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黄山儿童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预算:970000元/年,2910000元/3年。
二、服务范围
余姚市黄山儿童公园物业管理面积约93404m²,建筑用地面积约2290m²。其中硬地面积约为20378m²,水体面积约13470m²(水体需要使用水清灵进行保洁),绿地面积约31165m²,小型汽车泊车位278个,大客车泊车位10个。
三、服务内容
管理范围内公园的安全保卫、公园环境卫生保洁(包含公厕、绿地、水体保洁、对管道疏通清淤一年不少于2次)、车位保洁(地上停车位及中山路西侧停车场、公园内地面停车位)、游客秩序维护(包括禁止小商贩进入本公园、禁止非法集会、禁止电瓶车入园和乱停放);公园内设备设施(监控设备、广播音响、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照明灯具、雕塑、浮雕景墙、垃圾桶、指示牌、公告牌、石凳、石桌等)看护防损保洁维护保养、及时向甲方上报需要维修的设备设施、公园公有资产的看护和管理、防偷防盗、公园消防安全管理、环境噪音控制不超国家规定标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变电房、发电机的维护管理、地面消防栓的管护、水电表抄送、喷泉设备每周开关维护管理、各类迎检工作、低值易耗品的维保(如灯泡、水龙头、水管等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更换)、公园整治管理(包括公园内堆积杂物的清理,果壳箱、桌、凳、椅、导向牌、保安岗亭等设施的维护,园区广场道路积水的清扫,水面的清洁,公园大门口摊贩的清除等)、设施管理与保护(包括公园内音箱的维护与运行,亭、廊、平台、景观小品等整洁,园路、果壳箱、导向牌、桌、椅等设施完善、整洁。)保安工作时间为24小时。
四、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
序号 |
公园名称 |
职责 |
数量 |
要求 |
1 |
黄山儿童公园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1、男性,大专以上学历,55周岁以下; 2、到岗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月不少于25天。 |
2 |
保安人员 |
≥14人 |
5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持有保安员证; |
|
3 |
保洁人员 |
≥9人 |
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 |
|
4 |
水电工 |
1人 |
持证上岗,5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可兼职。 |
|
合计 |
≥25人 |
|
2.人员基本要求:
①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疾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对工作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有高度的责任感。体貌端正,精神饱满,不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不染发等;着装穿戴整洁干净,不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或赤足等;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语言文明,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文明规范。不准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嘻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严禁上班时间吸烟、喝酒、吃东西,严禁提前吃饭。
②项目负责人须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能力,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有领导能力、组织能力,有威信,能以身作则,有专业管理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③保安人员须有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统一穿戴正式保安制服及佩带保安标志,能熟练掌握各项安保设施的运用,熟知并严格遵守采购人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问题,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④保安人员上岗时必须持有保安员证,并接受过上岗培训,合同履约前提供保安员证,保安员证报采购人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始公园安保服务。
3.人员其他要求:
①中标供应商须与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合同履约前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负责支付员工的人工费(基本工资、社会保险、高温费、加班费、福利费)、服装费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员工的基本工资、高温费、加班费等不得低于余姚市最低标准,社会保险费应按照国家强制规定的金额及标准进行缴纳。员工的应聘、录用、离职等要求手续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中标供应商如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③中标供应商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项目服务队伍的稳定,控制人员的流动,如需要更换人员的,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④出现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或采购人对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的,采购人有权更换项目人员。
⑤中标供应商必须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己方员工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工伤、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供应商必须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在项目开始前办理完成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合同履约前提供保单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
五、服务质量标准
1.安全保卫:中标供应商自行配备对讲机、警棍等必要的安保设备。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2.秩序维护(禁止商贩进入公园、禁止非法集会):①为创造一个良好的休闲环境,中标供应商要切实做好公园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加强对小商小贩的管理,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本公园区域;②严禁封建迷信、非法聚会、聚众赌博、严禁其他任何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③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力,影响正常秩序、发生事故的或有小商小贩进入本公园区域的或引起车辆刮擦发生纠纷或安全事故的由此造成的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车辆停放管理: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驶入非停放区,使车辆停放有序,保持出入口畅通。
4.设备设施巡视检查看护防损并及时向采购人上报需要维修的设备设施:①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采购人所有设备设施、相关财产的安全。照明设施、空调系统、弱电设施等要做好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因管理不力,造成设备设施、相关财产被盗或损坏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一切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②低值易耗品(如灯泡、水龙头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更换,其他设备设施若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则完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维修,且因人为损坏造成的安全事故完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若因自然因素导致的则由采购人负责维修更换。
5. 消防安全管理:①按规定要求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方案。保安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安全知识;②保安人员能正确、熟练、安全使用消防设备设施;③保证疏散标志醒目、齐全、完好:④中标供应商未按消防工作要求持证上岗、对消防设备设施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检测、保养、更换的、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遇节假日或者各类重大活动: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足额增加保安、保洁人员到岗,提前做好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卫生保洁、车辆停放管理、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准备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展开。
7.规章制度、保密纪律:中标供应商要自觉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采购人的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内部工作等需要保密的内容。
8、卫生保洁工作:卫生保洁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及区域,按《黄山儿童公园(物业管理)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卫生保洁工作的内容及要求实行标准化保洁。公共洗手间的卫生保洁,必须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做到垃圾及时处理、日清。做好一年四季的消毒、杀蝇、灭鼠等病虫害工作。
9.监控室服务:监控室必须24小时上班,全面掌握公园区域内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的人和事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理、解决。
10.做好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六、违约责任
1、经甲方警告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的,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档方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 5000元作为违约金;
2、每经群众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 10000 元作为违约金;
3、每受到通报批评,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 15000 元~20000 元作为违约金(其中在垃圾分类、收集、分拣检查中收到上级通报批评的,采购人将扣除中标单位当月服务费 20000 元作为违约金);
4、每经媒体曝光带来社会影响的,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 20000 元~30000 元作为违约金(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带来社会影响的,采购人将扣除中标单位当月服务费 30000 元作为违约金)。
5、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羁押或判刑等等外不允许更换;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更换的,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标准:5万元/人/次,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七、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到期后,采购人对原中标人考评合格则续订后一年合同。协议内容对于延续期仍有约束。
八、付款方式
服务合同生效后按月付款,次月25日前支付前一个月的服务费,每次支付款项时应根据本项目《公园考核细则》考核结果情况,扣除处罚金额(如有)。每次支付前扣除违约额。
九、考核奖惩要求
1.采购人按本项目《公园考核细则》每月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实施细则及时做出修改。
2.考核实施细则总分为100分:
①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
②考核得分在85-90分(不含90分),每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不足1分的按1分扣)
③考核得分在80-85分(不含85分),每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5%;(不足1分的按1分扣)
④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为不合格,暂缓领取当月服务费,通过整改后,检查合格可领取当月服务费的50%,仍不合格的当月服务费不予支付;
⑤任意12个月服务期内出现月考核不合格次数总计超过3次的(含3次),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