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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级储备粮承储招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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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3250001206059 发布时间:2024-03-25 文档页数:119页 所需下载券:10
惠州市市级储备粮承储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市级储备粮承储招标采购项目

(二)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本项目兼投兼中,本项目共5个采购包进行招标,各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每个采购包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每个采购包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为1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标顺序从采购包1到采购包5依次定标,每个采购包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每个采购包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3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三)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审小组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四)有效报价要求

1.价格构成。本项目为市级储备粮承储服务,投标报价包括承储市级储备粮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仓储费、机械费、利润、项目措施费、税金以及承储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以上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采购包1(14000吨小麦承储项目):静态轮换方式,分项预算单价150元/吨▪年=保管费用补贴150元/吨▪年(备注:轮换差价补贴、贷款利息补贴无需报价,实行据实拨付)。

采购包2(5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动态轮换方式,分项预算单价494.55元/吨▪年=保管费用补贴200元/吨▪年+轮换差价补贴160元/吨▪年+贷款利息补贴134.55元/吨▪年。

采购包3(3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动态轮换方式,分项预算单价494.55元/吨▪年=保管费用补贴200元/吨▪年+轮换差价补贴160元/吨▪年+贷款利息补贴134.55元/吨▪年。

采购包4(3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动态轮换方式,分项预算单价494.55元/吨▪年=保管费用补贴200元/吨▪年+轮换差价补贴160元/吨▪年+贷款利息补贴134.55元/吨▪年。

采购包5(2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动态轮换方式,分项预算单价494.55元/吨▪年=保管费用补贴200元/吨▪年+轮换差价补贴160元/吨▪年+贷款利息补贴134.55元/吨▪年。

2.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关于询问和质疑。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涉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

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2,100,000元;

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2,472,750元;

采购包3最高限价为1,483,650元;

采购包4最高限价为1,483,650元;

采购包5最高限价为989,100元。

关于最高限价说明:此项目为一签多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各采购包采购预算为按一年承储期计算,后续年度预算以当年预算安排实际为准。

(二)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的报价方式。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采购包1(14000吨小麦承储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

标的提供的地点

惠州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储备粮收购、轮换所需资金可自行向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分行及所属支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确保储备粮足额入库。3、静态轮换储备粮补贴标准及拨付方式:(1)利费补贴包括保管费用、轮换差价及贷款利息补贴。保管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结算价=分项预算单价×(1-投标下浮率)×承储数量。轮换差价补贴、贷款利息补贴据实拨付。(2)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补贴按季度预拨,实际补贴资金跨年度清算拨付。轮换差价补贴按轮换批次据实结算,发生盈余的全额缴入市本级粮食风险基金。(3)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部门及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验收要求

1期:市级储备粮收储入库,承储企业应当在入库平仓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并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数量、质量、储存地点等验收确认后,方可作为市级储备粮。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团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配备相关的财会统计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做好仓储管理工作。拟投入本项目承储库点的人员配备,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会计或统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粮油保管员或粮油仓储管理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食品检验工或食品检验员或食品质检员或农产品检验员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食品安全检测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各1名以上(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视为符合要求),相关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经过专业培训。

 

 

2

安全生产

企业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或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导致粮食重度不宜存等粮油储存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没有因经营或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没有因自身原因被取消储备粮计划等情形。

 

 

3

信息化应用

投标人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储备粮信息收集、处理及粮情监测等技术水平;具有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可以满足基础信息、出入库、仓储保管、质量安全、财务统计等全链条业务数据在线监管的信息系统;接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按时按质报送有关数据。中标后,采购人将向投标人提供信息化对接的指导和支持;投标人应完成储备库点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最迟在签订合同前接入广东省粮食和应急物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如供应商未能完成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或扣减储备利费补贴。

 

 

4

同类业绩情况

投标人取得同类业绩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小麦承储服务类)。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仓储服务

14000吨小麦承储项目

14,000.00

150.00

2,100,000.00

100.0

仓储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14000吨小麦承储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承储品种、数量、轮换方式和收储时限

国产三级(含)以上小麦1.4万吨,实行静态轮换管理。要求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收储。

