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余杭区历史文化底蕴浓厚,在城市新中心一体化建设和良渚文化大走廊深度谋划的大背景之下,通过文化兴盛赋能城市全面发展,努力争创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区。
为了通过文体设施的高标准布局,进一步唤醒城市记忆、打响文化品牌、增强文化认同和影响力,特此启动《余杭区文体设施专项规划研究》项目。
二、规划范围
余杭区行政管辖范围,余杭区西、北两面拱卫杭州中心城区,东面与临平区、湖州市的德清县接壤,中部与拱墅区毗连,西部与临安区、富阳区、西湖区、湖州市的安吉县相接,总面积942平方千米。
三、规划依据
(1)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余杭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3)各类在编详细规划及相关资料;
(4)文化、体育类专项规划;
(5)相关技术标准文件。
四、技术要求
现状梳理。梳理全区文体设施空间资源,系统评估设施利用情况,摸清所处区域的文化发展特征、设施配置需求与潜在的空间支撑载体。
体系搭建。在《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分级分类构建适应余杭区未来发展的文体设施配置体系,并高标准提出相应的指导要求。
布局思路。基于余杭区自身的文化发展优势与空间要素特征,提出有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的文体设施布局结构。并结合各板块的主导功能,提出与文体设施互动发展、促进整体价值提升的空间布局思路。
规划评估。从规模合理性、空间可续性、文化IP匹配性等维度,系统评估在编详规单元中的各类文体设施,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提升与补充完善建议。
实施指导。探索重大文体设施实施保障与持续运营的相关机制。结合近期发展导向,制定重大文体设施行动方案。
五、进度要求
中间成果稿: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中间成果稿,并通过采购人讨论;
送审成果稿: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送审成果稿,并通过采购人审议。
同时须根据区政府要求时间前完成,并按照规程形成最终成果提交区政府。
六、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包括中审稿和成果稿两个阶段成果。中间成果提交20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最终成果提交6套,电子文档(光盘)6套,(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有所变动)。
2、电子文档:包括文本电子文档(doc、pdf、ppt等)以及图纸电子文档(含dwg、jpg等)。
3、成果验收时,投标人提交的成果须满足本项所有要求。
七、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单位要求:投标人须拥有详细规划编制丰富经验。
2、实施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经验丰富。项目组成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项目团队能根据采购人的需要进行及时的工作沟通。
八、其他服务要求
1、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任务、内容进行全面理解分析,拟定科学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研究重点、难点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2、提供优质的质量保证服务及后期服务,包括协助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同时按相关程序协助落实分区规划的修改、报批、发布等。成果报批、发布后,积极、及时响应采购人信息统筹、成果使用等工作需求。
3、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4、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制定相应的投标方案。
5、质量维护期项目验收合格后2年。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提交技术审查稿,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提交成果报批稿,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提交正式全部成果(结题或报批通过的),支付合同总价的20%。
十、服务响应
1、要求提供7*24小时的实时支持响应服务。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保证随叫随到。要求在12小时内响应招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并进行答复,如有必要,应及时提交修改意见。
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3、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合理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资料收集、调研、成果编制、文本打印、专家审查费用(含住宿费、差旅费等)、人员工资、仪器设备费、奖金、交通、差旅、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十二、知识产权说明
本项目供应商可享有成果著作权,但本项目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十三、质量标准和验收
完成技术要求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按采购需求提交所有成果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10)等法规要求,实施进度符合采购要求,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