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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2024年机房及信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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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150001571716 发布时间:2024-10-15 文档页数:88页 所需下载券:10
云南省财政厅2024年机房及信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说明:

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

2.本章各项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的产品(服务)投标。

3.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4.投标人应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涉及到采购人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双方应共同对系统中涉及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进行保密。

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提供云南省财政厅中心机房、网络、服务器、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运维及相关工作的运行维护服务。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106.60万元。项目预算已列入厅机关2024年度部门预算“财政能力提升项目”-机房及信息设备运维经费,2024年度预计支出50万元。

(三)采购标的

包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1

云南省财政厅2024年机房及信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C16070200 硬件运维服务

1

(四)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1中心机房日常管理

1.1.1中心机房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1)机房UPS系统每日巡查,每季度深度巡检,每半年电池使用情况巡检。出现故障立即安排处理。

(2)机房电力系统每日巡查,检查电表、电压、控制开关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出现故障立即安排处理。

(3)机房空调系统每日巡查,每季度深度巡检清洗滤网,每半年更换空调滤网,根据需要加氟。出现故障立即安排处理。

(4)机房照明系统每日巡查,出现照明设施损坏即刻更换。

(5)机房门禁系统维护,按需新增或修改门禁系统信息,核对机房出入记录。

(6)机房监控系统及摄像头等设施每日巡查,出现故障立即安排处理。

(7)严格机房进出管理,安排专人对人员、设施设备进出机房和机房内施工操作等进行监督及相关信息的核对、登记,落实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8)落实机房应急措施,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做好消防等应急设施维修、更换。

(9)机房设施保洁,每周对机房设施和环境进行卫生保洁,打扫静电地板,清除设备及机柜灰尘。

1.1.2中心机房设备运维

(1)虚拟化平台维护,对财政厅外网1套虚拟化平台、内网2套虚拟化平台进行维护,每日对虚拟化平台进行巡检,形成文档。日常对虚拟化平台服务器进行新增、删除、修改配置操作。平台出现故障立即安排处理。

(2)存储设备维护,对财政厅外网1套存储系统、内网2套存储系统进行维护,每日对存储设备进行巡检,形成文档。日常对存储使用情况、分配情况、空间余量进行监测,按需进行空间划分和空间优化、空间回收操作。

(3)机房网络及安全设备维护,每日对网络及安全设备进行巡检,形成文档。日常按需要对网络设备进行配置变更、故障排查、配置新增操作。

(4)机房设备软(硬)件资产管理。配合财政数据网络中心开展机房设备软(硬)件资产盘查,台账动态维护等。

1.2全省财政业务专网骨干网络运维管理

对全省财政业务专网2个省级中心节点、32个地市级节点、136个县(区)财政局节点进行运维,统筹规划广域网配置,协调保障广域网双线路正常运行。统一安排电信、广电等营运商进行线路保障。对广域网进行网络故障排查,区县财政广域网故障需要进行技术支持保障。当遇到视频会议召开期间配合做好会议网络保障,针对会议设备开启带宽保障配置。对财政专网306条专线进行每日巡检,出现故障及时排查并联系线路营运商解决,并输出形成每日线路巡检报告。

1.3厅机关网络接入设备运维

(1)厅机关办公楼财政专网网络汇聚、接入设备每日巡检,日常按需要对设备进行配置变更、故障排查、配置新增操作。

(2)厅机关办公楼财政互联网网络汇聚、接入设备每日巡检,日常按需要对设备进行配置变更、故障排查、配置新增操作。按需求对处室计算机终端设备局域网进行网络连接,对楼层配线间至计算机之间线路进行布线和维护。

(3)厅机关办公楼无线网络设备每日巡检,日常按需要对设备进行配置变更、故障排查、配置新增操作,做好无线射频防护、无线安全策略、无线认证等工作。

(4)根据处室需求分配无线使用账号权限,培训并协助使用人使用外网无线网络,对需要连接外网无线网络的终端故障进行排查。

1.4计算机终端设备的软硬件运维

(1)对厅内办公计算机终端设备(含信创设备)软件和硬件进行统一登记,对设备使用人、处室、设备基础信息、网络地址进行登记。根据日常运维变更情况进行信息档案变更。对新增、处置设备,更新设备信息档案。

