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士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土地资源价值化有效路径,切实把我区的土地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并提出建设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将全区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储备土地项目信息和确实难以消化处置的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城镇低效用地,工矿废弃地信息等统一纳入,公开发布土地资源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高效服务投资项目落地,释放土地资源资产化效能。
为加快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四大方面13条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要求“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将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指标纳入信息储备平台”。
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设自治区土地资信息源储备平台,全面摸清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资产,完善土地指标管理,进一步拓宽储备土地收储与供应,着力增强土地管理的灵活性,探索实现全区土地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将土地资源资产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打造我区土地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新局面。
为坚决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信息化的工作要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摸清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完善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管理,充分利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已有的网络环境、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安全设备等信息化资源,建设统一、权威、规范、高效的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整合符合条件的土地、指标的基本信息以及交易、市场供需等信息,实现储备土地、指标的收储管理与信息发布,提高土地储备管理效率,化解土地储备管理存在的历史疑难问题,增强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土地储备机构协同联动,为自治区统筹指标管理、盘活利用土地资源、绿色招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系统)
标的提供的时间 |
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并达到项目验收条件通过甲方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且与甲方当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合同总金额的70%。 2期:支付比例30%,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项目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且与甲方当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成果符合甲方规定的要求、达到验收审查及使用标准,以电子和纸质形式交付。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原额退还。若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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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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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3年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建设 |
个 |
1.00 |
4,400,000.00 |
4,400,000.00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建设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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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背景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士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土地资源价值化有效路径,切实把我区的土地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并提出建设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将全区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储备土地项目信息和确实难以消化处置的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城镇低效用地,工矿废弃地信息等统一纳入,公开发布土地资源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高效服务投资项目落地,释放土地资源资产化效能。 为加快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四大方面13条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要求“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将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指标纳入信息储备平台”。 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设自治区土地资信息源储备平台,全面摸清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资产,完善土地指标管理,进一步拓宽储备土地收储与供应,着力增强土地管理的灵活性,探索实现全区土地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将土地资源资产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打造我区土地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新局面。 建设目标 为坚决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信息化的工作要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摸清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完善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管理,充分利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已有的网络环境、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安全设备等信息化资源,建设统一、权威、规范、高效的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整合符合条件的土地、指标的基本信息以及交易、市场供需等信息,实现储备土地、指标的收储管理与信息发布,提高土地储备管理效率,化解土地储备管理存在的历史疑难问题,增强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土地储备机构协同联动,为自治区统筹指标管理、盘活利用土地资源、绿色招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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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建设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指标储备数据目前建设情况,以及国家出台的相关标准,为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为平台提供统一坐标、统一格式的土地、指标储备数据,加强平台制度建设、数据共享交互机制建设、平台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建设等。标准规范建设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数据库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 土地资源信息储备数据库建设 针对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储备的占补平衡入库耕地、增减挂钩入库耕地、收购储备土地和储备计划土地,通过数据收集、整理、入库,依据本项目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数据库标准》建立起土地资源信息储备数据库。包括数据调研收集、数据治理整合、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建库入库、数据管理机制建设和供应土地上架运营服务等内容。 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建设(金土网版) 平台金土网版本将辅助开展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批而未供土地、供而未用土地、闲置土地的储备工作。包括领导驾驶舱、指标储备管理、土地储备管理、云上读地、项目全息、运维管理等模块,实现指标、土地等资源信息的储备、供应、监管。 领导驾驶舱 围绕土地、指标储备以及项目全息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打造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土地资源信息领导驾驶舱,为自治区领导及土地资源信息储备业务管理者提供“一站式”决策支持的信息管理功能,通过各种常见的分析图表、地块空间分布图等方式,形象呈现土地资源信息储备仓库运行的详细情况,通过指标家底、土地家底、项目全息三个版块,为自治区各级领导提供实时动态更新的指标买方需求卖方供给、各类土地储备规模等情况,提高土地收储工作监管效能。 领导驾驶舱模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指标家底、土地家底、项目全息。 