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火炬传递及开幕式相关工作,需要采购一批手持火炬及配套设备。采购数量如下:火炬555把(含火炬气罐450个,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手持火炬495把,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手持火炬60把),火种采集器1座,采火棒4把,火种盆4座,火种灯(含引火棒)4盏。
合同包1(手持火炬及配套设备设计制造)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分两批交货,第一批300把手持火炬(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手持火炬240把,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手持火炬60把)和配套设备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交货和验收;第二批255把手持火炬(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手持火炬)于2023年7月15日前交货和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2期:支付比例35%,乙方将全部货物运输到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作为进度款,乙方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3期:支付比例5%,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开幕式结束,产品质量与服务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尾款,乙方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
验收要求 |
1期:手持火炬及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制造、运输、燃放等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所有手持火炬及相关配套设备在发往甲方指定地点前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到达站点后须经采购人验收完成。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须保障火炬传递的全过程跟踪及技术服务,全程参与火炬传递运行团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前的彩排、火种采集仪式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开幕式期间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2.投标人须提供火炬传递期间手持火炬和配套设备、以及火炬专用气罐的配送转运服务,且应当采用设备和燃气分离的运输方式。3.每个站点配备不少于4名技术保障人员,同时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器材设备的使用讲解、现场使用技术指导、安装调试、点火控制、技术保障和维修服务,提前在火炬传递站点做好火炬及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确保手持火炬及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应急需要,采购人提出要求增加保障人员的,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4.该项目质保期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开幕式结束。 其他要求:中标人应负责将火炬及配套设备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火炬、火种灯等设备外包装要求美观、耐用、安全且易于运输及搬运。 |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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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
手持火炬及配套设备设计制造 |
批 |
1.00 |
3,400,000.00 |
3,400,000.00 |
面向中小企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手持火炬及配套设备设计制造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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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持火炬(含火炬气罐):投标人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手持火炬设计方案,手持火炬造型样式需具有独创性,不得与市场上已有火炬样式雷同;设计方案、效果图符合采购人的技术要求,且能体现本届运动会地域文化特点和运动会标识元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手持火炬体现不同的标识元素);手持火炬采用铝合金或符合要求的耐高温材质,火炬总长度55-70cm,外观图案线条工艺顺滑,外部接缝平整;火炬燃烧时火焰高度25cm-30cm,动态下燃烧时间不少于10分钟,最大耐风速:11m/s,最大耐降雨量50mm/h,最高抗海拔:3800m,适用环境温度范围:-6℃-45℃情况下均能保持燃烧;可进行表面图文设计及涂装;配备火炬包装盒、燃气罐(燃气罐应与火炬配套,燃料使用丙烷气体,便于储存及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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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种灯(含引火棒):投标人应提供切实可行的火种灯(含引火棒)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与手持火炬视觉效果匹配,且能体现本届运动会地域文化特点和运动会标识元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标识元素均需要体现);火种灯净重1.5kg-2.5kg,总高度40-45cm,主要材质为铝合金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材质;整体结构分为提环、火种灯上体、取火口盖板、透光罩和火种灯下体;燃料使用蒸馏石脑油,对温度的适应范围较大,加满油点燃后,火焰高度保持在1cm左右时,可持续燃烧10小时以上,最大耐风速11m/s;可进行表面图文设计及涂装;配备火种灯便携箱和引火棒,引火棒与火种灯配套使用,可以从火种灯中取火引出火种,可持续燃烧1-2分钟,可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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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种盆:投标人应提供切实可行的火种盆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与手持火炬视觉效果匹配,且能体现本届运动会地域文化特点和运动会标识元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标识元素均需要体现);火种盆净重100kg-110kg,高度90cm-110cm,主要材质为不锈钢材质;整体结构分火盆、支架、燃气瓶等;燃料使用液化石油气,点燃后火焰颜色醒目,火焰高度40~50cm,耗气量控制在12Kg/h以内,可安全持续燃烧1小时;最大耐风速:14m/s,最大耐降雨量60mm/h;可进行表面图文设计及涂装,可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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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种采集器:投标人应提供切实可行的火种采集器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与手持火炬视觉效果匹配,且能体现本届运动会地域文化特点和运动会标识元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标识元素均需要体现);火种采集器净重30kg-50kg,外形为凹面锅,直径60-65cm×14-15cm,主要材质为不锈钢;须具有采集自然能量点燃采火棒和在风雨等较为恶劣自然条件下引燃采火棒的功能;可进行表面图文设计及涂装,配备火种采集器支架,总高度50cm-6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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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采火棒:投标人应提供切实可行的采火棒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与手持火炬视觉效果匹配,且能体现本届运动会地域文化特点和运动会标识元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标识元素均需要体现);采火棒净重1.3kg-1.6kg,长度55-70cm,主要材质为不锈钢、铝;燃料使用蒸馏石脑油,对温度的适应范围较大,加满油点燃后,火焰高度保持在10-15cm左右时,可持续燃烧5分钟以上,最大耐风速11m/s;可进行表面图文设计及涂装。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