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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地形图动态更新及城市地理国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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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290000648873 发布时间:2023-06-29 文档页数:87页 所需下载券:10
基础地形图动态更新及城市地理国情监测

采购需求

标项1:各类基础测绘项目

一、 项目背景

基础地理信息和城市地理国情数据是杭州市“智慧城市”、“数字城市”和“天地图·杭州”建设的地理空间框架,也是杭州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政府各行业专题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地理数据支撑,在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和专业领域应用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基础地理信息和城市地理国情数据的持续有效更新与监测是确保现势性,维护可用性的必备手段。近年来,杭州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范围不断扩大,经济运行持续高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城市地理国情数据呈现变化频率快,更新范围大的特点,本项目的实施是必不可少的。根据《杭州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本项目为杭州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资料收集、常态化监测,采用测绘、调查、移动数据采集、空间数据挖掘、数据建库、遥感影像处理等技术方法,生产和维护现势性高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地理空间框架、遥感影像、天地图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城市地理国情监测数据,编制各类专题地图,高等级控制点的普查维护,以满足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和测绘地理信息保障的需要。

二、 项目具体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子项:

1、1:500地形图动态修测和更新入库;

2、1:2000地形图数据缩编和更新入库;

3、市域1:2000基础地理信息重大要素更新入库;

4、地理空间框架数据融合更新;

5、天地图·杭州数据融合更新;

6、多尺度遥感影像数据处理和入库;

7、基础自然资源监测;

8、城市地理国情监测(建成区监测为主);

9、各类专题地图编制;

10、测量标志日常维护和应急测绘演练。

成果主要规格

坐标系统:杭州地方坐标系 /CGCS2000坐标系;

高程系统: 1985国家高程基准(复测)

 

1.1:500地形图动态修测和更新入库

1.1作业范围

 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总面积约为537.5平方公里。

测区四至:东至:钱塘区;西至:余杭区、富阳区;

南至:钱塘江、富阳区; 北至:余杭区、临平区。

测区地理范围:东经: 119°59′—120°17′;

北纬: 30°04′— 30°24′。

测区范围示意图如下:

1.2作业内容

提供全测区现势性高、数学精度统一的城市基础地形数据,依据国家标准、地方规范等技术设计要求,对测区范围内的1:500基础地形图进行动态跟踪修测。跟踪修测区域变化的重要地物数据提交周期为一个月,次要地物数据提交周期为三个月。并对动态更新的1:500基础地形图,进行编辑、整理、转换和入库,形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对基础空间数据库进行维护更新。

1.3 技术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

2、《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1995;

3、《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CJJ/T 73-2019;

4、《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DB33/T552-2014;

5、《1∶500、1∶1000图式符号及补充规定》 (杭州市测绘管理处);

6、《杭州市1∶500地形图MicroStation数字测图规定》;

7、《杭州市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建库规范第一部分数据分层》(DB3301/Z1201.1-2004)

8、《杭州市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建库规范第二部分数据结构》(DB3301/Z1201.2-2004)

9、《杭州市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建库规范第三部分要素分类编码》(DB3301/Z1201.3-2004)

1.4 成果规格

平面坐标采用杭州坐标系;

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复测)。

成图规格:

1)地形图分幅:采用40cm×50cm矩形分幅

2)成图比例尺:1:500

3)地形图符号: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4)基本等高距:0.5m、1.0 m

数据格式:

Microstation软件DGN格式(V8i版) / ArcGIS软件SHP或GDB数据格式

1.5 技术要求

在本次1:500基础地形测绘项目中,整个测区均实施动态跟踪修测方案,随时根据地物、地貌的变化及时对局部变化处进行修测。

动态跟踪修测的原则是重要地物(包括:需规划审批的建、构筑物和道路、河道等市政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应完成地形图的修测更新,其余次要地物在三个月内完成地形图的修测更新。

对于修测面积比较大的原则上均应使用全站仪采集野外数据,尤其是主要地物点,必须采用全站仪打点实测。对于零星修测的重要地物(包括电杆、消防栓等独立地物)均需采用全站仪打点实测,对于一些实测困难的非重要地物(如简易棚房、屋边小花坛等),可辅以皮尺丈量施测。

通过对现有资料的调查以及巡视,确定所修测的范围和内容,制定相应的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对整个测区的巡视计划,并安排专门人员按计划进行全面巡视,巡视频次为全测区每月至少一次,对于发现变化的,立即安排作业人员修测,及时提交最新成果。

