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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第三方监督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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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2120000343012 文档页数:52页 所需下载券:10
潮州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第三方监督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党的二十大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河湖的保护、预防和治理刻不容缓,特别是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河湖管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的制度创新,是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统筹解决水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流生态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潮州市响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地区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的制度,统筹解决水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出台《潮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河长制”,潮州市建立起河长、河道专管员和河长制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起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同时为提高河长制巡查质量,建立长效的河长制管理制度,提高河湖管护成效,建设示范河湖。2020年,潮州市通过引入社会资源,设立潮州市河湖监督巡查管理中心,共同参与规划更为有效、科学的河湖督查治理制度方案,解决当前巡河工作质量不高的现状,由专业团队做好核查、巡护、统计、培训等管理工作,专注提升巡查质量和业务水平。

本次项目建设基于潮州已有的河长制工作基础及河湖物业化监督管理服务的经验,建立巡河监督管理规范,实现监管流程化和标准化。

 

采购包1(潮州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第三方监督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30%服务费。

 

2期:支付比例30%,第二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半年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服务费。

 

3期:支付比例40%,第三次,剩余服务费用在服务期满验收合格10天内付清。

验收要求

 1期:按合同条款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河湖管理第三方监督服务

1.00

1,200,000.00

1,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河湖管理第三方监督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内容

对潮州市落实镇级以上河长共计1352.94公里的河流(段)进行全覆盖巡查,提高巡河工作质量;并做好河长及专管员的巡河情况的核查、统计、培训等管理工作。

通过建立标准化监督管理规范,制定管理制度,形成符合潮州市实际的巡查工作标准和监督工作标准,针对全市县区级河长、镇级河长及专管员的巡河工作,进行体系化监管辅导及数据统计等。

配备两名韩江展示馆工作人员,大专以上文化,工作地点位于潮州市北关旅游服务中心旁,负责韩江展示馆开闭馆及日常管理、游客讲解等。设备、设施等维护耗材由业主单位负责。

 

2

二、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河段数

数量/公里数

备注说明

(一)

日常巡查

安排不低于5名巡查人员进行全市镇级以上河流巡查工作。全部巡查人员配备夏冬两季服装各一套,夏季需配备防暑相关用品

1

饶平县

53

497.44

饶平县地处山区,地域广袤,县内地形较为复杂,河流水系分布广阔,巡查力度和难度都较大,需投入的人力以及物力较多。
1)此项包括巡查、抽查。

2)抽查的河流公里数不计入巡查公里数,不另行计费。

2

潮安区

154

689.88

潮安区地处韩江中下游,韩江贯穿全区南北,南北地形和水系界限较为清晰,较于饶平地区巡查难度稍微小些,但地域水系也相对较宽,河流公里数为四个区县最多,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来支持巡查工作开展。
1)此项包括巡查、抽查。

2)抽查的河流公里数不计入巡查公里数,不另行计费。

3

湘桥区

23

132.88

湘桥区和枫溪区辖内街道乡镇较少,巡查河流公里数较少,巡查较集中,巡查难度偏小,所需人力物力较于其他区县简易一些。
1)此项包括巡查、抽查。

2)抽查的河流公里数不计入巡查公里数,不另行计费。

(二)

咨询管理

 

1

制度建设

1

监管人员管理制度建设以及优化:
1、包含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巡河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安全巡河管理制度等人员管理制度的建设以及优化。
2、根据当地的河湖情况制定巡河规范,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其中包含巡查员日常工作规范、问题记录反馈规范、工作汇报规范等,进行河长巡河工作的辅导,提升巡河效率。

2

县区级河长巡河工作管理

372

1)每月对县区级河长巡河工作的有效性进行核查,包含巡河上报轨迹有效性的验证、巡河时长有效性的验证、巡河时间有效性的验证以及巡河问题上报规范的验证等(河长每月巡河一次,31名河长全年共计巡河372次)。

