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2、项目属性:服务类。
3、★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4、★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5、采购清单:
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一年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两年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校医室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
1,050,000.00 |
2,100,000.00 |
项目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服务期间国家或地区政策调整(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
二、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增城区朱村街科教大道110号,在校师生约4100人。为了确保采购人24小时医疗保障,为学校师生提供学校卫生健康服务,拟通过第三方供应商,托管广州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医务室,开展专业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二)服务群体
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教城校区教职员工和学生。
(三)医护人员配备及资质要求
根据教育局有关师生人数与医务人员配备比例的基本要求,结合采购人医务室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医护人员(以下简称“校医”)8人,其中医生3人,护士5人。医生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其中1人为组长,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表达书写能力。为便于采购人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医护人员以女性为宜,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24小时值班工作。
“校医”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操作心肺复苏、电除颤等各项急救技能,熟悉操作各种物理和化学消毒方法,熟悉操作电脑,身体健康,热爱学校卫生事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好。
三、对中标人基本要求:
1、拥有不少于20名校医人员储备,能为采购人提供的学校卫生服务,保障校医足额如期到岗。
2、指导采购人医务室及采购人开展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有医疗机构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撑。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规定为派驻人员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对中标人派出的“校医”基本要求:
中标人派驻采购人医务室的“校医”应医德高尚、尊重老师、关爱学生,严禁冷漠、推脱现象,确保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耐心、细心、温馨、主动、优质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中标人派驻采购人医务室“校医”应相对稳定,如需更换医护人员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若中标人派驻采购人医务室“校医”服务欠周、态度不好时,采购人可以书面通知限期整改,中标人必须积极响应整改,以达到较好服务学校师生的基本要求。
五、“校医”服务工作时间:
全天24小时,包括:周末时间。工作日白天保证3名以上医护人员上班,固定1人上白班负责数据报送、资料台账等工作。医生以白天基本诊疗为主,负责带领、指导护士开展卫生防疫保健等日常工作。护士在医生带领、指导下,积极协助医生完成基本诊疗工作,积极开展卫生防疫保健等日常工作。值班床位:由采购人安排提供。
六、对“校医”管理要求:
“校医”接受采购人与中标人双重管理。医务室医护人员的日常业务流程、业务服务工作质量等主要由中标人管理,履行并遵守采购人所要求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等,“校医”需同时接受采购人管理。
七、“校医”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内容: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采购人卫生工作,主要包括:协助采购人开展卫生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师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管理、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应急处理;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宿舍卫生、体育卫生和劳动卫生的管理和指导;配合辖区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学校医疗执业许可证及人员的正常合法运行执业;采购人卫生档案资料的建立与归档;学生医保工作的开展;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具体如下:
1、承担采购人白天日常诊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各项应急处理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对危重症学生转运、夜间外诊学生陪送,每月不少于2次。
2、为采购人的各种大型活动(如开学后头三天、校运会、军训等),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制定应急预案,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指导采购人后勤部门由专人开展登革热高发时期的全校烟雾灭蚊工作。建议使用的消杀药品:除虫菊酯、胺菊酯等符合政府要求的灭蚊及灭蚊虫卵的药物。消杀设备建议:超低容量喷雾器。每周按时按要求填写好《灭蚊周记》,指定专人负责。
4、如若采购人因工作需要,需要安排医务人员加班时,值班医务人员必须积极响应执行采购人相应要求。
5、拟订采购人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在采购人领导下,具体实施该计划并做好采购人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6、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采购人传染病的相关管理工作。
(1)建立采购人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传染病疫情。
