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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规划编制经费子项:南沙南部地区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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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300000651610 发布时间:2023-06-30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沙规划编制经费子项:南沙南部地区城市设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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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南沙规划编制经费子项:南沙南部地区城市设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生效后,由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完成中期成果并通过中期评审后,由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完成最终成果并交付采购人评审验收通过后,由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20%。

验收要求

 1期: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南沙规划编制经费子项:南沙南部地区城市设计

1.00

16,990,000.00

16,99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南沙规划编制经费子项:南沙南部地区城市设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项目任务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提出,推进广州与深圳“双城”联动,着力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带动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三大都市圈协同发展、聚势腾飞。

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了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南沙建设成“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广州提出要紧紧扭住大湾区建设这个“纲”,着力推动南沙开发开放,按照“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理念,打造广州城市新核心区,谋划在南沙南部地区打造“对外交流”的平台。

南沙南部地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距港、澳约50公里,方圆100公里内分布着大湾区“9+2”所有城市,紧邻深中通道,面朝珠江出海口,区位、交通和景观条件得天独厚,是广州城市南拓发展轴与黄金内湾的战略交汇点。在多重战略叠加效应加快释放的新时代背景下,其定位和发展能级将显著提升,肩负为粤港澳全面合作进一步推进创新示范的新使命。

为此,急需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新发展形势、新战略要求,对南沙南部地区高起点谋划定位、高规格策划功能、高水平营城造景,立足地域特色和潜力,明确该片区发展方向,描绘未来美好城市形象,形成兼具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城市设计方案,指导详细规划优化调整,支撑南沙南部地区综合开发及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有序实施,实现从湾区几何中心走向湾区功能中心。

第二条 本次工作范围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南中高速、南沙港快速路以南,龙穴南水道以西、洪奇沥水道以东,南临深中通道,面积约35平方公里的范围,开展概念规划、市政专项规划、地区交通专项规划;第二层次为二十涌以南3平方公里范围,开展详细城市设计。

规划范围图

 

第三条 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编研中心)作为本项目的组织编制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指导及组织编制工作。

第四条 本项目工作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五条 承接本项目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本任务书规定的条款完成南沙规划编制经费子项:南沙南部地区城市设计工作。

第六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2月18日)

5.《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

6.《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7.《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

8.《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4号)

9.《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4)

10.《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字〔2016〕9号)

11.《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2019)

12.《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13.《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 1065-2021)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七条 世界水准,对标一流。践行“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规划理念,积极借鉴国际一流湾区、国内外未来城市等发展建设的先进经验,以战略为引领,以规划为抓手,高标准统筹谋划南沙南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和高品质营城策略,塑造世界水准、中国气派、湾区特色、岭南风韵的湾区门户形象。

第八条 生态低碳,滨海韧性。南沙南部地区位于珠江出海口,拥有南沙湿地公园和独特的沙田水乡风貌,区位景观条件得天独厚。践行生态低碳、韧性安全的理念,统筹海陆资源,落实上位规划的底线管控要求,对生态本底实施保护与修复,提高应对极端气候的城市韧性,注重滨海景观风貌塑造,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滨海韧性城区,助力广州树立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形象。

第九条 以人为本,面向未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未来人群的需求出发,充分运用未来技术和先进社会治理理念,营造对高端人才具有吸引力、全民共享、适度超前、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城市空间和场景,建设一座产城景深度融合、人境业和谐统一的未来之城,展现经济的强度、生活的温度、生态的靓度,打造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湾区示范地。

第十条 湾区之芯,区域融合。充分发挥湾区几何中心的区位优势,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谋划可承办国际重要论坛、大型文体赛事等对外交流活动的重大公共文体旅设施,策划服务湾区的高能级产业功能,以高频次的文化交流活动、共同的生活方式、紧密的产业联系凝聚湾区东西两岸发展合力,共绘湾区高质量融合发展“同心圆”。

