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的项目及范围为: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清理“牛皮癣”及翠亨市场等地城市协管服务)城市协管服务。
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3.中标人负责服务内容的工作,并对投入服务人员劳动人事关系管理职能工作及服务人员所需的其他服务,其中包括办理服务人员入职手续、人事档案管理、户口接收托管工作、职称评定、从业资格认定、缴交各种社会保险、劳资纠纷和工伤意外处理、服务人员请休假安排等人事管理工作及人员涉及执勤时所需的其他配套服务费用。
4.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服务进行监督考核,中标人应对人员在业务工作上进行归口管理。
5.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括: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服务内容安排到采购人处的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等福利、完成本项服务所需的设备、其他配套服务及该项目一切税费等。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自行解决服务人员日常参与执法工作过程中的交通问题。
7.本项目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本项目。
采购包1(2024年南朗中心市场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协管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期限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收到中标人提交正式有效的发票后采购人于次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费用,共分四次支付。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服务考核情况(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验收依据,详见《服务验评标准或考核要求》。中标人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退出机制,1)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对中标人每月进行考核,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没有达到工作要求可根据每一项检查内容对中标人给予相应的扣分,并进行罚款。扣罚如下:当考评分数为95分(含)以上,不扣当月服务费;当考评分数为85分(含)-95分(不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当考评分数为75分(含)-85(不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0%;低于75分(不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0%;同时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进行整改,逾期或不积极配合的,累计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采购人按照《2024年南朗中心市场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协管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及考评办法》进行考核,连续2个月或年度内累计3个月的月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委派的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采购人要求更换两次以上(不含两次)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因国家建设需要、法律变更、宏观政策、主管部门或片区管理需要导致需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或因上级文件要求以及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对项目退出机制进行调整和更新,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考核办法若与上级文件要求存在冲突,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2024年南朗中心市场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协管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939,525.00 |
1,939,52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年南朗中心市场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协管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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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背景或项目概况 南朗中心市场、翠亨市场等地商户林立,商业气氛浓厚,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圩日人流密集吸引了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工厂下岗人员及无业人员白天及夜间在此从事无照流动经营活动,人流堵塞、人车争道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上述路段近年来也多次出现流动摊贩,尤其是夜间烧烤档,是群众意见较大、投诉反映强烈的热点地段。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第三方提供城市协管服务,主要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经营等方面的劝导和城市“牛皮癣”的清理工作,提高重点区域的城市管理力度,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项目内容具体要求 (一)对中标人要求及罚则 1.中标人须承担服务项目需求所包含的具体实施工作及其他的配套服务,并受到采购人的实时监督和管理。 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中标人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4.为确保服务人员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中标人应对拟派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中标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在服务合作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对不能胜任或不符合业务要求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 5.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需更换的,则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经更换人员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后方可更换。 6.中标人应按有关劳动法规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应根据当地有关社保规定,缴交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若国家、省、市政府在缴交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7.中标人必须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回应,提供切合该服务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并在项目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和负责解决全部的服务的工作。中标人必须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和置疑作出实质性的回应。 8.中标人未满足以上要求的,按《南朗中心市场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协管服务考核办法》处理。 (二)服务工作要求 1.协助、配合采购人管理夜宵档及流动摊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悬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影响周边和谐环境的行为; 2.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说,指引各流动商贩到指定的疏导点规范摆放或入店、入场经营; 3.协助对规划设置的摊区进行巡查管理,劝说经营业主认真落实摊点自治管理规定,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干净卫生; 4.协助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宣传咨询点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时,立即劝说并及时报告采购人; 5.对车辆抛洒、噪声扰民、垃圾乱倾倒、泥头车遗撒、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烟尘污染、焚烧垃圾、破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劝说减少或消除影响,并及时报告采购人; 6.协助采购人处理管理服务区域的相关投诉案件; 7.遇省、市等有关部门检查时,服从采购人调配做好迎检工作; 8.配合采购人组建联勤分队消除管理盲区。协助采购单位现有巡逻执法队伍,合理分配人员至相应工作网格、路段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点线面结合、逐层级负责”原则,负责对全区域内各交通主干道、重点商业圈周边、城郊结合部等进行巡查管理,对市容秩序方面出现的问题主动发现,主动纠正; 9.配合采购人破解城市协管的热点顽疾。通过与采购人的联动联勤,更好地调配力量解决城市管理问题中的难点和重点。配合采购人在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疏导点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处进行蹲点,在夜间施工时进行夜间督查,加强巡逻,逐步使城市管理的短期整治向常态性高压转变,真正实现长效管理机制; 10.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中标人应当服从采购人对人员的调配,抽调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领导安排,把工作做细做实,具体分工,密切合作让整治活动更加高效、更加有序。 (三)人员配备要求 (1)人数及要求