(2)根据处室业务需求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进行安装、变更。配合使用人做好文件备份工作,对日常办公必需软件进行安装。根据使用人需求下载并安装所需软件。

(3)根据处室业务需求对打印机进行IP地址规划,对办公计算机进行打印机驱动安装,连接打印机。协调处理打印机硬件故障。

(4)协助处室对故障计算机进行检修,根据故障情况判断处理方式。对维修设备如有硬件变更需要更新设备信息档案。

(5)根据处室所提出的与计算机终端有关的需求问题,向处室提出相关建议。

(6)配合财政数据网络中心做好厅机关办公设备报废/淘汰处理工作,对需要报废/淘汰的设备进行鉴定,鉴定设备配置、设备使用年限、设备生产日期等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

1.5财政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维护

(1)对财政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定期更新软件版本,根据需求更改软件配置策略,统一分发软件补丁。

(2)根据规定对财政专网计算机进行财政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的安装和卸载,统一进行信息登记。

(3)对未安装规定版本的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的计算机限制其接入财政专网办理业务。需要配备相应软件方可接入财政专网。

1.6软件正版化相关工作

(1)正版化软件日常维护。对处室计算机防病毒软件进行安装和卸载,根据使用人需求变更财政专网和互联网计算机防病毒软件。定时更新和维护防病毒软件管理服务器。对处室计算机操作系统进行安装和卸载。对厅机关办公软件进行安装和卸载。按需发放或回收正版化软件。

(2)正版化软件台账管理。统计厅机关软件正版化安装使用情况,通过“云南版权数字监管平台”进行填报,确保软件正版化率达90%以上,不被有关部门通报,并负责平台的操作和维护。根据处室需求统计软件正版化使用需求和使用计划,并按照正版化软件维护申请相关表格进行日常安装和卸载。

(3)正版化软件定期巡检。根据厅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需要,定期进行厅机关处室计算机软件正版化检查,以及运维外包人员计算机软件正版化检查。根据需求,定期对正版化软件和新购置的计算机进行检查。

1.7固定电话维护

对厅机关各处室固定电话号码进行分配、调整,电话安装,电话故障排查,电话号码信息登记。

1.8关键节点值守维护

(1)重要工作期间值守维护服务。在重要工作期间,如财政年终结算期间、财政月底业务繁忙期、重要系统上线期间、业务集中报送期间等,提供人员现场值守服务,保障业务系统网络、服务器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期间值守维护服务。在厅机关项目实施期间,如机房停电、业务系统实施、设备安装调试等,提供人员现场值守服务,做好实施配合、监督工作,如出现故障及时配合恢复。

(3)重大会议期间值守保障服务。在重大会议期间,如人大会议、南博会、财政视频会议等期间,提供人员技术支持服务,如出现故障及时到达现场处理恢复。

(4)节假日期间值守保障服务。在节假日期间,提供人员技术支持服务,如出现故障需要及时至现场处理。收假前对数据中心平台进行巡检,保障设备正常使用。

1.9运维中心人员管理

协助厅财政数据网络中心对运维中心所有公司人员及运维场所进行管理。对人员考勤进行统计,对新增人员或人员变动进行管理,根据中心要求管理运维人员。

1.10中心机房设备维修保养

对厅机关过保的116台楼层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存储设备(附件)进行维修保养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故障的网络设备整机、服务器主板、硬盘、电源、网卡、光纤通道卡、光纤模块、风扇等配件进行维修,如无法维修,应将故障设备更换为同档次设备或配件,更换后的资产归属财政厅所有。