1.6服务期: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1.7成果及验收:

(1)项目结束要求提供如下资料:

  1)1:500地形图以及入库电子数据;

2)项目技术设计、技术总结。

(2)验收:成果需通过省级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

2. 1:2000地形图数据缩编和更新入库

2.1 项目内容

利用1:500基础地形图动态更新成果,以及遥感影像变化监测成果,按照《浙江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实施方案》及《浙江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技术规定》要求,生产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等城区1:20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同时通过地形图要素的整理、编辑、转换和入库,形成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成果,实现1:2000基础测绘产品的更新。按照《实景三维浙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等城区1:2000DLG实体化处理、房屋院落等二维基础地理实体生产和更新。

2.2 技术标准

1、《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2、《1:500 1:1000 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2014;

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DB33/T 817-2010;

4、《浙江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数据字典(2021年)》;

5、《浙江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技术规定(2020年)》;

6、《实景三维浙江建设实施方案》;

6、《杭州市1:500、1:1000、1:2000 地形图MicroStation层色数据标准》;

7、《杭州市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补充规定》。

2.3服务期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4验收:成果需通过省级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

3. 市域1:2000基础地理信息重大要素更新入库。

3.1 项目内容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做好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杭州市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等城区1:20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重大要素更新,并根据其他县(市、区)提交的重大要素更新成果进行整合后上报。

3.2服务期要求:每3个月更新一次。

4.地理空间框架数据融合更新

4.1项目内容

利用1:500基础地形图动态更新成果,整合要素、构建拓扑、融合信息、扩展要素属性,按照《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规范(试行稿)》生产更新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等城区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并收集各区(县、市)汇交的地理空间框架数据进行数据融合和属性融合,形成杭州市域全覆盖的地理空间框架。每半年更新一次。

4.2技术依据

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2、《杭州市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建库规范第一部分数据分层》DB3301/Z1201.1-2004

3、《杭州市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建库规范第二部分数据结构》DB3301/Z1201.2-2004

4、《杭州市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建库规范第三部分要素分类编码》DB3301/Z1201.3-2004

5、《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2022版)》

6、《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917-2009)

7、《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GB/T25344-2010)

8、《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 9001-2007)

9、《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GB/T 30318-2013)

10、《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CH/Z 9010-2011)

1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CH/Z 9011-2011)

12、《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国测图字[2009]2号

13、《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国测成发[2010]8号)

4.3 服务期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4.4验收:成果需通过省级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

5.天地图•杭州数据融合更新

5.1项目内容

天地图数据融合是节点同构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整合国家、省、市(县)各级节点的数据资源,提高天地图各级节点数据的现势性。结合1:5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和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更新生产杭州市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等城区天地图融合数据。并收集各区(县、市)汇交的天地图数据进行融合,形成杭州市域全覆盖的天地图•杭州数据。

作业内容包括:

1)电子地图融合更新;

2)POI融合更新;

3)地名地址融合更新;

4)重大要素在线更新。

5.2技术依据

1、《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T 917-2009

2、《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7408-2005

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2006

4、《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18316-2008

5、《导航地理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 GB/T 19711-2005

6、《车载导航地理数据采集处理技术规程》 GB/T 20268-2006

7、《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GB 21139-2007

8、《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 CH/Z 9001-2007

9、《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 GB/T 30318-2013

10、《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 CH/Z 9010-2011

1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 CH/Z 9011-2011

12、《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国测法字(2003)1号

13、《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国测图字[2009]2号

14、《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国测成发[2010]8号

15、《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国测信发[2011]2号

16、《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要求(试行)》国测信发(2014)3号

17、《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 DB33/T817-2010

18、《杭州市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据分类编码规程》

19、《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 50504-2009

20、《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2022)》

5.3服务期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5.4验收:成果需通过省级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

6.多尺度遥感影像数据处理和入库

6.1 建设内容

基于2023年省厅统一获取的全市域0.5米卫星影像、2个月1次的全域国产2米卫星影像数据以及1个月1次的全域国产0.75米卫星影像数据进行正射纠正、调色、匀色等处理,按区划分幅分割,制作模拟自然真彩色的杭州市及市属各行政区域的多尺度、多频次正射影像图,形成数字正射影像的基础测绘产品,为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共享以及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6.2总体要求

坐标系:成果数据统一采用CGCS2000坐标系。

数据格式:通用影像数据格式。

6.3成果说明

内容包括:

