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本采购需求表凡标注“▲”的条款或要求不响应或不满足的,其响应文件即作无效竞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或承诺书,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或《商务要求偏离表》中应答时,注明相关文件材料或承诺书放置的页码。
单 分标 采购预算:138万元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所属 行业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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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3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服务 |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项目概况: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3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作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一部分,大赛分市级初赛、自治区产业复赛、广西赛区决赛、全国(行业)总决赛。其中市级初赛由各市科技部门牵头组织,自治区产业复赛和广西赛区决赛由科技厅牵头组织,全国(行业)总决赛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牵头组织,各省(区、市)按指标数量推荐优质企业参赛。本项目遴选出大赛承办单位,协助组织开展大赛各项活动。 二、赛事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为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供的《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3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服务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3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初赛、复赛、决赛相关工作。大赛预期参与规模争取在去年基础上保持稳定,侧重提高参赛企业和项目质量,确认参赛企业不低于800家;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奖的企业不低于10家。 2.指导并协助广西全区各市级赛事组织及实施,推荐或派遣行业培训讲师、评委导师等,指导宣传推广工作等。 ▲3.在广西全区范围内组织至少12场贯穿大赛全程的线下公开或一对一项目打磨培训,赛前培训、报名宣讲等,同时积极开展线上培训课程,扩大培训范围,为参赛企业提供参赛资料咨询、打磨服务,不少于12场次。 ▲4.指导并协助广西全区4场产业复赛的赛事组织、实施及媒体宣传,派遣培训讲师、评委导师等;每场复赛邀请5名具有本行业内资深从业经验、丰富投融资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的区内外优秀创业导师作为评审,其中至少包含1名广西区外评审。 ▲5.开展赛事宣传,制作15秒宣传短片不少于5部、3分钟大赛宣传短片不少于1部;开展大赛专题宣传不低于5场,各类宣传报道不少于50篇,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宣传推广、媒体沟通,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台、电台、移动互联网新媒体、户外广告、地铁、公交等,合作媒体数不低于15家;在宣传形式上,以传统媒体(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为基础,将大赛宣传物料(宣传册、海报展架、户外广告等)投放到全区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园区等相关双创平台,积极发挥以上单位作为大赛线下宣传端口的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双创活动(双创公益大讲堂、参赛培训等)和互联网新媒体(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短视频、网站、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直播平台等)等方式,开展覆盖人群更广、传播更快、影响力更大的全方位宣传推广,提升大赛品牌认知度与参与度。 ▲6.协助主办方邀请大赛合作基金、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数量不低于20家。 ▲7.广西赛区总决赛的策划、组织、会务、宣传及区内外导师接待等;邀请7名具有本行业内资深从业经验、丰富投融资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的区内外优秀创业导师作为评审,其中至少包含4名广西区外评审,至少有2名专家参加过国赛评审专家。 8.组织广西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企业赴全国或根据国赛组委会要求组织企业于线上参加比赛,做好后勤服务和赛前辅导工作。 9.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赛事执行完成赛事总结、新闻稿件等材料,并设计制作赛事回顾宣传视频。 10.开展赛后服务,搜集整理往届大赛参赛企业经营情况及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其他 赛事结束后,若参赛获奖企业如有需要,供应商能为大赛优质企业提供后续服务(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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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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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及地点 |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即全国(行业)总决赛活动结束)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合格)。 2.服务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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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完成大赛报名截止后广西赛区组织完成确认参赛企业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如承接主体为中小企业,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合同款待全国(行业)总决赛活动结束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全部资料并完成项目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成交供应商收到每笔合同款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如提供假发票的,成交人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并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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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及其他 |
1.本项目为整体服务包干项目,含包括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人力成本、第三方服务(如有),以及合同明示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税金等成交供应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承担的相关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2.项目履约验收过程中若产生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3.如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承诺提供服务工作的按违约处理,如提供虚假材料的,除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外,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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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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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要求 |
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和廉洁从业工作纪律,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的资料和获得信息要严格按秘密管理,禁止与无关的人员交流或向第三方泄露其在提供服务期间获得采购人或参赛单位的技术、商业机密,否则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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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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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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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加分条件 |
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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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如有,请于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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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如有,请于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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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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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为验收依据,服务内容应与采购合同一致,交付服务指标达到项目需求要求。 2.成交供应商按时间结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并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交给采购人;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3.如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承诺提供服务工作的按违约处理,如提供虚假材料的,除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外,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验收过程中若产生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6. 验收结论的判定: (1)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合同要求,达到活动效果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①未按项目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 ②所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③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活动执行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 ④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2)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 由采购单位根据验收报告(验收书)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 (3)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①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单位将全部验收材料同意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及采购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②验收结论需要复议的,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③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整改后可重新申请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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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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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说明 |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会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做好磋商应答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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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方案 |
1.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优势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有建设性的且适用项目实际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围绕大赛组织报名、赛事宣传、培训辅导、金融合作机构、赛事组织、赛后服务、其他等板块内容,制定服务方案;组建管理团队、管理人员分工、经验丰富,管理措施;对大赛涉及的安全、交通、卫生、医疗、突发事件等设置应急预案等。 2.如有,请提供履约能力相关证明或业绩证明。 3.供应商具备为大赛优质企业提供后续服务(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如有,请提供相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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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本项目评标时以最高限价为评审依据,竞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作无效竞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