二、承储管理

承储企业应围绕以下方面重点内容,严格按照《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落实承储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1.仓储作业管理:粮食出入库管理、粮食堆放管理、帐卡牌簿管理、粮情检查、储粮害虫防治、粮油出入库作业、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熏蒸作业操作、粮情检测系统操作、通风作业操作等管理要求或操作规程健全完善。

2.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规范标准,近3年内无发生市级或以上认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理、安全保卫管理、外包作业人员管理、三防制度(防火、防汛、防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管理要求或制度健全完善。

3.粮油数量管理:配备有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统计台账,能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统计、财务报表。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设置市级储备粮会计账、统计账、保管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仓储设施和仓容情况

具有惠州市内良好的粮食存储场所及条件,交通便利,仓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和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备防漏、防潮、防虫、防污染及通风密闭条件,具备承储对应品种、数量的总仓容(库区总仓容≥2万吨)、可用仓容(库区可用仓容≥2万吨)和周转仓容。具有环流熏蒸类功能、气调储粮类功能、控温储粮类功能、电子测温类功能、机械通风类功能的设施设备。

四、质量管理

具有独立的检验场地,且物检区域和化检区域分开。入库粮食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储存年限按国家、省规定的储存年限执行。严格轮换质量管理,原则上轮入的粮食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粮食。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开展出入库和在库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投标人需具有检测色泽气味类、容重类、不完善粒类、杂质类、水分、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值类、呕吐毒素类等指标功能的仪器设备。其中,容重≥750g/L、不完善粒≤8.0%、面筋吸水量≥180%、品尝评分值≥70分、色泽气味正常、小麦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1000ug/kg,其余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GB1351-2008要求。

五、其他要求

(一)购销方式。收储、销售和轮换应提前报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公开竞价的底价后,通过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等粮食交易平台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将竞价购销情况(交易证明和价格等)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报备。

(二)轮换要求。静态轮换实行计划管理,均衡轮换。下一年度轮换计划由中标人根据储备粮的品质情况、储存年限和相关管理要求,于当年10月底前提出并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轮换出入库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月。

(三)按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配备有效对接的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确保相关数据及视频监控图像等信息实时上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5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

标的提供的地点

惠州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储备粮收购、轮换所需资金可自行向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分行及所属支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确保储备粮足额入库。3、自主轮换储备粮补贴标准及拨付方式:(1)利费补贴包括保管费用、轮换差价及贷款利息补贴,均实行定额包干,结算价=分项预算单价×(1-投标下浮率)×承储数量。(2)储备粮利费补贴按季度预拨,实际补贴资金跨年度清算拨付。(3)贷款利息补贴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挂钩,如遇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部门及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验收要求

1期:市级储备粮收储入库,承储企业应当在入库平仓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并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数量、质量、储存地点等验收确认后,方可作为市级储备粮。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团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配备相关的财会统计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做好仓储管理工作。拟投入本项目承储库点的人员配备,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会计或统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粮油保管员或粮油仓储管理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食品检验工或食品检验员或食品质检员或农产品检验员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食品安全检测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各1名以上(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视为符合要求),相关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经过专业培训。

 

 

2

安全生产

企业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或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导致粮食重度不宜存等粮油储存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没有因经营或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没有因自身原因被取消储备粮计划等情形。

 

 

3

信息化应用

投标人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储备粮信息收集、处理及粮情监测等技术水平;具有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可以满足基础信息、出入库、仓储保管、质量安全、财务统计等全链条业务数据在线监管的信息系统;接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按时按质报送有关数据。中标后,采购人将向投标人提供信息化对接的指导和支持;投标人应完成储备库点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最迟在签订合同前接入广东省粮食和应急物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如供应商未能完成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或扣减储备利费补贴。

 

 

4

同类业绩情况

投标人取得同类业绩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大米/谷折米承储服务类)。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仓储服务

5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

5,000.00

494.55

2,472,750.00

100.0

仓储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5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承储品种、数量、轮换方式和收储时限

中晚籼稻谷5000吨,按0.7折率换成3500吨国产二级(含)以上大米实物储存,实行动态轮换管理。要求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收储。

