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上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需求
一、 项目名称
上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 项目依据
殡葬设施作为城市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与居民生活、城市发展有着密切联系。为建成与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相协调的现代殡葬设施,推动本市殡葬转型,拟编制全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殡葬设施属于城市建设领域,在专项规划编制阶段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 服务范围
上海市范围内的殡仪馆(包括火葬场)。
四、 服务内容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上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市殡葬设施运行及污染控制回顾
全面排摸本市殡葬设施分布、规模、火化量和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并结合环保投诉相关资料,分析本市殡葬设施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
结合殡葬设施布局,识别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开展所在区域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分析目前本市殡葬设施运行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结合殡葬设施运行状况调查,识别所在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
3、规划方案及污染源分析
基于专项规划提出的殡葬设施布局、规模方案,分析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同时结合回顾评价和行业最佳可行技术,开展规划污染源分析,估算污染源排放量。
4、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结合规划污染源,评估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评估新一轮规划建设的环境目标可达性。
5、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
根据各殡仪馆的运行现状、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及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对规划布局、规模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提出优化调整建议;针对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环境影响缓解措施。
6、公众参与
根据国家及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包括简本公示;征询相关职能部门及规划、环保等领域专家的意见;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原因。
五、 提交成果
1、主要成果
《上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 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提交报告。
六、后续保障服务
1、乙方在提交《上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过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还应履行 后续的保障工作。如殡葬专项规划有相应调查需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进行部分调整,为了确保殡葬专项规划的落 地,乙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甲方。
2、本项目的后续保障期限为:乙方提交成果并经过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一年。
七、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人员必须为报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要求能够准确把控项目质量和进度;
2、项目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项目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4、项目人员应按照委托时限的要求按期到位开展工作;
5、项目组人员须经采购人确认,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6、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 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