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该项目是对高新区2014年建设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在地籍区、地籍子区成 果检查完成的基础上,按照土地征收、土地互换、集体撤销、区划调整等变化材料,进行更新完善,并 形成新的数据库成果。
二、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 第63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60号)、《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 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规定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2〕7号)《新乡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 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自资规〔2022〕119号)等。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
67—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 制规则》(GB/T37346—2019)等。
三、服务要求:
按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对更新调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和成果汇 交,最终形成满足要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汇交成果。同时做好数据后续日常增量接入时点的对 接工作。满足相关标准、规范、政策要求,通过有关部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