二、承储管理

承储企业应围绕以下方面重点内容,严格按照《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落实承储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1.仓储作业管理:粮食出入库管理、粮食堆放管理、帐卡牌簿管理、粮情检查、储粮害虫防治、粮油出入库作业、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熏蒸作业操作、粮情检测系统操作、通风作业操作等管理要求或操作规程健全完善。

2.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规范标准,近3年内无发生市级或以上认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理、安全保卫管理、外包作业人员管理、三防制度(防火、防汛、防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管理要求或制度健全完善。

3.粮油数量管理:配备有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统计台账,能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统计、财务报表。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设置市级储备粮会计账、统计账、保管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粮油轮换管理:投标人近两年平均每年销售大米数量达到储备数量的2倍及以上,销售大米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包括碎米。

三、仓储设施和仓容情况

具有惠州市内良好的粮食存储场所及条件,交通便利,仓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和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备防漏、防潮、防虫、防污染及通风密闭条件,具备承储对应品种、数量的总仓容(库区总仓容≥0.8万吨)、可用仓容(库区可用仓容≥0.5万吨)和周转仓容。具有环流熏蒸类功能、气调储粮类功能、控温储粮类功能、电子测温类功能、机械通风类功能的设施设备。

四、质量管理

具有独立的检验场地,且物检区域和化检区域分开。入库粮食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储存年限按国家、省规定的储存年限执行。严格轮换质量管理,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开展出入库和在库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投标人需具有检测色泽气味类、碎米总量类、小碎米含量类、加工精度类、不完善粒类、水分、杂质类、黄粒米类、镉、铅、黄曲霉毒素Bi类等指标功能的仪器设备。其中,大米加工精度为精碾、杂质含量≤0.25%、碎米总量≤20.0%、不完善粒含量≤4.0%、水分含量≤14.5%、黄粒米含量≤1.0%、色泽气味正常、大米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黄曲霉毒素不得超过10μg/kg。其余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要求。

五、应急管理

应急动用储备粮时,承储企业必须履行责任,无条件服从应急动用安排,全力配合工作,保证应急动用指令的执行。承储企业必须确保在接到动用指令之日能够按照不低于最低实物库存比例提供储备粮实物,在动用指令指定的时间内能够按照承储计划数量提供储备粮实物(运输至惠州市辖区内),专仓(含周转仓)中粮食接受政府统一调配。动用时承储企业储备粮库存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应以自有商品粮或其他方式补库并达到规定要求。承储企业在惠州市区域内应具有良好的粮食应急保供能力,具备一定的粮食加工和运输能力,原粮日加工能力一般应大于等于50吨,车辆日运输能力一般应大于等于5吨。

六、其他要求

(一)购销方式。收储轮入时,由中标人主要通过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等粮食交易平台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价方式进行,竞价底价由中标人自主核定。中标人也可采取其它方式自主采购。轮出时,由中标人自主确定价格和销售方式。

(二)轮换要求。按照“任何时点不得低于最低库存保有量、同品种质量等级(或高于下达计划品种质量等级)”的要求进行轮换,大米(谷折米)任何时点实物库存量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大米(谷折米)储存期限不得超过1年(按加工生产日期算),并应在保质期到期之前完成轮换。严格执行轮换报备制度,中标人应于每月终了7个工作日内报送自主轮换储备粮月报表,同时将上月轮换情况报采购人备案,报送的报表应反映每日库存实际及库存变化、轮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公司名称、库点名称、储备品种、生产或加工日期、储存数量、出入库数量、购销交易价格等。

(三)按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配备有效对接的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确保相关数据及视频监控图像等信息实时上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3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

标的提供的地点

惠州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储备粮收购、轮换所需资金可自行向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分行及所属支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确保储备粮足额入库。3、自主轮换储备粮补贴标准及拨付方式:(1)利费补贴包括保管费用、轮换差价及贷款利息补贴,均实行定额包干,结算价=分项预算单价×(1-投标下浮率)×承储数量。(2)储备粮利费补贴按季度预拨,实际补贴资金跨年度清算拨付。(3)贷款利息补贴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挂钩,如遇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部门及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验收要求

