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拟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应专业人员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2、行业统计分析服务数量要求:9人。
3、服务年限:2024年5月-2024年12月。
4、服务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5、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40万元,具体包含供应商对所提供技术服务人员服务期内的工资(含五险一金、奖金福利等)、管理费(包含用工风险、招聘培训费、运营成本、办公费用、税费等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各项应有费用)的总价格,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140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要求
★协助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价格、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负责进行相关专业统计分析研究。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二)人员要求
服务包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最低职称要求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专业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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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统计学专业 |
中级会计师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工商管理 |
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环境工程专业 |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国际贸易 |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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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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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中级经济师(金融)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守法诚信,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工作努力踏实,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4、热爱行业咨询服务工作,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语言表达力强;身体健康;能遵守职业操守及甲方的管理制度。
5、实行标准上下班坐班制度提供服务,每周上班五天,周六周日休息,上下班时间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步,遵守机关效能规定。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培训相关技术服务人员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依法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采购人的管理,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
2、服务期间,遇到工作纠纷、突发性事件等,双方及时解决处理。
3、服务期间,因工作需要须技术服务人员加班加点的,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应人员工作安排。
4、服务期间,须配备1名责任心强、个人素质高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项目负责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业务培训及与采购人进行日常沟通,该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服务期间,因采购人工作业务性较强的特点,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服务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
6、如技术服务人员离职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成交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充或替换相应服务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为此造成的辞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保障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8.技术服务人员在工作现场听从采购人现场监督人员的指挥调度。
9.服从采购人对项目的管理严格遵守项目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10.技术服务人员不符合采购人岗位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回相关派遣人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人员辞退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到岗,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替换补充。
11.供应商及其技术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向外报道、泄露采购人相关业务活动的工作资料及数据等所有工作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信息。
12.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3.听取采购人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4.实现与现有劳务派遣岗位工作的交接。采购人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选择。
15.代办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件。
(四)劳动条件要求
1、采购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技术服务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
2、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作,采购人应如实告相关人员。
3、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因工致残、死亡事故及不可预测的意外,应按照国家和地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及应由用人单位支付或垫付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相关人员。
(五)其它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相应技术服务人员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事宜,并建立劳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时向该项目技术服务人员发放人员薪酬及依据泉州市的相关要求和缴纳标准为技术服务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2、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相应技术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相应技术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人员的用工责任。
4、技术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其工伤的调查申报、法定福利赔偿费用等工作。依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工伤事故的指标上报工作,并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成交供应商负责教育相应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保守采购人的工作秘密。
6、服务期间,应采购人的要求,须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政策方面的一般性政策咨询,协助采购人解决劳动人事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7、采购人具有督促、监督供应商按有关劳动法规为派驻采购人处的劳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及薪酬发放等权利。人员工资每月发放情况需报送采购人备案。
8、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累计两个月未按时发放发放薪酬及缴交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的,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30%),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2024年5月-2024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在10天内(不算成交公告发布当日)提交响应文件内所涉及人员的各项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人审核。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以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项目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7月份,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10月份,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12月份,进行经费结算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其他商务要求:
备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未开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1)采购人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的,以逾期支付服务费用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成交供应商逾期履行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服务费用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服务费用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成交供应商逾期履行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服务费用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服务人员离职或无法胜任岗位的,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补充或替换的,每逾期一天,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服务费用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服务费用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按服务费用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每发生一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7)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罚款,采购人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仍应足额赔偿。
(8)采购人为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损失评定费、保全费等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
(9)采购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成交供应商时解除。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应在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请求法院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逾期未申请的,本合同自采购人解除通知到达成交供应商时解除。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支持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18]7号)的通知,现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中标后的中小企业供 应商 可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 应商,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 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行具体操作。 (2)企业申请所 需提交的材料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外,如 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供 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专用 账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供 应商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账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一收款账 号。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购人需将采购资 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