备注:具体的工作时间根据采购人工作实际灵活调整,总体工作时长不变。 (2)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员工要求: (一)①热爱城管工作,责任心强,从事相关工作二年以上;②年龄45周岁及以下,项目管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岁,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有文明沟通能力且能坚持原则;能操作各类安保设备。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递交服务人员简历备案。日常期间配备的33名以上服务人员,其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4名,剩余人员须在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国庆、春节期间增加的人员),服务人员中具有退伍军人。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3名组长应具有保安员证;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4人(含)以上上建(构)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投标时提供人员证书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中标后投入符合要求的人员,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相应人员,采购人有权扣罚合同金额或终止合同)。 2)工作时间:其中南朗中心市场、翠亨市场及周边须每天早上8:30前完成清场工作。具体工作时间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为准。 3)工作地点:主要为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翠亨市场及周边、南岐北路道路两旁,南朗各路段的牛皮癣清理,如有特殊情况再由采购人作具体调整,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4)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具体工作安排,派驻服务人员,中标人每日需保证出勤者33人,国庆期间出勤者45人,春节期间出勤者40人。 5)中标人应按劳动法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买五险一金。 6)中标人支付给服务人员的薪酬必须公开透明,每个月需要按时支付所有薪酬费用(包括社保、加班费、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住房公积金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等)。如发现所支付的薪金不符合约定或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采购人可要求限期改正,若中标人不予以改正,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服务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7)意外险:由中标人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保险。非工伤事故或死亡(即在工作时间以外受伤或死亡,比如:交通事故、跳楼自杀等),所有相关保险理赔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8)其他配套服务(如配车服务)。 9)其他要求: ①服务人员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饰物。 ②所有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来办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③服务人员应向采购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查验),复印件(备案),简历(备案);所有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④有合格的健康证明(中标人须安排服务人员进行一年一次体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无传染病或卫生部门规定服务业限制的其它疾病。 ⑤如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和任务,中标人必须服从安排,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驻服务人员。 (3)岗位职责要求 1.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协助采购人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中标人所派驻的工作人员中必须有一半以上的人员配备汽车驾驶证,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中标人所派驻的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工作证,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遇突发事情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2.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协助队长开展工作,如外勤执法; 4.原则上要求具有保安工作经历或部队服役经历,身体素质能力强。 5.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换,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6.符合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审核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 7.中标人应组织服务人员定期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 8.认真参与勤务工作,带领队员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9.执勤时人员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执勤,按相关规定佩带有关器材上岗。 (四)其他配套服务 1.执法仪器
2.服装
3.车辆、设备
三、服务验评标准或考核要求(适用于本项目城市管理协管服务、牛皮癣清理服务项目) 城市管理协管服务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标准表
牛皮癣清理服务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
四、附件:《南朗中心市场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协管服务考核办法》 南朗中心市场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协管服务考核办法 为规范南朗街道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服务队伍管理,提高市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严谨、高效、精细、务实”的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提升南朗街道的整体管理水平与文明形象,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量化市场的协管成效,敦促中标人加强市场的日常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将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南岐北路道路两旁打造成“干净、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具体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实施方法 (一)考核方式及时间 中标人的相关扣分行为,应以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拍摄的照片或有关部门的通知作为扣款扣分依据,并交中标人签名确认为准,中标人应当在3日内盖章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同意考评结果。若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但最终结果以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为准。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与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依据《南朗中心市场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协管服务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标准表》设定的具体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标准,采取扣分扣款确认方式进行。扣分扣款确认书由考核小组填写,两名检查组成员及中标人工作人员(协管员或项目管理人员)签名确认生效,如中标人工作人员拒绝签名确认,不影响《扣分扣款确认书》的效力,并承担相应责任。 1、日常考核每日进行,由辖区中队巡查小组结合日常工作要求实施,主要检查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队容风纪、文明协管情况及对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的协管成效。 2、综合考核视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主要检查: ①人员、办公场所、设施、装备等的配置; ②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的发放、保险的购买; ③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队容风纪、文明协管情况; ④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南岐北路道路两旁的协管成效。 3、月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汇总当月日常考核及综合考核的扣分情况,得出当月的评分结果。 