指标储备管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对全区20%的新增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进行提留统筹,重点用于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建设指标储备管理模块,对自治区管理的20%指标以及下级行政区管理的指标进行统一的储备管理。 指标储备管理模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指标仓库、指标储备运作、指标台账。 土地储备管理 为加快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速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基于土地储备全周期管理思路,串联各业务环节核心数据,从土地储备的储备计划管理、土地仓库管理、闲储置换管理等三个业务维度来构建土地储备管理模块,精准掌握现有土地家底,破解土地储备不足、项目要素保障不及时等问题,同时为上架“云上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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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维持土地供应提供来源保障。 土地储备管理模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储备计划管理、土地仓库管理、闲储置换管理。 云上读地 经过多部门联合审批后的“上架”货柜的地块,将在云上读地功能中予以呈现,主要包括符合规划和“净地”要求并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的已入库收购储备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经依法收回(收购)且拟重新供应的土地,更具地块状态,重新进行归类。 云上读地模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云上读地、综合查询、兴趣点服务范围分析、智能选址、留言回复、拿地意向统计提醒。 项目全息 基于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和公益项目等各类重大项目的相关数据梳理,构建重大项目库,并支持对重大项目的用地报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等各类业务情况进行信息入库、展示,实现对重大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并根据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协议进行重大项目的履约评价。 项目全息模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达产评价、过程评价和到期评价。 运维管理 运维管理模块包括统一身份认证、用户权限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系统安全、系统监控、统计分析、平台配置、消息管理等功能。 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建设(政务外网) 在金土网版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的基础上,通过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提供的政务外网相关的云资源,建设政务外网版的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政务外网版接入金土网版单向传输的土地资源信息供应数据,包括可供地块推送和统筹指标推送,进行土地运营包装和指标运营包装,将包装后的土地通过云上选地推送至政务服务门户和蒙速办的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方便企业在线看地、选地,并将可供地块和统筹指标推送至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交易,推进“地等项目”,实现招商项目快速落地。 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政务外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数据服务再发布、功能权限再配置、数据整理入库、系统部署、政务外网版本升级。 蒙速办小程序接入(公众版移动端) 面向企业单位、社会公众的选地意向,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将同时建立公众版移动端,通过接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主办的蒙速办小程序,利用蒙速办的基础设施资源,在小程序中嵌入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的公众版移动端,实现企业单位、社会公众在移动端即可享受便利的在线读地、交易查询服务,推动云上选地的实时化、高效化和便捷化,落实自治区营商环境优化的改革任务。 平台嵌入蒙速办小程序后,可享受蒙速办的统一用户信息服务,已经在蒙速办注册的两千多万自然人用户和三百万法人用户,无须再进行用户注册,即可登录进行在线读地、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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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模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云上选地、二级市场、闲储置换、交易查询、留言板、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资料下载、办事指南。 政务服务门户接入(公众版PC端) 为进一步优化自治区营商环境,有效破解自治区建设“项目等土地”问题,促进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以及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自然资源部门需要向企业单位、社会公众推送土地资源信息,因此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需建立互联网PC版,基于自治区政务服务门户构建桌面端的面向企业单位、社会公众的土地资源信息推送平台,服务于企业单位、社会公众在线看地、选地,并提供留言反馈和政策法规介绍的功能。 此模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云上选地、二级市场、闲储置换、交易查询、留言板、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资料下载、办事指南。 系统对接 为获取自然资源部、自治区各级各部门系统平台的土地资源信息储备相关数据,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需开展系统对接,平台将对内对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土地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等;向外对接政务服务门户系统、蒙速办等系统平台,开展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换。 性能要求 根据此次项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在性能设计上,应满足如下要求: 1) 系统应采用分布式高可用架构,保证7×24小时的运行。 2) 系统具备150人以上同时在线处理业务的能力,支持后续横向和纵向扩展。 3) 在操作终端上用浏览器可运行系统,常规操作不出现让操作人员无法承受的等待现象(小于3秒)。 4) GIS数据常规操作小于5秒。 进度要求 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建设的相关意见,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的实施进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并达到项目验收条件通过甲方验收。 成果要求 1.文档成果要求 要求提交以下文档成果: (1) 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标准规范3套; (2) 项目验收资料3套,包括项目招投标文件、建设与技术方案、模型系统设计、用户使用手册、需求文档(包括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系统部署手册、测试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总结报告等,并符合GB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要求。 2.数据库成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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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资源信息储备数据库成果3套; (2) 地块运营服务若干套(根据年度实际供应地块情况进行服务); 3.系统成果要求 完善建设的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3套,并部署到采购方指定的服务器上。提供安装软件(包括key)和源代码。 售后服务要求 为了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能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供所需的服务,需全力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具体的售后服务要求如下: (1) 保证系统有序、规范建设,中标方应成立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信息化工作机构,确保项目建设方面政策、标准、技术的快速与持续贯彻。 (2) 正式验收合格后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三年的免费维护和基本技术框架更新服务,免费维护期内需安排至少1名技术人员在现场服务;免费维护期内,与本项目系统相关的系统对接工作不再另行收费,由采购方负责系统对接协调工作、中标方负责系统对接技术工作;免费维护期内,在不新增新应用程序开发、不新增功能模块的情况下,采购方可根据新形势变化调整或增加业务内容,要求中标方提供免费对接服务,中标方应按采购方要求落实,并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等向采购方要求增付费用。 (3) 如果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投标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采用备份系统进行修复供采购方使用。 (4) 响应时间在免费维护期内,提供7x24小时服务。若系统出现故障,中标方将在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并安排专业人员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中标方将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不另行收费。 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免费对采购方的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负责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系统安装部署、系统操作使用、系统运维保障等。投标文件中应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计划和培训资料,培训方式不限于系统操作演示、PPT汇报。培训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