第十一条 精明务实,面向实施。充分衔接相关规划,形成落地性强的城市设计方案,近远结合制定合理的开发时序和精明务实的实施路径。结合大型城市综合体等近期项目的建设运营需求,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提出优化建议,科学有序推动南沙南部地区的实施建设。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 35平方公里概念规划

针对35平方公里范围,按照“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规划理念,基于政策平台梳理、资源现状分析和先进地区经验借鉴,开展南沙南部地区发展研究,明确南沙南部地区的功能定位。开展产业策划、滨海特色、岭南特色、生态韧性、公共服务、未来社区、地下空间规划等专题研究,提出前瞻性的规划设计理念,对土地利用、功能布局、生态低碳与城市韧性、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城市眺望系统与地标体系、总体空间形态、地下空间、景观风貌等做出总体概念规划设计,形成控规深度的概念性城市设计方案,编制城市设计指引,并提出分期实施计划、近期项目库和建设指引,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科学引导南沙南部地区的开发建设,实现从湾区几何中心走向湾区功能中心。

1.地区发展研究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区、南沙南部地区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条件分析、国家战略和省市政策及规划要求解读,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区、南沙南部地区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借鉴国际优秀湾区及先进地区发展定位、区域功能组织、大型文体设施建设运营、旅游产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等先进经验,研判在新战略和新形势下,南沙南部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等多维层面的协同关系,明确南沙南部地区在区域中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功能构成等。

(1)政策及相关规划分析

深入解读《南沙方案》国家战略对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的要求,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广州、南沙的定位和发展要求,分析总结国家、省、市对南沙南部地区的发展目标、定位要求。

(2)区域发展现状及发展条件分析

梳理粤港澳大湾区与南沙发展历程、发展现状,研判大湾区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南沙与周边地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自身优势,分析南沙需要承担的使命和职责。

(3)南沙南部地区现状分析

对3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情况及权属、海洋资源利用情况及权属、森林资源、生物资源、历史文化、建设情况、景观环境、水文情况、气候情况等多项要素进行详细分析,总结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潜力。

(4)国际优秀湾区及先进地区案例研究

以国际优秀湾区、国内外河口城市、滨海地区及类似重点地区曼哈顿、横滨等为案例,聚焦发展历程、发展动力、区域协同关系、功能定位及构成、人口与开发强度、大型文体设施、城市形态、街道空间、天际线营造、开发建设运营等方面,与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南部地区等进行比较研究,借鉴成功经验。

(5)新战略新形势下南沙南部地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研究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和南沙的新战略新形势,分析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深中通道建设对南沙南部地区的影响,总结南沙南部地区的发展机遇,从区域角度重新审视南沙南部地区在湾区发展中的价值。重点研究与香港、澳门、前海、横琴等的联动发展、与翠亨新区、南沙其他重点平台的关系,论证南沙南部地区开发的必要性和需要承当的使命和职责。

(6)南沙南部地区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结合上述研究以及大型城市综合体、南沙湿地公园等重大要素,提出南沙南部地区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功能构成等,确定符合国家要求、湾区需求、超越世界先进水平的定位和名称。

2.专题研究

(1)产业策划专题研究

研究并借鉴国际优秀湾区产业发展经验,从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区等不同维度研究分析南沙南部地区产业发展环境与条件,重点对大湾区的旅游产业发展进行研究,提出与南沙南部地区发展定位相匹配的产业体系、发展目标、发展策略、空间布局模式等,策划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高能级项目,支撑南沙南部地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2)滨海特色专题研究

研究滨海岸线自然环境、景观条件和功能特征,结合防洪排涝、亲水活动、生态保护等要求,对岸线功能进行系统安排,提出滨海空间界面、岸线类型、绿化景观、植物配置、活动场所等控制要求和景观设计指引,强化岸线空间形态的整体感,提升景观环境品质。突出不同区段的个性特征,划分不同岸线类型,分别策划特色活动,形成兼顾安全性、景观性、公共性的韧性海岸带综合利用策略。

