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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经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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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4020001268687 发布时间:2024-04-02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经费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各自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及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二、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包1(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经费项目)

(一)服务范围: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经费项目。

(二)服务要求:完成2024年度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项目的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图纸的设计、公示公布牌制作、公示公布图电子数据提交及互联网公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网站规划实施的网上公示公布管理等工作。

(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2024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

(四)服务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采购包1(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经费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支付比例50%,签订合同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50%,并向中标人支付对应金额,还应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2025年1月31日前中标人通过采购人的中期验收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并向中标人支付对应金额,还应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3期:支付比例10%,2025年6月30日前中标人提交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并完成成果归档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并向中标人支付对应金额,还应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1)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验收要求

1期: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1)中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后,准备项目成果报告等相关资料,文档齐全,自检合格,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2)在中标人完成项目服务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由采购人完成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后,视为中标人完成项目。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1、投标人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其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2、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公布的“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经费项目

1.00

1,300,000.00

1,3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经费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

规划实施公示公布,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能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征询公众意见、公开规划制定和审批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

采购人作为广州市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在广州城市发展的道路上起着领头的作用,城乡规划受到更多社会群众关注,阳光规划将促进了城市规划水平的提高,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城乡规划审批和实施过程的透明度。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市民权益,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开展了规划实施公示公布工作。采购人将规划实施过程的公示公布信息通过互联网、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2

二、项目内容

1.完成2024年度采购人审批项目的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图纸的设计、公示公布牌制作、公示公布图电子数据提交及互联网公布前期工作。

2.对采购人政务网站规划实施的网上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布进行管理及网上巡查,提升规划公示公布数据发布的质量和及时性。

3.随时响应采购人的特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协助修改公示公布图及更改网上公示公布相关信息;协助处理特殊业务案件规划公示的公布。

4.做好公众对采购人政务网站规划实施批前公示意见接收和整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反馈给采购人。

5.配合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展示场所完成制作展厅规划公示公布大屏展示页面,对外展示规划公示公布数据。

6.定期统计分析规划实施公示公布数据情况。

7.规划公示电子地图升级优化,适配移动端获取位置信息及展示当前位置对应的周边规划公示信息。

8.网上规划实施批前公示意见提交时的用户个人身份真实性验证。

 

3

三、技术服务工作要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1.开展规划实施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图设计、公示公布牌制作。利用报建通、方案通、市政通等规划报批专业设计软件中的电子图件和建设单位补充提供的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开展规划实施公示公布图的设计制作,通过采购人的审查后制作成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牌,协助采购人进行规划公示公布牌发放工作,并在采购人办公自动化系统上传规划实施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图电子文件,通过规划公示公布系统平台将规划公示公布图上传到采购人门户网站(http://ghzyj.gz.gov.cn/)进行网上公示公布。规划实施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图设计、公示公布牌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专业的技术保障,所有操作须遵循城乡规划及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的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的要求。

(3)公示牌尺寸为:160cm×120cm;公布牌尺寸为:大牌160cm×120cm,小牌90cm×65cm(材质要求:20mm×20mm规格,2mm厚度,铝合金框架,5mm厚度加厚户外AD板,光面防水防晒户外背胶,防水光膜)。

(4)服务时限和流程。

在接受要求开展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需求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图初稿的设计,并提交给采购人对应业务部门审核。如业务部门要求修改,在第2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完成修改,再次提交业务部门审核。

在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图初稿通过业务部门审核批准后,于接到业务部门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图定稿样图的设计,打印1套规划实施公示公布定稿样图(彩色一份为一套,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需要对图纸的套数进行调整)提交给采购人。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协助办理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制作手续,并在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制作手续的12小时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样品,负责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的喷绘、金属支架、AD底板及图面防水覆膜组装,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的制作和包装。

专人将成品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协助采购人完成规划实施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牌派发工作。

(5)规划实施批前公示图与批后公布图面基本要素及版面。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及调整批前公示:批前公示图上方的公示标题;左侧公示说明栏应包含项目立案号、公示时间、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建设位置、公示内容简述、附注栏的信函反馈意见地址和批前公示查询网址等内容;项目方案应包含调整前后的总平面示意图、立面图、图例、指北针和比例尺等。其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批前公示还应包含电梯方案的平面图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数量的同意增设电梯签名表等资料,危房原址重建批前公示应包含重建方案的平面图及剖面图。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批前公示:批前公示图上方的公示标题;左侧公示说明栏应包含项目立案号、公示时间、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建设位置、公示内容简述、附注栏的信函反馈意见地址和批前公示查询网址等内容;项目方案应包含调整前后的总平面示意图、图例、指北针和比例尺等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调整批后公布:公布图上方的公布标题;左侧公布说明栏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审批单位、批准日期、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公建配套项目、附注栏的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和查询网址;总平面示意图、图例、指北针和比例尺等。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批后公布:公布图上方的公布标题;左侧公布说明栏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文号、相关文证号、用地证号、审批单位、批准日期、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车位配置情况、公建配套项目、附注栏的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和查询网址;总平面示意图、图例、指北针和比例尺等。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批后公布:公布图上方的公布标题;左侧公布说明栏的审批单位、文件批准号、批准时间、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规划主要指标、公建配套项目、附注栏的绿地说明和查询网址;总平面示意图、图例、指北针和比例尺等。

