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采购需求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1
钦州市城市(含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供水方案研究
项目概况: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的实施和钦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水量越来越大,钦州主城区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目前供水系统仅是弱连通,且都是单一水源,为提高钦州市区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的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需要对本区域的远期供水水源布局进行研究论证。
采购内容:开展《钦州市城市(含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供水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工程资金来源:主要为钦州市本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以及自治区下达的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资金。
项
820000.00
商务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当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或成果出现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须免费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2、实施方案(成果文件)印发后,建设期内提供本实施方案(成果文件)的技术解答咨询服务。
▲质量标准
1、成果文件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报价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勘察、监测,调研安排,为项目进行考察服务的相关费用以及专家验收评审费用、培训、第三方检查费用、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合同签订时间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凭乙方付款申请,甲方支付合同额的30%给乙方;在乙方提交工作成果15个工作日内,凭乙方付款申请,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给乙方(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额70%);余款在工作成果评审并修改完善方案研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文件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内容和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820000.00),磋商报价金额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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