(3)岭南特色专题研究

传承岭南特色营城理念,提炼街区肌理、建筑风貌、建筑色彩等特色空间要素特征,融合岭南传统造园理水手法与国内外高品质开放式街区营造方式,提出面向未来的新式岭南街区的空间模式,打造传统、现代与未来融合的新岭南特色商业街区。

(4)生态韧性专题研究

践行生态低碳和韧性城市发展理念,充分分析现状生态情况及上层次规划管控要求,研究国内外先进滨海地区和河口城市的生态保护、低碳发展、韧性城市建设经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低碳发展、韧性城市规划策略。

(5)公共服务专题研究

衔接地区发展研究成果,接轨国际标准,根据儿童、青年、老人等不同人群需求分析,提出公共服务设施类别、等级、数量、规模及空间布局模式指引。

(6)未来社区专题研究

结合未来人群特征和未来场景,研究未来城市居民生活模式及配套需求,提出未来社区的各类功能配置建议和空间组织模式,构建未来城市生活新范式。

(7)地下空间规划专题研究

开展地下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借鉴国内外地下空间开发经验,提出地下空间合理规划和开发利用方式的建议。

3.概念性城市设计

(1)规划设计理念

借鉴国内外优秀案例经验,充分考虑规划区总体发展目标,合理配置资源要素,提出前瞻性的设计理念,指引高水平规划建设。

(2)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

坚持精明增长、田园风格理念,充分预留规划弹性,结合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需求,提出合理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的功能业态,形成操作性较强的土地利用方案,提出各类用地布局规模、性质及兼容性等规划要求。

(3)生态低碳与韧性城市

遵循沙田水乡、江海交汇、生态资源丰富等生态禀赋和滨海气候水文特征,衔接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明确生态低碳和韧性城市的目标,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空间格局,提出具体的韧性城市规划设计方案。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提出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方案及建设要求,构建全龄友好、全民共享、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5)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设计

强调滨海岸线、河涌、湿地等自然景观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塑造个性化、系统化、人性化和多样化的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科学布局绿地、滨水、广场、公园、街道等公共开敞空间,强化沿江、沿涌、沿湿地等的公共廊道通达性,提高垂直水面、绿地等开敞空间的公共廊道的可达性。

(6)城市眺望系统与地标体系

突出滨海特色,重点从深中通道进入片区、从各个海上视角、从中山、东莞方向视角对城市空间景观进行视觉分析,识别标志性节点布局,划定城市重要的景观视廊,对景观视廊控制范围内的建筑高度、风貌等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

(7)总体空间形态

统筹考虑生态保护、功能布局、综合交通等要求,重点结合大型城市综合体、南沙湿地公园、滨海地区公共空间等标志性地区,研究三维空间形态,对街区尺度、地块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密度等进行整体设计,划定强度、高度控制分区,提出天际线控制与引导要求,建设街区式的精致城区。

(8)地下空间规划设计

合理规划地下空间的功能、规模、布局和形式,提出地下空间功能布局、分层布局、地下通道等内容的引导性内容。

(9)景观风貌规划设计

充分研究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内涵,结合总体空间形态确定总体风貌特色,根据空间结构、用地功能布局等划分城市风貌分区,提出控制原则和城市设计要求,塑造与城市门户形象相匹配、与目标定位相符合、整体统一协调的景观风貌,展现中国气派。

4.城市设计指引

划分城市设计管控单元。从规划控制、道路系统、建筑设计、公共空间等方面分类提出通则式管控要求。

5.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

(1)分期实施计划

统筹地区未来发展需求,制定实施时序安排和可行的分期实施策略与建议,并提出控规优化调整建议。

(2)近期实施建议

结合近期发展需求,提出近期实施目标、实施项目库、建设指引、政策机制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3平方公里详细城市设计

针对二十涌以南3平方公里范围,在现状梳理基础上,从用地布局、空间结构、生态低碳与韧性城市、绿地与开敞空间设计、商业街区营造、公共服务设施设计、重要节点设计等方面开展详细城市设计,形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方案,编制街区城市设计导则,提出近期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后续的精细化管控和建设,支撑近期重大项目建设运营需求。