(2)严格执行学校医务室各项医疗规章和制度,做好就诊、发热、转诊登记;晨检系统网络直报、伤害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因病缺课记录和追踪;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及病因排查登记,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停课、污染场所消毒,人员隔离、筛查等疫时控制工作;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查验复学证明;
(3)指导采购人后勤保障部门做好传染病的消杀隔离工作。包括两个部分:
1)日常消毒,主要是公共课室、公共活动室、图书馆、会议室。
2)传染病流行高发期或有疫情时的消毒,具体消毒地点及时间根据医务室就诊情况及采购人通知安排、按时按需按卫生部门要求认真执行。消毒设备及药品由采购人提供,建议:手提超低容量喷雾器、含氯消毒粉等。
7、做好采购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完善工作预案,熟悉事件报告流程。一旦采购人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上报,并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控制。
8、开展视力不良、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沙眼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正工作。对体弱、残疾学生加强医学照顾、健康指导。
9、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全校性健康教育讲座或健康教育宣传(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加强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10、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学生体格检查工作。加强对学校医务室的医疗器械和药物管理,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以及采购人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对于学生中出现重病、急病、传染性疾病、突发疾病、突发外伤、重大疾病等,“校医”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进行抢救或应急处理,对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及时转诊至附近医院,不得延误,并立即上报采购人相关领导和有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对晚夜间、周末、节假日及日常需要外出就医的学生,做好转诊工作。如紧急情况需要呼叫“120”,费用由患者本人支付。
12、配合辖区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采购人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采购人卫生档案资料的建立与归档。维护学校医疗执业许可证及人员的正常合法运行执业。
13、规范采购人卫生资料的管理,及时收集、统计,反馈师生的健康信息,为采购人卫生工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完成每年度学生医保参保续保工作。
14、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有关学生的专项调查和干预工作,完成采购人领导交办的相关采购人卫生工作。
八、“校医”突发急危重症应急处置
为了提高采购人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采购人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采购人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提供突发急危重症应急管理、处置:包括:
1、急重症病人管理、处置、应急服务;
2、传染病、流行病管理、处置、应急服务;
3、大型活动管理、处置、应急服务;
4、贯彻落实各类传染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
做好校内各类传染病防控的组织管理指导工作,包括:负责落实防控措施、消毒、筛查和宣教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和防控传染病应急预案,如校区内发生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相关规定和制度及时向属地管理的主管部门报告(含:传染病等医疗健康数据上传申报),积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因病源溯源追踪,并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应急宿舍(临时隔离室)的卫生管理。
5、急危重症、突发外伤、突发疾病、传染性疾病、群体性疾病
对于师生出现急危重症、突发外伤、突发疾病、传染性疾病、群体性疾病等,中标人派驻的医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进行抢救或应急处理,对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及时转诊至二甲及以上第三方,不得延误,同时立即上报采购人或有关政府部门。必须确保24小时有校医值班。如紧急情况需要呼叫“120”,依据规定由患者本人支付。
6、一般传染病事件
如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校医室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向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叮嘱患者到专科第三方进行隔离治疗;各院系及宿舍配合校医室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
加强对发热病人的病因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督促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指导消杀人员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指导消杀人员对厕所、粪便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工作。
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7、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
