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一、基础管理
1.根据建国门街道要求管理垃圾分类服务场所及辖区内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
2.对街道配备的垃圾分类管理服务所需的清运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设备做好维护。
3.做好市、区级检查、考核及验收工作和相关学习交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具体考核指标及验收标准详见合同条款中规定)。
4.向建国门街道所辖社区(居民)公示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服务标准、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项目管理人员照片、服务热线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5.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根据服务区域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定岗定编。其中,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片区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①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职业道德;
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经过岗前培训;项目应设有:项目负责人、片区管理人员、内勤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综合人员,文案外宣人员及分类指导员。
③身体健康,反应敏捷,形象及言行举止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年龄及体力能够胜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强度,年龄不超过65周岁。
④统一着装,佩戴明显工牌,仪容仪表整洁。
⑤年龄结构合理。
⑥技术能力水平高,相关工作经验丰富。
⑦专职管理人员在服务期内须在街道范围内提供驻场服务,不再承接其他项目,并具有5年以上垃圾分类相关管理经验。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0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括:如获成交,我单位针对本项目的专职管理人员能够在服务期内在街道提供驻场服务,不再承接其他项目。
6.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管理服务规章制度,按照各专业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同时对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各专业实施过程进行详实记录。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通过有效手段及措施保证1小时内向街道报送工作信息、图片、总结等资料。
7.打造垃圾分类企业文化,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确保能够按照市区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8.建立统一的标识,创新服务模式。
9.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以及90余家沿街七小商户的厨余垃圾收运。
*10.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
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0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括:如获成交,服务期内承诺在各次考核中能够同时实现的厨余垃圾分出率为,居民圾分类深度参与率为,居民垃圾分类深度知晓率为。
*特别说明:承诺函中,横线部分的百分比()须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其中厨余垃圾分出率必须≥15,居民垃圾分类深度参与率必须≥60,居民垃圾分类深度知晓率必须≥90。未按要求提供合格承诺函的响应,或厨余垃圾分出率<15,或居民垃圾分类深度参与率<60,或居民垃圾分类深度知晓率<90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信息管理
1.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基础信息台账,包括责任主体名称、基本类别投放站点点位图等信息。
2.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作业主体台账,包括作业主体名称及作业车辆、作业路线、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信息。
3.资料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应及时落实市、区两级报送的相关信息、日常动态工作信息(日常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2篇)等。
4.日常检查数据维护到位,实现动态更新。
三、宣传动员
1.垃圾分类公司有计划、有目的开展垃圾分类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参与率。
2.加大垃圾分类的指导员培训力度、吸引人才,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培养一支宣讲队伍,定期对街道、社区及物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集中培训。
3.配合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4.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积分兑换活动,申请的兑换奖品应充分摸排居民日常所需。
5.配合社区开展旧货交易、光盘行动、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等减量行动,营造生活垃圾减量的社会氛围。
6.积极组织管理人员、指导员参加市、区主管部门开展的学习交流及调研活动。
四、分类驿站管理
1.在17个驿站公示牌公示的服务时间内要有人员值守(每日值守时间根据采
购人要求,且不少于6小时),值守人员耐心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2.要具备可回收物信息统计(台账),明确记录可回收物收集的种类、数量、时间等有效信息;可回收物要应收尽收包括地址可回收物,驿站内回收物品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
3.确保驿站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及时清运驿站内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及有害垃圾,积极联系平房区物业公司清理驿站内的其他垃圾,定期清理驿站设施,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4.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定期组织积分兑换等活动,工作人员积极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居民如何正确分类垃圾。
5.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并建立统计体系。
五、垃圾分类中转站管理
1.进场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2.自行配备垃圾减容减量设备设施。
3.垃圾运输车应严格按照站内规定操作,严禁酒后开车,杜绝事故发生。
4.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大件拆解预处理、泡沫解预处理进行软隔离,操作过程中不得超出划定区域。对于低值可回收物应做到应收尽收,并提出具体回收方案。
5.垃圾中转站内除厨余垃圾外做到日产日清,厨余垃圾应每天积极联系东城区环卫中心进行清运,避免出现异味,总体上确保不出现堆积现象。
6.保持垃圾中转站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7.每天应对垃圾中转站周边进行消毒工作不少于二次(用喷雾器喷药水对垃圾中转站周围3米内消杀),在工作时间内对场地内每间隔30分钟消毒一次,车辆出入中转站必消杀,防止虫害。
8.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要将消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9.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和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10.中转站运营公司负责与站区操作人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监督操作人员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确保站区用电安全,设备使用安全,分拣有毒有害垃圾安全。
六、分类收集
(一)桶站建设标准
1.配合街道在设置时应做到因地制宜、安全适用,有利于保护环境。
2.对于桶站建设提出建议及意见,如:需进行土地平整硬化、标线、围栏、划定作业区域,桶站地面应耐磨、耐腐蚀、防滑和易清洁。
(二)桶站设置规范
1.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做好桶站及驿站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及清理。
2.以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为基本分类组合,每个小区需有一定桶(站)接受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在桶站公示垃圾分类常识。
3.设立“四色桶”,其中:可回收物桶为蓝色,厨余垃圾桶为绿色,其它垃圾桶为灰色,有害垃圾桶为红色。粘贴分类标识应符合要求。
(三)垃圾收集容器日常维护
1.垃圾收集容器应按时清洗、保洁,保持外观整洁,无脏乱、污迹现象。
2.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期维护、维修,无残缺、破损、锈蚀现象,发现丢失、破损应及时补充、更新。
3.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性良好。
4.垃圾桶摆放整齐,无乱拖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
5.垃圾收集容器周围3米内应整洁,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周围无明显异味,无满冒等现象。
(四)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职责
1.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及方法,逐步培养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正确投放率。
2.监督并指导居民进行正确垃圾分类,对能够正确分类的居民进行积分,对未能正确分类的居民加以指导。
3.遵守管理制度,坚持文明引导,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4.负责垃圾收集容器的维护保洁等日常工作。
5.负责厨余垃圾、再生资源、有毒有害垃圾的收运,同时负责厨余垃圾源头称重并记录存档,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支撑。
七、本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与项目相关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一定的类似项目经验。如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服务项目,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合同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所在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2.结合项目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建国门街道辖区内的垃圾分类运行整体方案;垃圾分类源头宣传方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实施方案;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维护方案;再生资源回收方案并建立统计体系;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分类驿站运营方案;垃圾分类中转站运营方案;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方案;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情况及各项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