1.设计目标

结合现状梳理、概念规划成果及案例研究,进一步明确片区的特色功能,确定功能和形象定位,提出规划设计目标及设计理念。

2.详细城市设计

(1)用地布局

在整体概念规划指导下,深化研究片区的建设规模和用地配比,细化各类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

(2)空间结构

在深化研究功能定位、用地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空间结构,明确重要的节点、轴线、标志物、界面等。

(3)生态低碳与韧性城市

在概念规划确定的生态与韧性总体格局下,深化生态保护修复、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相关内容设计,增加低影响开发措施。

(4)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设计

进一步研究滨海岸线及河涌水系等自然生态资源,深化规划绿地、滨海景观系统。对开敞空间的植物绿化、城市家具、地面铺装、夜景照明、公共环境小品等进行深入设计,并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5)商业街区规划设计

结合街区功能定位,细化交通组织和街道网络格局,提出开放式商业街区规模、建筑形态、建筑色彩等控制和引导要点,形成良好的城市肌理和活力街区。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

对标国内外滨海大型综合中心的发展案例,按照国际化、多元化、共享化的要求,深化全民共享、全龄友好、衔接港澳的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规划设计。

(7)重要节点设计

聚焦重要节点,深化地块功能业态策划,细化建筑群体空间、标志性建筑造型、重要公共空间等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标高、转弯半径、市政设施、地块出入口、24小时开放公共空间、道路铺装、城市家具等。提出建筑色彩、建筑材质、建筑风格、建筑退界、地下空间等控制原则与引导要求,对空间景观及建筑形态进行控制和引导,强化滨海风貌特色。

3.城市设计导则

划分城市设计管控街区。编制街区设计导则。分类提出建筑体量、建筑形态、开敞空间、地下空间、公服设施、街道设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管控要求。

4.近期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

明确近期建设内容和重点,制定包括土地出让、公园、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近期项目库、详细建设计划及资金安排。

第十四条 市政专项规划

针对南沙南部地区35平方公里范围,进行开发建设的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对防洪排涝、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消防、环卫、综合智慧能源、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场地竖向等市政专业进行现状分析和需求预测,并提出支撑地区开发的市政系统和设施布局方案、近期实施计划和相关保障措施。针对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市政系统和设施,进行细化,落实各设施选址和规模、建设形式、各类市政管道的建设规模、布置方案等,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支撑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运营。

1.地质适宜性评价

结合相关资料及前期勘察成果,研究淤泥层、砂土层和基岩层基本情况,分析各层地质构造及稳定性情况,评价地质安全风险及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对地质情况的影响,从地质安全防范角度提出城市开发建设的对策建议,重点对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基处理、建设项目布局等提出初步建议方案。

2.市政现状分析与评估

对现状市政系统、设施与管线、水系、场地特征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评估,梳理现状存在的市政供应和城市安全问题。同时,对各层次相关规划进行分析解读,评估区域规划目标、系统方案,以及存在的关键问题,评估既有规划能否满足南沙南部地区的发展需要。

3.市政需求预测

结合调研资料和区域发展需求,对各市政专业的供应量、设施和管线系统需求进行预测。

4.市政专项规划方案

根据现状和市政需求预测结果,对防洪排涝、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消防、环卫、综合智慧能源、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场地竖向等市政专业,提出支撑地区开发的市政系统和设施布局,保障市政大系统的实施,指导后续控规编制。

针对35平方公里范围,对防洪排涝、给水、雨水等市政专项进行评估分析,提出为保障3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开发所需的市政系统及设施布局;针对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市政系统和设施,进行细化,落实各市政专项设施选址和规模、建设形式、各类市政管道的建设规模、布置方案等(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等),提供对近期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上述涉及的市政专项研究具体包括:

(1)防洪排涝规划

根据外海潮位和内河涌管控水位,结合区域规划定位,确定防洪排涝标准,结合河涌水系规划方案,规划堤防系统和排涝设施,确定其标高、防护等级、建设形式、设施规模、用地布局等。

(2)给水规划

根据现状供水系统和预测结果,确定供水水源、按照赛事高峰用水量规划供水设施的用地和规模,确定供水管网布置方案和规格,并提出应急供水方案。

(3)雨水规划

根据现状水系、现状排水管网及内涝情况,确定排水体制。划分雨水分区和汇水面积,进行雨水管网规划,确定雨水管道布置方案和规格,提出雨水资源综合利用措施。

(4)污水规划

根据现状污水管网、设施情况以及污水量预测结果,划分污水分区,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用地和技术要求,确定各污水管道管径、坡度及控制点标高。

(5)电力规划

根据现状电网结构和运行情况以及用电负荷预测结果,确定近远期电源,确定区内电力设施的规模、用地和建设要求,确定各级电力线路的布局、规模和建设形式。

(6)燃气规划

根据现状燃气气源和系统情况以及用气需求预测结果,确定规划区的供气气源,确定燃气系统的输配方式和供气模式,确定燃气输配系统的用地方案、管网布局、管道走向及管径,明确燃气管道的管控条件。

(7)通信规划

根据现状通信管网、设施情况以及通信需求量预测结果,布置通信相关设施,确定其规模及建设形式、用地或建筑要求;进行通信管网规划,确定通信管道规模、布局和建设形式。

(8)消防规划

根据现状消防系统情况及相关消防规划,对规划区域进行消防出行时间分析,确定规划消防站用地布局和配置设备要求,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重点区域的防护要求、应急救援方案进行规划设计。

(9)环卫规划

根据现状环卫设施和收运体系以及垃圾产生预测量结果,开展环卫设施规划,确定设施形式、规模和用地布局,对区域的环卫分类收运模式,提出规划管理建议。

(10)综合管廊规划

分析建设综合管廊工程的必要性,确定综合管廊典型断面,分析综合管廊可纳入管线种类,分析确定综合管廊布局,合理布置综合管廊系统,提出分期建设规划及投资估算。

(11)综合智慧能源规划

对区域现状能源设施和资源进行调查,分析外部各类能源的供应渠道、供应能力和供应路由等。结合场馆及配套建筑的规模和用能特点,对区域内各类能源的需求总量和时间特性进行分析,提出综合能源总体方案,包括供应量、供应形式等。明确备用电源、气源的供应方案和引入路由等,确定综合能源设施的系统布局和用地边界,明确各设施的建设形式,提出管线与地下空间的衔接方案、建设计划与投资估算。

(12)海绵城市规划

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条件评估,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具体指标和总体思路,结合建筑方案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13)场地竖向规划

根据防洪排涝规划,结合不同区域的城市开发策略,结合城市形态和布局,确定场地竖向规划策略、标高体系控制、竖向衔接等。

6.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

为支撑南沙南部地区开发建设,满足近期南沙大型综合体运营需要和后续开发,提出分期市政设施和管廊建设计划。针对综合体运营的特殊保障要求,提出高标准市政供应方案。

第十五条 地区交通专项规划

开展南沙南部地区35平方公里的交通发展现状分析,剖析区域交通存在问题,借鉴全球湾区、全球城市、世界级新区的城市交通发展经验,结合南沙南部地区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运营需求,研判片区对外和对内交通出行需求,提出南沙南部地区的交通发展目标、具体指标和规划策略,制定南沙南部地区的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客运枢纽、水上交通、常规公交、静态交通、慢行交通、加油加气站、智慧交通等专项规划方案,提出近期各类交通设施的建设规模、布局方案及项目库,保障近期建设的交通设施落地。

1.交通现状分析与评估

全面调查南沙南部地区的交通发展现状,分析南沙南部地区内轨道、道路等交通设施的建设状况,梳理既有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相关规划,研判交通现状和规划建设存在的关键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评估交通发展现状与既有规划能否满足南沙南部地区的发展定位和目标远景需要。

