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城农贸市场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运营
2、采购预算及清单:
本项目包含溆浦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每年共需完成1500批次快检任务,服务周期1年,共计(48万元/年)的预算,含检测费、抽样费和购样品费。详细分解如下:
序号 |
抽检区域 |
数量 |
1 |
城南农贸市场 |
700 |
2 |
城中农贸市场 |
800 |
|
总计 |
1500 |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二、服务内容
1快检服务要求
1.1日常检测服务
1.1.1检测品种要求
检测品种以新鲜果蔬、水产品、畜禽蛋类、水发产品、干货和豆制品为主,兼顾其他食品。详细要求见附件1。
1.1.2检测项目要求
结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2023年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设置如下必检项目需求表。
检测品种 |
序号 |
检测方法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检测限 |
新鲜果蔬类 (重点检测:豇豆、韭菜、芹菜、菠菜、普通白菜、大白菜、辣椒、豆芽、扁豆、萝卜、甜椒、茄子) |
1 |
符合检测需求的方法 |
有机磷及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 |
敌百虫0.1mg/kg 丙溴磷0.5mg/kg 灭多威0.2mg/kg 克百威0.02mg/kg 敌敌畏0.2mg/kg |
2 |
胶体金法 |
腐霉利 |
0.3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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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胶体金法 |
百菌清 |
0.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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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胶体金法 |
多菌灵 |
0.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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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胶体金法 |
克百威 |
0.02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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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胶体金法 |
毒死蜱 |
0.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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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胶体金法 |
甲氰菊酯 |
0.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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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胶体金法 |
水胺硫磷 |
0.0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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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胶体金法 |
三唑磷 |
0.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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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胶体金法 |
灭蝇胺 |
0.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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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重点检测:大口黑鲈、乌 鳢、鳊鱼、大黄鱼) |
11 |
胶体金法 |
孔雀石绿 |
显性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2μg/kg |
12 |
胶体金法 |
氯霉素 |
0.3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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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胶体金法 |
呋喃唑酮代谢物 |
0.5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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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胶体金法 |
呋喃西林代谢物 |
0.5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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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胶体金法 |
喹诺酮类 |
100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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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胶体金法 |
五氯酚钠 |
2.5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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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肉类及其副产品 (重点检测:乌鸡、肉牛、肉羊) |
17 |
胶体金法 |
盐酸克伦特罗 |
0.5μg/kg |
18 |
胶体金法 |
莱克多巴胺 |
0.5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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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胶体金法 |
沙丁胺醇 |
0.5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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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胶体金法 |
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 |
100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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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胶体金法 |
氯霉素 |
0.1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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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胶体金法 |
硝基咪唑类代谢物 |
1.0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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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胶体金法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
0.5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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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胶体金法 |
金刚烷胺 |
2.0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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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蛋类(重点检测:鸡蛋) |
25 |
胶体金法 |
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 |
0.5μg/kg |
26 |
胶体金法 |
氯霉素 |
0.1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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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胶体金法 |
喹诺酮类 |
