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项目概述
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以及滨海新区20项民心工程“智慧社区建设项目”工作要求,实现对社区实有人口、车辆信息的实时、精确掌控和对重点关注人员的动态管控,有效提升社区智能化安全防范水平,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现结合天津港保税区实际情况开展智慧平安社区建设。
在2021年“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服务项目”已采用前端采集+中心(平台)端分析”模式,已在保税区辖区内建设完成17个小区63个主要出入口通过安装正向、反向人脸抓拍和车辆号牌抓拍摄像机,采集视频及出入人、车数据,并将其直接回传到保税区视频云平台。在平台端完成视频存储30天、数据存储90天,并形成人员车辆聚类分析数据,将结果数据及视频上传汇聚到滨海新区智慧平安社区汇聚平台。
本次新增6个社区“桂语听蘭、筑雅园、长风雅著、复地林与里(和邻花园)、复地林与里(玖邻花园)、紫御半岛”进行建设。
(二)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要求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整体需求提供三年建设运行服务,本次招标仅用于购买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平安社区(二期)补点建设服务项目所需前端人车采集设备及配套施工、交换机、软硬件平台搭建、应用功能开发、数据传输、信息安全环境配套、电力和通讯网络铺设、数据传输、系统集成等所有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条件均由成交人按照购买服务方式提供,自行搭建和运行维护,相关费用一并纳入项目整体报价。
除本项目可利旧的保税区信息中心现有服务器资源、网络资源及信息安全设备资源外,其他所有保障项目正常运行所需必要条件均由成交人提供。
3年服务期满后,成交人将继续提供该项目所有软硬件系统给采购人永久免费使用,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且成交人不得拆除已部署的应用系统。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具有项目数据的使用权和运营权。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各类数据信息进行商业用途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发生,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对成交人追责,具体以法律责任认定为准。成交人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查看、调用、删除或利用数据。
下一个服务期,采购人以重新招投标方式仅购买运维服务,保证该平台的正常运行(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采购清单
服务报价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总价 |
备注 |
1 |
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平安社区(二期)补点建设服务 |
为天津港保税区辖区内6个小区17个出入口不少于49个点位进行正反向人脸抓拍和车辆号牌抓拍视频数据采集。并将采集视频和出入人、车数据传至保税区视频云平台,在形成人员车辆聚类分析数据后,上传汇聚到滨海新区相关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前端建设、现有视频云平台端扩建、通讯链路及机柜租用等内容。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服务期限三年(分三年支付),由成交单位提供该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软硬件设施、安装调试、云平台扩建、社区前端施工、运行维护以及保障平台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机房、机柜、电力保障、通讯链路等各项服务。 |
完成系统基础设施准备及调试工作,具备提供服务的条件,正常运行后,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计入服务期,服务履行期为3年。 |
|
无 |
服务报价分项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单价 |
总价 |
一、社区前端服务 |
|||||
1 |
人车采集服务 |
不少于49个点位的人车视图数据采集服务所需采集设备及配件。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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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立杆施工服务 |
不少于49个点位所需监控杆体及配套设备的立杆施工服务。 |
3年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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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汇聚服务 |
杆体监控设备上联服务所需的工业级交换机、小区出入口汇聚交换机、机柜、光纤及配套设备安装调试服务。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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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取电取网服务 |
不少于49个点位的取电取网服务,包含线缆敷设服务、管槽敷设服务、路面恢复服务及施工辅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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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台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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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视频应用扩容服务 |
依托已建的视频云平台,本次扩容100路前端点位视频接入授权,扩容人车聚类分析系统授权50个以及社区人员、车辆聚类分析等应用服务。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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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视图存储扩容服务 |
不少于49个点位的视频存储30天、图片存储90天服务所需的存储扩容服务。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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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视频应用服务 |
视图库网关及数据转发推送服务;视频解析分析服务;模型比对、人脸比对、人像图片聚档等应用服务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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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通讯链路及机柜租用服务 |
小区前端不少于6条100M通信链路及配套机柜的租用服务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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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系统集成服务 |
本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前端及中心端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联调、联测、应用功能开发以及系统对接等服务。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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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年运维服务 |
包括前端设备(监控杆体、抱杆箱、监控设备、交换机等)日常故障维修、设备取电、日常巡检、雨雪天气设备清洁等日常养护以及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的系统维护工作及承担平台端系统建设和运维过程中所发生的用电费用、线路租用费用以及场地租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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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项目所须满足的服务规范、标准
《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试行版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GB/T 36333-2018)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出入口控制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85-2007)
《人脸识别设备通用规范》(SJ/T 11608-2016)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B/T 31488-2015)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系统第2部分:人脸图像数据》(GA/T 922.2-2011)
《近红外人脸识别设备技术要求》(GA/T 1126-2013)
《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A/T 1093-2013)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防假体攻击测试方法》(GA/T 1212-2014)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1]37号)
《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公科信[2010]30号)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GA/T 669-2008)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5724)
《公安指挥通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公安部)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标准》(公安部)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S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00)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规则》(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GA/T 388-2002B)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GA/T 491-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A/T 493-2004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
《天津市路人卡口人脸识别系统建设规范》。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保税区 |
小区出入口数量 |
人脸、车辆混合点位数量 |
人脸点位数量 |
车辆点位数量 |
点位合计 |
合计 |
17 |
6 |
29 |
14 |
49 |
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平安社区(二期)补点建设任务总数6个小区,出入口总数量为17个,共需提供约49个(具体数量以供应商精勘为准)点位的数据采集服务。
具体部署位置为:
序号 |
小区名称 |
人脸、车辆混合点位数量 |
人脸点位数量 |
车辆点位数量 |
1 |
桂语听蘭 |
0 |
7 |
2 |
2 |
筑雅园 |
3 |
3 |
1 |
3 |
长风雅著 |
1 |
7 |
3 |
4 |
复地林与里(和邻花园) |
0 |
4 |
4 |
5 |
复地林与里(玖邻花园 |
0 |
6 |
4 |
6 |
紫御半岛 |
2 |
2 |
0 |
合计 |
6 |
29 |
14 |
在小区主要人行进出通道处,对出入行人进行人脸图片抓拍及视频采集;
在小区主要车辆进出通道处,对进出车辆进行车辆信息抓拍及视频采集;
在小区主要人车混行进出通道处,对进出人员及车辆同时进行抓拍及视频采集。
人脸和车辆采集服务要求
为了达到人脸抓拍图片能够在后端分析中获取最优质的分析结果,前端数据采集点位部署须满足以下要求:
点位尽量设在通道正前方,正面抓拍人脸,水平方向偏转角度应<20°,越小越好;
点位具有一定俯视角度,避免一前一后人员经过通道时后方人脸被遮挡,垂直方向俯视角度α=10±3°;
抓拍图片中能辨清人脸细节,人脸覆盖的像素大于120像素点,针对200万像素的人脸检测位置的实际宽度V≤2.5米,400万像素的人脸检测位置的实际宽度V≤4米;人脸抓拍单元至人员通道出入口中间空旷、无遮挡。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