校医室接报后立即向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隔离疑似病人(学校提供隔离场所),和校医室一起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建议学校领导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指导学生避免人群聚集。建议采购人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指导物业管理部门配合校医室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8、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校医室视情况报告市(区)相关部门。校医室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第三方,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校医室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9、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时,校医室及时将情况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视情况报告市(区)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上一级医务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联系将受害师生送第三方接受救治。
九、服务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1、人员经费:指培训后派驻在采购人医务室从事学校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校医”人员的工资薪酬、社保公积金、福利待遇、劳保用品等。采购人与中标人派驻医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由中标人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派驻医务人员的服务费用等。
2、管理经费:指中标人对从事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人事和业务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校医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学校师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2)突发疫情处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实施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公司管理制度;(2)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工作流程;(3)项目实施计划。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校医的培训和管理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培训内容、计划、培训时间安排;(2)人员招聘、离职管理方案。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工资、福利及奖励机制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福利内容;(2)奖励形式;(3)工资标准。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应包含以下内容:(1)学校医疗卫生和急救服务;(2)门(急)诊服务。
十一、服务考核及赔偿
1、采购人组成考核小组有对中标人派驻的医护人员有监督、管理和考核的权力,对每次考核不合格或不遵守学院规定的医护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2、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的医护人员每季进行考核一次(考核内容详见附表1《校医室托管服务医护人员考核表》),并将考核结果告知中标人联系人。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医护人员,中标人应在一周内予以更换。
3、采购人对中标人分别于2024年11月、2025年3月、2025年6月、合同到期后进行四次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表2《校医室托管服务综合考核表),并将考核结果告知中标人联系人。考核不及格立即整改,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费用5%并有权解除合同。
4、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每期有四人次或以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不予支付当期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
5、如中标人派驻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出现医疗损害事件,该医务人员应暂停在采购人处的工作,中标人另行派出符合要求的医务人员;若经相关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中标人当月考核不合格,当月费用不予支付,且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依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附表1:
校医室托管服务医护人员考核表
被考核人姓名:
考核项目 |
考核细则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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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25分) |
1、急危重症的处理(5分) |
及时,处理得当。 |
5 |
|
|||||||||||||||||||||||||||
及时,基本完成。 |
2-4 |
||||||||||||||||||||||||||||||
不及时,一般完成。 |
0-1 |
||||||||||||||||||||||||||||||
2、门诊诊疗及用药记录(6分) |
有完整的诊疗及用药记录。 |
6 |
|
||||||||||||||||||||||||||||
诊疗及用药记录不完整。 |
0-5 |
||||||||||||||||||||||||||||||
3、医护人员稳定(8分) |
人员稳定,因中标人原因或个人原因离职,提前一个月以上告知采购人,并提前安排人员对接工作。 |
8 |
|
||||||||||||||||||||||||||||
人员不稳定,中标人原因或个人原因离职,未能提前一个月以上告知采购人,或告知了但未能提前安排人员对接工作。 |
1-7 |
||||||||||||||||||||||||||||||
人员不稳定,或人员配置不足,或换人前未告知、未提前交接工作。 |
0 |
||||||||||||||||||||||||||||||
4、持证上岗(医护人员资格证)(6分) |
持有医师(护士)以上资格证以及执业证。 |
6 |
|
||||||||||||||||||||||||||||
证照不齐。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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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62分) |
1、严格按照排班表值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5分) |
