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2021年,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以基于数据的管理思维和管理模式为核心,依照《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建设了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数智监管大屏和数智环境系统项目,完成了彭州生态环境数智大气大屏、水环境大屏、污染源大屏、环境监管大屏的建设和数智环境系统(系统包括固定污染源管理系统、餐饮油烟监管系统、指挥调度中心)的建设与统一集成,以及完成了数智环境移动端建设,构建了彭州市生态环境智慧治理体系。
2022年,根据彭州市网络理政中心、采购人各科室现状,完成了对业务系统的升级运维工作,主要完成了数智环境大屏展示优化升级、数智环境系统优化升级、数智环境移动端优化、专项数据支撑工作、驻场人员服务、一楼大屏展示内容开发,进一步优化升级完善智慧治理体系。
2023年,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从环境监测、预警预报、任务调度等环节已实现对环境问题的整体监管,为进一步落实数智监管大屏和数智环境业务系统在多种场景下的应用,结合局内各科室现状,需完成对彭州数智环境系统的整体升级运维工作。本项目主要包括数智环境系统的升级运维服务、专项数据支撑运维服务、一楼大屏运维服务、网络环境运维服务,确保软硬件正常运行,并对局内业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充实彭州市智慧治理体系,提升智慧治理能力和水平。
2.拟运维对象说明
2.1数智环境系统
目前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已建设了数智监管大屏系统、数智环境系统、数智环境小程序,构建了生态环境智慧治理体系。
数智监管大屏系统,构建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大脑”,形成生态环境智慧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大屏、水环境质量大屏、固定污染源管理大屏、环境监管大屏。通过数据可视化的方式,直观呈现各环境要素情况,能够更清晰地了解生态环境业务状况,并能够更快速地做出科学决策。
数智环境系统,主要包括空气、水质、污染源、环境监管实时情况的分析展示,同时支持各监管系统的集成(包括固定污染源管理系统、餐饮油烟监管系统、指挥调度中心的建设与统一集成)、彭州企业应急预案的上传、彭州舆情的最新情况与舆情录入。
数智环境小程序,结合环境质量情况,配合完成环境监管相关任务调度闭环工作,主要包括登陆、音视频通话应用、环境质量展示、工作台等功能。其中音视频通话应用是用于监管人员通过远程进行环境监督等工作;环境质量由大气质量、水质量、污染源、环境管理四个模块组成,展示各环境要素情况;工作台有决策中心、任务总览、自查自报功能。
本项目需对上述内容进行运维与升级。
2.2专项数据支撑运维服务
专项数据主要包括光化学组分站数据、VOCs监测站点数据、视频监控点位数据、彭州市气象数据、地下水监数据、在线监测数据、餐饮油烟专项数据等,以及运维期内的其他业务数据的对接服务。本项目需对各专项数据提供支撑运维服务。
2.3网络环境运维服务
本项目需对网络环境提供运维服务,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包括网络运维、网络排障、机房设备巡检、机房设备维护、机房设备故障排查等。
2.4一楼大屏运维服务
一楼大屏设备于2022年11月购入,主要功能为工作宣传展示、目标达成情况展示、环境监测展示。
(1)工作宣传展示
展示内容包括工作任务进度、重点工作宣传、执法信息公式等内容。
(2)目标达成情况展示
展示内容包括空气质量PM2.5浓度达成情况、优良天达成情况、重污染天数达成情况等。
(3)环境监测展示
展示内容包括基于GIS地图展示当前空气质量、当前水质质量、视频监控等。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86,7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86,7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数智环境系统运维服务 |
1.00 |
386,700.00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数智环境系统运维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一、服务内容 1.运维服务 1.1数智环境系统运维服务 数智环境系统主要包括数智环境大屏系统、数智环境业务系统、数智环境小程序的相关运维工作,需提供解答操作疑问、运行状态的定期检查、系统的定期优化、故障排除、日常管理等常规运维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1.1.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1)每日对应用系统运行状态检查; (2)定期对新进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3)解答采购人对于系统的操作疑问; (4)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数据库中对各项数据及时进行数据调整; (5)配合采购人进行系统演示; (6)根据采购人各部门要求,对各项数据进行调整、核对、检查; (7)定期对系统运维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汇报到相关领导。 1.1.2.软件升级需求分析 收集采购人系统修改、升级需求,制作系统需求分析报告,形成系统优化建议,及时上报,并随时跟踪修改(优化)进展。 1.1.3.数据备份与恢复 每天对采购人所有业务系统相关的备份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检查,故障发生后可通过备份数据及时恢复,保证数据不丢失。 1.2专项数据支撑运维服务 供应商需通过数据管理类工具保障已接数据的平稳运行,如光化学组分站数据、VOCs监测站点数据、视频监控点位数据、彭州市气象数据、地下水监数据、在线监测数据、餐饮油烟等专项数据,以及提供运维期内的其他业务数据的对接服务。 (1)梳理需要对接的专项数据,并形成专项数据对接清单; (2)对所需业务数据进行对接、展示; (3)对业务数据进行数据治理; (4)根据具体需求,为数据需求提供数据分享接口。 1.3网络环境运维服务 (1)网络运维 每日对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日常使用及维护,监控网络运行状况,查看并分析网络管理系统相关日志信息,及时处理网络系统异常,包括设备管理和维护、网络系统优化、硬软件维护。 (2)网络排障 提供对出现的故障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修复故障,包括网络终端、应用排障。 (3)机房设备巡检 提供软硬件方面的服务和支持,包括机房网络、系统的日常工作检查与确认。 (4)机房设备维护 提供机房设备维护服务,保持设备的环境整洁和保障设备的物理环境安全。 (5)机房设备故障排查 提供机房设备故排查服务,机房内故障排查、问题分析及快速得当的处理,追根溯源解决问题。 1.4一楼大屏运维服务 (1)每周对大屏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实时查看系统运行状态以及系统展示情况,包括工作宣传展示、目标达成情况展示、环境监测展示等。 (2)每季度对屏体进行例行巡检,对电源、输入输出设备、线缆进行检查,对操作系统进行整体检测,保证开关机、信号源投放、模式调用、信号投放测试等能够正常使用。 (3)做好日常光学部件维护,防止提前老化,并及时维修、更换损坏设备,需保证大屏设备正常运营,提供可靠稳定的大屏展示服务。 2.优化升级服务 2.1数智环境大屏系统优化升级服务 2.1.1蓝天大屏优化升级 更新所有成都市区(市)县综合指数排名数据源信息; 新增噪声监测板块,对接噪声数据,展示彭州各个监测点位噪声实时监测情况。 2.1.2碧水大屏优化升级 更新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等清单,以及对于地下水新指标数据的对接及展示。 2.1.3污染源大屏优化升级 新增土壤监测、监控情况,对接土壤监测数据、监控视频数据,实现数据统计分析、展示查看等功能。 2.1.4指挥调度系统优化升级服务 指挥调度系统中对于任务体系的升级迭代,以时间轴的方式呈现任务情况,实现跨部门指挥调度。 |
