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1.总体要求:
(1)汕尾高新区亚洲文体中心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
(2)中标人应结合自身的管理经验,本着“准公益+市场化”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开展场馆运营。
(3)中标人应依法对场馆进行运营管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场馆运营管理经验,充分发挥场馆及其附属设施的功能作用,全面提高场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服务,服务运营期限十年,运营期间对中标人前三年提供不超过本项目中标金额的运营补贴,后续七年不再提供补贴由中标人自负盈亏,中标人依法具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单位的监督。
2.场馆基本情况
(1)场馆名称:汕尾高新区亚洲文体中心;
(2)场馆座落位置:汕尾高新区中心园区创业路西侧;
(3)场馆占地面积:38350平方米;
场馆建筑面积:28351.17平方米;
(4)建筑物类型:公共建筑;
(5)运营场馆及设施包含广场、停车场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物业及设施,具体包括:
文化中心由图书馆、文化交流综合楼、综合训练楼三大功能区组成。图书馆建筑面积5432.79㎡,共四层,首层主要为后勤及设备用房,二至四层主要功能分为图书区、阅览区、陈列区、多功能厅等;文化交流综合楼建筑面积3329.99㎡,共四层,首层主要功能为互动交流与公共教育区(报告厅、学术交流室等),二至四层主要功能为展示区、公共服务区;综合训练楼建筑面积2671㎡,共四层,首层主要功能为展示区,二至四层主要功能为书法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等各类培训教室。
体育中心由体育馆主馆、副馆以及室外运动场地组成。体育中心主副馆建筑面积约16917.39㎡。主馆首层为管理用房、健身房、瑜伽房、淋浴更衣室等各类功能性用房,二层为室内篮球馆;副馆首层设置为门厅及停车场,二层至四层主要功能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休息厅等各类训练用房;室外运动场地有足球场、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及乒乓球台等。
(6)主场馆用途:体育、培训、文化、活动、产业孵化、商业配套等。
二、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
采购包1(汕尾高新区亚洲文体中心运营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运营期限为10年,自场馆及场地交付给中标人之日起算。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合同金额为运营补贴总额,分三年进行补贴。 2.每个运营年度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等额正规发票,经采购人书面审核确认后付款。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财政申请补贴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在财政资金到位后立即支付给中标人,预付款在第一年运营补贴中扣回。 4.运营补贴与考核结果挂钩,采购人按合同金额根据考核结果向中标人支付运营补助。具体考核补贴办法详见运营管理考核办法(附件2)。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①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②履约验收时间:每年最后一个季度结束前(即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考核。 ③履约验收方式:按照运营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④履约验收程序:按照运营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⑤履约验收内容:按照运营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⑥验收标准:按照运营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1)提交说明: 1.时间: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3.提交方式:转账或开具多份生效日首尾相连的运营维护保函,每份保函有效期不低于十二个月。前一份运营维护保函(下称原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至少十五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相同金额符合前述约定的用以替换原履约保函的运营维护保函(下称新履约保函),新履约保函的生效日期应早于原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日。 (2)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失效,不计利息; 2.因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或按银行履约保函提取保证金用于支付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之后7日内按本条约定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履约保函形式的,由中标人重新开具银行履约保函)。 3.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双方完成场馆及设备移交后,采购人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通知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扣除金额及原因,并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中标人。 4.在政府补贴期间,若中标人未按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开具银行履约保函),采购人有权推迟发放与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金额)同等金额的补贴。政府补贴期后,若中标人未按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每日按已收取政府补贴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直至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为止。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包装运输:不涉及。 (2)售后服务: ①及时响应: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问题需及时回应,尽快提供解决方案。 ②专业技能:售后服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技能。 ③定期巡检、定期维护和故障修复等。 (3)保险:本项目所涉及的保险由中标人全权承担。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经济效益分析 |
★本项目运营期限十年,运营期间对中标人前三年提供不超过本项目中标金额的运营补贴,后续七年不再提供补贴由中标人自负盈亏,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需求进行经济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分析方案须包含运营测算、政府补贴支付方案,申请补贴金额总额不得超过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结合自身企业运营能力、经济能力、运营规划编制政府补贴支付方案,补贴资金按分年度补贴,补贴支付方案应清晰、合理,并能保障政府补贴资金落实到运营管理中。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体育场馆服务 |
汕尾高新区亚洲文体中心运营服务 |
项 |