2.规划实施的网上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管理及网上巡查。

强化规划公示公布发布日常工作管理,对业务审批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服务程序推送至网上的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布进行人工校验发布与巡查。

其中批后公布分为公布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意见书(历史)、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历史)、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八个子栏目。

服务要求:

(1)每工作日对增量数据进行人工检查发布,检查通过的数据按拟公开时间在网站进行公开,保证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的增量数据按期公开。

人工发布检查内容包括:网上规划实施的受理公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数据项是否于业务审批系统推送一致;批前公示图及批后公布图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附件是否正常打开;批前公示图数据拟公开时间与公示图上标注公示期限是否一致;规划公示电子地图展示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图的地理(POI)位置有无明显偏差等。

(2)定期巡查。定期对规划实施的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布数据进行巡查,查看一年内的批后公布及有效期以内的规划批前公示页面是否正常,公示文字信息及图片有无被篡改;业务审批系统推送网上的数据有无完全公开。

3.随时响应规划行政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

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要求修改公示公布图及更改网上公示公布;协调政务案及无发文对象等特殊业务案件规划公示的公布,使之按时、按期公示;按采购人业务经办人员要求对已上网的规划公示进行调整,如注销、更换公示图、调整公示时间、调整公示类别、公示栏目调整等;随时解答公众对规划公示频道各类疑问。

服务要求:根据业务要求,项目中标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响应并配合完成修改公示公布图及网上公示网上公示公布的修改调整;以服务方身份对相关平台的技术问题解答公众疑问。

4.网上规划批前公示意见接收及整理工作。

每天对网上收集到的规划批前公示意见逐条进行过滤筛选核查。

服务要求:对网上收集的规划批前公示意见进行筛查,经过过滤处理后的意见反馈到采购人业务审批系统的规划公示公布管理子模块中,供采购人业务经办人员查询,辅助规划管理决策。如果筛查过程中发现含有反党反政府等违法言论或针对个人的人身攻击及诽谤言论的,迅速按规定进行处理。

5.配合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展示场所提供展厅规划公示公布数字大屏展示页面,对接网上公示数据,对外展示规划公示公布数据。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指定展厅布展需求,提供展厅规划公示公布大屏展示页面,对接网上公示数据,通过规划公示公布大屏展示采购人对外公开的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布数据,保证展厅规划公示公布大屏与网上数据一致。

6.定期统计分析规划实施公示公布数据情况。

对已上网的规划实施公示公布数据统计并进行分析。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对已上网的规划实施公示数据含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情况的统计;随时按业务部门要求提供各类规划公示、公开的报表。

7.规划公示电子地图升级优化,适配移动端获取位置信息及展示当前位置对应的周边规划公示信息。

服务要求:网上对外公开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图通过规划公示电子地图展示公开信息所在地图位置。基于规划公示电子地图,实现移动端访问时获取访客当前位置,展示当前位置相应缓冲区域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图信息。

8.网上规划实施批前公示意见提交时的用户个人身份真实性验证。

服务要求:实现网上规划实施批前公示意见提交时,用户需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认证后进行意见提交,确保用户个人身份真实。

 

4

四、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服务期限:2024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

2.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给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

(1)对不超出需求书范围内的工作,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再收取费用。

(2)中标人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定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为本项目的质量和履约提供制度保障,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服务目标,为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方便与采购人进行即时的沟通、审查、修改图纸及处理网上公示公布应急需求,中标人需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快速响应;2小时内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对于部分急件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响应。

3.驻场要求

(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保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到采购人指定的现场提供技术服务,驻场人员的办公用品、其他支出费用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驻场人员须通过采购人审核,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整驻场人员。

(3)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相同。驻场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按照采购人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必要时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无条件加班。

4.保密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不将本项目的任何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1)保密内容:与本次服务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有关人员;

(3)保密期限:保密信息依法被公众公开知悉之日止;

(4)泄密责任:泄密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人员需求

(1)项目经理需具备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书或城乡(市)规划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能够统筹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以及数据安全管理。

(2)服务团队需包含:计算机相关认证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工作;城乡(市)规划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及城市规划与设计类相关专业人员,能够充分理解项目需求,完成工作任务;具有互联网信息审核员职业技能证书的技术人员,保障项目信息安全。

6、投标人具备“公示制作”“信息公示或公布公开”“城乡(市)规划展览”“电子地图”“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类的自主知识产权以支撑项目工作开展。

 

5

五、其他要求

1.在中标人完成项目服务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评审,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后,方可视为完成项目。

2.中标人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3.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4.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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