1期:市级储备粮收储入库,承储企业应当在入库平仓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并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数量、质量、储存地点等验收确认后,方可作为市级储备粮。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团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配备相关的财会统计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做好仓储管理工作。拟投入本项目承储库点的人员配备,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会计或统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粮油保管员或粮油仓储管理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食品检验工或食品检验员或食品质检员或农产品检验员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食品安全检测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各1名以上(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视为符合要求),相关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经过专业培训。

 

 

2

安全生产

企业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或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导致粮食重度不宜存等粮油储存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没有因经营或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没有因自身原因被取消储备粮计划等情形。

 

 

3

信息化应用

投标人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储备粮信息收集、处理及粮情监测等技术水平;具有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可以满足基础信息、出入库、仓储保管、质量安全、财务统计等全链条业务数据在线监管的信息系统;接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按时按质报送有关数据。中标后,采购人将向投标人提供信息化对接的指导和支持;投标人应完成储备库点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最迟在签订合同前接入广东省粮食和应急物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如供应商未能完成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或扣减储备利费补贴。

 

 

4

同类业绩情况

投标人取得同类业绩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大米/谷折米承储服务类)。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仓储服务

3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

3,000.00

494.55

1,483,650.00

100.0

仓储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3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承储品种、数量、轮换方式和收储时限

中晚籼稻谷3000吨,按0.7折率换成2100吨国产二级(含)以上大米实物储存,实行动态轮换管理。要求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收储。

二、承储管理

承储企业应围绕以下方面重点内容,严格按照《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落实承储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1.仓储作业管理:粮食出入库管理、粮食堆放管理、帐卡牌簿管理、粮情检查、储粮害虫防治、粮油出入库作业、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熏蒸作业操作、粮情检测系统操作、通风作业操作等管理要求或操作规程健全完善。

2.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规范标准,近3年内无发生市级或以上认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理、安全保卫管理、外包作业人员管理、三防制度(防火、防汛、防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管理要求或制度健全完善。

3.粮油数量管理:配备有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统计台账,能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统计、财务报表。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设置市级储备粮会计账、统计账、保管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粮油轮换管理:投标人近两年平均每年销售大米数量达到储备数量的2倍及以上,销售大米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包括碎米。

三、仓储设施和仓容情况

具有惠州市内良好的粮食存储场所及条件,交通便利,仓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和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备防漏、防潮、防虫、防污染及通风密闭条件,具备承储对应品种、数量的总仓容(库区总仓容≥0.5万吨)、可用仓容(库区可用仓容≥0.3万吨)和周转仓容。具有环流熏蒸类功能、气调储粮类功能、控温储粮类功能、电子测温类功能、机械通风类功能的设施设备。

四、质量管理

具有独立的检验场地,且物检区域和化检区域分开。入库粮食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储存年限按国家、省规定的储存年限执行。严格轮换质量管理,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开展出入库和在库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投标人需具有检测色泽气味类、碎米总量类、小碎米含量类、加工精度类、不完善粒类、水分、杂质类、黄粒米类、镉、铅、黄曲霉毒素Bi类等指标功能的仪器设备。其中,大米加工精度为精碾、杂质含量≤0.25%、碎米总量≤20.0%、不完善粒含量≤4.0%、水分含量≤14.5%、黄粒米含量≤1.0%、色泽气味正常、大米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黄曲霉毒素不得超过10μg/kg。其余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要求。

五、应急管理

应急动用储备粮时,承储企业必须履行责任,无条件服从应急动用安排,全力配合工作,保证应急动用指令的执行。承储企业必须确保在接到动用指令之日能够按照不低于最低实物库存比例提供储备粮实物,在动用指令指定的时间内能够按照承储计划数量提供储备粮实物(运输至惠州市辖区内),专仓(含周转仓)中粮食接受政府统一调配。动用时承储企业储备粮库存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应以自有商品粮或其他方式补库并达到规定要求。承储企业在惠州市区域内应具有良好的粮食应急保供能力,具备一定的粮食加工和运输能力,原粮日加工能力一般应大于等于50吨,车辆日运输能力一般应大于等于5吨。

