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天台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412120001587401 发布时间:2024-12-12 文档页数:47页 所需下载券:10
天台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数字化改革”是‘数字浙江’建设的新阶段,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一次拓展和升级,是浙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举措。”数字化改革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基础上的迭代深化,台州市紧紧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省政府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政府工作流程整合,着力促进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放。

天台县公共数据平台及本地数据仓的建设,是从县“最多跑一次”及数字化改革实际需求出发、从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需求出发,整合来自全县各部门自建应用系统数据,将数据来源、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有机的串联起来,推动县与台州市、县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形成集约化建设、平台化应用和一体化服务的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项目目标

要求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数据资源,按照“统筹建设、集约管理”、“汇集数据,加强管控”、“创新应用,发挥职能”、“安全规范,全面保障”的建设目标,充分利用、依托台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能力,打造天台县自身个性化、特色化数据管理体系,建立配合数据目录、交换、清洗、共享、开放及安全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形成服务+平台的双轮驱动模式,为政府数字化改革、多跨场景应用创新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项目内容

3.1数据资源编目

3.1.1目录编制上架服务

根据县(市、区)区现完成的数据目录梳理成果,依托市本级数据目录系统进行目录编制上架服务。

3.1.2目录确认服务

根据目录梳理成果结合市本级目录系统进行目录确认实施服务,实施服务包括线下目录确认单制作、下发、确认会议安排,结果确认等工作。

3.1.3目录更新维护服务

对县(市、区)区数据目录进行更新维护,更新维护主要包含:定期目录排查,对僵尸目录进行删除,对新增数据目录进行编制,对错误目录进行修改等实施服务工作。

3.1.4数据供需对接服务

对于有需求无目录或者有目录无数据的情况进行供需联动,提供归集需求收集服务。

3.2数据归集服务

1) 数据交换服务

利用市本级数据交换工具进行数据源数据抓取推送至数据仓,在此数据交换服务过程中,需要实施人员具备熟练使用DataX工具,同时需要协调市本级交换工具提供方给予指导

2) 数据采集服务

解决无业务系统的情况下公共政务数据归集问题,主要服务内容包含:手动数据填报指导、Excel表格上传指导、Excel表格填写指导、个性化表单创建

3.3数据治理服务

1) 依托市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参照《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治理工作细则的通知》,为天台县提供数据治理服务,根据天台县数据归集量规划本县数据治理体系,出具治理业务流示意图。

2) 日常治理实施服务,根据市本级数据治理工具对天台县数据进行初步治理实施服务,由于数据不断更新,所以治理实施服务工作需要持续进行,清洗服务频率根据数据量情况可按照天、周、月、季度等时间维度进行,清洗过程中利用市平台治理能力进行清洗规则配置,数据去重、去空、格式修改等治理。

3) 数据清洗规则更新服务,由于数据在应用过程中需要根据应用需求进行相应业务规则的治理配置,所以在治理实施服务过程中需要对清洗规则进行相应更新,以确保满足应用数据质量需求,在本次项目中提供数据清洗规则更新服务,更新规则会进行统计备份,做为治理服务时输出成果。

4) 数据质量评分服务,根据数据治理情况,对各部门数据质量出具质量评分报告,在此项服务过程中,会提供数据质量评估模型,评分计算方法,评分报告周期等服务,在本次项目中具体实施要求可根据天台县大数据局实际需求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数据质量评估报告的制作服务。

5) 数据问题反馈服务,为了确保数据治理过程中对问题数据闭环管理,在本次项目中规划基于IRS运营运维子系统,结合各个业务渠道和数源部门的问题工单处理浙政钉(或钉钉)群,推进问题数据工单处理的及时闭环。

3.4数据共享服务

1) 依托市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参照《“最多跑一次”共享子系统对接改造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为天台县提供接口使用对接服务,根据各部门数据使用需求,为各业务部门提供接口注册、申请、访问的人工对接技术支持,使其相关业务能够顺利的开展。

2) 接口注册服务。根据天台县各部门(乡镇街道)数据共享情况,提供接口注册服务,对共享数据接口进行共享平台接口注册。

3) 接口开发服务,根据天台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实际业务需求进行数据共享接口开发服务。

4) 批量数据共享服务,当业务单位需要批量数据共享服务时,提供批量数据共享申请流程指导,协作完成批量数据共享工作。

3.5数据开放服务

1) 依据《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数据开放要求,依托台州市级数据开放系统所建设的天台县数据开放专区,协助大数据发展中心,进行本地特色化数据开放目录的编制,形成一批符合本地特色的开放数据目录。

2) 根据梳理的开放目录进行目录的确认工作,目录确认工作分为线下目录确认单制作、下发、收集、确认

3) 受限开放数据管理服务,对数据开放权限进行确认,梳理受限开放数据流程,协助天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对受限开放数据进行审批管理。

3.6数据要素X

1)数据要素案例编制。根据天台县各部门(乡镇街道)数据要素使用情况,编制数据要素案例集。

2)数据要素大赛。根据省、市数据要素大赛要求,组织我县各单位上报数据要素参赛项目。

3.7数据授权运营

1)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组织申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工作。

2)数据产品出域。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审核数据利用合规性、技术可行性及数据产品出域。

3.8IRS对接服务

结合IRS建设程度,对天台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关于数据目录应用、数据申请等需求与IRS进行对接。

3.9区县级数据仓实施服务

1.归集数据通过清洗、汇聚、分析后形成天台县数据仓。

2.承接省市回流数据,接入天台县数据仓。

3.10市级回流仓和任务仓管理实施服务

依托台州市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开发回流数据仓数据与天台县本级的个性化数据在市级平台上融合分析。

3.11项目管理辅助服务

配合做好项目评审的材料收集、建设费用评估、组织评审、绩效评价以及指标提升整改等工作。

3.12其他事项

配合做好大数据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项目合同签订后,选派3名驻场人员,在招标人指定地点驻场协助招标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数据服务工作。

2、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3、付款条件: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合同期满后支付合同价的50%。

4、响应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工作日全天候服务,在收到招标人服务需求后立即进行技术实施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

五、其他要求

5.1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在项目服务过程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的建设与服务,并选3名驻场人员(服务期内提供3名驻场服务人员)协助招标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服务类相关工作。项目经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服务质量,满足项目的需要。

5.2安全保密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建立可行的安全保密措施,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为保障相关数据及应用安全,将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台州市及天台县关于数据安全和保密的要求。

5.3技术支持与服务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完备的售后服务方案,以响应招标人对技术支持与服务的各项要求。

说明:本章所有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