|
2 |
二、运维服务要求 1.业务系统与数据库运维 1.1操作系统维护 对系统应用进行日常监测,定期更改系统口令,保证系统安全。定期对操作系统进行补丁安装,预防病毒入侵。定期查看操作系统日志及应急事件处理,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1.2数据库维护 为保证数据库正常运行,须日常监视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处理系统错误,恢复数据库系统、产生用户信息表,并为信息表授权。定期更改用户口令,保证数据库系统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理恢复等,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数据不丢失。 2.业务系统安全运维 2.1系统安全要求 (1)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并对系统漏洞、弱口令等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服务器漏洞处理按照服务器资源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每月根据中心对系统安全扫描情况进行漏洞修复处理,处理完成后复扫确认,直至服务器无中高危安全漏洞风险。 (3)制定系统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系统灾难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尽快恢复系统,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2.2数据安全要求 (1)系统应加强审计能力,尤其是对API数据读取进行严格审核和记录,包括对拖库行为(大量数据流出、数据库拖库查询)的审计: (2)对系统采集、存储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采用加密或脱敏技术对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进行安全处理。 3.数据保障服务 3.1数据更新服务 (1)系统自动接入数据的更新服务 各系统运行期间,须保障各类业务数据的有序、有效接入与更新。数据接入的方式包括数据库与接口调用,数据接入方式须严格遵循中心相关数据标准。 (2)新增数据的更新服务 各系统运行期间,需要实现特定数据的更新服务,根据业务系统使用部门的管理要求,针对收集到的业务数据(涵盖Word、Excel、PDF等文件),制定统一的数据填报模板,明确数据字段填报要求,将汇总规范后的业务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并批量导入系统。 3.2数据处理 对新接入的数据及历史数据进行清洗,并按照业务处室需求进行整理,形成规范化、满足业务部门使用需求的数据。为保障数据进入数据中台后,能统一展示、共享和应用,需对新接入的数据结构进行分析和清洗。 3.3数据检查服务 定期开展数据完成度检查工作,检查数据是否缺项漏项、是否具有可用性,是否符合业务需求,形成数据质量结论。及时向中心反馈数据检查结果,根据反馈建议,对数据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 3.4数据备份服务 为了保证系统和数据的安全,运维人员应定期备份系统和数据库数据,实现本地和异地备份存储。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不同备份策略,必要时进行系统和数据恢复及紧急情况事件处理等,保障系统和数据的完整、安全和稳定应用。 4.应急服务 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硬件故障、病毒感染、非法入侵、数据损坏或丢失、网络中断等紧急情况导致的系统宕机,供应商需以最快速度处理紧急情况,恢复系统的完整性、可用性。供应商需制定应急响应处理流程与响应措施,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按响应流程处理。发应急事件处理情况需及时采取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采购人相关部门;应急事件处理完成后,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分析报告、处理方案等文档。 5.技术支持 需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能够解答采购人提出的疑难技术问题,找出问题所在提供解决方法,并对问题做好相应的记录。 6.响应时间要求 6.1驻场运维人员提供5×8小时的驻场运维服务,提供每周7×24小时、全年365天的电话咨询、Email、现场处理等服务支持。 6.2对于系统设备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应迅速解决(2小时内排查出问题,12小时内解决,对12小时内不能解决的,应提供解决方案),并及时排除故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6.3在服务期间遇到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如攻防演练)及系统进行业务保障的关键节点,运维团队需要制定重要保障方案并实施,增强保障力量,加强信息联络与反馈,全力保障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附件“▲人员配置要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彭州市范围内)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8)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19)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10)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系统升级完成且正常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a、违约责任条款:1.如因中标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剩余费用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4.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b、争议管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3.4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4日(因系统固化原因,3.3.1中服务期限不适用于本项目,服务期限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