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陵县城区第十轮环卫清扫保洁项目一标段
2.地点:南陵县城区
3.招标控制价:15255365元/年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南陵县城区第十轮环卫清扫保洁项目督查考核办法》要求)
5.承包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符合其他约定事项内的续签条件,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自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项目作业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作业范围:(详见附件)
东至205国道(不含205国道),南至318国道茶园宾馆(含318国道平交路口至茶园宾馆段),西至陵阳路市桥河(含桥面)、籍山路荻荡秋歌(含桥面),北至漳河大道与205国道交叉口、李家发路(不含205国道)。总保洁面积2675899
㎡(含绿化带、隔离栏、城市家具等)。
1.人工保洁道路:一、二级道路42条(面积2581312㎡),三级道路12
条(面积94587㎡)。
2.人工保洁河道:滨河(太白大道桥至漳河大道1号桥)、老北门河(碧桂园小区至航运小区)、护城河(惠民南路至思古桥排涝站)。
3.机械化作业范围:一、二级道路42条全覆盖,总作业面积2581312㎡。
4.垃圾分类作业范围:22条一级道路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具体范围以业主方要求为准。
(二)作业内容:
负责一、二、三级道路路面、绿化带、隔离栏及城市家具(含路牌、街头小景等)的清扫、保洁;负责将作业范围内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负责作业范围内的道路冲洗、路面降尘、路面污染清洗、非机动车道清洗及人行道水洗等
机械化作业;负责环卫设施(包含环卫垃圾分类屋、分类亭、垃圾桶、果皮箱等)的保洁、清掏、清洗;负责河道河面、河堤、河滩等清捞、保洁;负责各项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各类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作业区域内一级道路的垃圾分类上门收运、转运及宣传、劝导工作;负责县城区范围内大件垃圾破碎及处置工作。
(三)作业要求:
1.人工保洁要求
(1)作业时间:
道路保洁:一级道路05:00—21:00(两班制);二、三级道路6:00-10:00、13:00-17:00(单班制);一、二级道路重点区域“两薄时段”由“两薄补充岗”进行补充作业;如遇各类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作业时间根据业主方要求适时调整,所产生的加班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河道保洁:8:00-11:30、13:30-18:00(冬季13:00—17:00)。
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清洗时间:6:00-10:00、13:00-17:00。
(2)作业要求:
保洁路段每天不少于二次普扫,重点区域不少于三次,普扫时段结合机械化清扫作业时间自行安排,其余时段均为巡回保洁时间。
实行保洁范围内所有地面、绿化、广场及设施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保洁作业模式。
普扫时要求对人行道、路牙、门店前、树根周围等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七净七无”标准,即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
巡保时要求作业人员做到勤走、勤看、勤扫,作业范围内白色垃圾、烟蒂、砖石、枯树枝和其他漂浮物及杂物等垃圾的清捡、保洁、清理等工作;要求路面见本色,垃圾及时收集,环卫设施清洗及时,干净整洁。
河面清洁无垃圾和漂浮物,无影响河道景观和行洪排涝的水生植物;河滩及周边无暴露垃圾,环境整洁。
清捞的垃圾需在指定地点上岸并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打捞的漂浮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理。
河面作业时应做到河堤至少有1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河道清捞人员在作业时间内需穿着救生衣,严禁饮酒后作业。
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清洗需达到目测无污痕,擦拭无污垢,秩序整齐划一;周边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污渍、无脏水、无小广告等。
人工清洗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时需穿着带反光条的工作服,设置警示标识,做好安全防护。
2.机械化作业要求
(1)作业时间:分为早晚两班制。
白班:春夏季节为5:00-10:30、13:00-17:00,秋冬季节为5:30-11:00、13:00-17:00,其中7:00-8:30停止作业,避开行人出现高峰期。晚班:
18:00-24:00。
气温达到4℃以下,停止一切洒水、冲洗、人行道深度保洁作业。
(2)作业要求:
洗扫作业:车辆时速应当控制在10公里/小时以内。作业时要求湿水工作,做到两侧双扫、清扫宽度不得小于核定车辆作业宽幅;将扫刷调整至与路面及道牙接触状,做到不扬尘、不滴漏,路面及牙石恢复本色。
冲洗、洒水作业:车辆时速应当控制在10公里/小时以内,播放提示音乐,注意礼让行人,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冲洗后路面无污物、无浮土,路见本色;
5至10月份工作时间内进行循环洒水作业,遇到迎检等特殊情况,根据要求增加作业时间。
电动路面养护车及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负责做好环卫设施、隔离栏及城市家具(含路牌、街头小景等)保洁养护、路面深度保洁工作。
冬季作业:冬季结冰等恶劣天气,车辆无法作业,接环卫所正式通知后,中标单位应组织清扫人员对原车辆作业区域进行人工普扫,达到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3.垃圾分类作业要求
(1)作业时间:
每天分三班定时收运,收运时间为8:00-10:00、14:00-16:00、18:30-20:30;重点区域进行延时收运,晚班时间延长至22:00。
(2)作业要求:
分类收集员采取播放音乐等方式提醒、协助沿街商铺向“四分类”垃圾容器
投放垃圾。
作业人员需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正确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和技巧,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有关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分拣工作流程。
作业人员以片区为单位划分责任范围,需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居民分类投放后按标准化分拣收集程序对现场进行动态调整。
对部分未按垃圾分类标准投放的商铺进行入户宣传劝导,对屡次不按垃圾分类标准执行的商铺进行拍摄取证,做好登记工作。
每处分类投放点需做到垃圾分类容器外观、周边地面干净、整洁,分类容器摆放整齐、无空缺。
三、人员、车辆、设备配备及要求
