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本项目为福州市动物园管理处食品类动物饲料采购,包括采购、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如中标人在经营期内未按招标要求进行供货和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食材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1.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制定详细的配送方案、措施相关管理制度和有关方案,具有食品及供应链安全、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标准;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提供消毒、清洁与分割服务及饲料分装工具和按需分装服务,保障食品安全;提供生产基地或合作基地情况及为本项目投保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为本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货物价格及品种数量
★1.1配送价格:一般类食品价格以参照距离采购人最近的福飞路永辉超市(若福飞路永辉超市出现重新装修、停止营业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则参照距离采购人次近的五四北永辉超市)当日相同或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为基准价(以超市同种商品最低价品种商品为准,但不以特价商品或净菜做参照)。由采购人及中标人一同前往,每月采价2次,2次间隔10天以上,每月的采价均价作为当月的结算基准价。应采购人要求,没有相关食品的价格可参照市场时令价或其他超市当日相同或同类商品的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议定的价格为准。结算价=基准价×(1-投标折扣率)×实际数量。
★1.2所需食材中如超市有包装价、散装价两种价格的均以散装价为准(采购人要求包装食材的除外)。
★1.3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如打8.5折,即折扣率为15%,例如:本项目预算价2160000元,如果折扣率为15%,投标报价=预算总价×(1-折扣率)即折扣后投标报价为1836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列明报价折扣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仅作为本次招标的价格计算办法。
★1.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即投标折扣率)在中 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原则上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供应所需产品,采购人按中标人实际供货量结算货款。
★1.5采购范围
含以下表格内品种和数量,但不限于表格内品种和数量,以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福州动物园常用饲料表(品种与数量)
类别 |
品种 |
日采购量 |
类别 |
品种 |
日采购量 |
类别 |
品种 |
日采购量 |
类别 |
品种 |
日采购量 |
类别 |
品种 |
日采购量 |
果 蔬 类 |
地瓜 |
210斤 |
果 蔬 类 |
西芹 |
3斤 |
果 蔬 类 |
红提 |
7斤 |
肉 类 |
牛肉 |
28斤 |
副 食 品 类 |
鸭蛋 |
0.7斤 |
红萝卜 |
170斤 |
鲜玉米 |
25根 |
木瓜 |
3斤 |
猪肉 |
8斤 |
葡萄干 |
0.3斤 |
|||||
小番茄 |
9斤 |
春菜 |
54斤 |
甘蔗 |
113斤 |
全鸡 |
10斤 |
虾米 |
2斤 |
|||||
黄瓜 |
80斤 |
天津白 |
55斤 |
橙 |
3斤 |
猪肝 |
0.7斤 |
鸡蛋 |
24斤 |
|||||
大西红柿 |
16斤 |
笋 |
2斤 |
|
|
海 河 鲜 类 |
泥鳅 |
4斤 |
吐司 |
2包 |
||||
流星包菜 |
15斤 |
葱 |
11斤 |
|
|
明虾 |
6斤 |
馒头 |
116个 |
|||||
油麦菜 |
23斤 |
苹果 |
79斤 |
冻 品 类 |
小黄鱼 |
18斤 |
粮 油 类 |
花生仁 |
5斤 |
牛奶 |
13盒 |
|||
洋葱 |
10斤 |
梨 |
40斤 |
鸡脯肉 |
3斤 |
黄豆 |
4斤 |
酸奶 |
5盒 |
|||||
土豆 |
0.6斤 |
香蕉 |
34斤 |
鸡架 |
31斤 |
大米 |
13斤 |
盐巴 |
2包 |
|||||
甜椒 |
3斤 |
火龙果 |
2斤 |
|
|
面粉 |
14斤 |
鹌鹑蛋 |
1斤 |
备注:以上数据来源为2023年1月至6月日均食品类饲料采购量。
★1.6动物饲料中所涉及的食品类饲料均在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各投标人均需书面承诺,无条件配合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食材,所有食材不得含有瘦肉精等不符合食品规定的内容,各投标人在报价时需慎重考虑。投标人未按要求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
2.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4项)
★2.1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在每日上午7:00-7:30内将所有产品送至福州动物园动物食堂。
★2.2中标人须派固定人员(司机不能兼任)将饲料配送到23个饲养点(以实际情况为准),最远饲养点距离动物食堂约为3公里。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协助二次加工和分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3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4冷藏、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2.5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2.6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食品要求(8项)
★3.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确保可追溯。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委托第三方消杀企业对食品物资储藏仓储地点、运输车辆定期消杀,投标人未按要求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
3.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动物健康有害的物品。
3.3不得运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相应批次物资的《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采购人的影响,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3.4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3.5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3.6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动物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所要求的时间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方面承担。
3.7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畜禽肉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
★3.8货物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3.9如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人动物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3.10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
4、果蔬类饲料供货(11项)
4.1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4.2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新鲜度:①水量:充足,但无过分萎蔫、皱皮。
②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色亮鲜艳。
③硬度:饱满、结实、无空心。
4.3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4.4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4.5成熟度:适中,未过熟、腐烂。
4.6污染:无污染、无残留农药(以验收人员现场检测为准)、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4.7有包装:应完整干净。
4.8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分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4.9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身,无软化、变质现象。
4.10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4.11果菜类:无腐烂,色泽鲜艳光亮,成熟度正常,个大。
福州动物园常用果蔬类饲料清单
项 目 |
序 号 |
品 名 |
规格 |
供应月份 |
水果类 |
1 |
梨 |
直径不小于8cm |
全年 |
2 |
香蕉 |
长度不小于18cm |