按照排班表值班,无投诉,无违规现象。 |
5 |
|
|||||||||||||||||||||||||||
按照排班表值班,有投诉或有违规现象。 |
2-4 |
||||||||||||||||||||||||||||||
投诉多、违规现象普遍。 |
0-1 |
||||||||||||||||||||||||||||||
2、药品、卫生材料使用记录(6分) |
没有使用失效、变质药品现象,使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有完整的记录。 |
6 |
|
||||||||||||||||||||||||||||
有使用失效、变质药品现象,使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没有完整的记录。 |
0 |
||||||||||||||||||||||||||||||
3、合规收取医药费(6分) |
药费按合同进货价收取,无投诉。 |
6 |
|
||||||||||||||||||||||||||||
药费基本按合同进货价收取,有投诉。 |
2-5 |
||||||||||||||||||||||||||||||
擅自提高药费价格,投诉较多。 |
0-1 |
||||||||||||||||||||||||||||||
4、诊疗操作规范(3分) |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每周紫外线消毒诊室并有记录签名。 |
3 |
|
||||||||||||||||||||||||||||
无菌操作不严,没有坚持每周紫外线消毒诊室,记录不全。 |
0-1 |
||||||||||||||||||||||||||||||
5、医疗垃圾及时分类处理,建立交接登记本和接收单位交接合同协议书。(4分) |
严格落实。 |
4 |
|
||||||||||||||||||||||||||||
较好落实。 |
1-3 |
||||||||||||||||||||||||||||||
无落实。 |
0 |
||||||||||||||||||||||||||||||
6、流行病的防控(5分) |
严格执行值班期间出现的流行病聚集疫情上报,有完整的消毒隔离、疫情跟踪记录。 |
5 |
|
||||||||||||||||||||||||||||
值班期间出现的流行病聚集疫情上报,消毒隔离、疫情跟踪记录不完整。 |
1-4 |
||||||||||||||||||||||||||||||
没有执行值班期间出现的流行病聚集疫情上报,无消毒隔离、疫情跟踪记录。 |
0 |
||||||||||||||||||||||||||||||
7、学生体检的组织实施、结果反馈及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退学处理。(8分) |
严格落实,组织严密。 |
8 |
|
||||||||||||||||||||||||||||
较好落实,组织一般。 |
2-7 |
||||||||||||||||||||||||||||||
一般落实,组织差。 |
0-1 |
||||||||||||||||||||||||||||||
8、学院大型活动医疗保障(5分) |
严格落实,组织严密。 |
5 |
|
||||||||||||||||||||||||||||
较好落实,组织一般。 |
2-4 |
||||||||||||||||||||||||||||||
一般落实,组织差。 |
0-1 |
||||||||||||||||||||||||||||||
9、卫生宣教工作:包括张贴宣传栏、派发健康宣传资料、健康讲座、利用网络、海报宣传各季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措施(5分) |
严格落实,效果好。 |
5 |
|
||||||||||||||||||||||||||||
较好落实,效果一般。 |
2-4 |
||||||||||||||||||||||||||||||
一般落实,效果差。 |
0-1 |
|
|||||||||||||||||||||||||||||
有配合,有落实。 |
1-2 |
|
|||||||||||||||||||||||||||||
配合不主动,一般落实。 |
-0 |
||||||||||||||||||||||||||||||
10、相关测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汇总,协助采购人迎接卫生测评检查(5分) |
严格落实。 |
4-5 |
|
||||||||||||||||||||||||||||
较好落实。 |
1-3 |
||||||||||||||||||||||||||||||
无落实。 |
0 |
||||||||||||||||||||||||||||||
11、协助做好校园消毒工作。 (2分) |
协助做好校园消毒工作,效果好。 |
2 |
|
||||||||||||||||||||||||||||
一般落实的,效果差。 |
0-1 |
||||||||||||||||||||||||||||||
12、有无医疗失误发生(8分) |
无。 |
8 |
|
||||||||||||||||||||||||||||
有。 |
0 |
||||||||||||||||||||||||||||||
工作态度 (13分) |
1、着装整齐,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2分) |
用语文明,服务态度好。 |
2 |
|
|||||||||||||||||||||||||||
用语文明,服务态度一般。 |
1 |
||||||||||||||||||||||||||||||
服务态度差。 |
0 |
||||||||||||||||||||||||||||||
2、服务期间因服务态度有无被投诉(4分) |
无投诉。 |
4 |
|
||||||||||||||||||||||||||||
有一定量投诉。 |
1-3 |
||||||||||||||||||||||||||||||
投诉较多。 |
0 |
||||||||||||||||||||||||||||||
3、配合、接受采购人监督,认真完成服务范围内的工作(5分) |
自觉配合、接受监督,工作主动。 |
4-5 |
|
||||||||||||||||||||||||||||
有配合、接受监督,工作不够主动。 |
1-3 |
||||||||||||||||||||||||||||||
不配合、不接受监督,工作不主动。 |
0 |
||||||||||||||||||||||||||||||
4、按时按质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任务。(2分) |
严格执行。 |
2 |
|
||||||||||||||||||||||||||||
一般执行。 |
1 |
||||||||||||||||||||||||||||||
执行较差。 |
0 |
||||||||||||||||||||||||||||||
总得分 |
|
||||||||||||||||||||||||||||||
备注: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优秀:90-100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0-69分。 |
|||||||||||||||||||||||||||||||
考核结果:考核日期: 考核人签名:部门主任或医务室负责人签名: |
附表2:
校医室托管服务综合考核表
服务单位: 校医室托管服务单位:
考核时间:第 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制度完善 (5分) |
有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明确 |
1 |
|
有医护人员培训制度 |
1 |
|
|
有人事考勤制度及稳定性保障制度 |
2 |
|
|
有员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制度 |
