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党的二十大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河湖的保护、预防和治理刻不容缓,特别是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河湖管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的制度创新,是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统筹解决水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流生态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潮州市响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地区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的制度,统筹解决水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出台《潮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河长制”,潮州市建立起河长、河道专管员和河长制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起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同时为提高河长制巡查质量,建立长效的河长制管理制度,提高河湖管护成效,建设示范河湖。2020年,潮州市通过引入社会资源,设立潮州市河湖监督巡查管理中心,共同参与规划更为有效、科学的河湖督查治理制度方案,解决当前巡河工作质量不高的现状,由专业团队做好核查、巡护、统计、培训等管理工作,专注提升巡查质量和业务水平。
本次项目建设基于潮州已有的河长制工作基础及河湖物业化监督管理服务的经验,建立巡河监督管理规范,实现监管流程化和标准化。
采购包1(潮州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第三方监督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30%服务费。
2期:支付比例30%,第二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半年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服务费。
3期:支付比例40%,第三次,剩余服务费用在服务期满验收合格10天内付清。 |
验收要求 |
1期:按合同条款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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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河湖管理第三方监督服务 |
项 |
1.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河湖管理第三方监督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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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内容 对潮州市落实镇级以上河长共计1352.94公里的河流(段)进行全覆盖巡查,提高巡河工作质量;并做好河长及专管员的巡河情况的核查、统计、培训等管理工作。 通过建立标准化监督管理规范,制定管理制度,形成符合潮州市实际的巡查工作标准和监督工作标准,针对全市县区级河长、镇级河长及专管员的巡河工作,进行体系化监管辅导及数据统计等。 配备两名韩江展示馆工作人员,大专以上文化,工作地点位于潮州市北关旅游服务中心旁,负责韩江展示馆开闭馆及日常管理、游客讲解等。设备、设施等维护耗材由业主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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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服务清单
说明:如有在上表中未列明而实际项目建设中必须使用的设备或材料,投标人应说明并包含至投标总价中,若未说明则认为已包含至投标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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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河湖监督巡查管理中心 为更好地开展潮州市河湖巡查管理工作,由政府采购服务,建立巡河监督管理中心,配备基础办公硬件设施,设置人工坐席,进行巡河监督管理的流程流转。 项目总共设置项目经理、人工坐席、巡查人员等,中标方在服务期内需在潮州市区办公。 结合信息化技术手段,依托广东省河道信息查询公众服务平台和企业微信巡河功能(手机APP端),充分发挥巡查管理、监督管理、统计报表等功能模块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和价值,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1、监督巡查人员使用信息化手段,每次监督巡查需上报巡查轨迹、巡查记录,保证巡查记录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监督巡查发现的异常问题,及时记录和上报,留底留痕,以便后续对全过程进行跟踪。 2、坐席人员应用省智慧河长平台查看对应所属监管范围河长及河道专管员的巡查轨迹、巡查记录等,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以提高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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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监督巡查管理标准化建设 4.1 监督管理团队建设 4.1.1 巡查人员职责 1、巡查职责 潮州市下辖3个区、1个县,镇级以上河长任职河流(段)长度共计1342.94公里,根据整个市级河流分布情况,将潮州市划分4个区,分别是市区中间区、潮安区上半区、潮安区下半区、饶平县上半区、饶平县下半区,由4名巡查人员负责巡查,每周6天,每天巡查时长不低于4小时且有效巡河公里数不低于24公里/天。 2、岗位职责 ①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河道管理工作;积极参加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及宣传活动,提高河道管护水平。 ②巡查拍照。每天进行河道巡查;针对重要河流段巡查频次加密,并进行定点平安报打卡。 ③巡查记录。每天做好巡河记录,按规范要求在河长制APP上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定期参加召开的总结工作例会,汇报管护工作情况、反映河道管护问题、交流工作经验。 ④要保持基本职业素养,不允许存在“吃、拿、卡、要”以及上报虚假信息等行为。 3.巡查具体内容 河道保洁情况、工农业非法排污情况、涉水违建情况、盗采资源情况、河长制公示牌情况以及其他影响河道健康的问题等。 (1)河道是否存在水面漂浮物(如水浮莲、垃圾、动物尸体等)、倾倒废土废渣、工业固废物、倾倒生活垃圾、水体发黑发臭等情况。 (2)河道是否存在养殖、工业、生活污水直排、违规养殖、非法入河排污口等情况。 (3)河道是否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物、侵占河湖填河围湖、非法取土等情况。 (4)河道是否存在非法采砂、非法采石、非法电、毒、捕鱼等情况。 (4)河湖界桩、管护范围标示牌等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涂污等情况。 (6)是否存在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等工程设施的行为。 (7)河湖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在河道、滩地上乱挖、乱占、乱采、乱建及乱堆土、砂、石料、煤炭等杂物,或在堤身及护堤地内取土、扒口、挖洞、埋葬、铲草皮、开沟等行为。 (8)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防止和避免水污染事件发生。做好河道突发事件(如蓄意损坏水利设施、水污染事件等)的应急处置和上报工作。 (9)其他影响河道健康的问题。 4.1.2人工坐席人员职责 1、对巡查人员上报问题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形成问题反馈单上报河长办,及对问题进行跟踪、核销。 2、每日普查巡查人员是否履职都达标;对巡河轨迹的有效性、巡河公里数的有效性、巡河时间的有效性以及巡河问题上报内容描述的规范性等,进行全面验证核查。同时汇总统计情况向河长办进行汇报。 3、每月或每季度普查镇县区级河长是否完成规定的巡河次数;是否有瞒报、漏报情况,上报问题是否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形成统计表向河长办进行汇报。 4、每周普查专管员是否完成规定的巡河次数;对巡河范围的覆盖情况、巡河轨迹的有效性、巡河公里数的有效性、巡河时间的有效性以及巡河问题上报内容描述的规范性等,进行全面验证核查。同时形成统计表向河长办进行汇报。 4、配合河长办进行问题清单的汇总整理,并形成台账。 4.1.3 韩江展示馆管护人员
1.负责韩江展示馆的日常管理以及简单维护,保证展馆的干净整洁、日常正常运营。 2.负责韩江展示馆游客参观服务、团队讲解工作。 3.配合河长办执行其他工作任务。 4.1.4 项目经理职责 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 1、负责跟河长办对接业务。 2、负责142名专管员人员更换录入,开通巡河app权限,软件使用培训。 3、协助河长办不定时开展巡河经验分享培训会议,提升各级河长及专管员的河道巡查工作效率。 4、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及时上报灾情和服从上级河长应急抢险指挥。 4.2 巡查设施与设备辅助 监督巡查员配备辅助巡查工具,含工作牌、工作服、手套、雨衣、雨鞋、拾物夹、望眼镜、垃圾袋等。具体使用场景: ①监督抽查巡查员履职情况; ②人员无法近距离巡查的河段; ③配合业主指定区域问题点勘查以及抽查; ④宣传拍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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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