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承担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国省县道及市域快速路养护管理服务,具体包含东部新区范围内国省县道及市域快速路共有25条,其中市域快速路4条、国道4条,省道2条,县道15条,涉及总里程约330公里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0,597,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0,597,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国省县道及市域快速路养护管理服务单位采购 |
1.00 |
20,597,000.00 |
项 |
交通运输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国省县道及市域快速路养护管理服务单位采购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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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东部新区国省县道及市域快速路明细表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自行对本项目范围内道路进行实地踏勘。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工作要求,中标人负责对辖区内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以及附属设施开展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应急抢险保通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每周至少进行1次全覆盖巡查,重大节假日、极端天气、汛期加大巡查频次,排查发现公路运营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道路破损、侵占路权及路容不整等问题,第一时间将巡查信息上报采购人。 2、针对不具备现场及时处置条件的问题,2日内形成初步处置方案并上报采购人,待采购人明确处置方案并发出施工指令后,1日内组织人员、设备进行维修整治,一般道路病害原则上1日内处置完毕,较大道路病害原则上2日内处置完毕(重污染天气、维修规模及技术难度较大工况等特殊情况除外)。 3、中标后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部,且须具备相应机械设备。 4、中标人作为东部新区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组成部分,承担重大节假日、极端天气、汛期等特殊条件下公路应急抢修、紧急救援支援等工作,储备充足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公路抢修、救援等工作。 5、投标人需办理好本项目相关的商业保险(包括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办理保险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不得额外向采购人要求增加此费用。 6、投标人需每年按采购人要求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相关公路进行路况检测,并将检测报告上报采购人审查。 7、投标人需基于现场巡查、路面检测等相关基础数据,提出东部新区公路预防性养护实施方案,明确预防性养护路段、时间、措施,供采购人决策参考。 8、养护维修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中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9、落实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相关要求,中标人负责开展公路建控区范围内违规建构筑物整治清理、路貌提升及行道树修剪等工作。 10、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智慧化技术应用,中标人积极引入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技术,对日常巡查、整治维修、后期成效等进行全流程管理,相关成果要具备逐步接入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条件。 11、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养护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1.技术要求 养护及日常巡查工作应按以下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执行: (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 (2)《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 (3)《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 (4)《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 5190—2019); (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6)《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2019); (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8)《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87; (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 (10)《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 (11)《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 (1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2001; (13)《公路沥青路面养护设计规范》JTG 5421-2018; (14)《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 (15)其他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16)若国家发布有最新技术规范或标准的,按最新的技术规范或标准执行。 2.项目人员及机具配置要求 (1)项目投标人需组建一支专业的现场管理服务队伍,人数不低于 25 人(专职巡查人员不少于4人),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特殊专业设备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相关的机具,至少配备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钢轮、胶轮)、洒水车、路面切割机、沥青摊铺机、沥青洒铺机、吊车、打孔机、路面铣刨机、清缝机、自卸车、发电机、应急水泵、专职巡查车各一台。 (四)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 ★(1)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合同约定。 合同签订方式:合同期内投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如因国家政策原因引起的变化,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合同终止、重新采购等情况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服务地点 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 3.合同主要条款 (1)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预算为2059.7万,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成都东部新区辖区内国省县道、市域快速路等普通公路及相关设施的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和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 ①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本项最高限价230万,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进行报价。 ②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本项结算价款以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下依据编制,实际费用按折扣比例进行支付(折扣比例报价不得超过100%): a.《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的通知》(川交函〔2012〕614号)。 b.《四川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 年)、《公路桥梁养护工程预算定额》(JTG/T5612-2020)。 c.《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养护工程和小修保养工程估算、概算和预算编制办法》中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川交函〔2013〕137 号)。 d.《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 号)。 e.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四川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使用要求的通知》(川交造价〔2013〕160 号)。 f.材料单价按结算当月最新的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单价采用四川省交通工程材料信息价,如两者都没有的采用市场价。 g.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发生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为准。 折扣比例计算方式:结算价/定额价X100% 如:定额价为100万,投标人结算价为70万,则折扣比例=70/100X100%=70% (2)支付方式: 2.1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按照:[投标人对本项目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报价+(2059.7万元-投标人对本项目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报价)*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报价比例]*40%支付;后续费用按季度据实支付(优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支付)。其中: ①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经考核合格后支付25%(优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支付); ②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价,服务事项经验收合格后,按本次中标的折扣比例据实结算(优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2中标人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维护管养任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合同支付相关费用。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应与拟支付金额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履约保证金 (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投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投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所有批次维修质保期结束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履约验收方法及标准 (1)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2)在接到验收申请后 7 天内,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本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和农村公路维修养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及资料进行审查验收。 6.质保期 本项目质保期为每批次维修服务验收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7.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责任 ①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的,除应及时支付合同款外,应向投标人支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30 天的,投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②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按投标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投标人。 (2)投标人违约责任 如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有权停止付款、收回已支付的资金、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投标人验收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无法达到项目的要求; 投标人申请拨款时或财务审计时提供虚假的或不完整的资料; 投标人项目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协议书及其附件的规定。 1、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按照履约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服务内容,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超期的,经甲方确认后,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30日仍未履行完毕,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寻求第三方完成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 4、若乙方服务期未按照约定要求配置服务人员,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乙方未在限期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上述费用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等额追偿。 5、乙方应按甲方相关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履行合同,若乙方瑕疵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若乙方未在限期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相关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内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寻求第三方完成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 6、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在任何一笔对乙方的应付费用中扣除,且无需经过乙方另行同意,乙方对此表示知晓并无异议。扣除的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费用的,乙方应补足费用。 7、合同签订后,除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还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提供承诺函原件)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59.7万元,其中: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最高限价为230万;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按照总价进行报价,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按照下浮进行报价,如:定额价为100万,投标人结算价为70万,则下浮率为:(1-70÷100)X100%=30%。本项目最终结算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59.7万元。
注意:1.以上打★号的为本章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2.本章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商务应答表或服务偏离表中应答或响应即可。3.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内容存在与3.2.2服务要求内容不一致的,以3.2.2服务要求内容为准。4、本项目分为两部分报价,由于系统格式固定化原因,系统自带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只能报一种价格,若与文件中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情形,不影响投标人报价有效性审查。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3.2.2服务要求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3.2.2服务要求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详见3.2.2服务要求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2)在接到验收申请后 7 天内,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本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和农村公路维修养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及资料进行审查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按照:[投标人对本项目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报价+(2059.7万元-投标人对本项目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报价)*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报价比例]*40%支付;后续费用按季度据实支付(优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支付)。其中: ①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经考核合格后支付25%(优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支付); ②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价,服务事项经验收合格后,按本次中标的折扣比例据实结算(优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中标人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维护管养任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合同支付相关费用。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应与拟支付金额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后为系统自动生成内容,以前面描述为准)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按照:[投标人对本项目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报价+(2059.7万元-投标人对本项目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报价)*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报价比例]*40%支付;后续费用按季度据实支付(优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支付)。其中: ①日常巡查、路况检测、病害检查费用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经考核合格后支付25%(优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支付); ②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处置费用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价,服务事项经验收合格后,按本次中标的折扣比例据实结算(优先在预付款中抵扣),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中标人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维护管养任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合同支付相关费用。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应与拟支付金额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后为系统自动生成内容,以前面描述为准)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采购人违约责任 ①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的,除应及时支付合同款外,应向投标人支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30 天的,投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②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按投标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投标人。 (2)投标人违约责任 如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有权停止付款、收回已支付的资金、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投标人验收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无法达到项目的要求; 投标人申请拨款时或财务审计时提供虚假的或不完整的资料; 投标人项目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协议书及其附件的规定。 1、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按照履约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服务内容,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超期的,经甲方确认后,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30日仍未履行完毕,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寻求第三方完成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 4、若乙方服务期未按照约定要求配置服务人员,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乙方未在限期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上述费用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等额追偿。 5、乙方应按甲方相关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履行合同,若乙方瑕疵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若乙方未在限期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相关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内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寻求第三方完成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 6、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在任何一笔对乙方的应付费用中扣除,且无需经过乙方另行同意,乙方对此表示知晓并无异议。扣除的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费用的,乙方应补足费用。 7、合同签订后,除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还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有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等相关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证书。 3.投标人应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信用等级。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项目概况和分析;质量保障方案和实施方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应急措施。 5.项目概况和分析内容包含:应对现场情况进行实际勘察调研,提供相应的现场调研材料;提供本项目相关道路实地测量成果。 6.质量保障方案和实施方案内容包含:质量保障方案(①巡查检测②施工管理③材料机具④运营水平)、养护实施方案(①路基养护②路面养护③桥面养护④附属结构病害处置⑤养护管理智慧化、信息化应用(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⑥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接入)、实地调研成果拟定东部新区公路预防性养护实施方案(①现状公路状况总体评价②预防性养护建议计划与措施) 7.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应急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安全施工方案②文明施工方案③应急处置方案④智慧养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