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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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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300001575931 发布时间:2024-10-30 文档页数:53页 所需下载券:10
霍邱县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调〔2024〕1号)、《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的通知》(六林资〔2024〕18号)、《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霍邱县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霍自然资〔2024〕110号)要求,结合霍邱县实际情况,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

二、服务目的

构建“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森林草原湿地沙化综合调查监测体系,按照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要求,一体化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沙化土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普查),并开展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专项对接(以下简称地类对接),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二级地类不一致问题。通过查清全县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以及沙化状况及沙化土地治理情况,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为森林草原湿地管理、造林绿化适宜空间评估、编制相关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三、服务范围

完成霍邱县境内的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内外业工作,并完成数据汇总和成果提交。

四、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对全县范围内的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对供应商在森林草原湿地调查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有特殊要求。

本次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类对接、管理界限制作、图斑区划、图斑核实举证、数据更新、林地管理边界确定、汇总分析。

1.地类对接: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地类不一致图斑及内业预判成果,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统一标准,按照国土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对预判图斑逐一进行内业核实认定,对内业认定不准或双方认定不一致的进行实地举证,并经自然资源局和县林业局确认后,地类核实认定结果逐级共同审核。同时,对涉及退耕还林、人工造林地和油茶等乔灌经济林图斑现状开展确认核实、逐地块落地上图。对两部门内业认定有分歧或与预判地类不一致或发现有新变化的,需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现地核实和拍照举证,并确定地类和植被覆盖类型。

2.管理界限制作:包括经营界、国家公益林界等界线按照小班图斑边线进行完善修改,确保各类界线与小班边界匹配。制作完成的界线将作为图斑区划阶段的控制边界。

3.林草湿图斑区划:基于基础底图小班、管理界线、遥感影像等,在内业完成对林草小班的边界落实和因子填写,形成普查工作底图,提交区划成果。

4.图斑核实举证:采用图斑监测网页+app模式,调查单位对国家下发遥感判读图斑、区划阶段提交的待核实图斑、经营档案数据、国土变更图斑进行内外业核实举证调查,并根据逻辑规则完善小班因子。对于地类不一致的图斑,需要外业拍照举证,林业部门与国土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确认。经过内外业核实举证、与两部门联合确认的核实图斑,通过更新系统快速更新到区划成果中,形成最终的普查小班成果。并基于普查小班成果统计获得普查统计报表。

5.数据更新:经过内外业核实举证、与两部门联合确认的核实图斑,通过更新系统快速更新到区划成果中,形成最终的普查小班成果。并基于普查小班成果统计获得普查统计报表。

6.林地管理边界确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2023〕5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林地管理图斑共同确认落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调〔2023〕3号)要求,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林地管理边界确定。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

7.汇总分析: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建设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数据库,开展数据处理和分析,编制普查成果报告,制作专题图件,产出普查成果。

五、技术要求

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方案》、《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方案》、《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人员配备

供应商必须组建满足项目及业主需求的项目小组,为该项目配备的人员应及时到位。

七、项目主要成果

项目主要成果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和其他相关成果。

1、数据库:包括图斑数据库、国土造林绿化空间基础数据库等。

2、统计表:包括反映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林草植被状况、湿地健康状况、森林草原湿地生产力,以及沙化状况、可治理沙化土地及沙化土地治理情况等一系列成果统计表。

3、专题图:包括林草资源分布图、林草生态评价图、沙化土地分布图,以及重点区域专题图等。

4、成果报告:编制县级成果报告。

5、其他相关成果:与本项目有关其他相关成果。

八、成果质量要求

项目成果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方案》、《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方案》、《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等技术规程。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实行调查单位自查、县级检查、市级审查、省级审查、国家级审查等五级检查审核。普查数据通过全国林草湿荒普查系统、“国土调查云”平台质检审核,最终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审核。

九、信息安全要求

1、供应商须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并明确各人职责。

2、供应商须制定保密管理方案(含信息安全体系保障等)。

3、供应商须制订保密管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要求

供应商实施本项目外业调查过程中,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人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以及造成自身和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如有发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十一、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十二、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中应包括为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成交义务而发生的人员费、食宿费、交通费、仪器设备购置使用费,方案及成果编制及后续服务费等一切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十三、售后服务

1、要求供应商提供合同期内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和合同期届满之后的有偿技术支持服务。

2、要求供应商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联系人,能够让提出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响应,可利用目前丰富便捷的通讯方式(电话、社交软件、邮件等)。

3、要求供应商提供每周7*24小时的响应服务。

十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剩余款支付方式:项目成果提交并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完成,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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