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南京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活动(以下简称“采购活动”),主要对全市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支持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和智能监测设施、适老辅具配备,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货物数量为预估数,最终数量以实际为准,服务矛盾的处理按照已有的市场规则或国家相关规定处置。民政部门接到相关诉求时,应积极协调,依法依规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
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宁民养老〔2024〕101号)文件的补贴规则,政府补贴总额达到3935万元时,此次采购活动全部停止。具体由消费券供应商根据补贴规则进行控制。
(二)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1、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 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 的通知(宁民养老〔2024〕101号)的要求;
2、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三、项目清单
序号 |
分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上限 (元) |
产品类型 |
所属行业 |
属性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1 |
跌倒监测雷达 |
800 |
个 |
1200 |
主要产品 |
工业 |
货物 |
/ |
2 |
坠床监测雷达 |
500 |
个 |
1200 |
主要产品 |
工业 |
货物 |
/ |
3 |
生命体征监测雷达 |
800 |
个 |
1200 |
|
工业 |
货物 |
/ |
4 |
防走失胸卡 |
1000 |
个 |
500 |
|
工业 |
货物 |
/ |
5 |
智能睡眠监测垫 |
800 |
个 |
900 |
|
工业 |
货物 |
/ |
四、拟采购产品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产品技术指标
序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不低于以下要求 |
1 |
跌倒监测雷达 |
1、通讯方式:wifi 2、电磁频段:60GHz 3、整机功率:≤3w 4、天线覆盖范围:≥120° 5、最大探测距离:>=6m 6、能准确判断跌倒,包括:向前跌倒、向后跌倒、侧向跌倒。单人情况下,三个方向的判断准确率不低于95%;检测到室内人员跌倒时,会自动发出报警信息。 7、同一监测区域内,最大支持不少于3个目标的姿态判定。 8、单个感应设备的有效监测范围不小于30平方米。 9、支持在淋浴房(玻璃材质)监测,监测设备需防水。 |
2 |
坠床监测雷达 |
1、通讯方式:wifi 2、电磁频段:60GHz 3、整机功率:≤3w 4、天线覆盖范围:左右≥120°,上下≥60° 5、坠床告警功能:设备监测到人员坠床后,在设定的时间内(可配置),如果被监测人员未起身,则系统发出告警。 |
3 |
生命体征监测雷达 |
1、通讯方式:wifi 2、可识别老人在床姿态与状态:包括坐姿、躺姿、坠床; 3、可实时识别老人清醒、睡眠状态。 4、呼吸率测量范围:0~30bpm,呼吸率在10~30bpm范围内,最大误差±2bpm 5、心率测量范围:40~155bpm,心率在60~120bpm范围内,最大误差±5bpm 6、设备需提供睡眠分析功能:可记录用户上床时间、入睡时间、醒来时间、起床时间,误差≤10分钟;可记录用户睡眠过程中的起夜次数、呼吸暂停次数、低通气次数及对应时间;需提供呼吸心率异常、呼吸暂停告警功能,告警阈值用户可自行设置。 |
4 |
防走失胸卡 |
1、定位模式:GPS+基站双模式 2.电池容量:≥1000mAH 3、待机时间不低于5天; 4.功能:手持便携式、可实现一键双向实时语音流量通话、语音留言、定时点卯、实时定位、运动计步、事件提醒、NFC刷卡等功能。 5.支持电池电量和信号值数据上传,实现低电量和信号弱报警。 |
5 |
智能睡眠监测垫 |
1.互联网连接方式: WiFi / 4G(全网通) 2.传感垫尺寸要求:长宽不小于700mm*150mm 3.实时体征监测:心率、呼吸率、离床警示; 4.传感器构成:至少1路高灵敏度压电薄膜+至少2路柔性织物压力传感器(要求防水等级为IPX6及以上) 5.被动报警功能:夜间异常情况系统自动触发报警(亲属通过手机接收报警电话)6基础健康分析:综合健康评估; 7.基础睡眠分析:睡眠质量评估; 8.测量范围及精度:心率:40 ~ 130次/分钟,误差±1次/分钟 呼吸率:8 ~ 35次/分钟,误差±1次/分钟 9.人工智能报告解读:每日可生成自然语言健康分析报告;疾病初筛功能:可监测呼吸暂停综合征指数 10.断线续传:当通讯中断时可在本地存储不少于300分钟的数据,同时还具备*蓝牙网关功能。 |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上门评估、上门实施安装、上门验收、供货、包装、运输、保险、安装人员规范培训、安全使用工具、辅材、运送工具、地面墙面开槽及开孔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
(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询价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产品正常使用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产品正常使用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单位理解为准。
2.实施要求
(1)补贴说明
①当南京市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政府补贴总额达到3935万元时,货物供应商若继续对外销售,将不再获得政府补贴支持。
②成交供应商销售货物在采购活动期限外,继续销售的货物不再享受政府补贴。