1 |
|
|
合理配置医护人员 (10分) |
按合同基本要求配齐人员 |
10 |
|
未按合同要求调配人员 |
0 |
|
|
临时增派人员(15分) |
大型活动或突发应急事件时能及时按合同要求调派医护人员,人员充足 |
15 |
|
大型活动或突发应急事件时能及时按合同要求调派医护人员,但人员不足 |
5 |
|
|
大型活动或突发应急事件时未能及时按合同要求调派医护人员 |
0 |
|
|
管理责任 (15分) |
中标人与派驻的医护人签订有合同关系 |
5 |
|
中标人为医护人员购买有五险一金及意外险等用工福利 |
5 |
|
|
未出现中标人派驻采购人的医护人员因用工合同、用工福利等劳动纠纷造成派驻医护人员缺岗,未对采购人造成不良舆.情情况 |
5 |
|
|
出现因用工合同、用工福利等劳动纠纷造成派驻医护人员缺岗1~4人次的情况,产生一定不良舆.情 |
0 |
|
|
持证上岗 (15分) |
中标人派驻医护持有医师及以上资格证,医师注册范围为内科或全科;护士持有护士及以上资格证,且全部按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定注册 |
15 |
|
中标人派驻医护持有医师及以上资格证,医师注册范围为内科或全科;护士持有护士及以上资格证,但未全员按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定注册 |
10 |
|
|
派驻的医护人员中存在无证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定注册的情况 |
0 |
|
|
医疗质量安全(10分) |
中标人提供的医疗服务未出现医疗失误 |
10 |
|
中标人提供的医疗服务出现医疗失误但能及时挽回不良影响的情况 |
5 |
|
|
中标人提供的医疗服务出现医疗失误 |
0 |
|
|
人员稳定 (10分) |
中标人未出现没有书面告知采购人(书面告知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合理的解聘理由),擅自更换服务人员,或有书面通知但每期的医疗服务人员更换人数在2人及以上(不包括采购人提出换人和外包医护人员主动离职的情况)的情况 |
10 |
|
中标人存在没有书面告知采购人(书面告知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合理的解聘理由),擅自更换服务人员,或有书面通知但每期的医疗服务人员更换人数在2人及以上(不包括采购人提出换人和外包医护人员主动离职的情况)的情况 |
0 |
|
|
服务质量 (20分) |
中标人派遣的医护人员当期考核均合格 |
20 |
|
中标人派遣的医护人员当期出现一人次考核不合格,但1周内能及时更换人员到岗 |
15 |
|
|
中标人派遣的医护人员当期出现两人次考核不合格的,但1周内能及时更换人员到岗 |
5 |
|
|
中标人派遣的医护人员出现每期三人次考核不合格的 |
0 |
|
|
总得分 |
100 |
|
|
考核人签名: |
|||
备注:服务费扣除标准:总得分80分及以上分数不扣除当期服务费,80分以下每1分扣除当期服务费相应金额的1%(如:总得分75分则扣除当期服务费5%,以此类推),60分以下扣除总服务费5%。 |
|||
综合考核结果:有无服务费扣减: □无; □有,扣减当期服务费比例为 % ,金额为元。 经办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
采购包1(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校医室托管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0%医疗服务费,本期不涉及违约金和考核,不扣减医疗服务费。 2期:支付比例20%,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医疗服务费,扣减累计的“违约金和考核扣减医疗服务费”。 3期:支付比例20%,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医疗服务费,扣减累计的“违约金和考核扣减医疗服务费”。 4期:支付比例20%,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医疗服务费,扣减累计的“违约金和考核扣减医疗服务费”。 5期:支付比例10%,合同到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医疗服务费,扣减累计的“违约金和考核扣减医疗服务费”。 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以下资料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下一期合同金额的服务款项支付手续(或者按照合同约定): (1)合同; (2)供应商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3)当期考核表或验收报告(第1期款无需提供)、请款函等材料。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验收要求依据采购人相关验收程序制订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情况和评价情况。 (一)验收主体:采购人 (二)验收时间:服务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 (三)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 (四)验收内容 1、项目服务质量情况。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中标人应该完成的工作质量,实际完成的工作质量。 2、工作效率履约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的完成情况,有无任务拖延滞后情况。 3、项目经费结算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应当结算的数额和实际结算是否一致,结算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有无虚报、错报和多报情况。 (五)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对中标人服务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六)验收标准及后续工作: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及采购合同的约定作为验收标准。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验收意见办理结算手续。验收意见明确要求整改的,由中标人整改并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结算手续。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最高限价说明:本项目为一年一签项目,线上编辑投标文件按照每年的预算进行报价,线上编制投标文件应不超过1,050,000.00元/年,2,100,000.00元/2年,否则为无效响应。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校医室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年 |
2.00 |
1,050,000.00 |
2,1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校医室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