全年 |
|
3 |
苹果 |
直径不小于8cm |
全年 |
|
4 |
西瓜 |
单果重5kg-7.5kg |
7、8、9月 |
|
5 |
小西红柿 |
单果不大于15g |
全年 |
|
6 |
红提子 |
果粒直径不大于2.4cm |
全年 |
|
7 |
火龙果 |
300g/个 |
应季 |
|
蔬菜类 |
1 |
地瓜 |
不小于150g/个 |
全年 |
2 |
胡萝卜 |
不小于200g/个 |
全年 |
|
3 |
黄瓜 |
长度不小于25cm |
全年 |
|
4 |
葱 |
|
全年 |
|
5 |
大西红柿 |
直径5-10cm |
全年 |
|
6 |
上海青 |
|
应季 |
|
7 |
流星包 |
直径不小于20cm |
应季 |
|
8 |
油麦菜 |
|
应季 |
|
9 |
洋葱 |
直径不小于10cm |
全年 |
|
10 |
土豆 |
不小于150g/个 |
全年 |
|
11 |
甜椒 |
|
全年 |
|
12 |
西芹 |
|
全年 |
|
13 |
鲜玉米 |
长度不小于20cm |
全年 |
|
14 |
春菜 |
|
全年 |
|
15 |
天津白 |
|
应季 |
|
16 |
空心菜 |
|
应季 |
5、肉类饲料供货(5项)
5.1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5.2肉类品质要求,牛肉、猪肉必须是当天宰杀,从屠宰到送货时间必须在12h内,牛肉选择精瘦肉(脂肪含量低),猪肉选择精瘦肉(脂肪含量低),鸡肉必须净腔无过多脂肪,鸡架外包装上有生产日期、批号等相关信息。
5.3当天宰杀的牛肉、猪肉必须来自非疫区,经食品卫生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在运输过程中未被污染;原料肉的PH值在5.8-6.2之间,无水、无胶、无淤血、新鲜、无病害。
5.4原料肉须随货附卫生检疫检验合格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5.5不新鲜、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必须无条件退货,如给我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6、海河鲜类饲料供货(3项)
6.1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6.2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鳃色鲜红,鳃丝清晰,鱼鳞紧贴完整,体表有光泽,肌肉有弹性,鱼腹无膨胀现象。
6.3虾,泥鳅需为活体。
7、冻品类饲料供货(2项)
7.1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7.2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
8、副食品类饲料供货(3项)
8.1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
8.2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8.3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9、粮油类饲料供货(4项)
9.1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9.2产品不允许有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
9.3产品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应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
9.4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其他 |
交货时间的补充(以此处为准):本项目履约期限为壹年,实际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时间为准。采购人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中标人订购品种、数量等,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运送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园路100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后交付 |
5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6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验收 |
7 |
|
合同支付方式 |
1、详见第8点,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8 |
|
其他 |
合同支付方式(以此处为准):按月按实结算支付。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采购人按合同规定付款,于次月收到中标人正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月货款。合同期满当月的货款待双方移交完相关手续后,采购人才予以支付给中标人。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0%
说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其中标总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限为壹年,履约保证金将在履约期限满后无特殊情况且履约正常、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其他商务要求
9、验收要求
9.1中标人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由验收人员当面核实重量,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一式两份,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数量、重量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9.2饲料由供收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与检测报告。饲料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饲料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饲料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9.3饲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产品来源。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
9.4包装饲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饲料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饲料包装上必须使用原 产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 称和厂址、饲料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10、相关处罚标准
10.1中标人不能履行投标承诺的,每项承诺按中标金额2%进行罚款。
10.2送货时间规定每天上午7点至7点半之间送达。超过7点半送达时为送货时间违约,每年违约6次内不处罚,超过6次每次罚款200元。超过8点送达,每次罚款500元。
10.3短斤少两者经现场验收查出,将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并罚款200元。供货数量不低于或高于采购计划的2%。若供货数量不足采购计划数量,则中标人须及时补足;若供货数量超出采购计划,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采购人有权予以退回。超过规定范围为送货数量违约,每年违约6次内不处罚,超过6次每次罚款200元。
10.4中标人所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坚决退货,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补充合格货物。单种饲料不合格率在5%以下,只退换不合格饲料;单种饲料不合格率在5%以上,不仅退换不合格饲料并处罚,第一次500元,第二次1000元,三次及以后罚款每次2000元。每年饲料质量处罚5次以上,可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10.5中标人所供应货物的保质期应不短于产品原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已过保质期三分之二的,每年违约6次内不处罚,超过6次每次罚款200元。
10.6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动物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经第三方鉴定后,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10.7因中标人违约供货不及时或供货不足或所供产品为残次品等,采购人自行采购造成的损失将由中标人负责。
10.8 罚款部分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齐。下个决算日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补齐。
11、售后 服务及要求
11.1中标人对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11.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车辆清洗和消毒材料。
11.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配送给中标人产品的验收材料。
11.4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11.5中标人须提供缺换货100分钟内补货、不合格产品100分钟内退换服务。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