原则上由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督;设副站长 1 名,可由承接机构负责人或项目主管社工担任,负责日常管理和专业服务工作。社工站配备社工人数要求不少于 2 人(其中 1 人必须是持证社工),采取选派持证社工、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以及培训当地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考取社会工作资格证开展各项社会工作服务。

(四)阵地建设。由相关乡镇为社工站提供不少于 15 ㎡的专门办公用房,配备办公桌椅、打印机、电脑、文件柜等基本办公设备。充分整合资源,依托社区居党群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场地,为社工提供开展服务的专门场地,鼓励“一室多用”,并逐步按照社会工作专业要求建立个案室、小组活动室、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活动场所。

(五制度建设。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组在实施细则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相关制度。建立与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和范围。相关乡镇要健全社工站组织架构, 建立健全社工站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专业服务制度、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制度,服务对象评价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和规范。

五、服务内容

坚持“弱势优先,保障专业,服务民生”的原则,聚焦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民政重点服务对象,逐步扩展服务范围。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内容,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提供精准化服务供给。

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的摸排、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为救助对象开展资源链接、康复训练、社会融入、照料护理、情感陪伴、能力提升等服务。

(二开展养老服务。关注特殊困难老人、空巢独居和残疾老年人群体,开展个案服务、居家照料、健康管理、社会参与、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建立服务于老年人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将社工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融合。

(三开展儿童关爱服务。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开展入户走访、陪伴支持、素养提升等服务。面向监护人及家庭开展法制宣传、安全教育、照顾能力提升、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开展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评估,孤儿收养评估等工作。

(四)开展村(社区)治理服务。围绕村(社区)治理的难点、痛点,以民主议事协商、矛盾化解为重点,探索“五社联动”参与村(社区)治理机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设计服务项目,整合各类资源促进各方力量有序参与。

(五开展乡村振兴服务。围绕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计发展,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开展乡村移风易俗,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作为社工站参与乡村治理的重点。

(六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作为重点,到 2024 年底形成乡镇都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社工站都有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遍地开花的新格局。使社工专业服务向农村倾斜,向不发达地区倾斜,促进服务均衡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开展婚姻政策宣传、政策咨询、婚姻辅导、家庭关系调适等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宣传殡葬政策,倡导移风易俗,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教育、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服务,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社区融入、就业辅导,协助落实“两项补贴”。

六、经费保障

(一资金安排。县民政局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通知》(甘民电〔2021〕149 号)、关于印发《定西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民电〔2021〕35 号)、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 年度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实施方案》(甘民发〔2022〕125 号)、定西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定西市 2022 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设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民电〔2022〕36 号)等文件精神,每个站点 15 万元资金标准(其中省民政厅列支 5 万元;市民政局列支 4 万元、其余 6 万元资金县上安排专项资金或社会救助购买服务资金或福彩公益金进行配套),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工作,用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心理疏导等服务。

(二)资金使用:

1. 社工人力成本 9 万元(用于购买 2 名社工岗位,包含工资和购买社会保险)。

2. 专业服务经费 1.5 万元(社工开展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服务的专项经费及开展其他活动所需经费)。

3. 督导费用 1 万元(用于督导团队对站点社工进行 4 次陪伴式督导)。

4. 专业培训费用 1 万元。

5. 评估、审计费用 0.5 万元。

6. 站点执行费 2 万元(用于社会工作站打造费用、日常办公费、社工交通费和差旅费等)。社工站购买的电脑、打印机、文档柜、办公桌椅等为社工站固定资产,供社工服务机构派驻社工使用,由乡镇统一管理。

(三资金拨付:按照购买协议,前期拨付 60%服务资金,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30%服务资金,末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10%的服务资金。

七、实施步骤

(一确定设立乡镇和选址(2022 年 9 月 25 日—2022 年 10 月15 日)。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实际,2022 年底建成北寨镇、锹峪镇、上湾镇、大安乡 4 个乡镇社工站。

(二)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2022 年 10 月 8 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根据省、市要求,县民政局牵头成立渭源县社工站推进工作服务指导组,由指导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渭源县乡镇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

(三)启动运行和专题培训(2022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1 月15 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三方采购合同。督促北寨镇、锹峪镇、上湾镇、大安乡落实社会工作站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配备。开展为社会工作站授牌,专题培训,选派专业社工到岗开展服务等工作。

(四)工作开展和考核(2022 年 11 月 16 日—2023 年项目合同结束)。在北寨镇、锹峪镇、上湾镇、大安乡社会工作站服务工作全面开展的同时,北寨镇、锹峪镇、上湾镇、大安乡要建立“季汇总、年总结”报送管理制度,全年开展不少于 2 次的实地督导和评估,并将运行、服务、评估结果按时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把社会工作站建设纳入全县民政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社工站作为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重要平台,作为促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完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职能股室主建的工作机制,发挥县、乡镇两级统筹协调作用,由县民政局牵头,做好社工站建设指导并纳入乡镇社会工作考核内容。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设立社工站,负责管理社工站日常工作,督促指导社工站建设。形成县民政局、乡镇、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共建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资金监管。县民政部门要时刻紧绷资金安全这根弦, 健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流程,坚决杜绝 以赚钱为目的商人、以营利为目的机构在社工站设立过程中借机渔利, 严格监督经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用在为民服务 上,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经得起后续审计。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民政局要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交流、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对社工站设立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收到实效。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和作用,彰显社工的专业价值,营造“有困难找社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和社工人才对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和作用,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渭源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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