六、其他要求

(一)购销方式。收储轮入时,由中标人主要通过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等粮食交易平台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价方式进行,竞价底价由中标人自主核定。中标人也可采取其它方式自主采购。轮出时,由中标人自主确定价格和销售方式。

(二)轮换要求。按照“任何时点不得低于最低库存保有量、同品种质量等级(或高于下达计划品种质量等级)”的要求进行轮换,大米(谷折米)任何时点实物库存量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大米(谷折米)储存期限不得超过1年(按加工生产日期算),并应在保质期到期之前完成轮换。严格执行轮换报备制度,中标人应于每月终了7个工作日内报送自主轮换储备粮月报表,同时将上月轮换情况报采购人备案,报送的报表应反映每日库存实际及库存变化、轮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公司名称、库点名称、储备品种、生产或加工日期、储存数量、出入库数量、购销交易价格等。

(三)按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配备有效对接的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确保相关数据及视频监控图像等信息实时上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4(3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

标的提供的地点

惠州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储备粮收购、轮换所需资金可自行向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分行及所属支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确保储备粮足额入库。3、自主轮换储备粮补贴标准及拨付方式:(1)利费补贴包括保管费用、轮换差价及贷款利息补贴,均实行定额包干,结算价=分项预算单价×(1-投标下浮率)×承储数量。(2)储备粮利费补贴按季度预拨,实际补贴资金跨年度清算拨付。(3)贷款利息补贴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挂钩,如遇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部门及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验收要求

1期:市级储备粮收储入库,承储企业应当在入库平仓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并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数量、质量、储存地点等验收确认后,方可作为市级储备粮。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团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配备相关的财会统计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做好仓储管理工作。拟投入本项目承储库点的人员配备,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会计或统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粮油保管员或粮油仓储管理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食品检验工或食品检验员或食品质检员或农产品检验员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食品安全检测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各1名以上(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视为符合要求),相关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经过专业培训。

 

 

2

安全生产

企业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或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导致粮食重度不宜存等粮油储存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没有因经营或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没有因自身原因被取消储备粮计划等情形。

 

 

3

信息化应用

投标人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储备粮信息收集、处理及粮情监测等技术水平;具有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可以满足基础信息、出入库、仓储保管、质量安全、财务统计等全链条业务数据在线监管的信息系统;接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按时按质报送有关数据。中标后,采购人将向投标人提供信息化对接的指导和支持;投标人应完成储备库点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最迟在签订合同前接入广东省粮食和应急物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如供应商未能完成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或扣减储备利费补贴。

 

 

4

同类业绩情况

投标人取得同类业绩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大米/谷折米承储服务类)。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仓储服务

3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

3,000.00

494.55

1,483,650.00

100.0

仓储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3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承储品种、数量、轮换方式和收储时限

中晚籼稻谷3000吨,按0.7折率换成2100吨国产二级(含)以上大米实物储存,实行动态轮换管理。要求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收储。

二、承储管理

承储企业应围绕以下方面重点内容,严格按照《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落实承储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1.仓储作业管理:粮食出入库管理、粮食堆放管理、帐卡牌簿管理、粮情检查、储粮害虫防治、粮油出入库作业、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熏蒸作业操作、粮情检测系统操作、通风作业操作等管理要求或操作规程健全完善。

2.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规范标准,近3年内无发生市级或以上认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理、安全保卫管理、外包作业人员管理、三防制度(防火、防汛、防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管理要求或制度健全完善。

3.粮油数量管理:配备有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统计台账,能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统计、财务报表。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设置市级储备粮会计账、统计账、保管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粮油轮换管理:投标人近两年平均每年销售大米数量达到储备数量的2倍及以上,销售大米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包括碎米。

三、仓储设施和仓容情况

具有惠州市内良好的粮食存储场所及条件,交通便利,仓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和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备防漏、防潮、防虫、防污染及通风密闭条件,具备承储对应品种、数量的总仓容(库区总仓容≥0.5万吨)、可用仓容(库区可用仓容≥0.3万吨)和周转仓容。具有环流熏蒸类功能、气调储粮类功能、控温储粮类功能、电子测温类功能、机械通风类功能的设施设备。