③成交供应商的货物在采购活动期限内无人购买的,采购人(南京市民政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由消费券供应商根据补贴规则进行控制。
(2)实施流程
①对接需求。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在中标公布的服务企业中自主选择,对接服务需求。双方确定具体改造事项,制定改造工作方案,约定开工完工时间,保存改造前的图片资料。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双方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适老化改造。
②上传资料。老年人家庭改造完成后自主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确认后,由服务企业向区民政部门提出竣工申请。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企业端系统应用上传以下材料:改造合同、改造和购置物品清单、房屋改造前水印照片及定位、改造后水印照片及定位;发票和老年人家庭自付部分支付凭证(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除外)、验收合格确认单、申领补贴承诺书、改造企业申领补贴银行账号信息。
③审核拨付。区级民政部门在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改造企业银行账号。
(3)质量要求
①若确实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使用过程中导致老人受到人身或者精神伤害,需要救援,产品供应商应当第一时间无条件提供。产生的其他问题,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②商品发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等不合规不合法问题,由供应商或其他主体负责,老人及民政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证据表明,由产品给老人带来传染性疾病等其他伤害,由供应商负责。
(4)验收要求
本次项目验收由区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验收:①是对老年人家庭在系统中填报的适老化改造申请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复核,确保线上线下一致性;②是对老年人家庭与适老化改造供应商的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核查;③是对适老化改造对象、改造地址、改造项目、享受服务、补贴减免等进行实质性核查,确保人户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等;④是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重点事项核查。如验收不合格,直至复核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可得到相应补贴。
(5)质保(维保)及售后要求
①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保费用包含在总价中,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
②七天无理由换货。质保期内,一旦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接到报修请求,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修理、更换,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内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老人财产收到直接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无法短时间完成维修的,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产品。
③质保期内维修(人为因素除外)费用包含在总价中,质保期外提供不高于市场价格的终身维护。成交后提供质保期外配件价格明细表。
3.付款条件
以第三章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4.交付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其他要求
老人消费后,有证据表明,当天(当时段)市场上如有价格更低的产品,按照原途径退还差价,促销(双十一、周末、特价)情况除外。
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产品)必须要通过网站可以查询到,并且可以通过网络购买,可看到与规格一致的实物图片。
②安装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等不合规不合法问题,由于评估等不当导致产品无法使用,应由产品供应商负责。因产品无法使用需要拆除恢复原状,应由供应商恢复原状;因产品安装后缺少配件为老人生活带来不便,应由供应商提供直接经济补偿;由于安装过程中导致墙体等受到损伤,应由供应商提供赔偿。
③供应商与老年人之间按照补贴规则,在购置时“补贴立减”。供应商与政府之间采购项目结束后15-30天内结算,具体时间视购买进展另行明确。
④补贴规则:社会老年人自付50%,补贴50%,补贴上限每户30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补贴。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⑤五年之内,凡产品退货的,供应商均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
⑥若供应商违反上述要求的,由民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委托的单位向市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⑦其他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