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公安部在全国范围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网页、手机APP、短信、语音电话等方式提供驾考和车检预约、办牌办证、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出行信息、信息查询、告知提示、信息公开、重点对象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业务咨询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并于2016年底完成全国推广应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在2014年批复12123用于全国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接入号码,并同意该号作为公安交管部门短消息服务业务接入代码。公安部交管局按要求完成了全国12123号码网上备案申报并与有关电信集团公司协商确定了短消息资费优惠方案。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在2015年已配合完成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建设,并逐步按计划启动业务,并在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协调下,与有关电信公司协商确定资费标准,使用121234406短消息接入代码向群众发送手机短信。交警支队根据办理机动车业务或驾驶人业务时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手机号码以及驾驶人手机号码,通过运营商向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日常路况及拥堵绕行路线提示、节假日路况和安全提示及重大活动提示、重点专项行动提示等内容的预警警示和宣传提示信息,并为群众主动推送机动车年检、驾驶证换证和审验、交通违法记分以及其他法定告知事项的信息,提示车主和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另外,通过该平台办理的所有业务,都需要通过短信方式进行登录验证以及办理情况反馈。
为确保使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手机号码的群众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业务均能正常收到12123验证短信和告知短信,同时保证交警部门依法履行告知业务,向使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手机号码的群众发送各类12123告知短信,需采购短信发送服务。
采购包1(中国移动手机短信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预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期:支付比例90%,进度款:每月结算一次,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当月资费清单及发票的15天内 ,采购人按实际短信发送费用办理财政付款手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并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备注:在合同生效当月开始抵扣预付款,每次抵扣当月进度款的 100% ,直到扣完为止。余下月份按照下述公式结算:实际发送量× 折扣率×0.035元/条。】 |
验收要求 |
1期:一、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三、验收要求 1.合同验收 (1)验收内容:对所有合同项目及其约定内容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编制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变更证明或审批材料、服务实施方案/计划、服务成果清单、项目总结报告、合同验收报告等。 (3)验收结果确认: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验收专家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2.符合性验收 合同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交验收资料进行符合性验收(备案),成交供应商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四、验收工作及收费事项说明 1.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将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2.本项目的所有验收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由于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的保有量、每年办理业务量及交通违法行为等均属于非可控的实时变量,由此相应发生的通知短信消息存在不可确定因素。本项目服务期内发送数量一旦超过28267266条,应当由采购人另行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预算费用。由于本项目须提供持续而不可中断的短信服务,在本项目实施前后,因项目审批及资金安排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合同期满(或发送数量达到上限)后未及时签订新一期合同。此情形下成交供应商不能停止提供服务,期间产生的费用,若前后合同的成交供应商相同,则按后续签订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进行结算,若前后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相同,则由后一合同成交供应商按前一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进行结算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包干价。 (3)报价中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各项费用、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4)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 |
▲ |
2 |
付款要求 |
(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 (2)合同款以转账方式转入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需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成交供应商可出具授权书,授权下属分支机构作为收款方及出具发票方。 (4)成交供应商符合合同约定并已提供完整、合规的申请材料,采购人签署考核、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付款手续可在15天内完成;采购人“付款”是指采购人向财政部门发出申请文件;采购人完成约定支付时限,不包含财政部门审核支付的时间。 (5)成交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约定期限内向财政支付部门发出付款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6)因政府财政部门跨年国库关闸、年底封账,不能按约定时间办理支付进度款,成交供应商可提前办理申请手续;若因此导致逾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7)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
3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 2、技术负责人(1人); 3、团队其他成员(2人或以上); 4、采购人同意后才可实质变更。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有关责任且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中国移动手机短信服务 |
项 |
1.00 |
989,354.00 |
989,354.00 |
1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中国移动手机短信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
||||||||||||||||||||||||||||||||||||||||||||||
★ |
2 |
成交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总公司必须主动实现与部署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实现,向佛山市公安局提供121234406短信号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短消息发送需求,及时向中国移动的手机用户提供短信发送服务,实际发送手机短信的资费须按折扣率×0.035元/条收取,总发送数量不超过28267266条。如成交供应商无法如期提供上述服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自动向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
||||||||||||||||||||||||||||||||||||||||||||||
|
3 |
成交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实施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中国电信手机短信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预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期:支付比例90%,进度款:每月结算一次,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当月资费清单及发票的15天内 ,采购人按实际短信发送费用办理财政付款手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并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备注:在合同生效当月开始抵扣预付款,每次抵扣当月进度款的 100% ,直到扣完为止。余下月份按照下述公式结算:实际发送量× 折扣率×0.03元/条。】 |
验收要求 |
1期:一、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三、验收要求 1.合同验收 (1)验收内容:对所有合同项目及其约定内容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编制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变更证明或审批材料、服务实施方案/计划、服务成果清单、项目总结报告、合同验收报告等。 (3)验收结果确认: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验收专家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2.符合性验收 合同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交验收资料进行符合性验收(备案),成交供应商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四、验收工作及收费事项说明 1.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将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2.本项目的所有验收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由于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的保有量、每年办理业务量及交通违法行为等均属于非可控的实时变量,由此相应发生的通知短信消息存在不可确定因素。本项目服务期内发送数量一旦超过4671621条,应当由采购人另行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预算费用。由于本项目须提供持续而不可中断的短信服务,在本项目实施前后,因项目审批及资金安排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合同期满(或发送数量达到上限)后未及时签订新一期合同。此情形下成交供应商不能停止提供服务,期间产生的费用,若前后合同的成交供应商相同,则按后续签订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进行结算,若前后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相同,则由后一合同成交供应商按前一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进行结算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包干价。 (3)报价中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各项费用、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4)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 |