2)不定期进行河长巡河工作的抽查,并对巡河工作进行验证。

3)形成河长巡河情况报告,包含河长巡河情况、主要问题、改进建议等。

4)协助整理形成巡河工作标准规范要求,包含巡河前/巡河中/巡河后的工作标准并不断优化,提升河长巡河工作效率。

 

3

镇级河长巡河工作管理

4632

1、386名镇级河长全年核查巡河数据不少于4632次。具体工作量内容包含以下内容:

1)对每次镇级河长巡河上报轨迹的有效性、巡河时长有效性、巡河时间有效性以及巡河问题上报内容描述的规范性等进行全面验证核查,保证巡河人员的巡河质量。

2)对每次镇级河长巡河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做数据可视化的整理分析,包含省巡河APP的整体数据统计(含巡查轨迹、巡查公里数、时长、上报问题数量等)。

3)整理镇级河长巡河数据的可视化报告,并配合统计人员进行巡河问题反馈单的汇总整理(含巡河基本数据、巡河问题分类、高频率巡河问题以及分布地区、重要河段重要问题、巡河覆盖率以及问题处理率)。

4)根据巡河数据统计,发现巡河人员的APP使用常见问题以及原因。

4

专管员巡河工作管理

6816

1、142名专管员每月巡河4次,全年共计需核查巡河数据6816次。具体工作量内容包含以下内容:1)每周专管员巡河工作的有效性进行监管,包含巡河上报轨迹有效性的验证、巡河时长有效性的验证、巡河时间有效性的验证以及巡河问题上报规范的验证等,保证巡河人员的巡河质量,问题及时被发现上报和处理。

2)形成专管员巡河情况报告,包含专管员巡河情况、主要问题、改进建议等。3)建立专管员交流群,对APP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以及巡河经验的分享。

4)根据巡河数据统计,发现巡河人员的APP使用常见问题以及原因。

5

数据整理(巡查监管工作)

52

1)每周对巡查以及抽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包含巡河量基础数据、上报问题数据、河流情况数据等;
2)每周汇总的数据以微信汇报的方式向河长办汇报,每月汇总的数据形成月度报表以报告的方式向河长办进行工作汇报,内容含数据整理的内容以及建议等。

5

巡查人员工作管理(坐席)

12

每月对巡查人员进行相应工作管理:
1)安排巡查人员除日常巡查外的抽查工作指派。
2)每周、每月对河流巡查结果进行涉河事件的处理跟踪;
3)监督巡查人员每日、每周需以微信的形式,向市河长办提供工作结果反馈汇报。
4)对监督巡查人员巡查工作进行考评,为完善人员考核提供依据。
5)活动管理等组织协调工作。

(三)

韩江展示馆管理

 

1

工作人员

2

负责韩江展示馆的日常保洁工作,保持展馆干净整洁;负责展馆的简单维护,保证展馆正常运营;负责韩江展示馆游客参观服务、团队讲解工作。

说明:如有在上表中未列明而实际项目建设中必须使用的设备或材料,投标人应说明并包含至投标总价中,若未说明则认为已包含至投标总价中。

 

3

三、河湖监督巡查管理中心

为更好地开展潮州市河湖巡查管理工作,由政府采购服务,建立巡河监督管理中心,配备基础办公硬件设施,设置人工坐席,进行巡河监督管理的流程流转。

项目总共设置项目经理、人工坐席、巡查人员等,中标方在服务期内需在潮州市区办公。

结合信息化技术手段,依托广东省河道信息查询公众服务平台和企业微信巡河功能(手机APP端),充分发挥巡查管理、监督管理、统计报表等功能模块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和价值,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1、监督巡查人员使用信息化手段,每次监督巡查需上报巡查轨迹、巡查记录,保证巡查记录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监督巡查发现的异常问题,及时记录和上报,留底留痕,以便后续对全过程进行跟踪。

2、坐席人员应用省智慧河长平台查看对应所属监管范围河长及河道专管员的巡查轨迹、巡查记录等,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以提高工作效率。

 