四、质量管理

具有独立的检验场地,且物检区域和化检区域分开。入库粮食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储存年限按国家、省规定的储存年限执行。严格轮换质量管理,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开展出入库和在库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投标人需具有检测色泽气味类、碎米总量类、小碎米含量类、加工精度类、不完善粒类、水分、杂质类、黄粒米类、镉、铅、黄曲霉毒素Bi类等指标功能的仪器设备。其中,大米加工精度为精碾、杂质含量≤0.25%、碎米总量≤20.0%、不完善粒含量≤4.0%、水分含量≤14.5%、黄粒米含量≤1.0%、色泽气味正常、大米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黄曲霉毒素不得超过10μg/kg。其余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要求。

五、应急管理

应急动用储备粮时,承储企业必须履行责任,无条件服从应急动用安排,全力配合工作,保证应急动用指令的执行。承储企业必须确保在接到动用指令之日能够按照不低于最低实物库存比例提供储备粮实物,在动用指令指定的时间内能够按照承储计划数量提供储备粮实物(运输至惠州市辖区内),专仓(含周转仓)中粮食接受政府统一调配。动用时承储企业储备粮库存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应以自有商品粮或其他方式补库并达到规定要求。承储企业在惠州市区域内应具有良好的粮食应急保供能力,具备一定的粮食加工和运输能力,原粮日加工能力一般应大于等于50吨,车辆日运输能力一般应大于等于5吨。

六、其他要求

(一)购销方式。收储轮入时,由中标人主要通过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等粮食交易平台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价方式进行,竞价底价由中标人自主核定。中标人也可采取其它方式自主采购。轮出时,由中标人自主确定价格和销售方式。

(二)轮换要求。按照“任何时点不得低于最低库存保有量、同品种质量等级(或高于下达计划品种质量等级)”的要求进行轮换,大米(谷折米)任何时点实物库存量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大米(谷折米)储存期限不得超过1年(按加工生产日期算),并应在保质期到期之前完成轮换。严格执行轮换报备制度,中标人应于每月终了7个工作日内报送自主轮换储备粮月报表,同时将上月轮换情况报采购人备案,报送的报表应反映每日库存实际及库存变化、轮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公司名称、库点名称、储备品种、生产或加工日期、储存数量、出入库数量、购销交易价格等。

(三)按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配备有效对接的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确保相关数据及视频监控图像等信息实时上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5(2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

标的提供的地点

惠州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储备粮收购、轮换所需资金可自行向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分行及所属支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确保储备粮足额入库。3、自主轮换储备粮补贴标准及拨付方式:(1)利费补贴包括保管费用、轮换差价及贷款利息补贴,均实行定额包干,结算价=分项预算单价×(1-投标下浮率)×承储数量。(2)储备粮利费补贴按季度预拨,实际补贴资金跨年度清算拨付。(3)贷款利息补贴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挂钩,如遇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部门及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验收要求

1期:市级储备粮收储入库,承储企业应当在入库平仓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并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数量、质量、储存地点等验收确认后,方可作为市级储备粮。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团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配备相关的财会统计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做好仓储管理工作。拟投入本项目承储库点的人员配备,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会计或统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粮油保管员或粮油仓储管理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具有政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食品检验工或食品检验员或食品质检员或农产品检验员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食品安全检测员或粮油质量检验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持证人员各1名以上(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视为符合要求),相关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经过专业培训。

 

 

2

安全生产

企业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或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导致粮食重度不宜存等粮油储存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没有因经营或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没有因自身原因被取消储备粮计划等情形。

 

 

3

信息化应用

投标人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储备粮信息收集、处理及粮情监测等技术水平;具有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可以满足基础信息、出入库、仓储保管、质量安全、财务统计等全链条业务数据在线监管的信息系统;接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按时按质报送有关数据。中标后,采购人将向投标人提供信息化对接的指导和支持;投标人应完成储备库点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最迟在签订合同前接入广东省粮食和应急物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如供应商未能完成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或扣减储备利费补贴。