▲ |
2 |
付款要求 |
(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 (2)合同款以转账方式转入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需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成交供应商可出具授权书,授权下属分支机构作为收款方及出具发票方。 (4)成交供应商符合合同约定并已提供完整、合规的申请材料,采购人签署考核、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付款手续可在15天内完成;采购人“付款”是指采购人向财政部门发出申请文件;采购人完成约定支付时限,不包含财政部门审核支付的时间。 (5)成交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约定期限内向财政支付部门发出付款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6)因政府财政部门跨年国库关闸、年底封账,不能按约定时间办理支付进度款,成交供应商可提前办理申请手续;若因此导致逾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7)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
3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 2、技术负责人(1人); 3、团队其他成员(2人或以上); 4、采购人同意后才可实质变更。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有关责任且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中国电信手机短信服务 |
项 |
1.00 |
140,149.00 |
140,149.00 |
1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中国电信手机短信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
||||||||||||||||||||||||||||||||||||||||||||||
★ |
2 |
成交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总公司必须主动实现与部署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实现,向佛山市公安局提供121234406短信号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短消息发送需求,及时向中国电信的手机用户提供短信发送服务,实际发送手机短信的资费须按折扣率×0.03元/条收取,总发送数量不超过4671621条。如成交供应商无法如期提供上述服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自动向中国电信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 |
||||||||||||||||||||||||||||||||||||||||||||||
|
3 |
成交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实施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中国联通手机短信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预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期:支付比例90%,进度款:每月结算一次,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当月资费清单及发票的15天内 ,采购人按实际短信发送费用办理财政付款手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并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备注:在合同生效当月开始抵扣预付款,每次抵扣当月进度款的 100% ,直到扣完为止。余下月份按照下述公式结算:实际发送量× 折扣率×0.03元/条。】 |
验收要求 |
1期:一、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三、验收要求 1.合同验收 (1)验收内容:对所有合同项目及其约定内容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编制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变更证明或审批材料、服务实施方案/计划、服务成果清单、项目总结报告、合同验收报告等。 (3)验收结果确认: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验收专家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2.符合性验收 合同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交验收资料进行符合性验收(备案),成交供应商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四、验收工作及收费事项说明 1.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将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2.本项目的所有验收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由于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的保有量、每年办理业务量及交通违法行为等均属于非可控的实时变量,由此相应发生的通知短信消息存在不可确定因素。本项目服务期内发送数量一旦超过5745273条,应当由采购人另行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预算费用。由于本项目须提供持续而不可中断的短信服务,在本项目实施前后,因项目审批及资金安排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合同期满(或发送数量达到上限)后未及时签订新一期合同。此情形下成交供应商不能停止提供服务,期间产生的费用,若前后合同的成交供应商相同,则按后续签订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进行结算,若前后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相同,则由后一合同成交供应商按前一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进行结算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包干价。 (3)报价中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各项费用、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4)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 |
▲ |
2 |
付款要求 |
(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 (2)合同款以转账方式转入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需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成交供应商可出具授权书,授权下属分支机构作为收款方及出具发票方。 (4)成交供应商符合合同约定并已提供完整、合规的申请材料,采购人签署考核、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付款手续可在15天内完成;采购人“付款”是指采购人向财政部门发出申请文件;采购人完成约定支付时限,不包含财政部门审核支付的时间。 (5)成交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约定期限内向财政支付部门发出付款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6)因政府财政部门跨年国库关闸、年底封账,不能按约定时间办理支付进度款,成交供应商可提前办理申请手续;若因此导致逾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7)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
3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 2、技术负责人(1人); 3、团队其他成员(2人或以上); 4、采购人同意后才可实质变更。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有关责任且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中国联通手机短信服务 |
项 |
1.00 |
172,358.00 |
172,358.00 |
1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中国联通手机短信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
||||||||||||||||||||||||||||||||||||||||||||||
★ |
2 |
成交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总公司必须主动实现与部署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实现,向佛山市公安局提供121234406短信号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短消息发送需求,及时向中国联通的手机用户提供短信发送服务,实际发送手机短信的资费须按折扣率×0.03元/条收取,总发送数量不超过5745273条。如成交供应商无法如期提供上述服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自动向中国联通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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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交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实施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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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