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来源与目的
为真实反映2022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情况,更新维护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203号)要求,开展金川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2、目标任务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2年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成果基础上,利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图斑以及各地掌握的国土利用变化信息,结合综合动态监测以及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成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逐级核查,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国土利用变化情况。结合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工作,持续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的调查核实与系统填报工作。
3、项目范围
金川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调查。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调查核实与系统填报。
序号 |
服务名称(采购标的) |
数量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 |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调查底图制作
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度正射影像图基础上,叠加以下图斑或矢量数据,制作县级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底图,用于开展实地调查工作。
一是监测图斑。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2021变更锁定的补充变更图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综合动态监测锁定图斑和跟踪图斑、耕地恢复跟踪图斑及其他监测变化图斑;不动产登记、征地、供地、督察执法和日常巡查等工作市县两级掌握的管理数据涉及的变化信息。
二是管理数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2022年度各类用地管理信息;各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批或备案的矢量数据;县级尚未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
三是其他数据。主要是2021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等。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
2022年度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以及“三调”问答等保持一致。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对县级工作底图中所有图斑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主要包括: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和2021变更跟踪图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补充下发的跟踪图斑和综合动态监测锁定图斑,地方自主掌握的变化图斑。调查时要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依据图斑调查成果,结合掌握的自然资源管理成果,更新城镇村范围、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形成2022年度相关单独图层。
3、“天府调查云”外业举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天府调查云”平台开发了“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举证模块,用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地外业举证。在开展外业调查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全省统一的举证平台。
4、城镇村庄内部细化调查
供应商需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2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中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城镇村庄内部现状细化调查规则相较以往变化: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备案信息,需将已验收的拆旧区图斑、土地整治图斑分别与村庄(203)中的非建设用地叠加,对重叠部分,相应扣除村庄范围。
5、调查权属界线变化补充调查
供应商需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2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性质变化、权属界线变化和权属单位名称变化。
6、更新耕地图斑坡度级和田坎系数
供应商需做好2022年已验收且在部备案的土地整治项目区内新增耕地田坎系数上图入库工作,保证新增耕地的田坎系数与报备的田坎系数一致。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归并田块、削减田坎新增耕地地块,以整理前后实测田坎净减少面积作为新增耕地面积,重新计算和更新田坎系数,并提交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和验收资料、田坎系数计算方法和计算表。不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备案范围内的耕地田坎系数不得修改。
7、更新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
为提高数据库建设效率,避免省市联合核查任务积压,提升核查效率,节约成果整改时间,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核查采用单图斑建库核查模式,变化图斑以日常变更(综合动态监测)成果提交格式上报省级核查组,先行开展变化图斑变更符合性审查,图斑变更合格后再开展最终增量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库质检工作。
8、调查成果分析评价
县级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入库后,开展最终成果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形成县(市、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各类分析报告。
9、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与监测
(1)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
依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数据库,提取包含新增、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和新增可恢复农用地、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地类图斑,收集2022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并按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的技术要求,开展实地调查,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模块。
自然资源部依据通过检查的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下发耕地和可恢复为耕地的地类图层,以及包含新增、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和新增可恢复农用地、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地类图层,用于地方开展补充调查和图斑赋值。
各地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图层,提取质量建设图斑形成质量建设图层,并补充调整实地调查信息;结合实地调查和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结果,确定并填写自然资源部下发需要赋值图斑和质量建设图斑的质量分类属性信息,形成2022年度质量分类更新库并上交部。自然资源部检查通过地方上交更新库后,统一生成包含所有耕地和可恢复农用地图斑的2022年度质量分类库,统计分析2022年度耕地和可恢复农用地质量分类数据,以及新增、减少、二级地类变化、质量建设耕地和新增、减少可恢复农用地、恢复属性发生变化地类、质量建设可恢复农用地质量分类数据。
(2)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监测
按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的技术要求,各县级调查单元,选择典型地块作为长期监测样点,开展年度监测,实地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指标属性信息,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模块。依据部下发的2022年度耕地图层,填写监测样点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指标属性信息,形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并报部。
10、开展日常变更
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四川省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实施方案(试行)》(详见川自然资办发〔2022〕410号通知附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按照“日常举证、双月汇总、年底更新”的思路,对部省市县四级掌握的变化图斑信息开展日常变更工作,变化信息包括:一是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各类监测监管图斑,包括卫片执法图斑、耕地卫片监督图斑、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图斑等;二是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生产的各类监测监管图斑,包括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图斑、林草湿调查监测图斑等;三是市县两级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地类变化图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等自然资源管理项目中涉及地类变化图斑。
1、卫片执法图斑外业调查举证核实
利用“国土调查云”举证软件,对2023年度卫片执法图斑进行实地外业调查举证。在开展外业调查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举证平台。并对卫片执法图斑相关信息如建设实施主体,有无合法手续等信息进行调查。
2、“国土调查云”系统中卫片检查模块填报
在“国土调查云”的卫片检查模块填报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相关信息。
1、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
2022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四川省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
1.1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2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1.2“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2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2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2)属性表中)。
1.3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1.4文字报告:编写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分析报告。
2、2023年卫片执法相关成果
将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相关信息在“国土调查云”系统中填报完成。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计划保障措施方案,方案包含:①组织结构体系,②岗位、分工职责,③工期保障措施。
2、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服务保障方案,方案包含:①质量控制制度,②内控制度,③后续服务保证。
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项目背景分析方案,方案包含:①项目现状;②本项目工作的重难点;③本项目实施的意义阐述。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的仪器设备软件中,包含本项目专用的平板电脑及测绘一体化数据处理类平台软件。
5、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测绘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资料收集,②工作内容,③工作要求,④工作流程,⑤技术方法作详细阐述。
6、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
7、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需具有测绘类高级(包括正高和副高)或以上职称,需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
8、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测绘类正高级职称证书,需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创新类荣誉、奖项或证书。
9、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质检负责人需具备测绘类高级(包括正高和副高)或以上职称,需具备质量管理与检查人员培训证。
10、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需具备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书且同时具备高级(包括正高和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证书。
11、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
12、供应商测绘成果管理取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证书。
五、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完成本项目所述全部内容。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2022年变更调查工作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完成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调查核实与系统填报工作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供应商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发票。
4、履约验收: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所有技术(服务)要求应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
注:1.本章★号项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响应或应答为准。
2.本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要求。
3.《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