维保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1

服务器

华为/RH 5885 V3

3

2

服务器

HP/DL360

3

3

服务器

H3C/R690

7

4

服务器

HP/DL580

2

5

服务器

华为/RH8100 V3

4

6

服务器

华为/H12M-03

1

7

服务器

华为/RH2288H V5

10

8

服务器

DELL/R910

1

9

服务器

DELL/R720

1

10

服务器

曙光/L210-G30

1

11

服务器

HP/ML570

1

12

服务器

DELL/T620

1

13

服务器

华为/RH2288H V3

1

14

服务器

H3C/R390

4

15

存储

华为/OceanStor 5300 V3

2

16

存储

华为/OceanStor Dorado5000 V3

1

17

存储

华为/OceanStor 5500 V5

1

18

存储

HDS/DW700-CBX

1

19

存储

曙光/DS800-G25

1

20

路由器

华为/AR2200

1

21

路由器

H3C/MSR5660

1

22

万兆交换机

华为/CE6851

2

23

三层交换机

华为/S3900

1

24

三层交换机

华为/S5700

1

25

三层交换机

华为/S5720

16

26

三层交换机

华为/S3050

4

27

三层交换机

华为/S3700

1

28

三层交换机

华为/S2700

3

29

三层交换机

H3C/S5120

18

30

三层交换机

H3C/S5024

1

31

三层交换机

H3C/S5110

2

32

三层交换机

锐捷/RG-S2928G

2

33

三层交换机

迪普/LSW3600

5

34

三层交换机

迪普/LSW3620

7

35

POE交换机

迪普/LSW3620

2

36

POE交换机

H3C/S5110

3

1.11提供日常运维所需耗材

办公电脑用8口及以下小型交换机、超5类非屏蔽网线、超5类非屏蔽网络水晶头、电话线水晶头、电话线、精密空调滤网、空调皮带等。

2.商务要求

2.1服务地点和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云南省财政厅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2.2付款方式:

由甲方分3次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签署生效并收到乙方出具的相应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7%;本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付款申请及发票,甲方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3%;剩余款项在考核评价后支付,实际支付金额根据甲方考核评价结果而定。

2.3运维保障要求:

(1)供应商应对派驻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2)供应商按月度向采购人提交《运维服务月度工作报告》,服务期满提交《运维服务年度工作报告》。

(3)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期间所有文档以及采购人业务所需文档资料。

(4)运维服务标准按运维服务方案和现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进行。

2.4服务标准、效率等要求:

(1)供应商必须现场踏勘后出具拟实行运维方案,方案中需列出项目人员明细及技术证书。

(2)供应商应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遵守财政厅相关运维管理办法和人员管理要求,接受财政厅对服务的监督。

(3)供应商有责任向财政厅设备相关使用者介绍服务涉及产品的使用规范。

(4)供应商指定6名熟悉财政厅工作情况和掌握上述运维技能工程师驻场财政数据网络中心,根据财政厅要求的时间上下班,负责维护服务工作,提供5×8小时现场支持,及7×24小时电话远程服务支持,并另外提供1名机动人员负责重点时段等临时性保障任务。

(5)供应商维护过程中,应建立并定期向财政厅提供系统、规范的运行维护工作记录。

(6)供应商派驻现场的工程师必须与供应商有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相对固定,若须更换,须经财政厅同意。

(7)供应商常驻现场工程师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政厅各项内部规章及保密管理规定,须与财政厅签订保密安全协议书,承担相应的保密安全责任。

2.5安全和保密要求:运维人员保证严格遵守用户的保密要求,并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于用户提供的资料(包括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相关数据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证不向外(指用户规定范围以外)泄漏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保密技术资料。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厂商和工作人员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2.6验收标准:

(1)运维服务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2)服务期结束后,甲方根据运维服务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价,总分100分,其中:财政数据网络中心按《云南省财政厅网络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项目综合考评表》考评,成绩占比70%;厅机关内部业务处室按《云南省财政厅办公用计算机运维服务考评表》考评,成绩占比30%。

考核评价得分在9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尾款;

考核评价得分在80分(含)至89分(含),扣减尾款50%;

考核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下,尾款不予支付。

考评附表如下:

云南省财政厅网络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项目综合考评表

序号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标准

1

信息安全

10

未按省财政厅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及保密承诺书、单位担保声明,项目负责人及机房运维人员未提交背景调查材料的,每人次扣1分。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数据丢失、信息泄露及造成重大舆情等情况的每次扣5分。