1)按区县域分发要求处理各类影像;

2)每两月共六期2m分辨率市域范围卫星影像数据;

3)1期亚米(0.8m为主)分辨率市域范围卫星影像数据。

生产说明:简单说明原始数据格式、数据来源、采集时间、处理过程及方式。

6.4 计划服务期: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7. 基础自然资源监测

7.1项目内容

利用2023年杭州市最新多尺度航天及航空遥感影像数据,采用遥感解译技术和影像监测比对,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开展1个月一次的基础自然资源监测,围绕耕地保护等重点,动态、精准的获取地类图斑变化信息,采用空间统计分析技术实现变化信息的分析比对,1个月一次形成全市自然资源监测分析成果,编制年度分析报告。

7.2技术依据

1、CH/T9020.3-2013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生产技术规程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

2、GB/T 7930-2008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3、CH/Z 3003 – 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4、CH/Z 3004 – 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5、CH/Z 3005 – 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6、CJJ 73-97《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7、TD/T 1010—2015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8、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9、GB 50137-20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0、2018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试用)

7.3服务期要求及成果

1月1次提交全市自然资源监测分析成果;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分析报告。

8.城市地理国情监测(建成区监测为主)

8.1项目内容

基于各类地理信息数据,开展城市建成区和城镇建成区监测,主要完成杭州市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钱塘、余杭、临平等城区的城市及城镇建成区监测(含建成区监测专题数据)。同时,按统一规范要求开展全市各区、县(市)建成区监测成果(含专题要素)的数据整合,形成覆盖市域的城市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综合应用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和各类专题数据,开展数据分析,编制形成年度地理国情监测报告。

8.2技术依据

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

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4、《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1007-2001)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DB33T817-2010)

10、《城镇建成区调查技术规范》(DB33/T 2151-2018)

8.3 服务期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8.4验收:成果需通过省级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

9.各类专题地图编制

9.1 项目内容

利用最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编制更新生产2023版《杭州市政务地图册》,更新编制《杭州市地图》、《杭州市区地图》及10区3县市地图,编制《杭州亚运地图》、《大运河国家公园地图》,根据局有关临时性地图编制需求编制相应地图成果,满足不同场合的政务工作使用需求。

9.2 服务期要求:所有成果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10.测量标志日常维护和应急测绘演练

10.1 项目内容

应用地信智服场景开展杭州市上城、西湖、拱墅、滨江、钱塘等城区的国家和省级各类测量标志年度巡查和维护工作;开展杭州市域范围由我局自行布设的GPS C级网点进行维护。根据省厅要求和我局应急测绘日常保障要求,参加和开展应急测绘演练,保障应急测绘工作。

10.2技术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的通知》

2、CH/Z 3003 - 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3、CH/Z 3004 - 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4、CH/Z 3005 - 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10.3服务期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两次应急测绘演练。并分别提交相应的成果,包括现场空中视频、正射影像以及总结文档。所有成果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 项目成果

项目成果需符合

1)GB/T 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2)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3)GB/T 20257.3-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图式》;

4)GB/T 12343.1-200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第1部分: 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5)   GB/T 7930-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6)   GB/T 15967-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7)   GB/T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8)   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9)   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0)GB/T 19710-2005《地理信息元数据》;

11)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12)GB/T 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3)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4)GB/T 30318-2013《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

15)GB/T 917-2009《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16)GB/T25344-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

17)GB/T 19996-2005《公开版地图质量评定标准》;

18)GB/T 35764-2017《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要求》;

19)《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

20)《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国测图字[2009]2号);

21)《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国测成发[2010]8号);

22)CJJ/T8—2011《城市测量规范》;

23)CJJ/T 73-2019《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24)CH/Z 9010-201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

25)CH/Z 9011-201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地图数据规范》;

26)CH/T1015.3-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27)   CH/T 9005-2009《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28)   CH/T 9008.1-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线划图》;

29)   CH/T 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30)   DB33/T 552-2014 《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31)   DB33/T 817-201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

32)DB33/T 2151-2018《城镇建成区调查技术规范》

33)《浙江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数据字典(2021年)》;

34)《浙江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技术规定(2020年)》;

35)《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2022)》;

36)《浙江省建成区调查、浙江省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及绿地率调查成果资料汇交基本要求》(浙地普办[2014]36号);

37)《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2022版)》;

38)《1∶500、1∶1000图式符号及补充规定》 (杭州市测绘管理处);

39)《杭州市1∶500地形图MicroStation数字测图规定》;