5.0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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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胶体金法 |
金刚烷胺 |
1.0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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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胶体金法 |
硝基咪唑类 |
1.0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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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胶体金法 |
呋喃唑酮代谢物 |
0.5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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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胶体金法 |
氟虫腈 |
10.0μ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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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产品 |
32 |
分光光度法 |
甲醛 |
1.0mg/kg |
干货 |
33 |
分光光度法 |
二氧化硫 |
1.0mg/kg |
豆制品 |
34 |
分光光度法 |
吊白块 |
1.0mg/kg |
1.1.3快检批次要求
各类别快检室检测任务批次分解见下表。
序号 |
快检室类别 |
每室每日检测批次 |
全年检测批次总数 |
工作时间 |
1 |
一快检室 |
2-3批次 |
≥750批次 |
法定 |
2 |
二快检室 |
2-3批次 |
≥750批次 |
法定 |
4 |
总计 |
5-6批次 |
≥1500批次 |
/ |
1.1.4检测服务要求
(1)抽样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抽样量不得少于200g,满足复查和阳性确认所需的样品用量,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承检机构不得提前通知被采样食品生产经营者。并向被采样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支付样品费用,现场封装样品。
(2)样品登记:抽样时填写纸质抽样单,抽取的样品应粘贴含样品唯一性编码,保证样品及信息的可溯源。
(3)样品检测:抽样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样品前处理,严格按照所检快检品种的操作流程开展检测,当天抽取的样品应于当天完成检测。快检结果呈阳性的,进入复检流程,进行快检确认。供应商应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重要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实施检定或校准,快检产品应建立管理台账,快检人员在检测前应充分熟悉检测方法原理和关键操作要点,严格按照食品快检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测;使用规范的快检文书,保证记录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溯源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样品保存:留样样品应按保存条件妥善保存,合格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阳性样品保存时间延长至后处理结束。因复检(或验证)需调用留样时,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后续处理:
a.投标供应商在现场快检中复检后确认为阳性产品的,要立即将检测结果通报给采购人,并做好相关通报记录;
b.积极配合采购人对快检阳性检测报告及相关产品进行处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相关场所内公示快检阳性产品检测和处理信息;
(6)数据档案管理:快检检测原始记录须规范且可溯源。实验记录要注明日期、样品名称、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检测数据与设备数据、留档照片、上报数据须一致。承检机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快检业务所形成的所有检测数据,归采购人所有,信息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对外发布和使用,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7)数据分析:通过月报、季报和年报的形式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快检情况,报告需满足采购人需求及相关政策调整要求。管理系统对问题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检测项目、重点经营场所进行风险预警,对发现疑似阳性样品进行后续跟踪处理,并作为重点抽检对象,分析不合格品种的成因,为采购人对各街道内批发(农贸)市场、超市、配送、零售等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数据及建议。
(8)问题发现率及处置:本项目服务期间每月快检阳性发现率不得低于1%。对快检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对其进行连续3天之内不同进货日期的同一品种再次进行抽样检测,没有同一品种的可选择其他高风险品种。再次抽检不合格的,属地监管部门要进行监督抽检,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处理。对快检发现的阳性项目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添加的药物(物质),应直接进行监督抽检,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理。
1.2快检室运维管理要求
1.2.1人员配备
项目要求
1)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快速检测点配备4名项目检测人员。
3、中标人服务本项目相关人员要求:
1)检测人员,年龄20-50周岁,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快检员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能常驻对应的检测点开展工作。
2)配备的检测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服从采购人安排。
2技术培训
承检机构应每半年对检测人员进行一次技能培训,需建立快检培训和考核档案。
试剂要求
本项目的检测试剂由承检机构提供。根据总局有关要求,为确保全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标准统一、质量稳定、效果保障,承检机构应采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快检试剂。
承检机构须留存快检试剂入库台账(包括名称、厂家、数量、批号、日期),采购的试剂量与所承接任务相匹配。检测所用快检试剂和出入库记录须相符。快检试剂须严格按规定条件保存。
管理制度
承检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快检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流程规范、切实可行、高质高效。
质量管理要求
承检机构需对检测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应设有快速检测质量控制团队,建有快检质量体系,能有效的实施快检质量控制,保障快检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2商务要求
1.应急服务要求
快检承检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需求,承诺指定应急联系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应急情况检验,并保证应急联系人手机/微信/邮箱30分钟内响应;工作日工作时间1.5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他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
2.应急执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宣传等活动支持
协助应急执法。配合采购单位在辖区内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快速检测,提供重大活动供餐食品的快速检测以及协助其他临时性执法快速检测等。该项检测批次数量可计入指定总检测批次数量之内。
专项整治。适当的配合采购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打击非法集资排查和其他工作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
3.项目考核方案
本项目服务期间每月快检阳性发现率不得低于1%。
对该项目在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对其检测工作完成情况及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进行考核评分,采购人在监督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计入考核。
4.其他要求
(1)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付款方式:根据每季检测数量,按季支付。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的快检试剂、快检耗材、样品购买等费用,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仪器设备、快检数据管理系统、公式用的电子显示屏由采购人提供。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