2.国际先进案例研究

梳理全球湾区、全球城市、世界级新区的城市交通发展经验,总结大湾区核心城市地区交通发展战略的方向和重点、主要理念和措施,提炼南沙南部地区可借鉴的交通发展经验。

3.交通出行需求预测

结合调研资料及数据,将不同范围、不同领域、不同种类的“数据集”进行综合,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南沙南部地区交通出行需求预测模型,实现对外交通出行分布和出行方式的精准预测,明确对外交通设施布局与规模。同时,对内部交通客流走廊进行甄别,为交通通道和设施规划提供定量支撑。

4.交通规划目标策略

以“目标和问题”双导向,在南沙南部地区整体发展规划基础上,提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发展目标、具体指标,明确交通规划思路和策略。

5.交通专项规划方案

结合现状和交通需求预测分析,依据既定的目标策略,从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停车交通、慢行交通等方面,提出南沙南部地区交通专项规划方案,打造直通湾区的高效便捷交通体系,完善贯通全市的快速直达交通系统,建设畅通南沙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1)道路交通规划

以充分满足南沙南部地区和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周边规划建设的交通出行需求,从必要性、建设规模、实施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明确地区内部道路等级规模、道路红线、道路网密度、道路横断面布局以及重要道路节点方案,研究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在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附近新增出入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新增出入口、匝道、收费站等设计方案。

(2)轨道交通规划

结合片区未来发展需要,在既有轨道交通系统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对南沙南部地区与南沙中心城区的联系、加强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的轨道服务覆盖等方面进行规划研究,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客流预测、网络结构等多方面因素,多方案研究论证南沙南部地区的轨道交通线网优化方案,合理布局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提升南沙南部地区轨道交通出行服务支撑。

(3)客运枢纽规划

结合地区发展定位和出行需求,研究制定支撑地区空间布局的客运枢纽体系,确定客运枢纽场站的功能、等级、规划布局,提出客运枢纽场站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建议,制定重要枢纽的衔接规划方案,提升枢纽换乘组织效率。

(4)水上交通规划

基于对外交通规划,提出南沙南部地区水上客运码头规划,明确码头规模、布设位置和客运航线,加强与湾区重要水上客运枢纽的衔接,并结合城市空间布局、水网设置、通航要求等,合理制定地区水上交通方案,支撑水上客运服务南部片区和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出行需求。

(5)常规公交规划

根据南沙南部地区的功能布局和交通出行需求,提出片区常规公交场站设施规模和布局规划方案,研究与南沙枢纽、周边轨道站点、旅游景点等的公交循环接驳线路,打造便捷的常规公交服务体系。

(6)停车交通规划

制定片区停车交通策略,兼顾统筹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以满足近远期交通需求为目标,确定片区停车场规模和布局。研究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举办赛事活动期间的小汽车停车场、客运大巴停车场、出租车和网约车上落客泊位等设施布局方案。

(7)慢行交通规划

研究南沙南部地区内立体、连续的步行路径及非机动车专用道设计,加强与周边建筑、轨道站、公交站、停车场的衔接,明确步行道、非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停放点的规模和布局方案。

(8)加油加气站规划

综合考虑地区交通需求、场站设施布局、用地条件等,合理测算地区加油加气站及充换电站设施的需求规模,研究制定加油加气站、充换电站的规划布局方案、建设标准等。

(9)智能交通规划

以支撑南沙南部地区未来城市建设为目标,对片区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需求进行科学研判,制定符合南沙南部地区发展需要的智能交通系统规划目标和策略,提出南沙南部地区智能交通系统规划对策和方案。

6.近期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

综合考虑地区近远期发展、用地开发及南沙大型综合体建设运营需要,合理制定分期交通实施计划和项目库,有效指导地区交通建设,保证需求和交通供应的同步性,并从政策、用地、管理、资金等方面提出相关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实体模型与三维动画展示片

