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在推进遂溪县镇(街)社区养老建设项目取得初步成功的基础上,全县开展形式多样的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建设,形成全县各镇(街)具备全托、日托、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服务流程。主要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保障的是辖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低保家庭等老年人,向其提供实现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文体社交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合理利用现有的资源,设置四处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对于选址优先考虑在长住人口规模较大、老龄化程度较高的镇(街),且交通便利、日照充足、通风良好,同时老年人生活的位置需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危险品生产储运、垃圾站、殡仪馆等,并需要考虑临近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机构。每一处镇(街)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设置有全托室、日托室、上门服务、协调指导中心。
采购包1(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补贴)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具备完善的养老服务功能,且运营管理服务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则运营期限不少于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遂溪县境内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的预付款为合同价30%;
2期:支付比例20%,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经遂溪县民政局确认具备完善的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功能,正式运营后支付合同价的20%;
3期:支付比例30%,运营满半年经遂溪县民政局确认后支付合同价30%;
4期:支付比例20%,运营满一年后经遂溪县民政局确认后支付全部的运营管理补贴资金给中标人。 |
验收要求 |
1期: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每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设置有全托室、日托室、协调指导中心等区域性功能,并按照适老化的设备配备要求。同时选址合理、交通便利、日照充足、通风良好、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危险品生产储运、垃圾站、殡仪馆等,并能做到临近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机构。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需经过遂溪县民政局委托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同时运营期间需要达到遂溪县民政局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否则将视为违约处理,将提前终止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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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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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中心成立及运营 |
(1)本次采购投标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建设地点:选址合理,且经过采购人确认。 (3)镇(街)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具备完善的养老服务功能,且运营管理服务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则运营期限不少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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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验收标准 |
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每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设置有全托室、日托室、协调指导中心等区域性功能,并按照适老化的设备配备要求。同时选址合理、交通便利、日照充足、通风良好、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危险品生产储运、垃圾站、殡仪馆等,并能做到临近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机构。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需经过遂溪县民政局委托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同时运营期间需要达到遂溪县民政局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否则将视为违约处理,将提前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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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营管理补贴付款方式 |
(1)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的预付款为合同价30%;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经遂溪县民政局确认具备完善的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功能,正式运营后支付合同价的20%,运营满半年经遂溪县民政局确认后支付合同价30%,运营满一年后经遂溪县民政局确认后支付全部的运营管理补贴资金给中标人。 (2)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3)本项目的运营管理补贴资金必须汇入中标人的帐户。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养老服务 |
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补贴 |
项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补贴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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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技术要求 1、服务对象 遂溪县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保障的是辖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低保家庭等老年人。 2、选址和地理条件 为合理利用现有的资源,设置四处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对于选址优先考虑在长住人口规模较大、老龄化程度较高的镇(街),且交通便利、日照充足、通风良好,同时老年人生活的位置需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危险品生产储运、垃圾站、殡仪馆等,并需要考虑临近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机构。每一处镇(街)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设置有全托室、日托室、上门服务、协调指导中心。 (1)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点一办事处:附城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附城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点办事处辐射区域:附城镇、岭北镇、黄略镇、建新镇。 (2)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点二办事处:洋青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洋青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点办事处辐射区域:洋青镇、乌塘镇、界炮镇、城月镇。 (3)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点三办事处:杨柑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杨柑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点办事处辐射区域:杨柑镇、草潭镇、港门镇。 (4)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点四办事处:北坡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北坡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点办事处辐射区域:北坡镇、河头镇、乐民镇、江洪镇。 3、服务方式及内容 服务方式分为:全托、日托、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综合协调指导五种方式。全托:全天生活在养老服务中心的长者;特困分散供养老人可以通过当地镇公共服务办申请集中供养进行全托服务。其他长者可以通过联系各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填好申请资料入住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全托服务。日托:为老人提供膳食、午休、棋牌娱乐、心理慰藉等。日间照料:白天在养老服务中心生活,晚上回家休息的长者;白天在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内的休息室、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等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托养照护,文化娱乐,健康关爱等日间照料服务。上门服务:通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镇级整合志愿服务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服务队伍,依需求为辖区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综合协调指导:每一处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都具有综合协调辐射辖区内镇(街)服务长者功能。 四处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分别针对辐射的区域,每半个月至少提供上门服务一次,上门服务内容为助洁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理疗、节日慰问、谈心等,同时每次上门的服务内容不能少于其中两项。 4、服务团队 全县15个镇(街)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分别为:附城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洋青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杨柑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北坡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团队固定人员不得少于有15人,每个镇(街)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名定点工作人员,一共为8人。另外7人为机动人员,负责为服务区内的特困长者提供上门服务及做好相关宣传活动。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