 

 

4

同类业绩情况

投标人取得同类业绩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大米/谷折米承储服务类)。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仓储服务

2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

2,000.00

494.55

989,100.00

100.0

仓储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00吨中晚籼稻折米承储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承储品种、数量、轮换方式和收储时限

中晚籼稻谷2000吨,按0.7折率换成1400吨国产二级(含)以上大米实物储存,实行动态轮换管理。要求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收储。

二、承储管理

承储企业应围绕以下方面重点内容,严格按照《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落实承储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1.仓储作业管理:粮食出入库管理、粮食堆放管理、帐卡牌簿管理、粮情检查、储粮害虫防治、粮油出入库作业、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熏蒸作业操作、粮情检测系统操作、通风作业操作等管理要求或操作规程健全完善。

2.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规范标准,近3年内无发生市级或以上认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理、安全保卫管理、外包作业人员管理、三防制度(防火、防汛、防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管理要求或制度健全完善。

3.粮油数量管理:配备有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统计台账,能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统计、财务报表。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设置市级储备粮会计账、统计账、保管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粮油轮换管理:投标人近两年平均每年销售大米数量达到储备数量的2倍及以上,销售大米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包括碎米。

三、仓储设施和仓容情况

具有惠州市内良好的粮食存储场所及条件,交通便利,仓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和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具备防漏、防潮、防虫、防污染及通风密闭条件,具备承储对应品种、数量的总仓容(库区总仓容≥0.5万吨)、可用仓容(库区可用仓容≥0.3万吨)和周转仓容。具有环流熏蒸类功能、气调储粮类功能、控温储粮类功能、电子测温类功能、机械通风类功能的设施设备。

四、质量管理

具有独立的检验场地,且物检区域和化检区域分开。入库粮食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储存年限按国家、省规定的储存年限执行。严格轮换质量管理,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开展出入库和在库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投标人需具有检测色泽气味类、碎米总量类、小碎米含量类、加工精度类、不完善粒类、水分、杂质类、黄粒米类、镉、铅、黄曲霉毒素Bi类等指标功能的仪器设备。其中,大米加工精度为精碾、杂质含量≤0.25%、碎米总量≤20.0%、不完善粒含量≤4.0%、水分含量≤14.5%、黄粒米含量≤1.0%、色泽气味正常、大米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黄曲霉毒素不得超过10μg/kg。其余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要求。

五、应急管理

应急动用储备粮时,承储企业必须履行责任,无条件服从应急动用安排,全力配合工作,保证应急动用指令的执行。承储企业必须确保在接到动用指令之日能够按照不低于最低实物库存比例提供储备粮实物,在动用指令指定的时间内能够按照承储计划数量提供储备粮实物(运输至惠州市辖区内),专仓(含周转仓)中粮食接受政府统一调配。动用时承储企业储备粮库存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应以自有商品粮或其他方式补库并达到规定要求。承储企业在惠州市区域内应具有良好的粮食应急保供能力,具备一定的粮食加工和运输能力,原粮日加工能力一般应大于等于50吨,车辆日运输能力一般应大于等于5吨。

六、其他要求

(一)购销方式。收储轮入时,由中标人主要通过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等粮食交易平台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价方式进行,竞价底价由中标人自主核定。中标人也可采取其它方式自主采购。轮出时,由中标人自主确定价格和销售方式。

(二)轮换要求。按照“任何时点不得低于最低库存保有量、同品种质量等级(或高于下达计划品种质量等级)”的要求进行轮换,大米(谷折米)任何时点实物库存量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大米(谷折米)储存期限不得超过1年(按加工生产日期算),并应在保质期到期之前完成轮换。严格执行轮换报备制度,中标人应于每月终了7个工作日内报送自主轮换储备粮月报表,同时将上月轮换情况报采购人备案,报送的报表应反映每日库存实际及库存变化、轮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公司名称、库点名称、储备品种、生产或加工日期、储存数量、出入库数量、购销交易价格等。

(三)按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配备有效对接的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确保相关数据及视频监控图像等信息实时上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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