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2023年度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年度报告及三年动态评估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JSZC-320500-SHYS-C2024-0015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年度报告及三年动态评估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自2018年6月入选全国首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城市以来,苏州市从枢纽整合、车辆推广、通行优化、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初步形成了“绿色 集约 智能 高效 安全”的“苏式配送”服务品牌。至今,全国已有三十余个城市专程赴苏州交流学习绿配创建经验,苏州的示范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和运营奖补政策也成为多个示范城市的参考范本,苏式配送经验在全国范围内不断被复制。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明确从示范城市获得称号次年起,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和“三年一评估”的要求,组织开展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工作。动态评估期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商务主管部门持续开展跟踪督导工作,组织示范城市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动态评估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按照“城市自评、省级初审、部级评估”程序进行。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商务部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动态监测的要求,苏州在成功获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后,应当于每个动态评估期末年(2024年)的6月底前,形成自评报告报送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商务主管部门。此外,每年度需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服务内容:
1、开展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域行业调研与现状分析
基础设施摸排。针对城市配送物流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包括三级网络(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网点)以及充电设施,对场站节点位置、服务功能、运营现状等开展详尽调查统计,从而对配送网络建设得分情况进行自评打分。
商贸企业调研。对大型超市、大型卖场、连锁店等典型商贸企业进行调研,统计分析经营范围、门店分布、配送量、配送成本以及配送模式等,从而对配送组织模式得分情况进行自评打分。
城配企业调研。对城市配送企业进行调研,统计经营范围、车辆结构、车辆运营、运输业务、企业管理及相关诉求等,从而对配送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情况进行自评打分。
新兴业态模式调研。针对后创建时期(2021年至今)配送领域的新兴业态和创新模式进行调研,包括共同配送、交邮融合、无人配送等,针对运营主体、规模、效益等开展调查统计,从而对个性化指标得分情况进行自评打分。
2、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相关指标测算
根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对体制机制建设、物流基础设施、配送车辆及配套设施、便利通行政策、现金配送组织模式、信息化建设、市场主体培育、物流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示范推广及创建特色等方面测算相应指标,评估发展水平。
3、编制2023年度和2024年度报告以及动态评估报告
根据调研及测算结果,总结三年来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核算各项关键性指标,总结后创建时代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亮点及创新举措,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4、配合完成迎检相关工作
与上级部门对接评估工作安排,研究各项评价指标及验收评估的具体形式,及时了解评估检查工作安排。做好迎检材料物料准备,根据相关要求,开展设施、车辆、企业、政策等台账整理工作,针对工作亮点、特色,逐步开展图片、视频等素材收集工作。
5、其他相关评估、督导工作
(三)项目进度要求:
本项目于2024年6月开展,进度与《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中要求的时间节点保持一致。
(四)项目成果内容:
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年度报告及三年动态评估项目文本报告以及汇报PPT等。
(五)项目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要求。
2、搜集的基础资料应尽可能完整、准确、可靠,论证应充分,结论应科学合理。
3、项目成果应保证质量,成果应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4、项目成果包括纸质文件、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5、纸质文件包括文本、图、表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全面。编制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编制说明书及文本。
6、计算机文件要求:全部研究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汇报采用PPT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通用格式,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word6.0以上的格式文件。
(六)其它规定:
1、采购单位负责协助编制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调查,负责编制单位以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2、本项目成果署名权归编制单位所有,版权归采购单位所有,采购单位有权在研究成果审定后公开展示研究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研究方案。
3、本项目成果报告批准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
4、编制单位提交的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逾期上报研究成果的。
(七)项目保密要求:
1、编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需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等进行泄漏、传播。
2、项目服务人员需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承担工作中接触相关内容的保密义务。
3、项目成果最终所有权属采购单位,在项目完成时编制单位必须全部移交。
4、编制单位须维护项目服务成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5、以上保密规定如有违反,采购单位有权追究编制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八)项目组人员要求:
在项目实施期间,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组建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不低于3名,在项目通过验收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四、综合说明:
1、磋商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案。
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磋商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其他要求:
4.1供应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突发情况,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完成需要配合的服务。
4.2供应商需严格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的,供应商需及时更正至采购人确认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4.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发现查实者一律取消合同。
4.4供应商应对服务危险性、潜在危险认真考虑周全,对所有项目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供应商需及时通知采购方。
5、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人工费、调查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资料费、管理费、各种税费、保险、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6、知识产权:成交单位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单位应赔偿该损失。
7、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验收:
(1)验收时间: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单位的承诺进行验收。
10、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服务期内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20分钟内响应,1.5小时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问题。其他未尽事宜按其响应人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
1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调研,并形成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价的30%;
(3)完成中间成果,提交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价的40%;
(4)完成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剩余费用。
注:上述付款方式可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付款前,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供:
(1)合格的发票;
(2)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成果交付签收单;
(3)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2、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最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