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持续做好辖区社会面稳定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足额配备联防队人数。本项目需采购联防队岗位数量64个,其中海防岗位6个。
(1)项目名称:海湾旅游区联防队第三方购买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本项目系统预算金额为人民1088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88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联防队员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110出、处警。与民警同值班,同出警服务;
(2)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3)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4)社区管理(如外来人口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5)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6)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7)监控分析、图侦、窗口接待服务;
(8)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如片区警务站服务);
(9)综合治理,协助条线开展工作及信访接待;
(10)海防服务等。
注:最终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人员要求
数量要求:海湾旅游区联防队员总编制数106人,其中海防6人。本项目需采购联防队岗位数量64人,其中海防岗位6人。(由于原有人员可能存在退休、离职等情况,造成岗位人员空缺。空缺部分岗位人数由服务单位负责招入填补,招入填补的相关人员费用根据中标单价按时结算。)
工作时间:全天候24小时
(1)男性;(2)18-50周岁(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不受此限制);(3)退伍军人优先;(4)身体健康;(5)无犯罪记录;(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3、装备要求
联防队作为社会治安辅助工作的人员,为维护管理辖区的正常秩序,预防灾害治安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堵截时,会遇到不同程度的反抗,为做好自身防范,确保自身安全,必要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配备装备包括但不限于:
(1)橡胶警棍;(2)伸缩警棍;(3)电击棍(棒、枪);(4)警务站配备防暴钢叉;(5)抓捕工具;(6)防割手套;(7)防刺服;(8)防暴盾牌等。
注:联防队员服装由采购人统一提供。
三、道德纪律要求
(1)联防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勤政廉洁、不沾不贪、秉公执勤。
(2)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危险关头不能临阵脱逃。
(3)着装规范、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尊重群众,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
(4)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坚守工作岗位。不玩忽职守,不得删改或扩散服务中形成的监控摄像资料、报警等记录,工作尽职尽责。
(5)不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不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和场所,不扣押他人的合法证件、财物。
(6)不辱骂、殴打他人或唆使殴打他人,不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7)工作时不做私活,不打私人电话,不敲诈勒索,不索、拿、要,收受贿赂。
(8)自觉遵守请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须有就诊记录和病假单,不得擅自调班。
四、其他事项
(1)投标报价包含项目:员工薪酬和补贴(节日补贴费、加班费用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类
社会统筹保险金;器械装备费用;员工重病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各类培训、健康体检、税金、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等。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确定后其他任何的费用。
(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服务经费每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
(4)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人员,未经委托单位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5)本项目中需要涉及并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物质装备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数量及品牌。
(6)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相关标准计取。