4

四、监督巡查管理标准化建设

4.1 监督管理团队建设

4.1.1 巡查人员职责

1、巡查职责

潮州市下辖3个区、1个县,镇级以上河长任职河流(段)长度共计1342.94公里,根据整个市级河流分布情况,将潮州市划分4个区,分别是市区中间区、潮安区上半区、潮安区下半区、饶平县上半区、饶平县下半区,由4名巡查人员负责巡查,每周6天,每天巡查时长不低于4小时且有效巡河公里数不低于24公里/天。

2、岗位职责

①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河道管理工作;积极参加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及宣传活动,提高河道管护水平。

②巡查拍照。每天进行河道巡查;针对重要河流段巡查频次加密,并进行定点平安报打卡。

③巡查记录。每天做好巡河记录,按规范要求在河长制APP上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定期参加召开的总结工作例会,汇报管护工作情况、反映河道管护问题、交流工作经验。

④要保持基本职业素养,不允许存在“吃、拿、卡、要”以及上报虚假信息等行为。

3.巡查具体内容

河道保洁情况、工农业非法排污情况、涉水违建情况、盗采资源情况、河长制公示牌情况以及其他影响河道健康的问题等。

(1)河道是否存在水面漂浮物(如水浮莲、垃圾、动物尸体等)、倾倒废土废渣、工业固废物、倾倒生活垃圾、水体发黑发臭等情况。

(2)河道是否存在养殖、工业、生活污水直排、违规养殖、非法入河排污口等情况。

(3)河道是否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物、侵占河湖填河围湖、非法取土等情况。

(4)河道是否存在非法采砂、非法采石、非法电、毒、捕鱼等情况。

(4)河湖界桩、管护范围标示牌等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涂污等情况。

(6)是否存在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等工程设施的行为。

(7)河湖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在河道、滩地上乱挖、乱占、乱采、乱建及乱堆土、砂、石料、煤炭等杂物,或在堤身及护堤地内取土、扒口、挖洞、埋葬、铲草皮、开沟等行为。

(8)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防止和避免水污染事件发生。做好河道突发事件(如蓄意损坏水利设施、水污染事件等)的应急处置和上报工作。

(9)其他影响河道健康的问题。

4.1.2人工坐席人员职责

1、对巡查人员上报问题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形成问题反馈单上报河长办,及对问题进行跟踪、核销。

2、每日普查巡查人员是否履职都达标;对巡河轨迹的有效性、巡河公里数的有效性、巡河时间的有效性以及巡河问题上报内容描述的规范性等,进行全面验证核查。同时汇总统计情况向河长办进行汇报。

3、每月或每季度普查镇县区级河长是否完成规定的巡河次数;是否有瞒报、漏报情况,上报问题是否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形成统计表向河长办进行汇报。

4、每周普查专管员是否完成规定的巡河次数;对巡河范围的覆盖情况、巡河轨迹的有效性、巡河公里数的有效性、巡河时间的有效性以及巡河问题上报内容描述的规范性等,进行全面验证核查。同时形成统计表向河长办进行汇报。

4、配合河长办进行问题清单的汇总整理,并形成台账。

4.1.3 韩江展示馆管护人员

 

1.负责韩江展示馆的日常管理以及简单维护,保证展馆的干净整洁、日常正常运营。

2.负责韩江展示馆游客参观服务、团队讲解工作。

3.配合河长办执行其他工作任务。

4.1.4 项目经理职责

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

1、负责跟河长办对接业务。

2、负责142名专管员人员更换录入,开通巡河app权限,软件使用培训。

3、协助河长办不定时开展巡河经验分享培训会议,提升各级河长及专管员的河道巡查工作效率。

4、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及时上报灾情和服从上级河长应急抢险指挥。

4.2 巡查设施与设备辅助

监督巡查员配备辅助巡查工具,含工作牌、工作服、手套、雨衣、雨鞋、拾物夹、望眼镜、垃圾袋等。具体使用场景:

①监督抽查巡查员履职情况;

②人员无法近距离巡查的河段;

③配合业主指定区域问题点勘查以及抽查;

④宣传拍摄等。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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