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实现消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着眼于消防救援事业的长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中山市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5)(空间规划)》、《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结合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及周边消防基础设施现状及灾害事故特点,组织高平化工园区全镇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编制全镇及高平化工园区消防专项规划,推进全镇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二、技术、服务要求
规划编制要遵循消防工作的发展规律,以问题和目标导向,通过现状消防安全发展问题分析和风险评估,对照标准和相关规划要求,结合中山市三角镇实际情况,形成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设施规划,指导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
(一)规划目标
构建适应新时期发展并具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消防体系,满足综合防灾应急体系建设的需求,着力提高城乡消防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出构建以消防队伍救援为主、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队伍格局,成为高效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的重要力量,全面保障中山市三角镇城乡人居环境安全。
基于火灾风险评估,提出火灾风险单元近远期消防安全策略,进行城乡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纵向搭建“陆地-水上-空中”全方位消防救援体系,横向发展涵盖国家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及战勤保障的陆地立体综合救援体系,提出消防建设要求并分解任务,促进多部门合作建设,改善消防环境。
序号 |
项目内容 |
目标成果 |
份数要求 |
1 |
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消防安全评估 |
建立科学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估城市消防安全等级,编制《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
5套 |
2 |
高平化工园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2023-2035) |
《高平化工园区消防专项规划》说明书和图集 |
5套 |
3 |
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2023-2035) |
《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消防专项规划》说明书和图集 |
5套 |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为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其化工园区规划面积为34.65公顷,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项目位置示意图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
(3)《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4)《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5)《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13)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年)
(10)《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11)《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
(12)《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
(13)《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
(14)《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13)
(15)《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16)《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17)《中山市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5)(空间规划)》
(18)《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中山市三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中山市三角镇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1)《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22)《中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
(23)《高平化工园区安全评估报告》
(24)其他参考资料
(四)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法规,对三角镇消防专项规划(2012-2022)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制定2023-2035年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范围内的消防救援站、消防人员及装备规划、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的改造及新增计划、进行现状及规划火灾风险评估。详细内容如下:
(1)消防安全评估
根据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城乡建设情况、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历年火灾情况等,分析与城乡火灾相关的多个重要影响因素,基于大数据和地理信息系统分析平台,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的城乡火灾风险进行分析评估:
①火灾风险评估构建三级评价体系,多个评价因子;
②从现状城乡特征、重点危险源、历年火灾情况、高风险建筑/地区、消防基础设施、灭火救援力量、消防管理等方面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进行系统的火灾风险评估,科学反映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火灾风险分布情况;
③根据评估结果,分析主要风险单元风险原因,分析现状消防设施布局的主要欠缺。
(2)消防规划实施评估
分析《三角镇城市总体规划》、《三角镇消防专项规划(2012-2022)》、《中山市三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高平化工园区工业项目之一)》等规划相关内容,结合中山市三角镇近年消防工作情况,对全镇消防规划进行实施评估,以问题导向,为规划提供依据和指导。
(3)火灾风险单元消防安全策略
根据消防安全评估结果,提出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近远期消防安全策略,包括消防体系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消防安全策略等,有针对性的完善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防力量布局,同时指导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使城乡火灾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4)消防设施与系统规划
根据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城乡发展规划、消防安全评估,合理划分消防分区,对国家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村(居)微型消防站及企业专职消防队等站队进行系统布局规划,确定其等级和规模。并进行消防供水规划、救援通道规划、综合防灾救援规划、消防装备规划、消防通信规划,建立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安全布局相适应、与三角镇发展相协调的消防体系。
消防供水规划方面,分析市政供水网络系统问题,从消防用水角度提出市政管网布局规划,保障消防水源。梳理市政道路消防水源,提出全镇消防水源建设方案和管理维护策略,建立消防水源库。梳理水系河道和水塘,提出消防取水平台和取水口设置方案,形成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天然水体“三位一体”的消防应急供水体系。
救援通道规划方面,根据城乡规划建设和救援的需要,完善救援通道规划,提出近期重点建设区、“三旧”(旧村、旧厂、旧城)救援通道建设方案。
(5)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建议
结合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空间结构、用地布局、产业布局等规划,确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布局、工业区安全布局、居住区安全布局、建筑安全布局、地下空间安全布局等城市相关内容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6)综合防灾救援队伍建设规划
针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含化工园区周边70Km²)建设不同区域特征,研究具有针对性的综合防灾救援队伍建设要求。
(7)消防站控制
结合《中山市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5)(空间规划)》拟建消防站规划,考虑土规和建设条件,保障落地实施及可操作性,同时依据《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确定消防人员配备、车辆装备、消防通信设备、消防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等配备指标,制定规划期限内消防人员、装备的改造及新增计划。
消防分区,通过与中山市三角镇总体规划的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生态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市开发边界)和中山市三角镇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优化消防设施设施布点,控制消防设施用地,实现消防设施“多规划合一”和“一张图”管理。对于2025年前需要建设的消防站给予落实具体用地;对于远期拟建消防站,在规划预留选址时,考虑土规和建设条件,保障实施及可操作性。
(8)近期建设规划
提出近期发展目标,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
(9)村居消防建设指引
根据消防系统规划,把消防建设任务分解至村居管理单元,提出各村居近远期消防设施建设要求,明确村居的消防工作,利于消防管理监督与实施。
(10)规划实施保障
①社会消防组织规划。规划统筹镇国家消防队、镇专职队、村(企业)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提出消防组织建设的措施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共治策略,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
②制订规划实施措施,保证规划的落实,实现多部门对于规划的联合执行。
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消防专项规划)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次项目的工期不得超过90个日历天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初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20%,最终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的3%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
验收要求 |
1期:按照任务书成果要求,图纸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评估、规划成果应符合国家或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规划成果最终验收要求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3%,说明:收取。成交供应商需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的3%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函或担保保函。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服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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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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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要求 |
项目规划时间安排为四个阶段,分别是现状调研、初期成果编制、最终成果编制和成果上报,整个项目90个日历日内完成,各阶段编制时间安排详见项目概况。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消防专项规划 |
项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消防专项规划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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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关要求详见项目概况相关描述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