1.00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汕尾高新区亚洲文体中心运营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委托服务事项 (一)产权归属 1.汕尾高新区亚洲文体中心范围内的一切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运营期内有权对汕尾高新区亚洲文体中心范围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以及相关无形资产进行合理使用。 2.中标人在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独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并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对外运营并承担运营风险和责任,接受采购人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场馆运营进行监督。 3.中标人项目公司应利用场馆开展合规经营和承办活动,办理场馆运营及活动承办的相关证照。 (二)场馆运营期限 本项目确定的汕尾高新区亚洲文体中心运营期限为10年,自场馆及场地交付给中标人之日起算。 (三)委托服务内容 1.以体育中心为载体,为日常全民健身、体育培训、文体活动等提供场地服务保障。 2.以文化中心为载体,依法自主开展经营业态,如产业招商、商业服务、文体培训等经营活动。 二、场馆交付及场地设施维护 (一)场馆交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双方完成场馆及设施交接工作。双方共同签署交接清单,对场馆及设备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并存档。 (二)场馆及设备设施维护 1.运营期间,中标人应对场馆、采购人移交资产清单内的设施设备及后续添置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做好场馆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中标人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场馆进行装修、改造和添置设备、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但装修或改造方案应报采购人审核,未经采购人书面审核通过,中标人不得施工。 3.采购人负责对本项目范围内的中大修、更新重置和提升改造。中标人项目公司应至少提前3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专项申请、大中修计划及预算,经采购人核准后由中标人项目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其中,项目中大修(含建筑主体结构、维保期满的设备及设施更换。中大修定义为:单次维修、更换费用大于10(不含)万元的,或全年累计维修、更换费用超出50万元的部分)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除紧急情况外,中标人项目公司至少提前2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专项申请、大中修计划及预算。 三、场馆运营 (一)场馆运营要求 1.场馆设施功能定位: 中标人承诺通过专业化运营,根据项目各单体建筑的功能定位,建设集体育活动、文艺活动、创意办公、美育培训、商业配套等内容为一体的文创旅体目的地。 (1)体育馆主馆、副馆及室外运动场地等设施建设成为以运动为主的健康生活运动中心。采取“准公益+市场化”模式,主要用于各种文体活动的举办,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体育赛事、主题活动、文艺活动、展销展览、文创集市、优质培训等。 (2)室外临路活动场地与配套用房等设施建设成为配套商业空间,打造潮流文化街区。 (3)综合训练楼建设成为艺术文化活动场地和美育教育培训场地,主要用于科普教育、艺术、音乐、绘画、舞蹈等美育培训。 (4)图书馆建设成为创意产业孵化的创客空间,包括不限于科创孵化、创意办公、共享设施、产业办公、商业开发等方面的空间设施的打造及运营。 (5)文化交流综合楼建设成为文化交流体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打造成为亲子成长、团队建设、青年社交、产业办公、商业开发等方面的主要场所。 2.场馆运营期内场馆开放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要求。 场馆以低收费为主,同时应有免费场地和免费时段对公众开放,制定对外开放时间表,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室外运动场地、公共区域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并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 3.场馆内各项收费定价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审批的,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审批手续,采购人提供必要协助。 4.中标人负责加强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用。 5.中标人必须优先安排汕尾市、汕尾高新区自主组织的各项活动,具备各类大型赛事服务保障经验并根据相关要求协助提供申办各项活动(赛事)所需各项设施和保障资料。市、汕尾高新区指令性大型公益活动,按实际发生成本收取费用(或协商解决)。 6.为汕尾高新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居民提供丰富的文体娱商产品,服务汕尾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7.中标人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分阶段按以下要求推进场馆运营: 项目起步期(第1-3年):以逐步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目的,主要通过活动的协办、承办、主办等方式积极引流,实现人气的聚集。此外,按照准公益的要求,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相关场地及设施,满足高新区员工的体育健身和文化体验需求。 项目发展期(4-7年):在起步期实现人气积累和知.名度提高的基础上,积极打造体育培训、文化素质、商业配套、户外经济等业态,提高项目场地的综合利用率,提升经营和品牌效应,不断向多元化业务发展模式迈进。 项目成熟期(8-10年):进一步强化空间利用、内容开发以及运营体系的完善,聚焦新兴产业,培育科创新质生产力,促进项目良性可持续发展,同步融入汕尾文旅体发展大环境,实现项目文创旅体目的地的整体定位。 (二)监督管理 1.运营期间内,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有权对中标人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建议和整改意见,中标人应及时整改。 2.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每年提交场馆年度运营计划。场馆年度运营计划经采购人备案后执行并作为检查依据,如需调整,中标人应提前30日提交调整内容并说明原因,经采购人备案确认后执行。 四、场馆移交 (一)移交时间 1.合同到期前60日为移交准备期,双方应按本项目合同约定共同做好移交准备工作,保证移交的顺利进行。双方应在运营期满3日内完成最终移交。 2.如合同期限届满前终止,移交准备期及具体移交日期由采购人根据项目运营情况确定,其中移交准备期通常不少于15日,双方应在移交准备期满后3日内完成最终移交,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完成场馆移交。 (二)移交方式 1.双方在移交准备期内共同成立移交工作小组,负责移交范围的确定、资产状况核查、相关赔偿或补偿费用的计算等。 2.中标人应根据双方确定的移交清单全面披露场馆资产使用情况,及尚在履行期内的与场馆运营相关的合同情况,配合采购人对场馆资产及相关文件开展核查。 3.非因采购人原因合同提前终止的,中标人在运营期间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场馆运营相关的合同,由中标人与第三方自行商定处理方式,采购人对中标人因上述合同终止可能产生的赔偿及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移交准备期内,中标人应保证场馆的正常运行,并按本项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因场馆移交需临时闭馆,应由采购人确定具体闭馆时间。 5.在合同到期进行场馆移交前,中标人应检查场馆及场馆内设施设备是否损坏(在保障重大设备正常维护管理的前提下正常年限设施设备折旧损耗除外),如发生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移交前修复,否则其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或提取履约保函保证金用于支付该损失和费用)。 五、运营管理考核要求 1.采购人对本项目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评。 2.采购人及中标人可以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对考核标准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必须经过双方一致认可。考核标准调整后当期考核按最新考核标准执行。 3.本项目按照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六、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切合实际的、规程完善的方案及制度,并严格按照方案及制度执行: 1.项目理解及分析【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背景及现状情况分析;②项目定位分析等】; 2.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运营目标;②组织架构;③业态布置;④运营规划等】; 3.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管理目标;②管理制度;③日常物业管理;④安全生产及保障措施等】; 4.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体育赛事及活动举办保障方案;②设施设备保障方案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