4、年度考核不单独进行,年度考核成绩为全年度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二)考核人员组成 1、中标人工作人员须由持有“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的工作人员带队组织实施,否则,中标人有权拒绝,并向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85213203)举报。 2、综合考核由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组织实施。 (三)考核分数的计算 年度考核、月考核分数均以满分100分制计分,其中对队伍建设,市容管理,信息上报进行评分。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在实施日常考核时,依据《城市管理协管服务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标准表》、《牛皮癣清理服务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标准表》设定的具体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标准,进行相应扣分; 2、月考核分数:100分减去每月日常考核及综合考核的扣分额得出月考核分数; 3、年度考核分数:算出全年度月考核分数的平均值得出年度考核分数。 (四)考核分数的效力 考核分数低于75分(不含)的,说明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服务的管理要求。 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对中标人每月进行考核,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没有达到工作要求可根据每一项检查内容对中标人给予相应的扣分,并进行罚款。扣罚如下:当考评分数为95分(含)以上,不扣当月服务费;当考评分数为85分(含)-95分(不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当考评分数为75分(含)-85(不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0%;当考评分数低于75分(不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0%;同时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进行整改,逾期或不积极配合的,累计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人连续2个月或年度内累计3个月的月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可单方面终止《2024年南朗中心市场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协管服务合同》。 四、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服务的管理和信息上报等三个方面,相关要求如下: (一)队伍建设 1、办公场所、设施、装备、工具的配置(见招标文件要求) 2、人员配置(见招标文件要求) 3、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补助的发放,社保的购买情况(见招标文件要求) 4、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及队容风纪、文明协管情况 (1)在岗情况 a)接到考核人员通知后,当班人员10分钟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工作区域内)的,视为脱岗;考核人员要求值班人员报告其所在位置,经核查不实的,视为脱岗; 同一员工一个月内二次脱岗的,该次扣2分;三次脱岗的,除扣该次2分外,可要求中标人辞退更换该员工; 中标人一个月内出现10人次以上(含)值班人员脱岗的,该月另加扣10分; b)中标人每周上报排班情况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需更改的须向采购人报告并获同意后方可实施。请假人员不在位期间须安排其它在职人员上岗,并保证当班人数足额,否则,按脱岗双倍扣分; 请假情况须在请假人员离岗之前报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否则视为脱岗; c)中标人弄虚作假,请他人冒名顶替的,视为少配置人员; d)员工辞职的,须于员工离职前补充符合条件的人员并经培训上岗,同时报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否则,视为少配置人员; e)员工擅自离职的,须于员工离职当日报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否则,按少配置人员论处;中标人须在10天之内招齐符合条件的人员并经培训上岗,否则,按少配置人员论处;自员工擅自离职之日至新员工到位之日,对擅自离职人员按每人每天1分予以扣分,每月擅自离职人数超过2个的,按少配置人员论处。 (2)队容风纪、文明协管情况 a)不得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不发生弄虚作假的行为; b)不得出现员工到考核单位发生劳务纠纷的情况; c)不得出现仪容不整,着装不整,证件、值勤标志佩戴不齐的情况; d)不得出现工作态度粗暴、野蛮,语言不文明的情况; e)不得出现拒绝签名确认等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情况,确有证据证明扣款事实,中标人拒绝签名确认的,按每次扣2分; f)不得出现因言行举止不当,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二)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管理 1、管理目标是: ①防止未经城管部门审批违法设置各种广告牌及乱张贴等情况发生。 ②防止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违法占用道路及绿化带进行施工或设置各种设施。 ③防止践踏绿化带、破坏绿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④防止占道经营、机动车上人行道和绿化带等情况发生。 ⑤防止闲散人员在绿化带、人行道和市政设施上不文明居留等一切有损市容市貌形象或违背社会公德,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发生。 ⑥防止在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道路上的人行道两侧的商户超门店经营现象发生。 ⑦防止在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道路两侧出现违章搭建情况 ⑧防止其它违反城市管理的情况出现。 2、违反目标的后果: 中标人如未实现上述管理目标,将承担如下后果: ① 依据《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服务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标准表》设定的具体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标准,进行相应扣分扣款。 ②出现无主余泥、渣土的,中标人在值班期间未能及时发现,导致出现无主淤泥、渣土等的由中标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清理和清洗余泥、渣土的,按分标准的10倍一次性扣分,并承担街道城管局主管部门安排其他单位清理、清洗余泥、渣土的费用。 ③出现非法设置广告、招牌、横幅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开挖等违法城市管理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的,中标人需在限定期限内负责清理整治,直至恢复原状。清理整治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并能提供充分证据认定,致使可以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及责令违法当事人进行清理整治的除外)。 (三)信息上报 1、数据、资料上报 (1)应急响应,因特殊情况需中标人在半小时内及时响应到位的,而中标人未能及时响应到位协助管理; (2)每周五上午11:00前将本周情况处理反馈表、下周工作、值班安排表上报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安排。 (3)每月2日前将上月巡查情况汇总上报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4)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数据、资料,需按要求及时上报。 2、情况、事件上报 (1)对正在发生的,不能得到有效制止的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立即向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告; (2)对已经发生的,根据职责不能处理的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立即向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告; (3)对正在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的行为,立即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并将情况同时上报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4)对突发的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等事故灾害,群体性事件等社会安全稳定事件以及虫媒传染疫情、除“四害”药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将情况同时上报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5)对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其它应报情况、事件,立即上报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附则 (一)中标人发现考评人员有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的,可向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85213203)反映。 (二)为加强对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服务工作及考核工作的社会监督,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沿途各街道接受群众反映投诉情况,监督南朗中心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道路两旁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服务考核内容及扣分扣款标准表》为本办法的附件,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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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