(一)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标段配备人员319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项目经理2人(分管人
工保洁和机械化作业),网格管理员10人(人工保洁管理员8人、机械化管理
员2人),专职文员1人;一级道路环卫工人152人,二级道路环卫工人33人,
三级道路环卫工人19人,“两薄补充岗”13人,河道保洁人员8人,道路隔离
栏、城市家具清洗人员5人,环卫机动人员15人;8吨垃圾压缩车驾驶员2人,
8吨洗扫车驾驶员6人,3吨洗扫车驾驶员3人,深度保洁多功能洗扫车驾驶员
2人,8吨高压冲洗车驾驶员10人,电动扫地车驾驶员2人,电动路面养护车驾
驶员4人,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驾驶员1人,垃圾吊运辅助工4人,深度保洁辅
助工4人;垃圾分类收运人员22人。
*上述列明的标段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替换项目负责人、专职项目经理及网格管理员之前须征得采购单位同意,采购单位同时享有对网格管理员及以上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中标后,按投标文件所报人数配齐。
注:项目负责人和专职项目经理需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专职项目经理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私自更换将视为违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解除合同后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
诺函并加盖公章。
注:除*条款以及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服务实施前由采购人负责核查。
(二)车辆、设备、场地配置及要求:
8吨垃圾压缩收运车2部,8吨洗扫车3部,3吨洗扫车3部,深度保洁多
功能洗扫车1部,8吨高压冲洗车5部,电动扫地车2部,电动路面养护车4部,
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1部,环卫工具车2部,共计23部。
电动三轮保洁车:电动三轮巡回保洁车70部,电动三轮大件垃圾收集车1
部,垃圾分类收运车10部,三级道路换桶车2部,共计83部。
打捞船2艘,需自行租赁破碎机场地及环卫车辆停车场各1处,大型破碎机
1台(或小型破碎机2台)。
*上述车辆、设备、场地配置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且2辆电动清
扫车及4辆电动清洗车均为满足上绿牌条件机动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降低或减少车辆、设备、场地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上述车辆、设备、场地必须在正式进场前全部配备到位,1部深度保洁多功能洗扫车、83部电动三轮保洁车、2部电动扫地车、4部电动路面养护车车、
1部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2艘打捞船、1台大型破碎机(或2台小型破碎机)
必须为全新购置,其他机械化作业车辆必须为2020年01月01日之后购置、有年检合格证并承诺项目服务期间能够全部正常运行;所有车辆、设备、场地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标段或其他项目,且车辆、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承诺中标后提供销售发票给采购人核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为保障车辆安全,除电动三轮保洁车、环卫工具车外,其余21部车辆必须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设备要求可实现行驶数据记录、双向通话、实时监控等功能,符合部标北斗协议、部标视频协议等国家相关协议,需接入环卫主管部门,接受监督,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车辆相关参数要求如下:
8吨垃圾压缩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垃圾箱有效容积≥12.5m³、发动机功率≥155kw、满载最大总质量≥15800kg。
8吨洗扫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发动机功率≥169kw、副发动机功率≥119kw、满载最大总质量≥18000kg、垃圾箱容积≥7m³。
3吨洗扫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发动机功率≥112kw、副发动机功率≥64kw、满载最大总质量≥8210kg、垃圾箱容积≥3m³。
深度保洁多功能洗扫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发动机功率≥208kw、满载最大总质量≥25000kg、垃圾箱容积≥10m³、高压水泵额定压力≥30MPa,中置两立扫+后置超宽吸嘴+内置主动驱动旋高压水喷杆+内置高压水排喷杆+左、右高压侧喷杆,含有主动驱动旋转清洗技术,具备常规清扫模式和深度清扫作业、手持喷枪模式。
8吨高压冲洗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发动机功率≥136kw、副发动机功率
≥57kw、满载最大总质量≥16000kg,水罐最大容积≥9000L。
电动扫地车:满足上绿牌条件的机动车,整备质量≥2670kg,每辆总质量≥
2670kg,(额定质量≥130kg,整备质量≥2600kg)。
电动路面养护车:满足上绿牌条件的机动车,满足上绿牌条件的纯电动路面养护车,每辆总质量≥2670kg,(额定质量≥570kg,整备质量≥2100kg)。
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高压水泵压力≥17MPa,最大流量≥12L/min,水箱最大容积≥1000L,水管卷盘软管长度≥15m(带自动回收功能),副机加热功率≥
60kw,200w鼓风机、热水水温最高可达100℃;柴油箱≥20L,可持续工作3-4小时,具有缺水、低油位报警等功能;冷水能有效清除地面灰尘,热水能高效清除重油污。
电动三轮保洁车:外形尺寸为2300×1025×1080(±50)mm,电机功率≥
350W,电控≥20VH,续行里程≥60KM,能装载240L垃圾桶。
电动三轮大件垃圾收集车:外形尺寸为2200×1400×1350(±50)mm,载重量≥1200Kg,车厢容积≥3.4m³,时速≤30Km/h,续航里程≥80Km,带液压自卸功能。
电动垃圾分类收运车:外形尺寸为2800×1320×100(±50)mm,车辆容量满足可携带8个标准240L垃圾桶,载重量≥500Kg,车时速≤25Km/h,续航里程≥
60Km。
电动换桶车:外形尺寸为2800×1320×595(±50)mm,车辆容量满足可携带8个标准240L垃圾桶,载重量≥500Kg,时速≤30Km/h,续航里程≥80Km,带液
压尾板自卸功能。
打捞船为适合河道清捞条件的船只。
注:承包期结束,所有车辆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车辆、设备、场地用于其它标段或项目的,或在检查过程中有车辆、设备、场地不到位现象的,或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更换车辆、设备、场地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机械化车辆收取违约金10000元/辆/次,其他设备、场地5000元/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