2

重大故障

10

因乙方原因导致大范围或关键业务在正常上班时段内无法使用或严重影响使用的,每超过1小时扣2分。

3

人员配置

10

项目组未按合同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或同等资格管理人员的,扣5分。未按合同要求配备除项目经理外运维人员的,每发现少一人次扣3分;项目经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变更的,扣2分;除项目经理外的一般运维工程师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变更的,每人次扣1分。未按要求执行考勤制度,出现迟到、早退、旷工及他人代签,外出、请休假等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每5人次扣1分。违反其他人员管理要求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

4

需求响应

10

响应时间未按合同要求执行的每次扣1分,在甲方告知乙方进行调整后,如无及时有效改进每次扣2分。

5

巡检及应急

10

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巡检或逾期的,每发现2次扣1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运维电话接听,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1次扣2分。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系统运行性能低下的,一周内无有效改进的扣2分。对于需要紧急处理的异常情况,未在2小时到达现场应急处理的,每1次扣2分。

6

服务满意度

10

甲方根据自身及用户反映的情况对乙方的运维服务做出评价,根据满意度进行评分。

7

运维人员

管理

10

未按甲方要求对驻场运维人员进行登(统)记、考勤及办理工位、工作证、运维中心门禁、运维服务平台账号、钉钉权限相关手续等日常管理,对运维人员执行网络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及无烟机关建设要求等进行督促指导,每发现一次扣1分。

8

中心机房

管理

10

未按甲方要求落实人员、设施设备进出机房,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运维、施工操作、安全保障、应急措施,以及资产管理等工作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因乙方维护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系统重大故障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9

维修保养和耗材更换

10

未按约定及时对厅机关过保的116台楼层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约定附件维修更换的或逾期维修更换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如甲方提出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扣5分;未按合同约定更换耗材的逾期更换耗材的,发现一次扣1分。

10

文档资料

提交情况

10

乙方为了确保系统运维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运维团队人员需详细记录每次运维工作的信息,并按甲方要求整理提交归档。发现文档内容有粗疏错漏、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等情况的,每发现1项文档错误扣0.5分。

补充事项

 

总得分

 

 

云南省财政厅办公用计算机运维服务考评表

(厅机关处室评分表)

序号

考评因素

分值

考评标准

1

计算机故障处理

35

运维人员接到报修及时响应故障,迅速至现场解决问题。不影响用户使用计算机,得35分。

运维人员接到报修及时响应故障,至现场较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对用户使用影响较小,得23-34分。

运维人员接到报修响应较慢,至现场后长时间未解决问题,影响用户使用,得11-22分。

运维人员接到报修响应缓慢或并未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严重影响用户使用,得0-10分。

2

计算机问题咨询及需求响应

20

计算机问题咨询及需求均得到积极、及时的响应,运维人员主动与用户沟通具体问题,得20分。

计算机问题咨询及需求均有响应,响应较积极,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13-19分。

计算机问题咨询及需求均有响应,但响应及解决问题周期较长,得6-12分。

计算机咨询及需求长时间没有回应,得0-5分。

3

运维人员

专业技术能力

15

对计算机有较深的了解,能迅速处理问题。能够根据用户使用计算机情况提出建议,提高用户计算机使用能力,得15分。

对计算机了解比较全面,能迅速处理问题,得9-14分。

对计算机有一定的了解,可处理大部分运维故障,得4-8分。

对计算机所知甚少,无法处理计算机相关问题,得0-3分。

4

运维人员

沟通能力

15

运维人员沟通能力很强,经常主动与用户沟通,双方沟通氛围融洽,得15分。

沟通能力强,与用户沟通顺畅,可理解对方的意图,得9-14分。

沟通能力一般,双方有时无法准确理解对方的意图,得4-8分。

沟通能力差,不愿沟通,无法领会用户反馈的信息,得0-3分。

5

运维人员

服务态度

15

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感强,积极响应所有问题并且主动为用户提供服务,得15分。

服务态度良好,积极响应用户提出的问题,得9-14分。

服务态度一般,偶尔需要督促相关工作,得4-8分。

服务态度较差,与用户发生冲突,得0-3分。

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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