制作实体模型与三维动画展示片,展示南沙南部地区和3平方公里启动区未来城市发展场景,起到宣传展示效果。

1.实体模型

制作35平方公里1:2000实体模型一个及3平方公里启动区1:750实体模型一个。

2.三维动画展示片

制作6分钟和15分钟三维动画展示片各一个,含2分钟动画。

第四章 成果要求

第十七条 项目成果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有关规定,工作内容根据市编研中心要求可以适当增加,包括但不限于任务书工作内容。成果深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的要求,达到本次规划工作的预期目标。

第十八条 工作成果中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文本、技术图纸、实体模型、三维动画展示片、汇报PPT等。

1.文本:

(1)地区发展研究报告

(2)35平方公里概念规划方案

(3)3平方公里详细城市设计

(4)市政专项规划

(5)地区交通专项规划

2.技术图纸:

(1)35平方公里概念规划图纸(城市设计鸟瞰图、城市设计局部效果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空间结构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公共开敞空间规划图、地下空间规划图、天际线和高度控制图等)

(2)3平方公里详细城市设计图纸(城市设计鸟瞰图、城市设计局部效果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空间结构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公共开敞空间规划图、地下空间规划图、天际线和高度控制图、重要节点设计图、城市设计导则图等)

(3)市政专项规划图(防洪排涝规划图、给水系统规划图、雨水系统规划图、污水系统规划图、电力系统规划图、通信系统规划图、燃气系统规划图、消防系统规划图、环卫系统规划图、综合智慧能源规划图、综合管廊规划图、海绵城市规划图、场地竖向规划图等)

(4)综合交通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轨道交通规划图、客运枢纽规划图、水上交通规划图、常规公交规划图、静态交通规划图、慢行交通规划图、加油加气站规划图、智慧交通规划图等)

(5)其它相关图纸

3.实体模型:

(1)35平方公里1:2000实体模型

(2)3平方公里启动区1:750实体模型

4.三维动画展示片

(1)6分钟三维动画展示片

(2)15分钟三维动画展示片

第十九条 工作成果规格要求

1.文本:采用PDF和WORD格式文件,应准确,完整地表达工作意图和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报告打印套数,规格为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内含附图缩印件。

2.图纸:采用JPG格式文件。会议汇报、对外交流所需的展示用图纸,图纸数量不限。

3.计算机文件: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WORD或PPT文件,图形文件采用广州2000坐标的GIS或CAD文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两套。

第二十条 规划成果必须清晰、完整,各项成果之间的内容必须自洽,同类图纸规格尽量统一。

第二十一条 本项目应遵守国家和广州市城市规划的相关法规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满足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政府相关有效文件的要求。

第五章成果报送与审查

第二十二条 承接单位必须在指定时间之前将成果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提交给市编研中心,具体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12楼。

第二十三条 成果审查采取分阶段评审的方式,市编研中心负责组织审查工作,承接单位负责准备各阶段评审所需汇报资料和进行成果汇报。审查后,承接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工作成果,各部分工作成果应按时限报市编研中心。各阶段提交成果文本的数量按照市编研中心要求确定。

第二十四条 提交的正式成果必须加注组织编制单位名称、项目承接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并加盖项目承接单位公章或城市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

第二十五条 项目承接单位应按照市编研中心要求,完成项目推进工作中的成果制作与汇报、公众参与、成果审查报批、成果宣传(包括制作宣传册、展板等)、对外交流等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项规划成果署名权归市编研中心和承接单位共同所有,版权归市编研中心所有;市编研中心有权在规划成果审定后,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本规划成果。

第二十七条 规划成果审批实施前,未经市编研中心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项目成果。

第二十八条 项目承接单位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应在接到任务书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组织编制单位在收到意见后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 项目承接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本任务书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划工作、报送规划成果。项目承接单位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本设计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组织编制单位同意,逾期上报规划成果的;

4.无填写完整的项目承接单位图签,未盖有项目承接单位公章。

第三十条 本任务书解释权归市编研中心所有。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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