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95.00万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服务 |
1项 |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部署,党中央关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全面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完成政务数据“聚通用”的总体要求。南宁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力争在构建“一云承载、一网通达、一池共享、一事通办、一体安全”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新模式基础上实现“强基础、创精品、扩服务”总体目标。 为厘清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建设情况,围绕强首府、政务服务、政府治理、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根据2020年广西及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及评估指标要求,开展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服务工作,通过梳理现状,结合先进经验,在政务数据资源建设管理方面加强总体实施工作的指导,探寻更科学、高效、创新的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工作方法,开创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应用新局面。 二、政策依据 1. 《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实施方案》(厅发〔2019〕141号)及相关配套文件。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的通知。(桂数广办发〔2020〕16号)。 3.《南宁市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19〕247号)及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系列文件。 4.关于抓好《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督察计划》落实的通知(南改办通〔2020〕4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42 号)及2020年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 6.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信息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桂数发〔2020〕4 号)。 7.《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6+1”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强组〔2020〕1 号)。 8.《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实施意见》(南强枢纽组发〔2020〕1号)及相关文件。 9.《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充分了解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总体架构、技术服务体系、评估考核体系,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考核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出具相关指导文件。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系列文件要求,指导配合我市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与评估及督查考核工作,对评估考核中涉及各项评估指标、评估督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优化的解决方案并及时指导督查落实,确保南宁市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考核指标的各类工作,在针对地市的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 (一)评估整改。 开展政务数据“聚通用”月度评估及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改革半年度评估和年度评估。根据自治区评估考核时间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提前完成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指标相关评估服务。每月开展一次全市政务数据“聚通用”月度评估,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改革半年度评估,年底开展一次全市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改革年度评估;每次评估均需形成详实的评估报告。每次的评估报告除客观反映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现状和亮点外,应重点对标对表自治区要求和先进地市,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相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和合理化建议以及前瞻性思路举措,同时坚持月度跟踪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步提升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考核成效。 (二)培训指导。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组织对全市各有关单位及县区、开发区进行各项培训及相关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务信息化资产摸底工作涉及的云、网、信息系统资源等方面梳理填报指导;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培训;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自治区政务信息化资产管理系统、目录供需对接系统、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等新投入或即将投入运行的系统操作培训;政务数据治理与创新应用等。项目期内开展不少于10场次的指导培训服务。 (三)驻场服务。 提供不少于6名熟悉政务数据治理、网络系统架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工程师驻场服务。 1、配合采购人方开展南宁市政务信息化资产普查工作:1)针对数据中心、云网资源、非涉密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等普查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解读。2)协助收集汇总各部门提交材料,参照本市历年填报政务信息化资产信息、各市普查工作进度,提供资源整合、材料补全、优化提升等方面指导意见。 2、配合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与数据发布。对重点部门分批次开展目录编制培训指导,由点到面推进全市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发布工作。 3、配合政务数据治理与安全保障相关工作。指导南宁市各有关单位进行政务数据治理,根据自治区要求形成一张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图谱;指导南宁市政务数据一体化安全建设。 4、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配合编制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相关标准与规范性文件。 四、主要服务成果及提交形式。 (一)主要服务成果 1、南宁市政务数据“聚通用”月度评估报告; 2、南宁市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改革半年度评估报告; 3、南宁市政务信息化资产普查情况报告。 4、驻场专家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相关咨询服务形成的其他文档。 (二)成果提交形式 (1)提交的最终成果全部材料须以书面形式和电子形式提交,其中书面形式装订成册,1式10份;电子版2套采用U盘提供。 (2)评估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涉及内容及相关数据需客观真实,说明应准确、完整地阐述其意图、评估体系、内容、结果和改进建议,相关思路建议和举措应贴合南宁实际、精准可量化可操作且具体前瞻性。成交供应商应按上述所需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文本及资料。 (3)在交付成果后,按规定协助组织和参加有关的成果审查或评审,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成果做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不另外收费。 (4)须提交调研评估过程的原始资料复印件一份。 五、考核标准 本项目工作内容完全覆盖采购人采购需求。供应商所完成的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评估相关要求,应符合本需求所约定的基本要求、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供应商投标承诺。 六、成果权属 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完全支付供应商各阶段的合同款项后,采购人拥有本项工作全部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用途,并须于项目完成时,将所属采购人的所有资料交回采购人。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 |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二、服务成果交付时间: (一)南宁市政务数据“聚通用”月度评估报告在下个月初前提交; (二) 南宁市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改革半年度评估报告在自治区要求截至日期5日前提交; (三)其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交。 (四)供应商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服务成果,提交审查,根据采购人意见修改完善,经采购人认可后,于2020年11月25日前提交最终服务成果。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终服务成果之日止。 2、质量保证期: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开展一次全市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改革2020年年度评估,在自治区要求截至日期5日前提交南宁市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改革年度评估报告。此外,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提供其它相应技术咨询服务。 3、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在8小时内处理好常规性问题。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待提交南宁市政务数据资源改革与应用评估服务工作方案,经采购人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80%,余款待提交最终服务成果后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各项内容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培训、技术专家支持、市内外调研、验收、售后服务等费用。 2、中标人必须签署相关保密协议,严格遵守协议及有关保密要求。 七、验收方法: 在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依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情况报告。 |
||
其他 |
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针对采购人的需求编写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进度保证措施、服务承诺和后续技术服务方案、服务保障能力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评估等方面内容)。 |
||
其他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无 。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