40)《杭州市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建库规范 第一部分 数据分层》(DB3301/Z1201.1-2004)

41)《杭州市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建库规范 第二部分 数据结构》(DB3301/Z1201.2-2004)

42)《杭州市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建库规范 第三部分 要素分类编码》(DB3301/Z1201.3-2004)

等国家相关规程和政策法规的要求。

四、 项目团队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2、 投标人需派驻本项目实施人员在50人(含)以上;具有测绘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注册测绘师的优先;

3、 为保证项目安全性,投标人需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持证人员若干。

五、 商务要求:

1、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并按各分项进度要求提交项目成果。

2、 质量级验收要求:项目成果由省级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经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通过。

项目成果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基础测绘条例》(国务院第556号令)、《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等国家相关规程和政策法规的要求,其中部分成果需经省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通过,并经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通过。

3、 服务质量保证期:合同签订之后提供不少于1年服务质量保证期。

4、 合同支付:总价包干:分期支付

1) 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0%;

2) 项目工作量完成80%,甲方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1%;

3) 项目验收通过后,甲方结清剩余全部款项;

5、 投标报价所涵盖的内容:

1) 包括实施本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等。

2) 本次项目实际工作量超出预估工作内容等。

3) 现场服务(含解决项目设计和实施中有关问题、参加各类会议等服务)。

4) 设计评审收费。

5) 其他的相关费

标项2:地信智服贯通应用及应用试点

一、项目概况

围绕地理信息管理服务职责,统筹好应用与安全的关系,开展地信智服贯通应用及应用试点项目建设。一是按照“省级统建、分域负责、个性迭代”原则,推进“地信智服”贯通应用及应用试点,重点是推进成果服务、地图管理、测量标志管护等子场景贯通应用和“成果服务”子场景应用试点。二是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检查等项目成果质量抽检。三是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数据保密处理。在以上工作中提供技术服务。

二、建设需求

(一)“地信智服”贯通应用及应用试点

1、成果服务

围绕成果服务“归、供、管”的业务流程重塑需求,面向杭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成果申领单位,以成果服务信息为基础,贯通“地信智服”成果服务场景,建立杭州节点,服务于成果上架、成果检索、订单报审、成果领用、成果监管等业务,支撑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信息快速上架、用户便捷报审,实现成果服务闭环化监管。

(1)基本建设内容

用户接入。基于市级统一接入的浙政钉组织架构和用户体系,根据用户身份认证信息,获取当前登录用户信息、行政区划、组织架构,依据登录人员的行政区划信息实现县级用户登录的权限控制,接入成果服务驾驶舱和成果服务审批业务系统,依据用户是否存在于审批端用户信息判定是否具备操作权限。

数据仓建设。根据成果服务场景对数据管理和应用需求,按照全省统一的成果服务场景数据仓建设标准要求,建立杭州市级成果服务数据仓;对历史数据梳理、清洗、入仓,实现成果元数据与业务审批数据的实时归集与落地回家。

历史元数据整理上架。按照元数据入库标准,整理杭州市本级1959年-2000年历史扫描地形图元数据,包括1:500、1:1000及1:2000比例尺地形图;整理杭州市本级1997年-2023年数字线划图元数据,包括1:500及1:2000比例尺;整理全市2001年-2023年正射影像元数据,包括0.08米、0.1米、0.2米、0.5米、0.75米等分辨率;整理市本级2007年-2015年数字高程模型元数据;整理全市2015年-2023年倾斜摄影元数据。根据统一的上架标准完成以上元数据的规范化整理,并根据需要通过成果服务场景进行数据上架和归集。

省市县场景互通。完成数据归集和数据回家页面及接口制作,实现成果服务场景与省级场景、县级场景的用户信息互通、数据互通;

业务审批系统接入。完成审批事项与政务中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使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事项的配置与接入,接入电子签章,实现行政许可文书自动生成,保障政务服务办件信息与本级事项库的顺利推送与流转,满足省市数据局有关考核要求,实现审批服务升级切换。

在线服务接入。基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按需发布特色在线数据服务,并接入地信智服场景,提供访问量读取接口,实现服务访问量的实时统计和应用展示。

本地化部署。场景在杭州市政务云上实现本地化部署应用。

(2)杭州特色建设内容

支持自定义成果上架服务。在省厅贯通成果目录的基础上,支持目录自定义组织,支持定制的元数据上架,同时提供元数据自动质检,实现多种成果元数据的发布、展示,实现“成果超市”的可扩展和自定义。

支持最新成果快速检索服务。不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更新和存储方式各异。如地形图根据地形变化情况动态修测更新,数据按月度、分图幅存储;影像图根据分辨率不同分年度或月度存储。需要根据数据特点提供快速检索服务,如快速检索规定时间、特定范围的全量最新成果,快速检索多个年份、规定时间、特定范围的测绘成果等等服务,并进入申请流程。

消息提醒。为提升成果申请人员使用体验,提高订单审核效率,在审核流程中,增加短信、浙政钉消息机制。在审批的每个环节给审批人员发浙政钉应用提醒、短信提醒;在审批的关键环节给申请人员发短信提醒。可查看、搜索已发送消息的历史记录,可手动追加发送短信。

非密成果管理和服务。根据管理要求,定制非密测绘成果管理流程,支持非密成果目录和元数据上架,定制符合杭州应用需求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在数据提供环节,支持由审批后台上传成果包供用户下载。

成果使用监管。在成果申请和审批时,建立数据销毁记录及应用案例记录,对两类记录进行回传提醒、管理、统计。扩展数据申请、审批流程和监管统计功能,支持数据销毁记录及应用案例的全流程监管;数据提供增加隐形水印管理,注明领取单位、时间、使用时限等信息,便于事后监管;提供基于地图的一站式查询,汇集全市成果元数据和审批信息,支持多条件复合查询,也可按图上范围查询,查询结果在地图上直观展示,附统计图表,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分类型的成果数量,所有审批订单的成果范围、类型、内容、时间、是否销毁、是否回传案例、是否超过25平方公里等,辅助事中、事后监管。

年度检查。基于审批的订单和相关业务规定,生成年度检查清单,辅助双随机检查。

在建设和应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对审批服务流程及辅助功能进行持续的优化设计和实现。

2、 地图管理

(1)用户贯通

基于市级统一接入的浙政钉组织架构和用户体系,根据用户身份认证信息、获取当前登录用户信息、行政区划、组织架构,依据登录人员的行政区划信息实现县级用户登录的权限控制,接入地图管理子驾驶舱和地图审批业务系统,依据用户是否存在于审批端用户信息判定是否具备操作权限。

(2)数据仓建设

依据省级业务数据库结构规范,建立市级数据仓,用于存放省级数据回流的地图审批业务数据及有关附件,并与省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同步。全市(含各区县市)办件数据可查询统计。

(3)审批业务贯通

完成审批事项与政务中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地图审批”事项的配置与接入,审批端实现行政许可文书自动生成,自动加盖电子公章,同时按照省市数据局考核要求,将市、县办件的审批环节与附件信息推送至政务中台。

(4)消息提醒。在审核流程中,实现短信提醒消息机制。在审批的每个环节给审批人员发短信提醒,审批的关键环节给申请人员发短信提醒。

3、测量标志管护

(1)用户贯通

接入浙政钉组织架构和用户体系,根据用户身份认证信息、用户角色的不同分配相应的权限,管理人员通过浙政钉扫码登录后,根据角色的不同分配相应的权限,启用对应的功能,实现市级用户信息贯通。

(2)测量标志管理

对上级下发的国家级、省级测量标志进行管护管理;规范化整理汇集市级测量标志,纳入场景统一管护管理。

(3)测量标志子场景驾驶舱

展示全市范围内各级测量标志总体概况、工作分析评价,以及巡查情况、维护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地图联动。

(二)质量检查服务

根据《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为做好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管,提升测绘成果质量水平,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技术规范,重点开展双随机检查、日常质量监督检查等项目成果质量抽检,抽取不少于30个测绘成果分项进行质量检验,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最终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测绘项目质量分析报告。

(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数据保密处理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采用国家认定的技术方法,根据工作需要对遥感影像、地理空间框架、天地图、专题地理信息等数据在符合保密安全要求的涉密的环境下,开展内容和精度的非线性保密处理技术服务,最终满足互联网或公开使用安全要求。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

2、质量及验收要求:地信智服场景完成所有功能开发,能够正常运行;质量检查服务完成检验报告和质量分析报告;保密处理提供处理清单。并经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通过。

3、服务质量保证期:合同签订之后提供不少于1年服务质量保证期。

4、合同支付:总价包干:分期支付

1)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0%;

2)待乙方完成地信智服场景所有功能开发并上线,甲方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项目验收通过后,甲方结清剩余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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